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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华锐风电天津武清区上马台、大黄堡镇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华锐风电天津武清区上马台、大黄堡镇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华锐风电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华锐风电天津武清区上马台、大黄堡镇风电项目
项目代码
2508-120114-89-01-349519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健
联系方式
13910302100
建设地点
  天津    武清    上马台镇、大黄堡镇  
地理坐标
HR01风电机组中心坐标:117°13′36.685″E39°25′31.542″N
HR02风电机组中心坐标:117°13′29.520″E39°25′13.909″N
HR03风电机组中心坐标:117°13′53.022″E39°25′4.271″N
HR04风电机组中心坐标:117°13′58.854″E39°25′20.338″N
HR05风电机组中心坐标:117°14′20.911″E39°24′54.499″N
HR06风电机组中心坐标:117°13′16.911″E39°25′30.229″N
HR07风电机组中心坐标:117°11′54.755″E,39°27′54.740″N
HR08风电机组中心坐标:117°12′16.695″E39°27′49.671″N
110kV升压站中心坐标:117°14′34.099″E39°22′0.863″N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陆上风力发电4415;其他风力发电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永久占地14358.86m2;临时占地42998.16m2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津武审批投资[2025]  52号
总投资(万元)
29893.66
环保投资(万元)
345
环保投资占比(%
1.15
施工工期
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本项目新建1110kV升压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中附录B.2.1规定,本项目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规划情况
1.规划名称:《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审批机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发改能源〔2021406号)
2.规划名称:《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审批机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能源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发改能源〔2022〕51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与《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天津能源发展的总体原则之一为绿色低碳。遵循能源低碳转型发展规律,深入落实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新目标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落后产能淘汰,加快推进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项目,充分利用本地区风能资源,通过风力发电将风能转化为电能,从而达到能源低碳转型发展的目的,符合《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
2. 本项目与《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任务是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加快本地可再生能源开发。规划提出:海陆并举推进风电开发。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
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充分利用本地区风能资源,满足所在地区用电负荷需求,并提高供电经济性,优化地区能源结构。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要求。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D4415 风力发电,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规定的禁止准入类项目。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已纳入天津市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清单内(详见附件)。同时,项目已取得“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华锐风电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华锐风电天津武清区上马台、大黄堡镇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552号)。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文件,全市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311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区),其中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281个,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管控区30个。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境内。对照天津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天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1 天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一般管控单元
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开发建设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并在施工结束
后对临时占地等进行恢复,落实相关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升压站为无人值守,不产生废水;噪声及电磁均可满足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和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项目建设可充分利用天津地区的风能资源,建成后与当地电网联网运行,积极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符合
2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2024122日)符合性分析
表1-2 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空间布局约束
优先保护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在严格遵守相应地块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落实好天津市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等区域管控要求。对占用生态空间的工业用地进行整体清退,确保城市生态廊道完整性。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优化产业布局。大运河沿岸区域严格落实《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要求。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工业类项目。项目选址不在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范围内。
符合
生态建设协同减污降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陆地碳汇功能。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岸线整治修复,因地制宜实施退养还滩、退围还湿等工程,恢复和发展海洋碳汇。提升城市水体自然岸线保有率。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落实不同生态功能区分级分区保护、修复、监管要求。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可提高风电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有利于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实施重点污染物替代。
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
符合
严格污染排放控制。25个重点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符合
强化重点领域治理。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集中治理,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园区内工业废水达到预处理要求,持续推动现有废水直排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本项目升压站为无人值守站,不产生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变压器油及废铅蓄电池,均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符合
(四)加强大气、水环境治理协同减污降碳。加大PM2.5和臭氧污染共同前体物VOCs、氮氧化物减排力度,选择治理技术时统筹考虑治污效果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工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本项目运营期升压站为无人值守站,不产生废气及废水。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科普和监测预警,强化外来物种引入管理。
本项目植被恢复时,选取本地适生的树、草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大力开发太阳能,有效利用风资源,有序开发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可提高区域绿电比重,有利于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符合
(3)与《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武清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526日)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大黄堡镇,根据《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武清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526日),本项目位于属于武清区环境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12011430001。本项目与武清区环境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
1-3 本项目与武清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
1)空间布局约束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河道等区域的保护和管理措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
本项目选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大运河沿岸区域严格落实《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要求。
本项目不在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范围内。
符合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管控边界,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常态化科学化监管,实现新增违法用地零目标。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津规资总发〔2024115号),风电等能源设施可以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已取得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符合
2)污染物排放管控
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规定。
本项目施工期将使用符合机械禁用区规定及排放标准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做好日常运行维护。
符合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和堆场扬尘、裸地管控。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和施工扬尘治理。
符合
加强施工工程“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监管,对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确保安装视频监控或扬尘监测设施并与属地有关部门有效联网。
本项目施工期将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执行。本项目施工阶段将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或扬尘监测设施,并与属地有关部门有效联网。
符合
3)环境风险防控
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
本项目风电场每台箱式变压器下方设有集油池,集油池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表面做防腐处理;升压站内设有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其中事故油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且表面做防腐措施,危废暂存间地面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符合
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大力开发太阳能,有效利用风资源,有序开发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可提高区域绿电比重,有利于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符合
二、武清区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
1)空间布局约束
执行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空间布局约束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符合天津市总体管控要求及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
符合
2)污染物排放管控
执行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符合天津市总体管控要求及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
符合
3)环境风险防控
执行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环境风险防控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符合天津市总体管控要求及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
符合
4)资源利用效率
执行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资源利用效率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符合天津市总体管控要求及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
符合
本项目符合《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武清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526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武清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中位置见附图9
3. 与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20237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政规[2024]5号)及其附件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可知,本项目不涉及占用、穿(跨)越生态保护红线。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大黄堡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HR08风机距离东侧大黄堡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最近约250m,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7
4. 与《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根据《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批复(津政函〔2020﹞58号)和《关于印发<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3﹞7号),大运河天津段管控范围具体划分为8个管控分区,依次为:生态保护红线区、文化遗产区、滨河生态空间非建成区、核心监控区非建成区、滨河生态空间村庄区、核心监控区村庄区、滨河生态空间建成区、核心监控区建成区。核心监控区为大运河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2km内的核心区范围。核心监控区内,大运河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1km范围内为优化滨河生态空间。包括武清、北辰、红桥、南开、河北、西青、静海部分地区。滨河生态空间面积约377km2
经对照,本项目不在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范围内,本项目整体位于大运河东侧,项目各风电机组及升压站选址中HR07风电机组距离西侧大运河(北运河)核心监控区最近距离约8.8km,满足《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要求。本项目与大运河位置关系详见附图10。
5.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年)的通知》(津政发〔20241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20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津政发〔202418号),本项目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4 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优先保护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本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均涉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
符合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除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
本项目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大黄堡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HR08风机距离东侧大黄堡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最近约250m
符合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并按照“三区三线”管控和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监督。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大黄堡镇。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津规资总发〔2024115号),风电等能源设施可以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已取得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符合
统筹基础设施空间需求与利用,基础设施项目落位与划定的“三区三线”成果进行衔接,不占、少占耕地,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
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灾害风险区。
本项目合理选址,不占耕地,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灾害风险区。
 
