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1.1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G1:本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水洗式喷淋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
G2: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CO、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喷淋脱硫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P3排放。
表面处理车间的酸洗工序有酸雾产生,根据环境统计手册,酸雾产生量按下式计算:
Gz=M(0.000352+0.000786V)×P×F
其中:Gz—液体的蒸发量,kg/h;
V—液体表面的空气流速,m/s;V=0.2-0.5,本项目V取0.35m/s;
P—相应于液体温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气分压力,mmHg。当液体浓度(重量)低于10%时,可用水溶液的饱和蒸气压代替;
F—液体蒸发面的表面积,m2;
M—液体的分子量;
本项目酸雾采用水洗式喷淋净化器对酸雾进行吸收,水洗式喷淋净化器采用水+碱液净化吸收装置,酸雾吸收效率可达95%。
表面处理车间设置酸洗槽1个,酸洗槽蒸发面积为3.36m2,硫酸使用浓度为3%,温度为40℃,水的饱和蒸气压P=55.324mmHg,经计算水溶液的蒸发量为11.424kg/h。此酸液蒸发量为硫酸蒸汽与水蒸气的混合物,并因为酸液浓度较低,大部分为水蒸气,槽内硫酸浓度为3%,假设硫酸与水蒸气等比例挥发,则本项目硫酸雾的产生量G硫酸雾=11.424kg/h×3%=0.343kg/h。
酸洗工序配套1台风机,风机风量为8000m3/h,侧吸风罩的捕集率为90%,另有10%的酸雾无组织排放,根据设计资料,碱式喷淋净化器酸雾吸收率为95%。本项目酸雾产生排放情况见表32。
表32 酸洗工序硫酸雾排放情况表
工序 |
污染物 |
风量(m3/h) |
有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产生速率(kg/h)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速率(kg/h) |
酸洗 |
硫酸雾 |
8000 |
0.015 |
1.875 |
0.514 |
0.0343 |
(2)生物质锅炉燃气废气
基准烟气量Vgy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表5 基准烟气量取值表”中的经验公式,本项目基准烟气量Vgy计算结果如下:
Vgy=0.393Qnet+0.876
式中:Vgy—基准烟气量,Nm³/kg;
Qnet—生物质燃料低位发热量,MJ/kg,Qnet取16.7MJ/kg。
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锅炉功率为1.4MW,热效率约为83%,生物质燃料低位发热量为16.7MJ/kg,经计算锅炉生物质消耗量=1.4MW×3.6×103÷16.7MJ/kg÷83%=363.6kg/h,Vgy=0.393×16.7+0.876=7.4391Nm3/kg,锅炉基准烟气量=363.6kg/h×7.4391Nm3/kg=2705m3/h。
颗粒物、SO2、NOx、CO、汞及其化合物和烟气黑度排放计算
本项目颗粒物、SO2、NOx、CO、汞及其化合物和烟气黑度类比合众创亚(天津)包装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5日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H22101402),类比情况见下表。
表33 本项目与参考项目类比可行性分析一览表
类比项目 |
类比工程 |
本项目 |
类比符合性 |
锅炉吨位 |
4.0t/h |
2.0t/h |
规模大于本项目 |
燃料种类 |
生物质成型燃料 |
生物质成型燃料 |
相同 |
净化设施 |
SNCR脱硝+布袋除尘+喷淋脱硫 |
SNCR脱硝+布袋除尘+喷淋脱硫 |
相同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类比项目具有类比可行性。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H22101402)颗粒物的折算浓度为3.4~3.7mg/m3,SO2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29~140mg/m3,一氧化碳排放浓度为17~26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0298~0.0388u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保守考虑,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mg/m3,SO2排放浓度不高于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40mg/m3,一氧化碳排排放浓度不高于30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不高于0.04u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
(3)脱硝工艺NH3逃逸分析
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SNCR综合脱硝装置在性能考核试验时氨的逃逸率不大于8ppm,换算浓度为6.07mg/m3。排气筒P3处风量为2790m3/h,则氨逃逸量为0.12kg/h,以气态形式随烟气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表34 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情况
排气筒 |
锅炉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浓度mg/Nm³ |
P3 |
生物质锅炉 |
烟气量 |
2705Nm³/h |
颗粒物 |
0.011 |
0.014 |
5 |
二氧化硫 |
0.011 |
0.014 |
5 |
氮氧化物 |
0.303 |
0.379 |
140 |
汞及其化合物 |
8.92×10-4 |
1.12×10-4 |
4.0×10-5 |
一氧化碳 |
0.067 |
0.084 |
30 |
NH3 |
0.135 |
0.169 |
6.07 |
烟气黑度 |
≤1 |
(4)污水处理站恶臭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异味,污水处理采用一套密闭的一体式处理设备,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根据美国EPA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物质的产生情况研究,每处理1g的BOD5,可产生NH30.0031g,H2S0.00012g。根据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设计确定的进出水质情况,污水处理系统每年可消减BOD5约0.337t,污水站年运行2400h,则NH3产生速率为4.35×10-4kg/h,H2S产生速率为1.69×10-5kg/h。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采用类比分析,本项目类比天津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金属零件120万件项目,该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前处理废水,污水处理工艺为气浮+中和除磷+絮凝沉淀,处理工艺与本项目相同,处理量为3780m3/a,大于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与本项目相同,因此,具有类比可行性,根据该公司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为12(无量纲),保守考虑,本项目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小于12(无量纲)。
2、废气达标排放论证
2.1有组织排放废气达标论证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新建1根30m高排气筒P3和1根15m高排气筒P4,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35 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排放源 |
风量m3/h |
污染物 |
排放状况 |
标准限值 |
排放标准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P4 |
8000 |
硫酸雾 |
1.875 |
0.015 |
45 |
1.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P3 |
2705 |
颗粒物 |
5 |
/ |
20 |
/ |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5-2018) |
二氧化硫 |
5 |
/ |
30 |
/ |
氮氧化物 |
140 |
/ |
150 |
/ |
一氧化碳 |
30 |
/ |
200 |
/ |
汞及其化合物 |
4.0×10-5 |
/ |
0.05 |
/ |
烟气黑度 |
<1 |
/ |
1 |
/ |
NH3 |
/ |
0.12 |
/ |
3.4 |
《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表36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编号及名称 |
高度(m) |
排气筒内径/m |
温度(℃) |
类型 |
地理坐标 |
P4排气筒 |
15 |
0.5 |
20 |
一般排放口 |
东经:117.193399º
北纬:39.353186º |
P3排气筒 |
30 |
0.25 |
95 |
一般排放口 |
东经:116.971878°
北纬39.290429° |
