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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公示
 
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57

 
1、项目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迁建)   改扩建√   技改   
建设地点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九道36号
主要产品名称
离合器、电磁阀、阻尼减震器
设计生产能力
离合器5万套/a,电磁阀116.1万套/a,阻尼减震器160万套/a
实际生产能力
离合器5万套/a,电磁阀116.1万套/a,阻尼减震器160万套/a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4年11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5年1月
调试时间
2025年5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5年6月26日-6月27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1860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7
比例
0.58%
实际总概算
1860
实际环保投资
10.7
比例
0.58%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实施);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407-2021,2021年11月25日实施);
(5)《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6)《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境保护部令 第11号);
(7)《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测[2007]57号(2007年3月9日印发);
(8)《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971-2018);
(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11)《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1月;
(12)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津保自贸环审[2024]35号,2024年12月13日;
(13)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监测报告(YX251012);
(14)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2025年5月26日,证书编号:91120116083041739X001V);
(15)其它相关工程资料。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污染物
项目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限值要求;
表1-1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项目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排气筒高度(m
标准
TRVOC
60
3.502
18.7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非甲烷总烃
50
2.906
臭气浓度
1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表1-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
颗粒物
1.0
/
厂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非甲烷总烃
2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4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非甲烷总烃
4
/
厂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2、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具体见表1-3。
表1-3  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3类
65
55
3、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2、工程建设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
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格华纳”)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九道36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7°25′30.790″、北纬39°08′26.530″。厂区东侧为中环东路,南侧为博格华纳动力驱动系统(天津)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北侧为东九道。企业现有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年产离合器56万套/a,自动变速器控制模块110万套/a,电磁阀(自动变速器执行器)140万套/a,控制阀230万套/a。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186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离合器装配线一条、电磁阀装配线一条、阻尼减震器装配线一条,新增离合器5万套/a、电磁阀116.1万套/a、阻尼减震器160万套/a,将现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箱”废气治理设备改造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建成后主要工程内容见表2-1,产品规模及方案见表2-2。
表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
项目类型
环评设计工程内容
实际建成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离合器车间:新建离合器装配线1条,新增离合器5万套/a。
离合器车间:新建离合器装配线1条,新增离合器5万套/a。
一致
电磁阀车间:新建电磁阀装配线1条,新建阻尼减震器装配线1条,新增电磁阀116.1万套/a,阻尼减震器160万套/a。
电磁阀车间:新建电磁阀装配线1条,新建阻尼减震器装配线1条,新增电磁阀116.1万套/a,阻尼减震器160万套/a。
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利用现有办公室用于员工办公。
食堂:利用现有食堂用于员工用餐。
办公:利用现有办公室用于员工办公。
食堂:利用现有食堂用于员工用餐。
一致
公用工程
给水:本项目无新增用水;
排水:本项目无新增排水;
供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
供热制冷:冬季采暖依托现有车间余热回收和电加热炉,夏季制冷依托现有冷水机组提供。
给水:本项目无新增用水;
排水:本项目无新增排水;
供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
供热制冷:冬季采暖依托现有车间余热回收和电加热炉,夏季制冷依托现有冷水机组提供。
一致
储运工程
利用现有仓库用于原料配件及成品暂存。
利用现有仓库用于原料配件及成品暂存。
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气: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8.7m高的排气筒P1排放;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的烟尘经密闭收集由设备自带集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气: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8.7m高的排气筒P1排放;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的烟尘经密闭收集由设备自带集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一致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排水。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排水。
一致
噪声:优选低噪音设备,设置减振基础,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
噪声:优选低噪音设备,设置减振基础,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
一致
固废: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滤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废碳氢清洗剂、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沾染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固废: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滤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废碳氢清洗剂、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沾染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一致
本项目主要进行海纳川2DHT离合器、OOV开关电磁阀、CDC可变阻尼减震器的生产,本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见下表。
表2-2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本项目产能/
1
海纳川2DHT离合器
5万套
2
OOV开关电磁阀
116.1万套
3
CDC可变阻尼减震器
160万套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2-3  本项目新增各装配线主要设备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套)
海纳川2DHT离合器装配线(离合器装配线)
1
活塞铆压机
非标
1
2
测量设备
非标
1
3
码片机
非标
1
4
手动卡簧安装设备
非标
1
5
卡簧安装到位检查设备
非标
1
6
激光打标机
非标
1
7
测试台
/
1
OOV开关电磁阀装配线
1
激光打标机
非标
2
2
导磁管压装机
非标
1
3
顶杆压装机
非标
1
4
轴套卷曲机
非标
1
5
极板卷曲机
非标
1
6
电阻、高压测试机
非标
1
7
测试台
/
1
CDC可变阻尼减震器装配线
1
单向阀及主阀座压装机
车乐美伺服
1
2
先导座压装机
车乐美伺服
1
3
阀座压入压装站
车乐美伺服
1
4
液压端内部组装机
IAI转台/SMC
1
5
主阀座压装机
车乐美伺服
1
6
隔膜插装机
IAI转台/SMC
1
7
垫片压装机
SMC
1
8
推杆压装机
车乐美伺服
1
9
垫片压装机
车乐美伺服
1
10
堵头压装机
车乐美伺服
1
11
线圈压装机
SMC
1
12
液压端压装机
车乐美伺服
1
13
胶圈安装机
SMC
1
14
电阻/高压测试机
Chroma
1
15
视觉检测机
Cognex
1
16
激光打标机
基恩士
1
17
测试台
/
1
 
