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北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目前已由评价单位——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基本编制完成,现按照有关规定,向公众公示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北辰区区城市管理委组织编制了《北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该规划范围为北辰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天穆镇、北仓镇、双街镇、双口镇、青光镇、宜兴埠镇、小淀镇、大张庄镇、西堤头镇;果园新村街、集贤里街、普东街、瑞景街、佳荣里街、青广源街、双环邨街,共九镇七街。规划内容涵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规划等方面。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期仅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转运调配场、装修垃圾中转暂存场等设施的建设,影响较小;
2、运行期:
大气污染物:装修垃圾中转暂存场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汽车运输扬尘、装卸车粉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原料运输、卸料粉尘、投料粉尘、破碎粉尘、振筛粉尘、搅拌粉尘;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堆场扬尘。
水污染物:pH、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等;
噪声:车辆运输噪声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处理设施机械噪声;
固体废物:不具有分拣功能的装修垃圾中转暂存场和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主要功能为暂时贮存或转运功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具备分拣功能的装修垃圾中转暂存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筋等含铁物质、废塑料、废木块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三、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以及结论要点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阶段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影响
装修垃圾中转暂存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地面均做硬化防渗处理,进出口道路及场区内部地面硬化,保持厂内地面清洁,及时清扫,并派专人对厂区及外围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场内堆场设置 移动式雾炮洒水抑尘。装修垃圾中转暂存场与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原料堆场均设置相应的围墙或围挡,做到场区相对封闭,与周边环境形成明显的隔离边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主体设施密闭设置,投料等粉尘均配置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
经预测,装修垃圾中转暂存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排放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水环境
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生活污水可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在市政管网无法接入的地区,可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进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地表水环境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3)声环境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噪声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并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另外车辆进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时,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会对环境有影响,运输车辆启动时瞬时噪声达75dB(A)左右,因此要求车辆进出转运站时禁止鸣笛,进站时熄火,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收运时间,减少对沿线居民的干扰。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钢筋等含铁物质、废塑料、废木块、废土、废泥渣、废滤筒、废布袋、除尘器集尘、车间集尘、沉淀池沉渣等。其中,废钢筋等含铁物质、废塑料、废木块、废土、废泥渣、废滤筒、废布袋、除尘器集尘、车间集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委托城管委清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及沾染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规划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只要采取适当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标准,则不会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负面影响。
四、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本规划的规划内容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具有较好的协调性,同时,本规划也属于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其实施后有利于解决规划区域内目前存在的环卫设施落后及不足,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就具体的环境影响而言,本规划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为规划实施后各环卫设施项目产生的二次污染,包括环卫设施产生的废气、废水、臭气、噪声等,可通过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影响程度。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建议并严格落实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该规划方案整体上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参与
(1)查阅方式
可通过电话、传真、发送邮件等方式与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核实后会以电子版或文本形式给与查阅。
(2)查阅期限
即日起10日以内。如有公众认为需要索取关于本项目的一些补充信息,可以向本项目的评价单位索要,具体方式和期限同上。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北辰区区城市管理委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80226209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2-1-301(邮编:300384)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传真:022-83715590
E-mail:237544093@qq.com
公示日期:2025.9.3-2025.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