由上述可知,P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汞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的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满足《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5-2018)排放限值要求;P3排气筒的NH3的排放速率满足《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P4排气筒排放的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排放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2.2、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酸洗工序会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排放速率为0.065kg/h。本项目无组织硫酸雾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型AERSCREEN,对无组织面源的厂界硫酸雾最大落地浓度进行估算。
表37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计算参数表
面源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面源中心坐标 |
面源海拔高度/m |
面源长度/m |
面源宽度/m |
与正北向夹角/° |
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 |
年排放小时数/h |
排放工况 |
排放速率(kg/h) |
经度 |
纬度 |
车间 |
硫酸雾 |
117.027698° |
39.216315° |
0 |
101.5 |
91.4 |
0 |
8 |
2400 |
正常 |
0.0343 |
污水站 |
NH3 |
117.024596° |
39.214323° |
0 |
6 |
4 |
0 |
4 |
2400 |
4.35×10-4 |
H2S |
117.024596° |
39.214323° |
0 |
6 |
4 |
0 |
4 |
2400 |
1.69×10-5 |
根据估计结果,硫酸雾最大落地浓度为4.2×10-3mg/m3,距最近北侧厂界(10m)落地浓度为2.7×10-3mg/m3,因此,本项目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1.2mg/m3)要求,能够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根据估计结果,NH3最大落地浓度为6.23×10-3mg/m3,预测西侧厂界(10m)落地浓度为6.98×10-3mg/m3;H2S最大落地浓度为2.61×10-4mg/m3,预测西侧厂界(10m)落地浓度为1.58×10-4mg/m3,因此,本项目NH3和H2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要求,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小于12(无量纲),满足《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要求,能够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3、废气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1)生物质锅炉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根据《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5-2018)要求,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不得掺烧高污染燃料且应使用专用燃烧设备并加装袋式除尘器,本项目使用专用燃生物质锅炉,且生物质不掺烧高污染燃料,使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喷淋脱硫设备对燃气废气进行处理,满足要求。
(2)硫酸雾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预处理,酸洗槽产生的硫酸雾”废气治理可行性技术为喷淋塔,碱液吸收,本项目水洗式喷淋净化器采用碱喷淋,满足要求。
4、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和锅炉》(HJ820-2017)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38 废气污染物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型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排放标准 |
有组织 |
P4 |
硫酸雾 |
1次/每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P3 |
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1次/每月 |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5-2018) |
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 |
1次/每年 |
P3 |
NH3 |
《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无组织 |
厂界 |
硫酸雾 |
1次/每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NH3、H2S和臭气浓度 |
1次/每年 |
《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2、废水
2.1 源强及达标情况
2.1.1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日数为300天,项目不设食堂及洗浴,人均日用水额度按50L/d计,由此计算出员工生活用水量为1.5m³/d(450m³/a),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0.9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m³/d(405m³/a。)生活污水类比北方一般生活污水水质,预计污水水质为CODcr400mg/L、SS200mg/L、BOD5200mg/L、氨氮30mg/L、总氮45mg/L、总磷4mg/L、石油类10mg/L。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前处理废水(热水洗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酸洗后水洗废水)、锅炉排污水、酸雾喷淋系统排污水等。前处理废水和酸雾喷淋系统排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井、隔油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污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双青污水处理厂。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污水排放量为5.178m3/d(1553.4m3/a)。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的判定见下表。
表39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 |
判定依据 |
排放方式 |
废水排放量Q/(m3/d);
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 |
一级 |
直接排放 |
Q≥20000或W≥600000 |
二级 |
直接排放 |
其他 |
三级A |
直接排放 |
Q<200或W<6000 |
三级B |
间接排放 |
— |
本项目废水的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因此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
2.1.2 废水源强分析
参考同类项目,本项目前处理废水和酸雾喷淋系统废水水质情况见下表。
表40 本项目废水水质情况 单位:mg/L,pH无量纲
主要污染物 |
pH |
CODCr |
SS |
BOD5 |
NH3-N |
TP |
TN |
石油类 |
总铁 |
热水洗废水230.4m3/a |
排放浓度 |
7 |
1500 |
700 |
450 |
80 |
40 |
100 |
50 |
- |
脱脂后水洗废水162m3/a |
排放浓度 |
9-10 |
1000 |
500 |
240 |
40 |
40 |
70 |
70 |
- |
酸洗后清洗废水243m3/a |
排放浓度 |
1-3 |
400 |
200 |
60 |
40 |
- |
65 |
- |
- |
磷化后清洗废水243m3/a |
排放浓度 |
9-10 |
400 |
150 |
50 |
40 |
85 |
70 |
- |
48 |
酸雾喷淋系统废水240m3/a |
排放浓度 |
1-3 |
250 |
200 |
80 |
- |
- |
- |
- |
- |
混合废水1118.4m3/a |
排放浓度 |
6-9 |
681.3 |
335.6 |
168.5 |
37.7 |
32.5 |
60.1 |
20.4 |
10.4 |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气浮+中和除磷+絮凝沉淀”,处理规模为5m3/d,年工作300天,工艺流程如下图:
图5 本项目废水处理流程图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说明:
(1)调节:由于车间来水浓度差异较大,为了避免对后续处理工艺造成冲击,特设调节池,规格为2×2×2.5m,304不锈钢材质,水力停留时间5h,在调节池内进行水质、水量调节后,再进入下一级处理单元。
(2)气浮:气浮机规格2×1×2.5m,304不锈钢材质,水力停留时间2.5h。进水管处设加药口,加入助凝剂,生产废水经进入气浮机混合区,与释放后的溶气水混合接触,使絮凝体粘附在细微气泡上,然后进入气浮区。絮凝体在气浮力的作用下浮向水面形成浮渣,下层清水一部分回流作溶气水使用,剩余清水通过溢流口流出。气浮池水面上的浮渣积聚到一定厚度以后,由刮沫机刮入气浮机污泥池后与后续污泥一同进入板式压滤机。