 
 
 
 
 
 
 
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及水平衡
(一)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表2-4。
表2-4  主要原辅材料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性状
单位
本项目环评设计用量
根据验收期间折合年用量
备注
1
离合器
壳体
固态
万个/a
10
10
与环评一致
2
选装片
固态
10
10
与环评一致
3
分隔片
固态
40
40
与环评一致
4
轴承
固态
10
10
与环评一致
5
密封圈
固态
20
20
与环评一致
6
内毂焊接总成
固态
10
10
与环评一致
7
活塞
固态
10
10
与环评一致
8
摩擦片
固态
50
50
与环评一致
9
卡环
固态
10
10
与环评一致
10
弹簧
固态
40
40
与环评一致
11
弹簧
固态
万个/a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12
端子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13
O型圈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14
线圈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15
基座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16
外壳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17
轴承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18
导磁管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19
垫片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20
液压阀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21
堵头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22
顶杆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23
轴套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24
电枢
固态
116.1
116.1
与环评一致
25
O型圈
固态
万个/a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26
线圈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27
极板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28
导磁管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29
外壳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30
垫片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31
电枢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32
推杆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33
电枢塞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34
调整垫片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35
隔膜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36
先导阀芯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37
先导弹簧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38
先导座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39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40
主垫片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41
主弹簧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42
主阀心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43
调整垫片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44
主阀座
固态
160
160
与环评一致
45
异构烷
烃清洗剂(
碳氢清
洗剂)
液态
t/a
3
3
与环评一致
(二)供电
由市政电网供电。
(三)劳动定员
全厂劳动定员495人,人员比较充足,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通过厂内调配解决,不新增员工。劳动制度为三班制,单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与环评阶段一致。