符合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20号),本项目与《天津市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5 与天津市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理。
本项目选址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津规资总发〔2024115号),风电等能源设施可以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已取得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符合
6.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符合性分析
表1-6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项目
要求
1
基本规定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对可能产生的电磁、声、生态、水、大气等不利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防治,在确保满足各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持续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本项目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对可能产生的电磁、声、生态、水、大气等不利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防治,在确保满足各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持续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符合
输变电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应依法依规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构成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依规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将在开工前依法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如建设过程中构成重大变动的,将依法依规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
输变电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已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符合
输变电建设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符合
加强建设项目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透明,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
本项目将依法依归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信息公开,确保项目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透明。
符合
2
选址选线
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升压站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符合
原则上避免在0类声功能区建设变电工程。
根据《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津环气候〔202293号),项目升压站选址于上马台镇,选址区域未划定声环境功能区。考虑项目周边主要为村庄,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本项目不存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工程的情形。
符合
变电站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升压站工程在设计选址阶段,综合考虑了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对工程占地进行优化,减小占地面积,土地资源使用合理,尽可能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符合
3
设计
变电工程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及其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旦发生泄漏,应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
本项目升压站内建有事故油池,一旦发生事故,变压器油可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按单台变压器最大油量贮存能力设计,满足相应设计容量要求。
符合
变电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噪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噪声,应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GB12348 GB3096 要求。
本项目升压站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升压站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符合
位于城市规划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变电站应采用全户内布置方式。位于城市规划区其他声环境功能区的变电工程,可采取户内、半户内等环境影响较小的布置型式。
本项目升压站选址于武清区上马台镇董庄村,主变采用户外布置。根据《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升压站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属于城市规划区范围。
符合
输变电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
本项目在设计阶段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
符合
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设计。
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将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各类施工设施,并将临时占地恢复至土地原貌。
符合
变电工程应采取节水措施,加强水的重复利用,减少废(污)水排放。雨水和生活污水应采取分流制。
本项目升压站雨水通过站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升压站外市政雨水管网;升压站为无人值守站,不产生生活污水。
符合
变电工程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宜考虑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具备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条件的变电工程,应根据站内生活污水产生情况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池、蒸发池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定期清理或外排,外排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升压站为无人值守站,不产生生活污水。
符合
4
施工
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GB12523 中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夜间不施工。
符合
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占用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将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符合
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本项目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机械器具下方铺设吸油毡布、加强设备检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符合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加强堆料和渣土堆放管理,防治扬尘污染。
符合
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并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符合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裸露地面采取苫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少裸露地表的存在时间,对超过三个月无法开工的建设用地进行遮盖或铺装。
符合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照要求进行分类集中收集,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符合
5
运行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废水排放符合GB8702GB12348GB8978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本项目运行期将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按需求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排放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符合
7. 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号)、《关于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生2012﹞11号)、《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津政办发2022﹞2号)、《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津政办发〔202321号)、《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津政发〔20221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37号)、《天津市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津生态环保委〔20251号)等文件要求,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1-7 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序号
《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建设用地单位在申请核准前要取得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本项目建设用地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符合
2
建设单位在项目申请核准前要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
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符合
3
风电场工程经核准后,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加强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加强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建设过程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符合
序号
《关于加强风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生〔201211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风电建设项目选址应尽量避开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依法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依法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符合
序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津政办发〔20222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治理,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要求。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渣土运输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加强裸地、堆场扬尘治理。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管控要求。
符合
序号
《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津政办发〔202321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要求。
符合
序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
[2024]37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
实“六个百分百”等施工扬尘的
防治标准,完善信息化监督手
段。
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六个
百分百”等扬尘控制措施,
文明施工,加强道路等面源
管控。
符合
序号
《天津市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津生态环保委〔20251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扬尘、恶臭异味、噪声等面源管控水平。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管控要求,有效降低施工扬尘污染。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合理布局,减轻施工噪声影响。
符合
序号
《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津政发〔202218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有效利用风能资源,结合区域资源条件,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
本项目结合武清区当地条件,开发陆上风电,提高了武清区以及天津市电网中风电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有利于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符合
综上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环境管理政策要求。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本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详见附图1、附图2。本项目各风电机组和升压站选址坐标如下。
2-1 本项目风电机组机位及升压站中心坐标统计表
机位编号
中心坐标
东经
北纬
HR01
117°13′36.685″
39°25′31.542″
HR02
117°13′29.520″
39°25′13.909″
HR03
117°13′53.022″
39°25′4.271″
HR04
117°13′58.854″
39°25′20.338″
HR05
117°14′20.911″
39°24′54.499″
HR06
117°13′16.911″
39°25′30.229″
HR07
117°11′54.755″
39°27′54.740″
HR08
117°12′16.695″
39°27′49.671″
110kV升压站中心坐标
117°14′34.099″
39°22′0.863″
110kV升压站拐点坐标
117°14''''31.468"
39°22''''2.066"
117°14''''36.151"
39°22''''2.047"
117°14''''36.151"
39°21''''59.083"
117°14''''31.468"
39°21''''59.102"
 