(3)中和除磷:经气浮后的废水进入中和除磷反应池,规格为2×1×2.5m,304不锈钢材质,水力停留时间约2.5h,处理过程向废水中投加药剂,通过化学沉析反应除去水中磷酸盐。该步骤主要用于除磷,通过投加FeCl3和熟石灰,同时使用反应搅拌机不断搅拌,三价铁离子与污水中的磷酸根发生沉淀反应,生成沉淀聚合物,反应原理为:Fe3++PO43-→FePO4↓,过程中需保持pH值范围为5.0~5.5,该范围内FePO4的溶解性最小,三价铁离子发生水解反应,与氢氧根生成金属氢氧化物会形成大块的絮凝体,从而吸附磷酸铁,从而实现化学除磷的目的。
( 4)絮凝沉淀:絮凝沉淀池规格为2×1×2.5m,304不锈钢材质,水力停留时间月2.5h,投入药剂(PAC、PAM),使水或液体中悬浮微粒集聚变大,或形成絮团,从而加快粒子的聚沉,达到固 -液分离目的。
(5)压滤:沉淀物通过污泥泵送至板框压滤机压成污泥饼,污泥浓缩废水入调节池进一步处理。污泥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污水处理站对各类污染物去除效率见下表。
表41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水质情况 单位:mg/L,pH无量纲
主要污染物 |
pH |
CODCr |
SS |
BOD5 |
氨氮 |
TP |
TN |
石油类 |
总铁 |
混合废水1118.4m3/a |
进水浓度 |
6-9 |
681.3 |
335.6 |
168.5 |
37.7 |
32.5 |
60.1 |
20.4 |
10.4 |
调节池
1118.4m3/a |
去除率 |
-- |
-- |
-- |
-- |
-- |
-- |
-- |
-- |
-- |
出水浓度 |
6-9 |
681.3 |
335.6 |
168.5 |
37.7 |
32.5 |
60.1 |
20.4 |
10.4 |
气浮机1118.4m3/a |
去除率 |
-- |
10% |
50% |
-- |
-- |
-- |
-- |
70% |
-- |
出水浓度 |
6-9 |
613.2 |
167.8 |
168.5 |
37.7 |
32.5 |
60.1 |
6.1 |
10.4 |
中和除磷反应池1118.4m3/a |
去除率 |
-- |
40% |
20% |
40% |
10% |
80% |
10% |
30% |
80% |
出水浓度 |
6-9 |
367.9 |
134.2 |
101.1 |
33.9 |
6.5 |
54.1 |
4.3 |
2.1 |
絮凝沉淀池1118.4m3/a |
去除率 |
-- |
40% |
40% |
30% |
15% |
40% |
20% |
30% |
30% |
出水浓度 |
6-9 |
220.7 |
80.5 |
70.8 |
28.8 |
3.9 |
46.0 |
3.0 |
1.5 |
污水处理站出水1118.4m3/a |
总去除率 |
-- |
67.6% |
76.0% |
58.0% |
23.6% |
88.0% |
23.5% |
85.3% |
85.6% |
出水浓度 |
6-9 |
220.7 |
80.5 |
70.8 |
28.8 |
3.9 |
46.0 |
3.0 |
1.5 |
2.1.3锅炉排水
生产线1台2t/h生物质锅炉,排水量约为0.1m3/d,30m3/a。
锅炉排污水通过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主要污染物浓度详见下表。
表42 锅炉排水水质情况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主要污染物 |
pH |
CODCr |
SS |
BOD5 |
氨氮 |
TP |
TN |
石油类 |
锅炉排水30m3/a |
排放浓度mg/L |
6-9 |
60 |
60 |
-- |
-- |
-- |
-- |
-- |
2.1.4 废水总排口达标分析
前处理废水(热水洗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酸洗后水洗废水)与酸雾喷淋系统排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双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现有工程外排污水仅为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650m3/a。本项目建成后污水总排口水质如下表所示。
表43 污水总排口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主要污染物 |
pH |
CODCr |
SS |
BOD5 |
氨氮 |
TP |
TN |
石油类 |
总铁 |
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1118.4m³/a |
排放浓度 |
6-9 |
220.7 |
80.5 |
70.8 |
28.8 |
3.9 |
46.0 |
3.0 |
1.5 |
锅炉排水30m3/a |
排放浓度 |
6-9 |
60 |
60 |
-- |
-- |
-- |
-- |
-- |
-- |
生活污水405m³/a |
排放浓度 |
6-9 |
400 |
200 |
200 |
30 |
4 |
45 |
10 |
-- |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1553.4m3/a |
排放浓度 |
6-9 |
264.3 |
111.3 |
103.1 |
28.6 |
3.9 |
44.9 |
4.8 |
1.1 |
现有工程生活污水*
650m3/a |
排放浓度 |
7.4 |
149 |
58 |
31.3 |
6.87 |
1.19 |
18.5 |
0.49 |
-- |
废水总排口2203.4m³/a |
排放浓度 |
6-9 |
230.3 |
95.5 |
81.9 |
22.2 |
3.1 |
37.1 |
3.5 |
0.8 |
标准限值 |
6-9 |
500 |
400 |
300 |
45 |
8.0 |
70 |
15 |
10 |
*现有工程生活污水水质采用例行检测报告数据(报告编号:H230322422a)。
前处理废水(热水洗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酸洗后水洗废水)与酸雾喷淋系统排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双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由上表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完成后厂区总排口排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2 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表44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 号 |
废水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排水去向 |
排放规律 |
污染治理设施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排放口类型 |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
1 |
生活污水、锅炉排水 |
pH、SS、CODCr、BOD5、氨氮、总磷、总氮 |
双青污水处理厂 |
间歇排 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 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
-- |
-- |
-- |
DW001 |
√ 是
□ 否 |
√企业总排口
□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 |
2 |
生产废水 |
pH、SS、CODCr、BOD5、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总铁 |
1 |
污水处理站 |
气浮+中和除磷+絮凝沉淀 |
表45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 号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地理坐标(°) |
废水排放量(万 t/a) |
排 放 去 向 |
排 放 规 律 |
间歇排放时段 |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
经度 |
纬度 |
名 称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
1 |
DW001 |
117.030079 |
39.215636 |
0.15534 |
市 政 管 网 |
间 歇 排 放 |
/ |
双青 污 水 处 理 厂 |
pH(无量纲) |
6-9 |
CODCr |
40 |
SS |
5 |
BOD5 |
10 |
氨氮 |
2.0(3.5)* |
总磷 |
0.4 |
总氮 |
15 |
总铁 |
/ |
石油类 |
1 |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
表46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
名称 |
浓度限值/(mg/L) |
1 |
DW001 |
pH(无量纲)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
6-9 |
CODCr |
500 |
SS |
400 |
BOD5 |
300 |
氨氮 |
45 |
总磷 |
8 |
总氮 |
70 |
总铁 |
10 |
石油类 |
15 |
表47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L) |
新增日排放量(t/d) |
全厂日排放量/(t/d) |
新增年排放量/(t/a) |
全厂年排放量/(t/a) |
1 |
污水总排口DW001 |
pH |
6~9 |
-- |
-- |
-- |
-- |
CODCr |
264.3 |
0.00137 |
0.00169 |
0.411 |
0.507 |
SS |
111.3 |
0.00058 |
0.00070 |
0.173 |
0.210 |
BOD5 |
103.1 |
0.00053 |
0.00060 |
0.160 |
0.180 |
氨氮 |
28.6 |
0.00015 |
0.00016 |
0.044 |
0.049 |
总磷 |
3.9 |
0.000020 |
0.000023 |
0.006 |
0.007 |
总氮 |
44.9 |
0.00023 |
0.00027 |
0.070 |
0.082 |
石油类 |
4.8 |
0.000023 |