(四)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不新增职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实施后无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与环评阶段一致。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一、主要工艺流程
1.1清洗与干燥(依托现有碳氢清洗机)
为了清除本次新增三类产品所用的弹簧、轴承外购生产零部件表面残余的油脂、杂质,保证装配效果,需对其进行清洗。由于一般水洗后存在锈蚀的问题,为了保证控制阀零件的清洗效果及电磁阀的使用性能,本项目采用清洗采用异构烷烃作为清洗介质的清洗剂。清洗工序位于电磁阀车间内。
清洗:温度约50℃,加热方式为电加热,采用超声波清洗,每批清洗数量约1000个,清洗时间约10min。清洗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G1,清洗机整体为全封闭结构,在清洗机顶部设置排放口与废气收集管路相连,收集效率按100%计,经全封闭收集后通过本项目新改造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8.7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真空干燥:利用异构烷烃在真空状态下的挥发性,采用真空泵为动力,抽真空进行干燥,真空压力约400Pa,干燥时间约40s。干燥过程废气经全封闭收集后通过本项目新改造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8.7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清洗剂处理与回收:真空干燥过程中,利用真空泵的抽吸作用,将清洗剂首先被抽至两级过滤器过滤去除杂质,过滤器滤芯定期进行更换,产生废滤芯S1;随后进入蒸馏器内,利用不同物质沸点的差异,经过蒸馏作用,实现清洗剂与油脂等杂质的分离。蒸馏出的清洗剂采用两级冷凝回收至清洗剂储罐内回用。经过清洗剂处理与回收,实现了对绝大部分清洗剂的再生,其余大部分进入废油与废渣中,统称为废碳氢清洗剂S2,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冷凝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1,经全封闭收集后通过本项目新改造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8.7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此过程会产生废滤芯S1,废碳氢清洗剂S2,废活性炭S3,废包装桶S4,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1.2海纳川2DHT离合器装配线工艺流程
注:G2:颗粒物;S5:一般废包装物、S6:收集尘、S7:废滤袋、S8:不合格品;N:噪声
图2-1  离合器装配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1)人工将活塞、轴承等上料到活塞铆压机内进行铆接。原料拆包、产品包装过程会产生一般废包装物S5,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2)在测量设备内设备自动对活塞、轴承、卡环及外毂尺寸测量。
(3)在码片机内离合器片组码片及高度测量,选装片选取及厚度测量,选装片、分隔片、内毂等自动安装。
(4)手动将卡环及离合器弹簧安装。
(5)卡簧安装到位检查设备对离合器弹簧安装到位检测。
(6)对装配好的离合器进行激光打标。激光打标过程会产生极少量颗粒物G2,经密闭收集由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该过程会产生收集尘S6、废滤袋S7,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7)在测试台进行物理外观测试,无废气、废水、噪声产生。产品检测产生的不合格品S8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成品进行包装后,放入仓库储存。
整个工序人工进行上下料、人工安装卡环和离合器,其他工序操作均为机械手自动操作。
1.3 OOV开关电磁阀装配线工艺流程
注:G2:颗粒物;S5:一般废包装物、S6:收集尘、S7:废滤袋、S8:不合格品;N:噪声
图2-2  开关电磁阀装配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1)人工将外壳放入激光打标机内对外壳进行激光打标,在导磁管压装机内手动安装线圈和连接件并放于下工装上,将套好圈的导磁管放入上工装,相机检测O圈,压装并检测位移压力。将打完码外壳及压装好的线圈总成通过工装组装好。此过程会产生极少量颗粒物G2,经密闭收集由设备自带滤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拆包、产品包装过程会产生一般废包装物S5,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该过程会产生收集尘S6、废滤袋S7,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本工序人工进行上下料,人工安装线圈和连接件,其他操作均为机械手自动操作。
(2)在顶杆压装机内将顶杆压入转子,检测压装后总成高度,取线圈总成,转子总成及弹簧组装好。手动拿取轴套放到总成上,将组装好的工件放入工装内,开始压装。该工序为机械手自动操作。
