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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天津东海理化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开关件232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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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海理化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开关件2320万件项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信息
天津东海理化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开关件232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接近编制完成,目前为征求意见阶段,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东海理化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200号(北纬N39°03′46.44″ 东经E117°41′40.42″),厂区四至范围:东侧为爱信车身零部件公司;南侧为第九大街,隔路为SEW-工业减速机(天津)有限公司;西侧为黄海路,隔路为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北侧为黄海二街,隔路为天津泰阳制药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自有厂房内新建19条组装生产线,利用企业现有注塑、涂装、印刷生产线,调整生产时间增加相应产能,最终实现年新增汽车开关件2320万套的生产能力。其中,涂装生产线年增加720万涂装件的产量
生产时间由现有的每天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全年生产250天、全年工作时间6000h,调整为每天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全年生产300天、全年工作时间7200h
调整扩建后全厂形成年生产开关件外售产品2800万套、注塑成型件外售产品1300万件/年。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大气污染物:焊接、组装车间产生的废气;注塑、印刷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气;涂装1期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涂装二线产生的废气
水污染物:本次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改变现有生产工艺,改扩建完成后,厂区用排水环节不变,不改变厂区废水水质,仅增加废水排放量
噪声:新增19条组装生产线,注塑、焊接、涂装、印刷设备均依托现有,不需新增。组装生产线均为低噪声设备且均安置于1#生产车间内
固体废物:废桶、废小气瓶、废油墨、废漆渣、喷淋除雾废水、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沸石、废催化剂、模具清洗废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废包装、废树脂、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3、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以及结论要点
3.1施工期
本项目为改扩建性质,依托现有厂房及生产设施,调整生产时间,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本次项目在现有组装车间新增19条组装生产线,全部为自动化一体设备,施工期涉及安装噪声。施工场地全部位于车间内,且安装设备较简单,因此,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3.2营运期
3.2.1废气
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排放的废气主要有:焊接、组装生产间产生的废气;注塑、印刷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气;涂装1期生产线及涂装二线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气体。
根据工程分析及大气污染源达标论证可知,改扩建完成后全厂Pa排气筒排放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其他行业要求。
Pb排气筒排放的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排放浓度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甲苯和二甲苯合计、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印刷与包装印刷行业要求。
PcPd排气筒排放的漆雾(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二甲苯、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限值要求,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基异丁基酮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Pe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异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预计厂界异味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标准限值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大气环境影响自查后,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改扩建后全厂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16%,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2.2废水
改扩建完成后,仅改变用水量及排水量,不改变用水环节,不改变现有排水水、处理方式及排放去向。生活污水(含经隔油池隔油的食堂含油废水)、冷却系统排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厂区现有污水总排口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3.2.3噪声
新增组装生产线均安置于1#生产车间内,且均为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2.4 固体废物
改扩建完成后固体废物仍为废包装、废树脂、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废桶、废小气瓶、废油墨、废漆渣、喷淋除雾废水、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沸石、废催化剂、模具清洗废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根据企业现有废物处置状况,采取在厂内分类、单独临时贮存,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理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桶、废小气瓶、废油墨、废漆渣、喷淋除雾废水、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沸石、废催化剂、模具清洗废水、废活性炭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处理处置去向合理,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无新增土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
拟建项目选址符合地区功能规划。项目生产废气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置。
综上,本项目在确保运营期环保治理措施切实落实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均可控制在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具备环境可行性。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可与评价单位联系查阅纸质版报告、登录网站也可查看简版报告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2024219日起10个工作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24219日起10个工作日),公参意见表下载地址: http://www.tjepac.com.cn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东海理化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委托联系人:吴工
电话:022-2532079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2号楼13
邮箱:tj_epac@yahoo.com.cn,电话:022-83710316
联系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天津东海理化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开关件2320万件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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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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