0.000025 |
0.007 |
0.008 |
总铁 |
1.1 |
0.000006 |
0.000006 |
0.002 |
0.002 |
污水总排放口合计 |
pH |
-- |
-- |
CODCr |
0.411 |
0.507 |
SS |
0.173 |
0.210 |
BOD5 |
0.160 |
0.180 |
氨氮 |
0.044 |
0.049 |
总磷 |
0.006 |
0.007 |
总氮 |
0.070 |
0.082 |
石油类 |
0.007 |
0.008 |
总铁 |
0.002 |
0.002 |
表48 环境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实施单位 |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
厂区总排口 |
pH、SS、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总铁 |
1次/季度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
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
2.3废水排放去向的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热水洗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酸洗后水洗废水、锅炉排水、酸雾喷淋系统排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该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5m3/d,本项目需要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的生产废水排放量为3.728m3/d<5m3/d,故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可满足项目废水排放量。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为“气浮+中和除磷+絮凝沉淀”工艺。
(2)双青污水处理厂处理基本情况
双青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0.1万m3/d,实际处理量为0.06万m3/d,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已经验收,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B标准。双青污水处理厂占地为0.33公顷,采用A2/O工艺。目前日处理水量为600m3/d,仅为设计处理量的60%,剩余污水处理能力为400m3/d。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5.178m3/d,占剩余污水处理量的0.86%,所占份额很小,双青污水处理厂余量可满足接纳本项目污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2)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指标
双青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设计;出水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B标准设计,相关进出水指标见下表所示。
表49 双青污水处理厂处理设计进、出水指标(单位:mg/L,pH无量纲)
项目 |
pH |
BOD5 |
CODCr |
SS |
氨氮 |
总磷 |
总氮 |
石油类 |
总铁 |
进水 |
6~9 |
≤300 |
≤500 |
≤400 |
≤45 |
≤5 |
≤50 |
≤15 |
≤10 |
出水 |
6~9 |
≤10 |
≤40 |
≤5 |
≤2(3.5) |
≤0.4 |
≤15 |
≤0.5 |
/ |
(2)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月报》,现对双青污水处理厂2023年11月27日出水水质情况进行了整理,各水质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B标准限值,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50 双青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常监测水质 (单位:mg/L,pH无量纲)
指标 |
监测时间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是否达标 |
pH |
2023年11月27日 |
无量纲 |
7.2 |
6~9 |
是 |
石油类 |
mg/L |
0.28 |
1.0 |
是 |
CODcr |
mg/L |
9 |
40 |
是 |
BOD5 |
mg/L |
1.8 |
10 |
是 |
SS |
mg/L |
3.2 |
5 |
是 |
NH3-N |
mg/L |
0.25 |
2.0(3.5) |
是 |
TN |
mg/L |
4.28 |
15 |
是 |
TP |
mg/L |
0.04 |
0.4 |
是 |
从上表可知,2023年11月27日双青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标,此本项目废水排入双青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双青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本项目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标准的要求,符合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且本项目排水量为11.25m3/d,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日常处理能力产生冲击负荷。因此,本项目废水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噪声源分布情况如下:
表51 噪声设备源强及分布情况
序号 |
功能区 |
噪声源 |
数量(台) |
单台源强dB(A) |
位置 |
1 |
车间 |
锅炉 |
1 |
80 |
厂房内 |
2 |
车间 |
空压机 |
1 |
75 |
厂房内 |
3 |
污水处理站(车间外) |
污水站水泵 |
1 |
70 |
厂房外 |
4 |
污泥泵 |
1 |
70 |
厂房外 |
5 |
板框压滤机 |
1 |
70 |
厂房外 |
6 |
车间外 |
风机 |
1 |
75 |
厂房外 |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及源强参数见下表。
表52 室内主要噪声源及源强参数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声源名称 |
型号 |
声源源强 |
声源控制措施 |
空间相对位置/m |
距室内边界距离/m |
室内边界声级/dB(A) |
运行时段 |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
建筑物外噪声 |
声压级/dB(A) |
距声源距离/m |
X |
Y |
Z |
声压级/dB(A) |
建筑物外距离/m |
1 |
车间 |
锅炉 |
/ |
80 |
1 |
厂房墙体隔声、减振基础 |
-0.9 |
8.1 |
2.1 |
东:25,南:7,西:12,
北:8。 |
东:52南:63,西:58,
北:62。 |
8h |
15 |
东:37,南:48,西:44,
北:47。 |
1 |
2 |
车间 |
空压机 |
/ |
75 |
1 |
4.5 |
4.3 |
1.2 |
东:26,南:12,西:5
北:8。 |
东:47,南:53,西:61
北:57。 |
8h |
15 |
东:32,南:38,西:46,
北:42。 |
1 |
表53 室外主要噪声源及源强参数
序号 |
噪声源位置 |
声源名称 |
声源源强dB(A) |
空间相对位置/m |
声源控制措施 |
降噪dB(A) |
采取措施后噪声声压级dB(A) |
运行时段 |
X |
Y |
Z |
1 |
车间外 |
风机 |
75 |
22.2 |
26.2 |
8.5 |
减振基础、加装消声器、软连接。 |
10 |
65 |
8h |
2 |
车间外 |
污水站水泵 |
70 |
22.2 |
26.2 |
8.5 |
隔声间 |
10 |
60 |
8h |
3 |
车间外 |
污泥泵 |
70 |
22.2 |
26.2 |
8.5 |
隔声间 |
10 |
60 |
8h |
4 |
车间外 |
本框压滤机 |
70 |
22.2 |
26.2 |
8.5 |
隔声间 |
10 |
60 |
8h |
2、噪声预测
(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A声级的隔声量,dB。厂房隔声量取15dB(A)。
(2)点源噪声衰减模式
采用点声源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厂界影响,预测模式如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3)室外距离衰减模式
Lp(r)=Lp(r0)-20lg(r/r0)
式中:��(�)-距声源r米处的噪声预测值,dB(A);
�p(�0)-参考位置�0处的声级,dB(A);
r-预测点位置和点声源之间的距离,m;
�0-参考位置处于点声源之间的距离,取1m。
本项目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54 噪声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
厂界 |
主要声源 |
采取措施后噪声值 |
影响预测值 |
背景值 |
叠加值 |
东厂界 |
锅炉 |
37 |
23 |
昼间52 |
昼间52 |
空压机 |
32 |
19 |
风机 |
65 |
32 |
污水站水泵 |
60 |
18 |
污泥泵 |
60 |
18 |
本框压滤机 |
60 |
18 |
西厂界 |
锅炉 |
48 |
30 |
昼间52 |
昼间52 |
空压机 |
38 |
17 |
风机 |
65 |
41 |
污水站水泵 |
60 |
35 |
污泥泵 |
60 |
35 |
本框压滤机 |
60 |
35 |
南厂界 |
锅炉 |
44 |
25 |
昼间54 |
昼间54 |
空压机 |
46 |
22 |
风机 |
65 |
29 |
污水站水泵 |
60 |
24 |
污泥泵 |
60 |
23 |
本框压滤机 |
60 |
21 |