(3)人工将压装好的阀体放到传送带上,在轴套卷曲机内取O圈用套圈工装套入导磁管内,取套圈后的导磁管放入工装将圈压入到位,将套好的工件放到盒子中,在极板卷取机内取O圈用套圈工装套入极板内,将套好圈的极板轻按入阀体中并放入工装里,相机检测O圈有无并开始压装,压装3个压脚。该工序为机械手自动操作。
(4)人工取压装好的阀体放于电阻、电压测试机上,测试电阻和高压。该工序手动安装,设备自动测量。
(5)人工取套圈工装套在阀体上,取O圈装入阀体下部槽位中,将套好圈的阀体放于激光打标机内开始打标。从打标位置放到检查等级位置进行等级检查。此过程会产生极少量颗粒物G2,经密闭收集由设备自带滤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会产生收集尘S6、废滤袋S7,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该工序手动安装,设备自动打标。
(6)人工将阀体转运到吹吸工位,用毛刷擦刷并吹吸灰尘,将擦刷吹吸后的阀体放于拖盘上。该工序为人工手动操作。
(7)将阀体放入测试台进行物理外观测试,无废气、废水、噪声产生。测试完毕后将阀体取出,包装入库。产品检测产生的不合格品S8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1.4可变阻尼减震器工艺流程
注:G2:颗粒物;S5:一般废包装物、S6:收集尘、S7:废滤袋、S8:不合格品;N:噪声
图2-3  可变阻尼减震器装配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1)人工上料,手动将活塞和主阀座分别放到单向阀及主阀座压装机上,站位上方的相机拍照检测零部件有无和位置是否正确,合格后转台选中自动至下一个工位,钢珠自动送料到压装站中,主阀座自动送料到上压头,转台选中自动至下一工位,压机下压将主阀座压入,转台旋转到下一工位,压机下压将主阀座压入活塞,切换压头铆压主阀座将其固定,铆压后视觉系统检测铆压痕迹是否存在,合格后机械手自动旋转至下一工位,机械手自动将压装站组件和活塞组件放入到主线的托盘上。人工分别将阀芯/主机座/堵头/线圈/胶圈/电枢/弹簧放置托盘相应位置上,视觉传感器检测产品是否漏装,正确后释放托盘到下一工位。本工序人工进行上下料,其他操作均为机械手自动操作。原料拆包、产品包装过程会产生一般废包装物S5,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2)送料器自动将主座阀送至先导座压装机固定位置,机械夹爪从固定位置将主座阀放置到主机座上,压机自动将主座阀压入到压装站;视觉传感器自动检测弹簧正反,机械夹爪自动从托盘取弹簧放到压装站内,夹爪自动从托盘取主阀座组件,压机将主阀座组件自动压入到压装站内,托盘释放到下一工位。本工序操作均为机械手自动操作。
(3)人工上料,手动将弹簧片、活塞等放入线外工装上,夹爪从固定位置取弹簧片并放入到液压端内部组装机内,弹簧送料机自动送弹簧到弹簧片上,机械夹爪取活塞自动放入到液压端内部组装机内,转台旋转至下一工位,视觉检测系统检测产品液压端内部组装机台阶面到活塞断面的高度,并根据高度自动选配合适的垫片,转台旋转至下一工位,将相匹配的垫片取出并放入到液压端内部组装机内,托盘释放到下一工位。本工序人工进行上下料,其他操作均为机械手自动操作。
(4)传感器检测选配的垫片是否安装,正确后机械夹爪从托盘固定位置取主阀座到主阀座压装机内,自动将主阀座压入到阀套中,释放托盘到下一工位。本工序操作均为机械手自动操作。
(5)在隔膜插装机内使用辅助工装将切割好的隔膜卷曲成型,人工安装隔膜并插入产品中,视觉相机检测隔膜是否漏装,合格后释放托盘到下一工位。垫片压装机构自动将垫片送料至固定位置,机械夹爪取垫片后自动将垫片压入到电枢上,压装过程中检测压装位移和力。在推杆压装机内人工将压装好的电枢/垫片/推杆组件放入到隔膜中,过程中避免挤上隔膜,从托盘将电枢/垫片组件取出放到线外的压装工装上,从中取推杆放到上工装上,设备自动将推杆压入到电枢中,压入过程中作业员将压装站半成品翻转180度后放多托盘上,释放托盘到下一工位。该工序隔膜插装机内是人工安装隔膜并插入产品中,顶杆压装机由人工进行上下料,其他操作均为机械手自动操作。
(6)垫片压装机内将先导垫片送到固定位置,机械夹爪取先导垫片后自动压入到堵头压装机上,压装过程中监控压力和位移;将堵头放入离线压机上工装,将阀芯组件下工装,压机自动下压将堵头压入到阀芯中,线圈压装机内机械夹爪取线圈后自动将线圈压入到阀芯中,托盘释放到下一工位。该工序操作均为机械手自动操作。
(7)阀座自动送料机构将阀座自动送到固定位置,机械夹爪取阀座并放入到液压端压装机上,基准取阀芯组件并压入到压装站上;在胶圈安装机内夹爪自动取胶圈,将胶圈撑开后自动套入到阀芯上,托盘释放到下一工位。该工序操作均为机械手自动操作。
(8)将测量端子人工放到线束链接位置,启动电阻/高压测试机设备自动测量线圈电阻和漏电流,合格后释放托盘到下一工位。该工序手动安装,设备自动测量。
(9)视觉检测机检测产品上胶圈释放存在且安装到位,顶升机构旋转120度后重复检测,再旋转120度后重复检测,托盘下将,释放到下一工位。该工序操作均为机械手自动操作。
(10)激光打标机在产品固定位置刻印二维码。此过程会产生极少量颗粒物G2,经密闭收集由设备自带滤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该过程会产生收集尘S6、废滤袋S7,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11)人工将合格产品取下,放置到下线的成品托盘中,转移到测试台进行物理外观测试,无废气、废水、噪声产生。产品检测产生的不合格品S8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项目变动情况
 
