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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城乡环卫设施一体化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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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城乡环卫设施一体化专项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武清区城乡环卫设施一体化专项规划(2021-2035年)》目前已由评价单位——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基本编制完成,现按照有关规定,向公众公示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天津市武清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编制了《武清区城乡环卫设施一体化专项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范围为武清区所辖区域,5个街道、24个镇:杨村街道、下朱庄街道、东蒲洼街道、黄庄街道、徐官屯街道、大良镇、梅厂镇、大碱厂镇、崔黄口镇、下伍旗镇、南蔡村镇、大孟庄镇、泗村店镇、河西务镇、城关镇、东马圈镇、黄花店镇、石各庄镇、王庆坨镇、汊沽港镇、河北屯镇、上马台镇、大王古庄镇、陈咀镇、豆张庄镇、曹子里镇、大黄堡镇、高村镇、白古屯镇。武清城区范围,根据环卫作业流程及环卫作业管理划定,包括杨村街道、下朱庄街道、东蒲洼街道、黄庄街道、徐官屯街道。规划内容涵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规划、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等专项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规划;环卫设施布局规划;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规划实施措施及建议等方面。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期仅为垃圾转运站、收集站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影响较小;

2、运行期:

大气污染物: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颗粒物、酸性气体、重金属等焚烧烟气,在垃圾的堆放、运输、装卸、加料、焚烧过程中会产生的含H2SNH3、甲硫醇、臭气浓度污染因子的恶臭气体。厨余垃圾处理厂废气主要为餐厨垃圾接收、收运车的清洗、垃圾的预处理等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环卫设施运营期间产生的其他废气,可通过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其达标排放。

水污染物:pH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等;

噪声:各类水泵、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噪声;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垃圾处理厂营运过程所产生的焚烧炉渣、飞灰及其他类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三、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以及结论要点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阶段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影响

本规划引用《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各项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说明本规划废气对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影响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规划方案可行。

2)水环境

规划实施后,武清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清净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当废水处理系统发生事故时,废水暂时排入事故池,待事故排除后,废水重新打回废水处理系统。

垃圾转运站以及公厕等环卫设施运营中,会产生垃圾渗滤液、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渗滤液可排入集水池定期由吸污车送武清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或采用单独的预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其他废水水质较简单,经化粪池或沉淀池预处理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最终排入各自区域内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声环境

环卫规划实施后环卫设施主要噪声来源于垃圾转运、垃圾处理厂运营等,主要是垃圾车辆运输噪声、垃圾压缩、装载时噪声以及处理厂处理设施机械噪声等。为了使垃圾处理厂厂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厂区在建设时应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同时修筑隔声墙、种植隔声绿化带等,主要噪声源设备应加装排气消声装置或设隔音室,并通过墙体隔声和自然衰减等措施,使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降至最小。

4)固体废物

炉渣为一般固体废物,在焚烧厂运行时运至厂外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焚烧产生的炉渣全部运至炉渣综合利用中心处理。

飞灰在厂内进行稳定化处理并对稳定化产物进行检验,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后,送厂内填埋场填埋。如果稳定化产物不能满足GB16889-2008入场要求时,仍需作为危险废物,并交由有对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其他废物中有可回收利用价值的废物交由厂家回收,其他一般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规划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只要采取适当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标准,则不会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负面影响。

四、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本规划的规划内容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具有较好的协调性,同时,本规划也属于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其实施后有利于解决规划区域内目前存在的环卫设施落后及不足,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就具体的环境影响而言,本规划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为规划实施后各环卫设施项目产生的二次污染,包括环卫设施产生的废气、废水、臭气、噪声等,可通过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影响程度。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建议并严格落实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该规划方案整体上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参与

1)查阅方式

可通过电话、传真、发送邮件等方式与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核实后会以电子版或文本形式给与查阅。

2)查阅期限

即日起10日以内。如有公众认为需要索取关于本项目的一些补充信息,可以向本项目的评价单位索要,具体方式和期限同上。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天津市武清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2-5961818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2-1-301(邮编:300384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传真:022-83710316 

 E-mail237544093@qq.com

 

 

公示日期:2024.10.9-2024.10.21

 

 
  联系电话:022-83715590/91/92 传真:022-83715590 电子邮箱:tj_epac@yahoo.com.cn
 
联系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2号楼1门三层  邮编:3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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