北厂界 |
锅炉 |
47 |
38 |
昼间53 |
昼间53 |
空压机 |
42 |
25 |
风机 |
65 |
40 |
污水站水泵 |
60 |
32 |
污泥泵 |
60 |
29 |
本框压滤机 |
60 |
28 |
由上表中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后,东侧厂界,北侧厂界,南侧厂界和西侧厂界处的噪声叠加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标准限值(昼间65dB(A))要求,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保目标为青光镇政府,位于东南方180m处,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衰减后,对青光镇政府处的影响预测噪声值为0,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监测计划见表55。
表55 废气污染物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型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排放标准 |
噪声 |
四侧厂界外1m |
等效A声级 |
1次/季度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
4、固体废物
4.1 固体废物产生源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炉渣、除尘灰、脱脂槽渣、表调槽渣、磷化槽渣、酸洗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
(1)废包装材料: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5t/a,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处理。
(2)脱脂槽渣:本脱脂槽定期清渣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渣,产生量约0.5t/a,危废类别HW17类,危废代码336-064-17。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表调槽渣:本表调槽定期清渣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渣,产生量约0.2t/a,危废类别HW17类,危废代码336-064-17。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磷化槽渣:磷化槽定期清渣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渣,产生量约0.1t/a,危废类别HW17类,危废代码336-064-17。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酸洗槽渣:酸洗槽定期清渣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渣,产生量约0.1t/a,危废类别HW17类,危废代码336-064-17。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6)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水处理过程产生污泥(污泥脱水采用板框压滤机进行脱水),危废类别HW17类,危废代码336-064-17,产生量3t/a。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7)废包装桶:废包装桶(包括废脱脂剂桶、废磷化液桶、废硫酸桶)约0.5t/a,危废类别HW49类,危废代码900-041-49。置于危险废物贮存间暂存后,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8)脱硫石膏:本项目烟气脱硫过程会产生脱硫石膏,产生量约为2.0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中,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9)炉渣: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会产生炉渣,产生量约为12t/a,产生的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中,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10)除尘灰: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会产生除尘灰,产生量约为0.8t/a,产生的除尘灰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中,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11)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人数为3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其产生量约为4.5t/a。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4.2、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状况、分类及去向列于下表。
表56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状况、分类及去向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
污染物来源 |
属性 |
年产量 |
类别 |
类别代码 |
利用处置方式 |
利用处置单位 |
废包装材料 |
生产 |
一般固体废物 |
0.5t/a |
可再生类废物 |
900-005-S17 |
一般固废间 |
物资回收单位 |
炉渣 |
锅炉 |
12t/a |
可再生类废物 |
900-099-S17 |
除尘灰 |
烟气除尘 |
0.8t/a |
可再生类废物 |
900-099-S17 |
脱硫石膏 |
烟气脱硫 |
2t/a |
可再生类废物 |
900-099-S17 |
脱脂槽渣 |
脱脂 |
危险废物 |
0.5t/a |
HW17其他废物 |
336-064-17 |
危废暂存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磷化槽渣 |
磷化 |
0.1t/a |
HW17其他废物 |
336-064-17 |
表调槽渣 |
表调 |
0.2t/a |
HW17其他废物 |
336-064-17 |
酸洗槽渣 |
酸洗 |
0.1t/a |
HW17其他废物 |
336-064-17 |
废包装桶 |
包装 |
0.5t/a |
HW49其他废物 |
900-041-49 |
污水处理站污泥 |
污水处理 |
3t/a |
HW17其他废物 |
336-064-17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4.5t/a |
SW64其他垃圾 |
900-099-S64 |
垃圾桶 |
城管委定期清运 |
4.3、固体废物贮存及管理要求
4.3.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遵循以下要求: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厂区内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建设单位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执行。
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如下: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4.3.2危险废物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57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产生量统计表
序号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量(t/a)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工序 |
形态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脱脂槽渣 |
0.5t/a |
HW17其他废物 |
336-064-17 |
脱脂 |
固体 |
槽渣 |
1个月 |
T |
桶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 |
磷化槽渣 |
0.1t/a |
HW17其他废物 |
336-064-17 |
磷化 |
固体 |
槽渣 |
1个月 |
T |
3 |
表调槽渣 |
0.2t/a |
HW17其他废物 |
336-064-17 |
磷化 |
固体 |
槽渣 |
1个月 |
T |
4 |
酸洗槽渣 |
0.1t/a |
HW17其他废物 |
336-064-17 |
酸洗 |
固体 |
槽渣 |
1个月 |
T |
5 |
废包装桶 |
0.5t/a |
HW49其他废物 |
900-041-49 |
包装 |
固体 |
硫酸 |
3个月 |
T |
6 |
污水处理站污泥 |
3t/a |
HW17其他废物 |
336-064-17 |
污水处理 |
固体 |
污水处理药剂等 |
1年 |
T |
4.3.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1)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东北角,建筑面积约为30m2。危废暂存间地面基础及内墙已采取防渗措施,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危废暂存间设置导流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2)各类危险废物分别装在专用的容器内,禁止不同的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应在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存放。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物相容,满足强度要求,容器完好无损。