 
 
 
 
 
 
3、环境保护设施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大气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项目清洗机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管路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8.7m的排气筒P1排放。激光打标工序产生的烟尘经打标机上方管道密闭收集到设备自带集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清洗机设备
治理设施
2、废水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本项目实施后无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放。
3、噪声
项目新增噪声源为激光打标机配套的环保设施风机,环保设备风机位于现有工程生产车间内,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滤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产生的废碳氢清洗剂、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沾染物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本项目生产排污节点及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1。
表3-1  项目生产排污节点及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污染物类型
来源
主要污染物
治理措施
废气
清洗
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经全封闭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8.7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激光打标
颗粒物
经密闭收集由设备自带集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固废
碳氢清洗机
废滤芯
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废碳氢清洗剂
有机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
清洗剂拆包
废包装桶
设备维修
废沾染物
原料拆包、产品包装
一般废包装物
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产品检测
不合格品
自带除尘设施
收集尘
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废滤袋
噪声
生产设备
噪声
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5、其他环保措施
(1)环境风险
公司设有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有专人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各类环保治理措施的维护和定期检修。生产车间内配有灭火器等应急物资,雨水排口采用沙袋紧急封堵措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备案中。
(2)排污许可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行业类别为“三十一、汽车制造业36”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属于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类别,本项目扩建已完成排污许可变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20116083041739X001V。
6、排污口规范化
企业已按照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已更名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和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废气、废水排放口、危废暂存间进行规范化建设。
    
