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验过程不产生废气,不涉及废气污染物。
2、水环境影响分析
2.1水污染物源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其中实验废水不外排,收集后作为危废进行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所在建筑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仓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类比北方一般生活污水水质,预计污水水质为CODcr 400mg/L、SS 300mg/L、BOD5200mg/L、氨氮30mg/L、总氮60mg/L、总磷4mg/L。
2.2废水达标排放情况分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水质情况见下表。
表23 本项目外排废水水质情况一览表 单位:mg/L(pH 无量纲)
名称 |
水量(m3/a) |
pH |
SS |
CODcr |
BOD5 |
氨氮 |
总氮 |
总磷 |
生活污水 |
67.5 |
6~9 |
300 |
400 |
200 |
30 |
60 |
4 |
排放限值 |
/ |
6~9 |
400 |
500 |
300 |
45 |
70 |
8 |
达标情况 |
/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排放的污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2.3废水排放口情况
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经所在建筑化粪池处理后,经所在建筑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该建筑污水总排口的管理和维护由房屋出租方英智社梦想小镇(天津)众创空间有限公司统一协调负责。排污口责任划分证明见附件。
表24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地理坐标 |
排放
方式 |
排放
去向 |
排放规律 |
排放口类型 |
经度 |
纬度 |
DW001
废水总排口 |
E 117.145258° |
N 39.207255° |
间接排放 |
北仓污水处理厂 |
连续排放 |
一般排放口 |
2.4废水进入北仓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北仓污水处理厂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外环北路28公里处,设计处理能力为15万m3/d,收水范围东从铁东(北)路以东至外环线,南至津霸公路、佳庆道、北运河、普济河道、普济河东道、宜白大道,西由北运河以西至外环线,北由延吉道以北至外环线,总服务面积5915公顷。
北仓污水处理厂采用“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平流沉淀池+改良多段AO工艺+周进周出幅流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砂滤池(深床)+臭氧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出水泵房”的处理工艺,出水排放至永定新河,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规定的A 标准。
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天津市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北仓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2025年7月1日在线监测及2025年6月3日手工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5 北仓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结果表
监测位置 |
监测日期 |
监测项目 |
出口浓度 |
标准限值 |
排放单位 |
是否达标 |
总排口 |
2025年7月1日 |
pH值 |
6.94 |
6~9 |
无量纲 |
是 |
氨氮 |
0.023 |
3.0 |
mg/L |
是 |
化学需氧量 |
11.58 |
30 |
mg/L |
是 |
总磷 |
0.20 |
0.3 |
mg/L |
是 |
总氮 |
6.05 |
10 |
mg/L |
是 |
2025年6月3日 |
动植物油 |
0.06 |
1.0 |
mg/L |
是 |
粪大肠菌群数 |
20 |
1000 |
个/L |
是 |
色度 |
2 |
15 |
倍 |
是 |
生化需氧量 |
3.2 |
6 |
mg/L |
是 |
石油类 |
0.06 |
0.5 |
mg/L |
是 |
悬浮物 |
4 |
5 |
mg/L |
是 |
LAS |
0.08 |
0.3 |
mg/L |
是 |
根据上表可知,北仓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主要指标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A标准。
本项目所处位置位于该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建成后外排的废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满足该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同时项目排放的废水水量为0.27m3/d,相对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占比很小,不会对其处理负荷造成冲击,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5监测要求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建议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26 企业废水自行监测方案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废水 |
废水总排口 |
pH值、COD、BOD5、SS、NH3-N、总磷、总氮 |
1次/季度 |
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3声环境影响分析
3.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使用流式细胞仪、细胞计数仪、低速离心机等实验设备,实验设备均位于实验室内且无高噪声设备。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离心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源强情况如下所示。
表27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声源名称 |
型号 |
声源源强 |
声源控制措施 |
空间相对位置/m |
距室内边界距离/m |
室内边界声级/dB(A) |
运行时段 |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
建筑物外噪声 |
声压级/dB(A) |
距声源距离/m |
X |
Y |
Z |
声压级/dB(A) |
建筑物外距离/m |
1 |
实验室 |
离心机1 |
/ |
70 |
1 |
墙体隔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减振基座 |
-4 |
5 |
1 |
10 |
50.0 |
8h |
15 |
35.0 |
1 |
2 |
离心机2 |
/ |
70 |
1 |
-3 |
5 |
1 |
10 |
50.0 |
8h |
15 |
35.0 |
1 |
3.2噪声预测
3.2.1项目边界噪声预测分析
(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A声级的隔声量,dB。厂房隔声量取15dB(A)。
(2)点源噪声衰减模式
采用点声源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厂界影响,预测模式如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以噪声距离衰减公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各边界的影响,由于本项目东侧、西侧、北侧边界外1m处为别的商铺内部,不具备监测条件;且本项目仅昼间工作,夜间不工作,因此本评价仅预测项目噪声对南侧边界昼间的影响,结果见下表。
表28 噪声预测结果表
预测
方位 |
时段 |
预测值(dB(A)) |
标准限值(dB(A)) |
达标情况 |
南厂界 |
昼间 |
38.0 |
55 |
达标 |
由上表中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并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设备噪声对边界影响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昼间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3.2.2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在敏感目标处的噪声影响情况详见下表。
表29 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结果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
噪声背景值(dB(A)) |
噪声贡献值(dB(A)) |
噪声影响值(dB(A)) |
标准限值(dB(A)) |
昼间 |
昼间 |
昼间 |
昼间 |
南侧的南仓新苑9号楼 |
1层 |
54 |
8.4 |
54 |
55 |
5层 |
48 |
7.5 |
48 |
55 |
10层 |
46 |
5.4 |
46 |
55 |
20层 |
48 |
1.5 |
48 |
55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影响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昼间55dB(A))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3监测要求
表30 企业噪声自行监测方案一览表
监测点 |
具体位置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厂界外1m处 |
南侧厂界外1m |
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 |