项目组成及规模
1.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大黄堡镇。项目总投资约29893.66万元人民币,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14358.86m2,临时占地面积为42998.16m2
本项目共建设8 台单机容量为6.7MW风力发电机组、110kV升压站1座,具体如下:
1)风力发电机组
本项目建设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HR01~HR08),装机总容量为53.6MW,风电机组出口电压为1.14kV,出口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每台风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14/35kV,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占地475.23m2,总占地面积3801.84m28台风机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路径长度约17km,全线采用电缆敷设。35kV集电线路不属于本项目评价内容,另行评价。
(2)升压站
本项目新建1110kV升压站,占地面积10557.02m2,建筑面积98, 6m2。站内设1台容量63MVA的有载调压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电压等级110/35kV。升压站内不设储能设施。110kV升压站拟采用1110kV线路送出,T接至110kV和康线。升压站送出线路不属于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单独履行环保手续。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11565.3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2157.7h,单台风机平均年发电量1445.7万kWh。
本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2-2 本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工程组成
工程
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风电场及箱变工程
建设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HR01~HR08),装机总容量为53.6MW,风电机组出口电压为1.14kV,每台风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14/35kV,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占地475.23m2
升压站
工程
新建1110kV升压站,占地10557.02m2,建筑面积986m2。升压站内设置1台容量位63MVA的有载调压主变压器,为户外布置,电压等级110/35kV。升压站不设储能设施。
公用
工程
给水
Ø 施工期用水引自附近村庄;
Ø 运营期升压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站内不设生活设施,不涉及生活用水。
排水
Ø 施工现场设移动式环保型旱厕,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或专业单位清运处理;道路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Ø 运营期雨水通过站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升压站外市政雨水管网;升压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站内不设生活设施,无废水产生。
供电
Ø 施工电源从附近的村庄已有10kV线路引接
Ø 运营期无需外部供电,来自本项目运营发电。
消防
Ø 风电场:风电场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内均安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Ø 升压站:室外配置沙箱及移动灭火器,预制仓内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疏散和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移动灭火器。
临时工程
施工检修道路工程
场内施工检修道路充分利用风场内原有公路、大车道。新建施工道路长度3.5km,依托现有道路扩建长度3.1km;新建道路施工宽度为5.0m,扩建道路扩建宽度为3m。
施工营地
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在吊装平台及施工用地范围内,租赁升压站选址附近闲置的厂房作为材料加工厂,租赁附近村庄住宅作为施工人员的临时住所。
吊装平台
每台风机配1个吊装平台,主要用于风电机组施工时机械停放、风电机组施工材料堆放、叶片等设备吊装。8台风电机组施工场地临时占地面积为16198.16m2(不含风电基础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沟渠、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公路用地等,待施工结束后,按原地貌进行生态恢复。
环保工程
废气
Ø 施工期通过平整施工场地、挡墙、洒水、苫盖等措施抑制扬尘。
Ø 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废水
Ø 施工期道路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移动式环保型旱厕,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或专业单位清运处理。
Ø 运营期升压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站内不设生活设施,无废水产生。
噪声
Ø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在高噪声设备处进行遮挡,增加消声减振的装置。
Ø 运营期风电机组拟选用隔音防振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叶片用减速叶片等。
固废
Ø 施工期不产生弃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挖方临时堆放于施工位置处暂存,在裸露表面苫盖密目网,最终全部用于回填;清淤淤泥由封闭罐车运至政府指定储运场;施工垃圾密闭运输至城市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
Ø 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升压站内主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箱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集油池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电磁
Ø 科学确定配电装置对地距离;合理控制导体表面电场强度;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
环境风险
Ø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保养,施工现场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
Ø 运营期:升压站内设置130m3事故油池,箱变设有集油池,用于暂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
生态环境
①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
②在开工建设前将表层耕殖土剥离,堆放于指定位置,妥善保存作为后期的绿化覆土。
③施工开挖的土方应分层开挖、分层放置,施工后及时分层回填,暂时未回填的土方应该用苫布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占地进行原状恢复。
④现场施工作业机械应划定活动范围,不得在线路用地范围以外地方作业。
2.1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
1)风电机组
本项目采用8台单机容量为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HR01~HR08),装机总容量为53.6MW。本项目选用的风力发电机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表2-3 发电机组基本技术参数一览表
机组基本数据
风力发电机组型号
SL 230-6.7
额定功率(kW
6700
叶片数
3
风轮结构(变桨距、定桨距)
变桨距
叶轮直径(m
230
轮毂中心高度(m
135
切入风速(m/s
3
切出风速(m/s
20
10分钟平均值)
额定风速(m/s
10.5
叶轮扫风面积(m2
41526.5
发电机
类型
双馈发电机
额定功率(kW
6900
电压(V
1140
防护等级
IP54
绝缘等级
F级
塔架
型式
钢塔/混塔
高度(m
135
 