排气筒P1
一般固废间
危废暂存间
7、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8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0.7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0.58%,和环评一致。环保投资落实情况见表3-2。
3-2  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污染源
环保措施
环评阶段
实际建设
1
废气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备自带除尘设施
8
8
3
噪声
加装减振措施等
1
1
4
固废
固废收集、处理
1
1
5
排污口规范化
噪声
0.2
0.2
6
环境风险防控
收集桶、吸附棉等
0.5
0.5
合计
10.7
10.7
(2)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环保设施均已建成投用。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3-3。
表3-3   环保验收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类别
污染源
环评设计
实际建设
落实情况
废气
清洗
经全封闭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8.7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经全封闭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8.7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已落实
激光打标
经密闭收集由设备自带集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经密闭收集由设备自带集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已落实
噪声
生产设备
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达标。
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达标。
已落实
固废
清洗机清洗、废气治理、原料拆包、设备维修等
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滤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碳氢清洗剂、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沾染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滤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碳氢清洗剂、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沾染, 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已落实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
1.1 建设内容
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格华纳”)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九道36号,中心坐标为东经117°25′30.790″、北纬39°08′26.530″。厂区东侧为中环东路,南侧为博格华纳动力驱动系统(天津)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北侧为东九道。企业现有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年产离合器56万套/a,自动变速器控制模块110万套/a,电磁阀(自动变速器执行器)140万套/a,控制阀230万套/a。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186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离合器装配线一条、电磁阀装配线一条、阻尼减震器装配线一条,新增离合器5万套/a,电磁阀116.1万套/a,阻尼减震器160万套/a。本项目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将现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箱”改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2 规划、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鼓励类第三类第十九条第275项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中“双离合器变速器(DCT)”、“自动变速器执行器(电磁阀)”的关键零件部位;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事项,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天津临空产业区(航空城)总体规划(200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天津临空产业区(航空城)规划功能为航空运输、研发制造、保税物流、商务会展、科教培训、维修维护、生态居住等七大功能,优先考虑民航应用科学、民航科技创新、飞机研发、零部件制造、飞机维护、飞机改装等产业。本项目产品主要为离合器、电磁阀和阻尼减震器,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不属于禁止入园产业。
根据《天津临空产业区(航空城)总体规划(200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在临空产业区应严禁发展对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严重,可能对区域环境、其它产业造成恶劣影响,景观不协调的产业。如高污染的医药生产企业;小型、技术含量低的电子加工企业。本项目产品主要为离合器、电磁阀和阻尼减震器,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区域环境、其他产业未造成恶劣影响,未对景观造成不协调,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不冲突。同时,本项目布局、工艺、废气、噪声的控制与治理等方面均满足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天津临空产业区(航空城)的相关要求。
1.3 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引用2023年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统计数据,天津港保税区2023年常规大气污染物SO2年平均浓度、NO2年平均浓度和CO24小时平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年平均浓度、PM10年平均浓度和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超标,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属于不达标区。
(2)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进行监测。
1.4 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清洗机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8.7m的排气筒P1排放。激光打标产品均为不锈钢材质,在密闭打标机内进行打标,打标产生的烟尘经打标机上方管道密闭收集到设备自带集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经分析,本项目P1排气筒排放的有机废气TRVOC及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
厂界处颗粒物预测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实施后无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为激光打标机配套环保设施风机运行时产生噪声,经预测,建设单位在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隔音降噪措施后,四侧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间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不合格品、集尘灰、废滤袋、废碳氢清洗剂、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沾染物。
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滤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碳氢清洗剂、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沾染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为废碳氢清洗剂,清洗剂原辅料的存储量不新增,本项目实施后危险物质种类、风险单元不新增,风险物质泄漏可能污染水体和土壤,或遇明火、高热可能发生火灾等潜在风险。企业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1.5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规划。施工期和运营期在采取有效防治设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源均可控制在环境要求范围内,本项目环境风险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委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编制完成《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2月13日通过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批复文号:津保自贸环审[2024]35号。
环评批复见附件2。
 