(3)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单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
危废间建筑面积为30m2,最多可暂存各类危险废物10t,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4.4t/a,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约为1.5t/a,危险废物暂存间空间可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一个转运周期的储存量要求,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58 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号 |
贮存场所名称 |
危险废物
类别 |
危废代码 |
位置 |
建筑面积 |
贮存方式 |
贮存能力 |
贮存周期 |
1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脱脂槽渣 |
336-064-17 |
生产车间东北角 |
30m2 |
塑料桶+防渗托盘 |
10t |
6月 |
2 |
磷化槽渣 |
336-064-17 |
3 |
酸洗槽渣 |
336-064-17 |
4 |
表调槽渣 |
336-064-17 |
5 |
废包装桶 |
900-041-49 |
6 |
污水处理站污泥 |
336-064-17 |
7 |
废润滑油 |
900-214-08 |
8 |
废切削液 |
900-006-09 |
9 |
沾染废物 |
900-041-49 |
4.3.4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从厂房内产生工艺环节桶装后由人工运送到贮存场所,运送过程中危险废物均有妥善包装,液态废物密封在包装桶中,并且运送距离较短,因此危险废物产生散落、泄漏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万一发生散落或泄漏,由于危险废物运输量较少,且厂区地面均为硬化处理,可以确保及时进行收集,故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3.5委托处置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持有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并且经营类别应当包括HW17、HW49,处理能力有足够余量。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3.6生活垃圾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该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收集、管理、运输及处置:
(1)应当使用经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并符合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规格、厚度、颜色等要求的可降解专用垃圾袋盛装、收集生活垃圾,并由城市管理部门及时清运。
(2)生活垃圾袋应扎紧袋口,不能混入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液体垃圾中,在指定时间存放在指定地点。
(3)不能使用破损袋盛放生活垃圾。对有可能造成垃圾袋破损的物品应单独存放。
(4)产生生活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生活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生活废弃物。
(5)产生生活废弃物的单位和应当向北辰区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和存放地点等事项。北辰区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应对申报的事项进行校准。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处置途径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固体废物防治方案
表59 固体废物防治方案
固废暂存区类别 |
管理指标 |
管理要求 |
执行标准 |
生活垃圾暂存区 |
生活垃圾的去向等 |
做好日常记录,检查固体废物暂存、委托处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发布,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九号)。 |
一般固废暂存间 |
一般固废的产生量、运出量、去向等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运出量、去向等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 |
5.地下水、土壤
5.1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5.1.1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原则
地下水保护措施与对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原则确定。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原则如下:
(1)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分区防治措施,结合建设项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和产品的泄漏(含跑、冒、滴、漏)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 产生量和排放量,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不同区域的地面防渗方案,给出具体的防渗材 料及防渗标准要求,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以特殊装置区为主,一般生产区为辅;事故易发区为主,一般区为辅。
(3)地下水污染监控。建立场地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 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非正常状况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提出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和对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治理的方案。
5.1.2 源头控制措施
根据本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源头控制是关键。源头控制的措施首先是领导重视,全员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从工程建设、生产和建设期后各阶段的工程活动,都能在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下,将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作为一种自觉的行动,降低甚至杜绝突发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设备和各个建/构筑物的巡视和监控。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要定期对设备进 行维护,保持设备运行处于良好的状态;定期检查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异常,尽量避免破裂损坏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产生,力求将各水洗、脱脂、表调、磷化、污水处理站区域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本项目各水洗、脱脂、酸洗、磷化槽均为全地上钢制结构,对生产区域进行定期检漏。
二是对项目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优化排水系统设计等。本项目热水洗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酸洗后水洗废水、锅炉排水、酸雾喷淋系统排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后,和锅炉排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双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会污染地下水水质。
三是重视管道敷设。工艺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雨、污水等采用地下管道方式的,也要做好接头连接、防腐防渗,尽可能避免埋地管道跑、冒、滴、漏现象。本项目应对可能发生渗漏的管线、池体等节点进行定期检查。
5.1.3 分区防控措施
结合场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情况、处理设备、管道、污染物储存等布局,实行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有区别的防渗原则。主要包括场地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将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
(1)防渗分区防治及措施
①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表60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
分级 |
主要特征 |
强 |
岩(土)层单层厚度 Mb≥1.0m,渗透系数 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
中 |