本工程风电机组基础选用圆形桩基承台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风机基础采用带空腔台柱承台,由四部分组成,上部结构为圆柱体,高0.5m,圆柱体直径11.6m,空腔直径7.0m;中间为圆台体,高1.7m,上顶面直径11.6m,下底面直径21.0m;基础下部结构为圆柱体,高1.0m,圆柱体直径21.0m,基础最下部圆柱体,高2.1m,直径10.9m,基础总高5.3m
桩基采用直径800mm 灌注桩,桩长约为32m,外圈布置24 根,布置半径9700mm,内圈布置16 根,布置半径7300mm,共布置40 根桩,外圈桩中心距承台边800mm
风机基础表面涂抹环氧沥青或聚氨酯沥青涂层,厚度≥300μm,垫层采用C20素混凝土。
2)箱变
风力发电机组接线方式为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配置8单机容量为6900kVA箱式变压器。箱变采取就近布置原则,布置在风电机组基础上。箱变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生根于风机平台之上,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
本项目箱变采用三相双绕组油浸自冷式升压变压器,在箱变下方设置集油池,防止变压器漏油污染环境。
2.2升压站工程
1)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1110kV升压站,采用户外布置,占地面积为10557.02m2,总建筑面积986m2
升压站内拟设置1台容量63MVA的有载调压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电压等级110/35kV;升压站主变110kV侧采用线变组接线,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站内主要建筑物包括综合楼、水泵房及仓库、配电楼。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情况见下表。
表2-4  110kV升压站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指标
单位
数值
1
规划总用地面积
m2
10557.02
2
总建筑面积
m2
986
3
建筑占地面积
m2
848.4
4
计容建筑面积
m2
986
5
容积率
/
0.15
6
建筑密度
%
13.02
7
绿地面积
m2
2011.11
8
绿地率
%
19.05
9
道路面积
m2
1215
10
机动车停车位
6
表2-5  110kV升压站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指标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容积/
层数
结构
备注
1
综合楼
281.16m2
281.16m2
1F
框架
材料库、危废暂存间等
2
水泵房及仓库
137.6m2
380.12m2
-1/1F
框架
地下设置水泵房、消防水池等
3
配电楼
324.72m2
324.72m2
1F
框架
110kV35kV配电装置
4
SVG场地
/
/
/
/
/
5
主变场地
/
/
/
/
户外设置
6
110kV GIS场地
/
/
/
/
/
7
事故油池
/
30m3
/
钢筋混凝土
暂存主变事故废油
2)主要设备
本项目升压站内主要电气设备包括主变、110kV35kV配电装置等。
2-6  升压站主要电气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1
主变压器
采用双绕组三相油浸自冷低损耗有载调压变压器。户外布置。
电压等级:115±8x1.25%/37kV
额定容量:63MVA
接线组别:YN, d11 
阻抗电压:10.5%
2
110kV配电
装置
单母线接线,户外GIS 布置。
额定电压:126kV
额定电流:2000A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125kA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有效值):40kA
3
35kV配电
装置
采用35kV开关柜。
额定电压:40.5kV
额定电流:1250A
开断电流:31.5kA
动稳定电流(peak):80kA
热稳定电流(R.M.S):31.5kA,4s
4
35kV无功
补偿装置
采用 SVG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主变低压侧35kV母线下配置1套±10Mvar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2.3辅助工程
1)施工检修道路工程
施工检修道路采用永临结合的原则,既要保证施工建设期设备、材料运输要求,又要满足生产运行期间道路的交通运输和方便检修保养。
拟建风电场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及大黄堡镇,所在区域地势较平坦,地形起伏比较小,场址周边有S30京津高速公路、省道(S307梅丰线,S219九园线,S323大东线)经过,区域内有乡道,对外交通便利。
靠近风机部分的乡村道路不满足施工需求,需对其进行新建和扩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施工检修道路总长6.6km,其中,3.1km利用原有沥青路和水泥路扩建,3.5km新建道路,新建道路采用碎石路面。其中,新建道路宽度按5m考虑,扩建道路由按原有的2m宽扩建到5m,扩建宽度3m
本项目新建施工检修道路运营期将用于风机的运维检修和作为公用农村道路使用。本项目新建施工检修道路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建设单位不拥有产权,建成后共同使用。本项目所涉及的扩建道路现状用途为农村道路,本项目实施后,道路扩建段恢复原路宽。
2)吊装平台
本项目在风电基础占地区域设置吊装平台,单个吊装平台尺寸50m×50m(包含风电基础占地),扣除风机基础永久占地面积475.23m2/个,即形成临时占地2024.77m2/个,吊装平台合计占地16198.16m2,土地利用现状为:陆地水域-沟渠、陆地水域-坑塘水面、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施工结束后恢复为原始地貌。
3. 工程占地
本项目占地包括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永久性占地包括风电机组基础(含箱变基础)占地和升压站用地等,临时性占地包括风电机组吊装施工、检修道路。
经计算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57357.02m2,其中永久占地为14358.86m2,临时占地为42998.16m2
3.1永久占地
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约为14358.86m2,主要为升压站、风电机组等占地。升压站永久占地面积约10557.02m2,风电机组永久占地面积3801.84m2。土地利用现状为陆地水域-沟渠、陆地水域-坑塘水面、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建设用地,具体占地面积如下表所示。
2-7 项目永久占地一览表(单位:m2
项目
永久占地面积(m2
占地类型
HR01风电机组
475.23
陆地水域-沟渠
HR02风电机组
475.23
陆地水域-沟渠
HR03风电机组
475.23
474.38
陆地水域-沟渠
0.85
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
HR04风电机组
475.23
陆地水域-沟渠
HR05风电机组
475.23
20.88
陆地水域-沟渠
454.35
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
HR06风电机组
475.23
145.85
陆地水域-沟渠
329.38
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
HR07风电机组
475.23
陆地水域-沟渠
HR08风电机组
475.23
陆地水域-坑塘水面
110kV升压站
10557.02
10173.39
建设用地
383.63
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
合计
14358.86
/
3.2临时占地
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在吊装平台及施工用地范围内,租赁升压站选址附近闲置的厂房作为材料加工厂,租赁附近村庄住宅作为施工人员的临时住所。
因此临时占地主要包括吊装平台、施工检修道路施工占地等,具体如下:
本项目在风电基础占地区域设置吊装平台,8吊装平台临时占地合计16198.16m2,土地利用现状为陆地水域-沟渠、陆地水域-坑塘水面、交通运输用地-公路、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
2)道路工程
本项目施工检修道路总长6.6km,其中,3.1km利用原有沥青路和水泥路扩建,3.5km新建道路。其中,新建道路按施工宽度5m考虑,扩建道路由按原有的2m宽扩建到5m,扩建宽度3m。道路基层采用原土平整夯实,路基标高根据地面自然地坪标高确定。道路面层采用碎石铺垫,压实厚度为500mm
本项目新建施工检修道路属于长期租赁用地,运营期将用于风机的运维检修和作为公用农村道路使用。本项目新建施工检修道路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建设单位不拥有产权,开工前需与当地镇政府或村委会签订新建施工道路租地补偿协议,建成后由建设单位和镇政府共同使用。本项目所涉及的扩建道路现状用途为农村道路,在施工结束后,道路扩建段恢复原路宽,临时占地按原地貌进行生态恢复。
由此可知,道路工程临时占地面积26800m2,土地利用现状为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其他土地-田坎。
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及占地类型汇总如下:
2-8  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汇总表
项目
临时占地面积(m2
土地利用现状
风电机组吊装施工场地
16198.16
12469.29
陆地水域-沟渠
1478.54
陆地水域-坑塘水面
789.82
交通运输用地-公路
1460.51
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
检修道路
26800
12580
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
14220
其他土地-田坎
合计
42998.16
4. 土石方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量主要为风机及箱变基础、升压站和施工检修道路。
1)风机及箱变基础
风机挖方包括基础开挖土方、沟渠清淤,填方包括风机基础回填、吊装场地回填平整及围堰填筑。
本项目风机基础采用带空腔台柱承台。HR01~HR02、HR04、HR07风机基础位于沟渠,HR03、HR05、HR06风机基础部分位于沟渠、部分农村道路,HR08风机基础位于坑塘水面。其中沟渠及坑塘平均深约2~3m,水深约0.5~1m。位于沟渠及坑塘基坑开挖期间拟采用U型拉森钢板桩作为基坑支护及止水帷幕,以保障河道行洪排涝。风机基础清淤淤泥0.565万m3。施工结束后,拆除帷幕,恢复沟渠、坑塘。清淤淤泥由封闭泥浆罐车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储运场。
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产生挖方2.141万m3,填方量0.974万m3,余方量0.602万m3,作为升压站回填土方,清淤淤泥0.565万m3
(2)升压站
升压站挖方来自于建构筑物基础、电气设备基础开挖等,产生挖方0.2 万m3,填方量1.0万m3,自身挖方全部回填,从风机基础开挖调入土方0.602万m3、需外购土方0.198万m3
3)施工检修道路
本项目施工检修道路路线总长6.6km,其中新建道路3.5km,扩建道路3.1km。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检修道路挖方量约为1.34万m3,填方量约为1.876万m3,需外购土方0.536万m3
综上,本项目挖方3.681万m3,回填3.85万m3,外购土方0.734万m3,弃方(清淤淤泥)0.565万m3。本项目土石方情况见下表。
2-9 土石方平衡一览表(单位:万m3
挖方
填方
余方
调出
余方调入
借方
弃方
(淤泥)
备注
风机及箱变基础
2.141
0.974
0.602
0
0
0.565
调出余方用于升压站回填
升压站
0.2
1
0
0.602
0.198
0
调入余方来自风机及箱变基础
施工检修道路
1.34
1.876
0
0
0.536
0
借方用于施工道路路基填方
合计
3.681
3.85
0.602
0.602
0.734
0.565
/
5. 公用工程
5.1给排水
(1)给水
施工期:施工现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引自附近村庄。
运营期:本项目升压站为无人值守站,故不涉及运营期用水。
2)排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冲洗车辆废水,冲洗车辆废水产生量约为40-80L/车,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本项目高峰期涉及施工人员总数约5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50L//d,共计2.5m3/d。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在施工作业区内搭建的1座容积为30m3的移动式环保型旱厕,约可暂存12天生活污水,定期委托城市管理委员会或专业单位清运处理。
运营期:升压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通过站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升压站外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升压站为无人值守站,故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5.2用电
施工期:施工电源由施工场地附近已有10kV线路引接。
运营期:升压站内设置一台电压等级为35kV站用工作变,电源取自升压站内35kV母线;备用电源引自施工完工后保留的10kV施工变。两回进线电源之间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正常运行时由35kV站用变压器供电,当失电后,可切换到备用电源供电
5.3 其他
本项目升压站为无人值守站,站内不设生活设施。
6. 工作制度及定员
施工期:本项目高峰期涉及施工人员总数约50人,夜间不施工。
运营期:本风电场建成后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设备全年运转;安排3~5名工作人员定期对升压站及风电场进行巡检,其中升压站每天巡检 2次,箱变每月巡检一次,风电机组每3个月巡检一次。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
1. 风电机组排布
本项目风机布设在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大黄堡镇,共布置8台风力发电机组,每个风电机组就近配置箱式变压器。每台风电机组优先选择风能资源较好的位置,同时确保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与村庄住宅保持合适距离,综合考虑发电量、备选机位、地质条件、道路交通等多重因素对风力发电机组进行排布。本项目各风机点位分布情况详见附图2。
2. 升压站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新建1110kV升压站,永久占地面积为 10557.02m2,建筑面积986m2、站区内建构筑物包括主变压器、110kV GIS设备、SVG无功补偿装置、配电楼、综合楼、水泵房及仓库等。
站区东侧自南向北依次布置了配电楼、SVG无功补偿装置及主变压器、110kV GIS设备,事故油池位于主变压器的西北侧。站区西侧自南向北依次布置了综合楼、水泵房及仓库,其中危废暂存间位于综合楼内。
站区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紧凑合理。升压站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5
3. 施工布置
施工布置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永久和临时设施关系,进行施工布置。力求布置紧凑,节约用地,又方便施工和管理,同时兼顾环保的要求。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作业区内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区均布置在风电场内交通方便处。
本项目在风电机组基础占地四周设置吊装平台,单个吊装平台尺寸平均约50m×50m(包含风电基础占地),主要用于风电机组施工时机械停放、风电机组施工材料堆放、叶片等设备吊装。
 