1次/季度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 类限值 |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4.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统计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超净工作台定期维护产生的废过滤器,试剂瓶、耗材盒等外包装;危险废物主要为高浓度实验清洗废水,废一次性耗材(包括废培养瓶、移液管、离心管、采血管、冻存管、流式管、移液枪头、各类孔板等),实验废液、废血液样本、废肿瘤组织样本等。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1 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表
序号 |
工序 |
污染源 |
产生量t/a |
污染物性质 |
废物类别及代码 |
治理措施 |
S1 |
实验室 |
高浓度实验清洗废水 |
0.045 |
危险废物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有资质单位处置 |
S2 |
实验室 |
废一次性耗材 |
0.5 |
危险废物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S3 |
实验室 |
实验废液 |
0.2 |
危险废物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S4 |
实验室 |
废血液样本 |
0.005 |
危险废物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S5 |
实验室 |
废肿瘤组织样本 |
0.01 |
危险废物 |
HW01医疗废物
841-003-01 |
S6 |
实验室 |
废过滤器 |
0.001 |
一般废物 |
SW59
900-009-S59 |
厂家定期更换 |
S7 |
实验室 |
废包装物 |
0.1 |
一般废物 |
SW92
900-001-S92 |
物资部门回收 |
S8 |
生活 |
生活垃圾 |
0.63 |
生活垃圾 |
/ |
城管委清运 |
4.1生活垃圾管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城管委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2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中超净工作台定期维护产生的废过滤器,定期由厂家维护时回收;试剂瓶、耗材盒等外包装,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包装物随产随清,不在实验室内暂存。
4.3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本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32 危险废弃物产生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 |
产生量(t/a)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
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高浓度实验清洗废水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0.045 |
实验 |
液 |
清洗废水 |
废血液、废组织 |
每日 |
In |
分类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2 |
废一次性耗材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0.5 |
实验 |
固 |
耗材 |
废血液、废组织 |
每日 |
In |
3 |
实验废液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0.2 |
实验 |
液 |
实验试剂 |
废血液、废组织 |
每日 |
In |
4 |
废血液样本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0.005 |
实验 |
液 |
废血液 |
废血液 |
每日 |
In |
5 |
废肿瘤组织样本 |
HW01医疗废物
841-003-01 |
0.01 |
实验 |
固 |
病变组织 |
废组织 |
每日 |
In |
4.3.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分析
表33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柜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贮存场所名称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废类别及代码 |
位置 |
占地面积 |
贮存方式 |
贮存能力 |
贮存周期 |
1 |
危险废物暂存柜 |
高浓度实验清洗废水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实验室内 |
1㎡ |
袋装+桶装 |
1t |
1月 |
2 |
废一次性耗材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3 |
实验废液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4 |
废血液样本 |
HW01医疗废物
841-001-01 |
5 |
废肿瘤组织样本 |
HW01医疗废物
841-003-01 |
本项目危险废物一般贮存周期最长为1月,最大贮存量约为0.5t。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柜贮存能力约为1t,能够满足本项目危废贮存要求。
液体危险废物置于专用桶内,专用桶至于托盘上,暂存在危废暂存柜内。危险废物暂存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等要求。在落实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泄漏,万一发生泄漏可以及时收集,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
4.3.2危险废物厂内运输过程分析
本项目区域均位于室内,危险废物从实验产生工艺环节由工作人员用专用桶运送到贮存场所,运送过程中危险废物在塑料袋/桶内封存,并且运送距离较短,因此危险废物产生散落、泄漏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万一发生散落或泄漏,由于危险废物量运输量较少,且室内地面均为硬化处理,可以确保及时进行收集,故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3.3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运营过程应该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从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各环节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应满足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③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④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⑤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A 所示的标签。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①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②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③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此外,参照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 1716-2023《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还应满足以下环境管理要求:
①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应对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不得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危险废物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混入生活垃圾或一般固体废物中、抛弃倾倒或者非法堆放;
②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具备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腐以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防止渗出液及其衍生废物、泄漏的液态废物、产生的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环境。并按HJ1276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③常温常压下未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化的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应按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④具有危险特性的废液不得随意通过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置;
⑤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应设有专职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配有计量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宜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⑥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按照 HJ1259的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在建设单位严格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可行、贮存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风险物质,本评价不再进行环境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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