岩土层单层厚度 0.5m≤Mb<1.0m,渗透系数 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岩土层单层厚度 Mb≥1.0m,渗透系数1×10-6cm/s<K≤1×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
弱 |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 中”条件 |
②污染物控制难易程度
按照地下水导则要求,其项目厂区各设施及建构筑物污染物难易控制程度需要进行分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其分级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61 污染物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
主要特征 |
项目构建筑物分类 |
难 |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渗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为地下池体 |
易 |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渗漏 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 |
各水洗、脱脂、酸洗、磷化槽等 |
③防渗分区确定
根据地下水导则要求,防渗分区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参照下表提出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分区参照表见下表。
表62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防渗区域 |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 |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
污染物类型 |
污染防渗技术要求 |
重点防渗区 |
弱 |
难 |
重金属、持久 性有机污染物 |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考GB18598执行 |
中— 强 |
难 |
弱 |
易 |
一般防渗区 |
弱 |
易—难 |
其他类型 |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考GB16689执行 |
中— 强 |
难 |
中 |
易 |
重金属、持久 性有机污染物 |
强 |
易 |
简单防渗区 |
中— 强 |
易 |
其他类型 |
一般地面硬化 |
根据本项目各车间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以及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分类分析,将厂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站
简单防渗区:各水洗、脱脂、酸洗、表调、磷化槽等生产区
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中的防渗技术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根据以上分区情况,对装置防渗分区情况进行统计,见下表及下图。
表63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
编号 |
单元名称 |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 |
污染控制难程度 |
污染物类型 |
污染防治类别 |
污染防治区域及部位 |
1 |
污水处理站 |
中 |
难 |
其他污染物 |
一般防渗 |
地面 |
2 |
水洗区 |
中 |
易 |
其他污染物 |
简单防渗 |
地面 |
3 |
脱脂区 |
中 |
易 |
其他污染物 |
简单防渗 |
地面 |
4 |
酸洗区 |
中 |
易 |
其他污染物 |
简单防渗 |
地面 |
5 |
磷化区 |
中 |
易 |
其他污染物 |
简单防渗 |
地面 |
7 |
一般固废暂存间 |
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中的防渗技术要求 |
地面 |
8 |
危废暂存间 |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
地面 |
图6 本项目防渗分区图
5.2 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符合性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厂房内地面已进行一般防渗;一般固废暂存间均已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并在地面硬化的基础上铺设2mm厚的环氧树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防渗技术要求。
污水处理站需按照一般防渗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污染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Mb≥1.5m,K≤1×10-7cm/s,可参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12)及《天津市建筑标准设计图集(2012 版)》12J1工程做法等规范进行防渗设计,也可请相关专业设计单位提供其他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的等效防渗措施的其他可行性防渗设计,并做好日常检查,防止防渗设计失效,发现防渗设计开裂、磨损、破损应及时修补。
危废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同时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项目完成后需注意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对可能产生的破损地面及时进行检查、修复,避免产生裂缝。
5.3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现状监测,评价区内潜水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土壤检测值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在确保各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措 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及时发现污染物的下渗现象,通过采取防渗措施减少对潜水含水层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厂区内防渗分区布局合理。因此建设项目从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是可接受的。
表64 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一览表
井号 |
坐标/° |
监测 层位 |
用途 |
监测频率 |
监测项目 |
W001 8.0m |
E:117.126344
N:39.429104 |
潜水含水层 |
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 |
每年枯水期进行一次常规水质因子和特征因子全项检测。 |
常规因子:钾、钠、钙、镁、碳酸盐、碳酸氢盐、氯化物、硫酸盐、pH 、氨氮(以N计)、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以 CaCO3计)、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Mn法,以 O2 计)
特征因子:化学需氧量(COD)、石油类、总磷(以P计) |
表65 土壤跟踪监测计划一览表
点位 |
监测位置 |
选取依据 |
监测深度(m) |
监测频率 |
监测项目 |
T1 |
厂区下游监测点 |
垂直入渗影响点 |
0~0.2 |
5年监测一次 |
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共 45项
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pH |
6、环境风险评价
6.1项目危险物质风险识别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表B.1和表B.2)对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料和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危险性识别。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为生产运行过程中使用的浓硫酸以及铁系磷化也中的磷酸,现有工程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最大贮存量为0.125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表B.1)中规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表中规定的风险物质临界量,计算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在厂区最大存储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66 物质风险识别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储存位置 |
现有工程最大储量/t |
本项目最大存储量/t |
临界量/t |
q/Q |
1 |
浓硫酸 |
车间仓库 |
0 |
0.1 |
10 |
0.01 |
2 |
磷酸 |
车间仓库 |
0 |
0.3 |
10 |
0.03 |
3 |
机油 |
车间仓库 |
0.125 |
0 |
2500 |
0.00005 |
合计 |
0.04005 |
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Q=0.04005<1。按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开展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