2-1 本项目风机吊装平台布置示意图(以HR04风机为例)
施工方案
1. 施工工艺
风电场首先要场地清理、修建检修道路、风机吊装平台,然后进行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施工、升压站施工等,最后是风机及箱变吊装、调试,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与植被恢复。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扬尘、机械及车辆尾气等废气,清淤淤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道路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噪声等,施工过程对生态造成破坏。
1.1风电场内检修道路施工
 
2-2 本项目检修道路施工工艺及产污节点图
1)测量放线:采用全站仪按设计图纸要求,精确定出道路中线及两侧边线,撒石灰标识。
2)地表清理:施工前进行施工区场地清理(如地表植被、腐殖土、垃圾以及其它有碍物),场地清理采用推土机推土,推距4080m。首先对表土进行剥离,然后,待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有功能。对于临时占用的农村道路和田坎,待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
3)基础开挖及填筑: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施工,自卸汽车转运,高挖低填,施工中力求土方尽量达到挖填平衡。填筑采用推土机推料,平地机平整,振动碾压实,小型手扶振动碾清理边角,然后采用光辊压路机压实,使道路施工各项指标(如:高程、转弯、坡度、压实度)达到设计技术要求。可进行路面施工。
4)路面铺设:路面石料人工参合。推土机推料,平地机摊铺,振动碾压实,小型手扶振动碾清理边角,最后采用光辊压路机进行压实,直至石料无松动,达到设计图纸要求为止。
1.2风电机组施工
风电机组施工工艺及产污节点如下图所示。
 
2-3 风电机组施工工艺及产污节点图
①清理场地
清理场地阶段,包括植被破坏、表土剥离、沟渠清淤及场地平整等,为后续施工做好准备。选址位于林地内的风电机组,在施工前砍伐选址处及进场道路范围的树木;选址位于沟渠内的风电机组,在施工前需先进行施工导流,采用横向施工围堰一次拦断相应沟渠,导流下方将修筑暗涵,从而保证沟渠的连通性;选址位于坑塘内的风电机组,将坑塘内的水利用泥浆泵进行抽排,底部淤泥单独收集后采用罐车运送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该过程产生污染物为扬尘、淤泥等,此外清理场地过程会对周边植被产生破坏。
②土石方开挖采用以机械施工开挖为主,人工配合为辅的方法。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的边坡开挖,在开挖过程中要控制好基底标高,严禁超挖,开挖的土石应按照水保要求进行堆放。风机基础开挖至规定高程后,经监理工程师和地质人员进行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将产生扬尘、弃土,同时伴有施工机械噪声。
③土石方回填:基础施工完毕,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设计要求并经隐蔽工程验收之后,及时进行土石方回填。土石方回填采用汽车运输、人工分层回填、机械夯实的方式。另外,基坑回填前必须先清除基坑底的杂物,会有少量建筑垃圾产生。
④风机基础接地应随同基坑开挖进行,并在基坑回填前依据规范进行隐蔽验收工作。
⑤基础开挖完毕,在垫层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基坑进行保护。
2)基础施工流程
本项目风机基础采用灌注桩基础,钻孔灌注桩施工工序为:灌注桩放线定位→桩机定位→钻孔→下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桩基混凝土养护→机械挖土→清底钎探→验槽处理→截桩→混凝土垫层→架设钢筋混凝土基础模板→绑扎钢筋、预埋底法兰段→钢筋及预埋件的隐蔽验收→浇灌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回填机械配合人工分层夯填。
机组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建筑垃圾,同时伴有施工噪声。
3)风机塔筒、机舱、叶轮吊装
将风机塔筒、机舱及叶片运输到现场,按施工工序安排,在每台风机吊装场地平稳摆放到位。风机各部件应按施工方法采用随吊、随运、随安装的施工步骤。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建筑垃圾、扬尘,同时伴有施工噪声。
4)电气设备安装
箱式变采用汽车吊吊装就位。施工吊装要考虑到安全距离及安全风速。吊装就位后要即时调整加固。确保施工安全及安装质量。
5)场地恢复、投入使用
拆除吊装平台,进行场地平整,恢复原有地貌。
1.3升压站施工
升压站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2-4 升压站施工工艺流程图
升压站施工工程按作业性质可以分为以下阶段:
①场地清理阶段:包括地表植被清理、表土剥离、场地平整等,为后续施工做好准备。该过程产生污染物为扬尘、施工噪声等。
②土石方工程阶段:包括挖土、运输工程土等;土石方开挖采用以机械施工开挖为主,人工配合为辅的方法。该过程将产生扬尘,同时伴有施工机械噪声等。
③基础施工阶段:包括打桩、砌筑基础等,该过程将产生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
④结构施工阶段:包括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砌体工程等;该过程将产生扬尘、建筑垃圾、施工噪声等。
⑤设备安装阶段:主变压器采用履带吊吊装就位。安装程序为:施工准备→基础检查→设备开箱检查→起吊→就位→附件安装→试验→试运行。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设备安装说明、电气设备安装规程及验收规范进行,及时进行测试、调试,确保电气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试运一次成功。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施工噪声。
⑥扫尾工程阶段:主要包括修路、清理现场等,该过程将产生扬尘、施工噪声。
⑦场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最后投入运行使用。
2. 主要施工设备
本项目施工设备清单见表2-10。
 
表2-10 主要施工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履带吊
800t
1
/
2
汽车吊
150t
1
 
3
大型平板运输车
80t
2
/
4
卡车式吊车
5t
2
 
5
加长货车
8t
2
/
6
混凝土罐车
/
10
/
7
混凝土泵车
/
2
/
8
运水罐车
/
1
/
9
小型工具车
/
3
/
10
反铲式挖掘机
WY80
2
0.8m3/
11
履带式推土机
132kW
2
/
12
轮胎式挖掘装载机
WY—60
1
/
13
手扶振动压实机
1t
1
/
14
柴油发电机
40kW
2
/
15
车载变压器
10kV—380V
2
100kW
16
插入式振捣
ZN70
8
备用 4
17
平板混凝土振捣器
ZF22
3
备用 1
18
钢筋拉直机
JJM—3
1
/
19
钢筋切断机
GQ—40
1
/
20
钢筋弯曲机
GJB7—40
1
/
21
钢筋弯钩机
GJG12/14
1
/
22
蛙式打夯机
H201D
4
备用 2
23
无齿砂轮锯
/
1
/
24
电平刨
/
1
/
25
砂浆搅拌机
UJ100
1
/
26
套丝机
/
1
水管及预埋螺栓
27
潜水泵
/
4
备用 2
28
空气压缩机
/
1
/
29
消防水泵
/
1
/
30
电焊机
/
6
备用 2
3. 施工时序
202610月为施工进场前施工准备期,主要完成人员、设备、物资准备及进场,临时供电施工。
202611月至20271月底完成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及吊装场地施工。
20272月至4月底完成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施工、风机机组和箱式变压器安装及吊装。
2027年5月至6月底完成升压站土建和设备基础施工。
2027年7月至8月底完成升压站机电设备安装、临时占地植被恢复。
2027年9月验收调试,总工期12个月。
表2-11 施工时序进度表
序号
计划内容
2026
2027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
施工准备期
 