表4-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对照一览表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1
项目运营期,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管路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不低于18.7米高的排气简P1排放。其中,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
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的烟尘经密闭收集后,由设备自带集尘设备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厂房外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已落实。
已安装管路及“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可知,废气有组织排放及厂界、车间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均可达标。
2
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室外及室内等设备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已落实。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达标。
3
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碳氢清洗剂、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沾染物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物、不合格品、集尘灰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滤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已落实。
废包装物、不合格品、集尘灰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滤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碳氢清洗剂、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沾染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已规范化设置。
4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已落实。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备案中。
5
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已落实。
本项目实际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无重大变动。
6
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单位应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工作。
已落实。
本项目正在验收中。
本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7
建设单位应执行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本验收监测报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5、验收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本项目采用的监测数据分析方法及依据见表5-1。
表5-1 监测数据分析及依据一览表
检测项目
检出限
分析方法及依据
有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0.07 mg/m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臭气浓度
/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小时值)
0.07 mg/m3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非甲烷总烃(小时值)
0.10 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 12/524-2020
非甲烷总烃(瞬时值)
0.10 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 12/524-2020
颗粒物
7 μg/m3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63-2022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本项目检测仪器情况见表5-2。
表5-2 主要检测仪器信息表
检测仪器及编号
检定情况
气相色谱仪SP-2100A、2100A-18-0003
已检定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ZR-7220、7220C21006443
已检定
恒温恒湿箱LHS—100CL、170409506B
已检定
电子天平SQPSECURA2250-1CN、35191191
已检定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ZR-7220、7220C21006443
已检定
气相色谱质谱仪GC7890B/MS5977B、CN17163117/US1716M042
已检定
多功能声级计爱华AWA6228+、00308198
已检定
多功能声级计爱华AWA5688、00309731
已检定
声校准器AWA6021A、1011139
已检定
5.1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无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进行。
5.2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测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规定进行。
5.3人员能力 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为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参与本次验收监测的采样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
5.4采样及分析仪器 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为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参与本次验收监测的采样仪器及实验分析仪器均经国家有关计量部门检定。
 
 
 
 
 
 
 
 
 
 
 
 
 
 
 
 
 
 
 
6、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1、废气
废气监测内容见表6-1,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
表6-1   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排气筒P1
排气筒进口
非甲烷总烃
1周期,3次/周期
排气筒出口
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2周期,3次/周期
无组织
厂界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2周期,3次/周期
车间外
非甲烷总烃
2周期,3次/周期
2、噪声
噪声监测内容见表6-2,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
表6-2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外1m处,共设4个监测点
等效连续A声级(Leq(A))
2周期,每周期昼间2次、夜间2次
 
 
 
 
 
 
 
 
 
 
 
 
 