6.2 风险识别结果
6.2.1 物质危险性识别
物质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原材料及辅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污染物等。通过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对照,风险物质为浓硫酸、磷酸和机油等。
6.2.2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对本项目主要生产装置、仓库、公用工程系统、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功能单元进行分析,本项目容易发生突发环境事故的危险单元包括仓库、生产车间、露天厂区。项目风险类型主要为原料储存转运过程以及生产使用物料过程发生的物料泄漏事故。
表67 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型及危害
序 号 |
危险单元 |
风险源 |
主要危险物质 |
环境风险类型 |
环境影响途径 |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 |
1 |
生产车间、仓库 |
浓硫酸、磷酸 |
浓硫酸、磷酸 |
泄漏 |
土壤、地下水、大气 |
①液态物质车间内泄漏,车间地面采取有效防渗措施,不会通过垂直入渗进入地下水、土壤,故不会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②泄漏的风险物质挥发,可能会发生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
2 |
露天厂区 |
液体风险物质露天厂区搬运时泄漏 |
浓硫酸、磷酸 |
泄漏 |
地表水 |
液态物质在露天厂区泄漏,泄漏的风险物质若不及时处置可能经雨水管网流入附近地表水体,可能会造成地表水环境污染。 |
6.3 污染事故风险分析
6.3.1 物料泄漏事故
项目浓硫酸、磷化液等风险物质,在装卸过程可能会导致液体物料泄漏到槽外;生产过程中,由于发生撞击,焊缝缺陷,化学腐蚀、应力腐蚀、流体冲蚀等原因可能导致槽体减薄、出现裂缝;也可能由于员工操作不当、疏忽大意、仪表失灵等原因造成废水、废槽液“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从而导致含生产废水泄漏事故。生产线各槽体均位于地上架空状态,采取明管方式,一旦污水泄漏后可回流到调节池。污水泄漏容易发现并及时处理,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仓库暂存的脱脂剂、浓硫酸、磷化液等如存放不当、包装物破损可能造成药剂泄漏污染。本项目液体物料泄漏后不会发生燃烧、爆炸等极端事故。
硫酸泄漏,会产生硫酸雾,硫酸雾在大气中扩散,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同时会影响周围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6.3.2 环保设施故障
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排放因素较多,如:停电、设备故障、运转管理疏忽、进水水质异常等都能导致出水水质不合格或事故排放。最严重的情况是污水未经污水站处理就直接排放。废水非正常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将导致管道腐蚀,不利于废水的处理及排放,可能影响管道周边地下水、土壤质量。本评价要求项目废水处理站采用水泥硬化面,并做耐腐蚀、防渗处理,保证池体表面无裂痕。因此,即使管道、阀门破损导致污水泄漏,也不会进入外环境影响土壤或地下水。废水处理输送管道采取明管方式,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6.4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6.4.1 风险物质存储、运输的防范措施
(1)公司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应进一步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物品的危险特性,浓硫酸放置于适当的环境条件中保存,操作人员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围裙、袖罩、手套、防毒面具、护目镜等;加强对风险物质储存场所的管理,确保风险物质的储存安全性。并设有砂土、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提高员工的操作技术能力,持证上岗,配合劳保用品,熟悉风险物质的性质,掌握风险物质发生火灾、泄漏、烧伤等应急办法;定期对风险物质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管理操作水平及防范意识。
(4)在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淋浴;对于风险物质的运输,由持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专人专车依照既定线路进行运输,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装运的危险品外包装明显部位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规定标志,包装标志牢固、正确。
6.4.2 泄漏污染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生产车间已整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危废暂存间的防渗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提出的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设置:铺设不小于2cm厚的防渗衬层渗透系数≤10-10cm/s。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应分类置于托盘内。企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车间、危废暂存间等进行检查,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物料、槽液等泄漏。
项目各类废水通过相应明管输送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内进行处理,若生产废水输水明管或污水处理站池体等发生泄漏,发现人员第一时间通知车间负责人和生产线负责人,各生产线负责人负责关闭排水阀门,停止生产废水排放;车间负责人组织本车间工作人员对泄漏点进行堵漏和对已泄漏的生产废水进行吸附处理。若污水处理站各工艺池体发生泄漏,发现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污水处理站负责人,污水处理站负责人组织人员对泄漏池体的泄漏点进行堵漏,同时组织人员利用沙土或其他惰性物资对已泄漏的液体进行吸附,吸附后的沙土或惰性物质集中收集作为危废处置。污水处理站负责人根据泄漏点的情况判断是否有必要将发生泄漏的池内的废水转移至事故应急吨桶中。
6.4.3 环保设备故障风险防范措施
(1)环保治理设施的相关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天一次对环保处理设施进行巡检及测试,如:废水处理站是否运行正常、管道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巡检记录。
(2)定期监测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浓度、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浓度,保证达标排放;定期检查通风管道,避免无组织排放,保证废气高空排放。
(3)对环保治理设备管理员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安排专人在生产期间每两个小时对废气治理设施巡查一次,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有效运行。企业生产过程中当发生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失效情况时,应立刻停止生产,对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进行维修,待维修完毕后再开展生产活动。
(4)制定严格的废水排放制度,确保清污分流,残液、残渣禁止冲入废水收集系统或直排。
6.5 事故应急措施
(1)当污染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2)当发生废气事故排放时,立即停止生产线上相应工序的操作;利用现场抽风机或风扇等设备,加强车间内通风排气。
(3)当发生风险物质泄漏时,立即用沙袋或沙土堵截已泄漏的溶液,防止其继续扩散;立即将可能泄漏的风险物质转移至其他容器。
(4)当车间槽液发生泄漏时,立即停止生产线相应工序操作;立即用沙袋或沙土堵截已泄漏的溶液,并将槽液转移至塑料吨桶暂存,防止槽液流出车间进入雨水管网。
(5)当发生环保设备故障造成废水异常排放、管道破损造成废水跑冒滴漏时,应立即停止生产,按照指定管道排入到废液收集桶,待环保设备及管道修复后恢复生产。
6.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予以控制,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有效的组织抢险和 救助,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公司应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配备应急物资等,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6.7 环境风险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浓硫酸,暂存于仓库,危害水环境物质中脱脂槽液、酸洗槽液、磷化槽液暂存于生产车间。可能发生的风险浓硫酸泄漏造成大气污染,废液泄漏,收集不及时可能造成地表水的污染。本项目风险物质存储量较小,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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