 
 
 
 
 
 
 
 
 
 
 
2
进场及场内道路、吊装场地施工
 
 
 
 
 
 
 
 
 
 
 
 
3
风机和箱变基础施工、安装
 
 
 
 
 
 
 
 
 
 
 
 
4
升压站土建和设备基础施工
 
 
 
 
 
 
 
 
 
 
 
 
5
升压站机电设备安装、临时占地植被恢复
 
 
 
 
 
 
 
 
 
 
 
 
6
调试及验收
 
 
 
 
 
 
 
 
 
 
 
 
 
4. 施工周期
本工程施工期共12个月。
 
其他
无。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现状
1. 生态环境现状
1.1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
1)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根据《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津政发〔2012﹞15号),天津市空间开发战略任务为:要在国家将天津市整体确定为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域的总体框架下,结合本市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通过实施城市总体发展战略,实施有差别的开发举措,着力推进形成优化发展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生态涵养发展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四大类主体功能空间开发格局。
本项目位于武清区上马台镇、大黄堡镇,对照《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优化发展区域,不属于重点开发区域、生态涵养发展区域及禁止开发区域。其功能定位是:城市经济与人口的重要载体,现代化城市标志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经济实力快速提升的重要区域。
(2)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生态功能区划方案》,天津市拥有2个生态区7个生态亚区。其中,2个生态区包括:蓟北山地丘陵生态区和城镇及城郊平原农业生态区,为生态功能区划的一级区。7个生态亚区包括:蓟北中低山丘陵森林生态亚区、于桥水库湿地与农果生态亚区、津西北平原农业生态亚区、津北平原农业生态亚区、中部城市综合发展生态亚区、津南平原旱作农业生态亚区、海岸带综合利用生态亚区,为生态功能区划的二级生态亚区。
根据《天津市生态功能区划方案》,项目区位于Ⅱ2-3大黄堡-七里海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湿地保护、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文调蓄;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建立各种类型的保护区,严格限制发展污染型工业。
1.2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本项目位于武清区上马台镇、大黄堡镇,周边1km范围内生态敏感目标主要为大黄堡自然保护区、天津大黄堡重要湿地及大黄堡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其中工程距离大黄堡自然保护区及大黄堡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约250m,本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均不涉及占用该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
 