7、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本次验收为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整体竣工环保验收。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项目清洗机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管路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8.7m的排气筒P1排放。激光打标工序产生的烟尘经打标机上方管道密闭收集到设备自带集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验收期间对项目排气筒P1净化装置进出口废气,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7-1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2025.6.26
/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排放浓度
mg/m 3
排放速率
kg/h
净化效率(%
标准限值
P1排气筒净化装置进口
非甲烷总烃
1
23.0
3.93×10-2
/
/
2
21.4
3.70×10-2
/
3
20.9
3.62×10-2
/
P1排气筒净化装置出口
TRVOC
1
0.219
3.81×10-4
/
3.502kg/h,60mg/m3
2
0.135
2.35×10-4
/
3
0.153
2.67×10-4
/
非甲烷总烃
1
6.64
1.15×10-2
70.7
2.906kg/h,50mg/m3
2
6.89
1.21×10-2
67.3
3
6.44
1.13×10-2
68.8
臭气浓度
1
151(无量纲)
/
/
1000(无量纲)
2
131(无量纲)
/
/
3
131(无量纲)
/
/
采样日期
2025.6.27
/
P1排气筒净化装置出口
TRVOC
1
1.11
1.92×10-3
/
3.502kg/h,60mg/m3
2
1.86
3.25×10-3
/
3
0.745
1.28×10-3
/
非甲烷总烃
1
6.57
1.13×10-2
/
2.906kg/h,50mg/m3
2
5.22
9.13×10-3
/
3
6.70
1.15×10-2
/
臭气浓度
1
151(无量纲)
/
/
1000(无量纲)
2
131(无量纲)
/
/
3
173(无量纲)
/
/
表7-2   气象条件
采样日期
风向
风速(m/s
大气压(kPa
气温(
2025年6月26日
1.2-1.3
100.3-100.4
32.5-33.3
2025年6月27日
1.1-1.3
100.5-100.6
30.4-32.0
表7-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mg/m3
1频次
2频次
3频次
颗粒物
2025.6.26
G1(上风向)
0.204
0.183
0.198
G2(下风向)
0.209
0..215
0.211
G3(下风向)
0.279
0.251
0.256
G4(下风向)
0.239
0.215
0.247
2025.6.27
G1(上风向)
0.174
0.194
0.198
G2(下风向)
0.238
0.258
0.248
G3(下风向)
0.247
0.223
0.231
G4(下风向)
0.217
0.223
0.218
非甲烷总烃
2025.6.26
G1(上风向)
0.91
0.88
0.80
G2(下风向)
1.05
1.15
1.33
G3(下风向)
1.28
1.02
1.07
G4(下风向)
1.04
1.03
1.01
G5(厂房外)
小时值
1.37
1.20
1.03
瞬时值
1.00
0.90
0.80
2025.6.27
G1(上风向)
0.86
1.05
1.04
G2(下风向)
1.29
1.26
1.33
G3(下风向)
0.90
1.12
1.57
G4(下风向)
1.50
1.50
1.54
G5(厂房外)
小时值
0.90
0.87
0.90
瞬时值
0.80
0.70
0.70
由表7-3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P1排气筒排放的有机废气TRVOC及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监控点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在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外1m处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进行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点位图如下,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4。
表7-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检测时间
检测结果dB(A)
标准值dB(A)
达标情况
N1东厂界外1m
N2南厂界外1m
N3西厂界外1m
N4北厂界外1m
2025.6.26
昼间
55
56
52
52
昼间65,夜间55
达标
56
55
52
52
达标
夜间
52
51
53
50
达标
53
51
52
52
达标
2025.6.27
昼间
58
55
55
53
昼间65,夜间55
达标
58
55
56
54
达标
夜间
52
53
53
53
达标
53
52
52
53
达标
项目四侧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办规[2023]1 号)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气中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采用实际监测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1)废气污染物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t/a)=有组织排放最大(kg/h)×年计划生产时间(h/a)×10-3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VOCs最大排放速率为2.52×10-3kg/h。
表7-5  废气污染物总量核算一览表
项目
最大排放速率(kg/h)
年计划生产时间(h/a)
实际排放总量(t/a)
环评批复量(t/a)
VOCs
3.25×10-3
335
0.0011
0.013
根据验收期间污染物排放情况核算,本项目VOCs实际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指标要求。
 
 
 
 
 
 
 
 
 
 
 
 
 
 
 
8、环境管理检查
1、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检查
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开展验收,环境管理档案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2、环保设施运转与维护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转维护正常,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表8-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对照一览表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1
项目运营期,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管路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不低于18.7米高的排气简P1排放。其中,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
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的烟尘经密闭收集后,由设备自带集尘设备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厂房外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已落实。
已安装管路及“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可知,废气有组织排放及厂界、车间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均可达标。
2
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室外及室内等设备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已落实。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达标。
3
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碳氢清洗剂、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沾染物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物、不合格品、集尘灰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滤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已落实。
废包装物、不合格品、集尘灰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尘灰、废滤袋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碳氢清洗剂、废滤芯、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沾染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已规范化设置。
4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已落实。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备案中。
5
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已落实。
本项目实际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无重大变动。
6
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单位应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工作。
已落实。
本项目正在验收中。
本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7
建设单位应执行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本验收监测报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4、通过对照,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予通过情形。
表8-2   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照表
内容
本项目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本项目已建成“两级活性炭吸附”环境保护设施,而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等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本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本项目实施整体验收;
(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本项目基础资料数据全部真实,不存在重大缺项、遗漏,结论明确、合理;
(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971-2018),日常监测计划如下。
表8-3   日常例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取样/监测点位
主要监测项目
频率
执行标准
排气筒P1
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1次/年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厂房外
非甲烷总烃
1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厂界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1次/年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厂界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1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9、验收监测结论
该公司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期间完成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无重大变更;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入使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予通过情形。
本次验收监测数据表明,废气、噪声各项数据均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本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有关环保要求,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综上所述,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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