3-1 本项目与大黄堡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概况引自《华锐风电天津武清区上马台、大黄堡镇风电项目对周边鸟类及其栖息地影响评价报告》(2025年8月)。
1.2.1.1基本概况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武清区东部,北起崔黄口镇南曹家岗路,南至上马台镇王三庄,东到大黄堡镇与宝坻区接壤,西至津围公路与曹子里镇为界,包括大黄堡镇东部,崔黄口镇南半部和上马台镇北半部。地理范围在东经117°10′33″117°19′58″和北纬39°21′4″39°30′27″之间,总面积1046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015公顷、缓冲区面积3032公顷、实验区面积3418公顷。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是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一轴两带三区”中的“七里海-大黄堡洼”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区。特殊的自然地理位置造就了独特的自然旅游资源,这里湿地资源丰富、水网密布、芦苇茂密、气候凉爽、空气清新、动植物种类繁多,是一个由草甸、沼泽、水体、野生动植物等多种生态要素组成的湿地生态系统称的上是一个动植物基因宝库。
目前保护区内芦苇茂密,水质清澈,生物多样性丰富,有鸟类214种,植物284种,两栖动物6种,爬行动物10种,哺乳动物17种,鱼类33种,昆虫395种,浮游动物76种,底栖动物61种。保护区内国家一级保护野生鸟类有丹顶鹤、东方白鹳、大鸨、金雕等9种,二级保护野生鸟类有灰鹤、白枕鹤、白琵鹭、大天鹅、小天鹅等42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野大豆1种。
1.2.1.2功能区划
按照区划原则与相关标准,根据沼泽湿地的集中分布情况、受保护鸟类的时间与空间分布格局以及道路、沟渠、居民点及其生产生活需要等情况,以沼泽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水鸟及其栖息地为重点,综合划定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具体见表3-1
3-1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各功能区划表
功能分区
面积(hm2
比例(%
核心区
4015
38.37
缓冲区
3032
28.97
实验区
3418
32.66
合计
10465
100
1)核心区
核心区是保护区的核心和精华,大黄堡湿地保护区的核心区面积为4015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8.37%,是芦苇沼泽湿地生态系统保存最为完好的区域,也是珍稀水鸟集中分布区。核心区内的湿地类型主要为芦苇沼泽湿地。核心区处于保护区的中央部位,比较僻静,基本没有人为干扰,受保护鸟类集中分布于此,水源条件好,植被茂密,有利于被保护鸟类的栖息繁衍。其主要任务是保护和恢复,以保持沼泽湿地生态系统尽量不受人为干扰,能够自然生长,并维持其作为珍稀水鸟的栖息和繁殖地,以保持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对该区域的基本措施是严禁任何破坏性的人为活动,在不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可进行观察和监测,不能采用任何实验处理的方法,避免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破坏。核心区内基本保持了生态系统的原始性,人工干预较少,是大黄堡湿地生态系统的核心部分,生物多样性最为显著,集中体现着湿地的生态和景观价值。
2)缓冲区
缓冲区是连接核心区和实验区的过渡带,位于核心区的周围,该区由一部分芦苇湿地生态系统、少部分农田和鱼塘组成。缓冲区的功能是,一方面防止和减少人类、灾害性因子等外界干扰因素对核心区造成破坏;另一方面在导致生态系统逆行演替的前提下,可进行试验性或生产性的科学研究工作;第三方面是如果其保护完好,系统演替进展到核心区的水平,未来可以考虑划为核心区。缓冲区的管理措施是采取封育等人工促进更新方式恢复、重建生态系统,使其向具有原生生态系统功能的方向发展。缓冲区面积3032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8.97%
3)实验区
实验区是保护区内除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外的地带,位于缓冲区和保护区边界之间。该区主要是由人工湿地、部分农田和鱼塘组成。此区的生态系统的人为干预程度较大,野生保护鸟类和动物较少,因而保护级别也相对较低。该区的功能是在保护区的统一管理下,进行科学实验和监测活动,恢复本区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部分农田要退耕还渔,建立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和特色自然景观,开展科研、生产和生态旅游活动。实验区面积3418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2.66%
1.2.1.3 主要保护对象及分布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水生和陆栖野生生物及其生境共同形成的湿地生态系统为宗旨,集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与一体的自然保护区,属于生态公益性事业。其具体保护对象如下。
1)东亚地区候鸟迁飞路线上的重要停歇地和中转站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是候鸟南北迁徙的必经之地,也是候鸟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春季的2 月下旬至4 月上旬,以及秋季的10 月上旬至12 月中旬,大批的候鸟在此停歇,补充食物和能量,以完成长距离的迁徙。
2)典型的芦苇沼泽沼泽等天然湿地生态系统
保护区内常年存蓄大量雨水和洪水资源,水位1.02.0m,很适宜水生植物的生长繁衍,形成了以芦苇等水生和沼生植被为主的典型沼泽湿地生态系统,为水鸟的栖息繁殖提供了更大空间。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湿地资源从其分类角度分析,芦苇沼泽湿地面积达3466.7 公顷,占保护区湿地总面积的40.6%;人工湿地的面积为5066.6 公顷,占保护区湿地总面积的59.4%
3)以黑鹳、丹顶鹤、白鹤等为代表的珍稀水鸟及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保护区湿地面积大,水鸟资源丰富。经调查,保护区共有水鸟8 15 103 种,占《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所列的全国水鸟总数12 目、32 科、271 种的66.67%46.88%38.01%。其中有黑鹳、丹顶鹤、白头鹤、白鹤4 种国家Ⅰ级保护和灰鹤、白枕鹤等34种国家Ⅱ级保护的珍稀鸟类。
4)维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水源地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京津水源区,是维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水源地,为当地的工农业生产和生活提供了水源。大黄堡湿地资源十分丰富,对于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涵养水源、补给地下水、保持水土、调节气候、蓄洪防旱的生态功能,保证当地人民的饮用水质量和水资源战略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1.4 植物资源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是华北地区为数不多的大型芦苇沼泽湿地和多种珍稀鸟类的栖息地。近些年通过不断开展大黄堡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保护区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得到显著提高,与上次科学考察相比,新增植物46 种,包括构树、长芒苋、紫茉莉、垂序商陆、婆婆针等。目前保护区内共有植物284 种。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野大豆1 种。
1.2.1.5 动物资源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是华北地区为数不多的大型芦苇沼泽湿地和多种珍稀鸟类的栖息地。近些年通过不断开展大黄堡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保护区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得到显著提高,与上次科学考察相比,新增哺乳动物2种,为普通伏翼和麝鼠;鸟类15种,包括中白鹭、赤腹鹰、西伯利亚银鸥、白额燕鸥、棕头鸦雀等;爬行动物2种,为山地麻蜥和短尾蝮;两栖动物1种,为泽陆蛙;鱼类2种,为子陵吻鰕虎鱼和波氏吻鰕虎鱼;昆虫4种,为红蜻蜓、碧凤蝶、广斧螳螂和大红蛱蝶;浮游动物60种,包括裂足臂尾轮虫、转轮虫、透明温剑水蚤等;底栖动物31种,包括耳萝卜螺、赤豆螺、日本沼虾等。
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是华北地区为数不多的大型芦苇沼泽湿地以及多种珍稀鸟类的栖息地。据调查,目前保护区内芦苇茂密,水质清澈,生物多样性丰富,有鸟类214种,植物284种,两栖动物6种,爬行动物10种,哺乳动物17种,鱼类33种,昆虫395种,浮游动物76种,底栖动物61种。保护区内国家一级保护野生鸟类有丹顶鹤、东方白鹳、大鸨、金雕等9种,二级保护野生鸟类有灰鹤、白枕鹤、白琵鹭、大天鹅、小天鹅等42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野大豆1种。
1.2.2生态现状调查
本项目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引用《华锐风电天津武清区上马台、大黄堡镇风电项目对鸟类及其栖息地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鸟评报告”)中陆生生态现状调查内容,鸟评报告中关于现状调查部分采用现场踏勘和遥感影像数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现状调查。同时参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天津大黄堡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201912月)。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生态环境评价能够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涵盖评价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区域。本项目选址不占用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到部分风机点位距离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边界较近,最近距离约250m,因此确定本次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工程占地范围外扩1km,评价范围面积约为1224.6hm2
1.2.2.1 生态系统类型
项目所在地以人工植被为主,评价范围内受人为影响程度较大,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所处的生物和非生物环境都已经有过人工改造。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包含5种生态系统类型,分别为:农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城镇生态系统。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各生态系统类型面积及占比情况见下表。
3-2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各功能区划表
序号
生态系统
面积(hm2
比例(%
1
农田生态系统
633.86
51.76
2
森林生态系统
57.58
4.70
3
草地生态系统
3.98
0.33
4
湿地生态系统
112.65
9.20
5
城镇生态系统
416.53
34.01
合计
1224.6
100
由上表可知:评价范围内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主要为耕地,面积为633.86公顷,占论证区总面积的51.76%;其次为湿地生态系统面积为416.53公顷,占论证区总面积的34.01%;城镇生态系统面积为112.65公顷,占论证区总面积的9.20%;森林生态系统面积为57.58公顷, 占论证区总面积的4.70%;草地生态系统面积为3.98公顷,占论证区总面积的0.33%
1.2.2.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通过遥感影像解析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17,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区内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园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其它土地等9个一级土地利用类型,详见下表。
3-3 评价区内土地利用现状类型面积及比例
土地利用类型
面积(hm2
比例(%
1
耕地
626.29
51.14
2
林地
57.58
4.70
3
草地
3.98
0.33
4
园地
7.57
0.62
5
住宅用地
89.98
7.35
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416.53
34.01
7
交通运输用地
16.38
1.34
8
特殊用地
1.24
0.10
9
其他用地
5.05
0.41
合计
1224.6
10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耕地占主要部分,面积为626.29公顷,占总面积的51.14%;其次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416.53公顷,占总面积的34.01%;住宅用地面积为89.98公顷,占总面积的7.35%;林地面积为57.58公顷,占总面积的4.70%;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16.38公顷,占总面积的1.34%;园地面积为7.57公顷,占总面积的0.62%;其他土地面积为5.05公顷,占总面积的0.41%;草地面积为3.98公顷,占总面积的0.33%;特殊用地面积为1.24公顷,占总面积的0.10%
1.2.2.3 植物多样性调查
1)调查时间及样方设置
鸟评报告中对植被及植物多样性的现状调查时间为2025年820日,调查方法主要采取现场勘法。在评价范围内、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外设置植被样地5个,每个观测样地内设置植被样方2~3个,其中草本群落样方大小为1m×1m,灌木群落样方大小为4m×4m,乔木群落样方大小为10m×10m,样方之间的间隔不少于250m
3-4 样地设置情况一览表
样地号
调查样地位置
东经(°)
北纬(°)
样地1
117.195196
39.462447
样地2
117.2164
39.425522
样地3
117.218785
39.420119
样地4
117.228127
39.4159
样地5
117.234645
39.419805
 
3-2  样地设置示意图
2)调查结果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在5个调查样地内共发现173738种,均为常见种,未发现重点保护物种,具体情况见表3-5。
3-5  植物多样性调查统计表
序号
科名
属名
中文名
学名
1
菊科
蒲公英属
蒲公英
Taraxacum mongolicum
2
菊科
紫菀属
紫菀
Aster tataricus
3
菊科
苍耳属
苍耳
Xanthium sibiricum
4
菊科
菊属
野菊
Dendranthema indicum
5
菊科
苦荬菜属
苦菜
Sonchus oleraceus
6
菊科
蒿属
艾草
Artemisia argyi
7
菊科
蓟属
Cirsium japonicum
8
菊科
旋覆花属
旋覆花
Inula japonica
9
禾本科
芦苇属
芦苇
Phragmites australis
10
禾本科
狗尾草属
狗尾草
Setaria viridis
11
禾本科
芒属
Miscanthus sacchariflorus
12
禾本科
燕麦属
野燕麦
Avena fatua
13
禾本科
稗属
稗草
Echinochloa crus-galli
14
禾本科
芒属
芒草
Miscanthus sinensis
15
禾本科
菵草属
菵草
Beckmannia syzigachne
16
禾本科
针茅属
针茅
Stipa capillata
17
豆科
苜蓿属
紫花苜蓿
Medicago sativa
18
豆科
鸡眼草属
鸡眼草
Kummerowia striata
19
莎草科
莎草
香附子
Cyperus rotundus
20
莎草科
三棱草属
三棱草
Scirpus planiculmis
21
莎草科
苔草属
苔草
Carex spp.
22
车前草科
车前草属
车前草
Plantago asiatica
23
马齿苋科
马齿苋属
马齿苋
Portulaca oleracea
24
蒺藜科
蒺藜属
蒺藜
Tribulus terrestris
25
蓼科
酸模属
酸模
Rumex acetosa
26
玄参科
婆婆纳属
婆婆纳
Veronica didyma
27
茜草科
茜草属
茜草
Rubia cordifolia
28
蔷薇科
委陵菜属
委陵菜
Potentilla chinensis
29
禾本科
狼尾草属
狼尾草
Pennisetum alopecuroides
30
十字花科
独行菜属
独行菜
Lepidium apetalum
31
藜科
地肤属
地肤
Kochia scopa
32
桑科
葎草属
Humul, us scandens,
33
木犀科
梣属
白蜡
Fraxinus chinensis
34
榆科
榆属
榆树
Ulmus pumila
35
杨柳科
柳属
柳树
Salix babylonica
36
杨柳科
杨属
杨树
Populus spp.
37
豆科
槐属
国槐
Styphnolobium japonicum
38
豆科
洋槐属
刺槐
Robinia pseudoacacia
 
   
   
   
   
   
   
   
   
3-3 植被多样性调查照片
1.2.2.4动物多样性调查
根据《天津大黄堡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保护区内动物主要包括哺乳动物、两栖类、爬行类、昆虫和鸟类,其中鸟类资源丰富,为此对评价范围内的鸟类进行重点调查观测。
一、鸟类调查
1)调查方法及样线设置
鸟类调查引用本项目鸟评报告中调查结果,主要借助双筒望远镜单筒望远镜、数码相机等设备,样点法和样线法观察相结合进行鸟类调查,调查观测时间为20258月。调查时,选择在鸟类出现频繁的上午(6:00-10:00),以及傍晚(16:00-19:00)时间对鸟类进行样点法和样线法调查。每个样点调查时间为10 分钟。记录鸟类的种类、数量、栖息地类型、距离观察者水平距离、鸟类的飞行高度等有效信息。鸟类的种类鉴定主要依据《中国鸟类野外手册》(约翰 马敬能等,2022),鸟类分类参考《中国鸟类分类与分布名录(第三版)》(郑光美,2017)。未能准确识别的物种可拍照后咨询专家进行鉴定。
鸟评报告中共设置3条调查样线,均位于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外。样线长度约为1.4~1.94 km,记录样线两侧200m围内鸟类的种类、数量、栖息地类型、距离样线的水平距离、鸟类的飞行高度等有效信息。
3-6 样线设置情况一览表
调查样地位置
长度/km
东经(°)
北纬(°)
样线1
117.187565
39.468792
1.94
117.189983
39.464086
样线2
117.217576
39.430183
1.40
117.211023
39.418888
样线3
117.225581
39.416574
1.60
117.235599
39.422479
 
 
 
 
 
 
 
 
 
 
 
3-4  样线设置示意图
2)调查结果
在调查评价范围内记录到鸟类122560种(表3-7),占我国鸟类种数1445种的4.15%,占天津市鸟类种数452种的13.27%
3-7  调查评价范围内鸟类统计表
序号
目(科)
中名
保护级别
IUCN
CITES 附录
一、鸽形目
1
1)鸠鸽
科珠颈斑鸠
 
LC
 
2
 
山斑鸠LC
 
LC
 
3
 
岩鸽
 
LC
 
4
 
灰斑鸠
 
LC
 
二、犀鸟目
5
2)戴胜科
戴胜
 
LC
 
三、雀形目
6
3)鸦科
灰喜鹊
 
LC
 
7
 
喜鹊
 
LC
 
8
 
小嘴乌鸦
 
LC
 
9
4)鹎科
白头鹎
 
 
 
10
5)柳莺科
黄眉柳莺
 
LC
 
11
6)椋鸟科
灰椋鸟
 
LC
 
12
7)雀科
麻雀
 
LC
 
13
8)燕雀科
燕雀
 
LC
 
14
9 燕科
家燕
 
LC
 
15
10)苇莺科
黑眉苇莺
 
LC
 
16
 
东方大苇莺
 
LC
 
四、雁形目
17
11)鸭科
斑嘴鸭
 
LC
 
18
 
普通秋沙鸭
 
LC
 
19
 
绿头鸭
 
LC
 
20
 
红头潜鸭
 
LC
 
21
 
赤麻鸭
 
LC
 
22
 
白眉鸭
 
LC
 
23
 
鸳鸯
二级
LC
 
24
 
豆雁
 
LC
 
25
 
灰雁
 
LC
 
五、鹤形目
26
12)鹤科
灰鹤
二级
LC
II
27
 
白枕鹤
一级
VU
28
13)秧鸡科
白骨顶
 
LC
 
29
 
黑水鸡
 
LC
 
30
 
白胸苦恶鸟
 
LC
 
六、鹃形目
31
14)杜鹃科
大杜鹃
 
LC
 
七、鸻形目
32
15)鹬科
青脚鹬
 
LC
 
33
 
小杓鹬
二级
LC
 
34
 
白腰草鹬
 
LC
 
35
 
林鹬
 
LC
 
36
 
鹤鹬
 
LC
 
37
 
红脚鹬
 
LC
 
38
 
泽鹬
 
LC
 
39
 
扇尾沙锥
 
LC
 
40
16)燕鸻科
普通燕鸻
 
LC
 
41
17)反嘴鹬科
反嘴鹬
 
LC
 
42
18)鸻科
凤头麦鸡
 
NT
 
43
 
环颈鸻
 
LC
 
44
 
金眶鸻
 
LC
 
45
19)鸥科
红嘴鸥
 
LC
 
46
 
白额燕鸥
 
LC
 
47
 
灰翅浮鸥
 
LC
 
48
 
白翅浮鸥
 
LC
 
49
20)水雉科
水雉
二级
LC
 
八、鹳形目
50
21)鹳科
东方白鹳
一级
EN
九、鹈形目
51
22)鹭科
苍鹭
 
LC
 
52
 
白鹭
 
LC
 
53
 
黄斑苇鳽
 
LC
 
54
 
夜鹭
 
LC
 
55
 
池鹭
 
LC
 
56
 
草鹭
 
LC
 
十、鸊鷉目
57
23)鸊鷉科
凤头鸊鷉
 
LC
 
58
 
小䴙䴘
 
LC
 
十一、鸡形目
59
24)雉科
环颈雉
 
LC
 
十二、鲣鸟目
60
25)鸬鹚科
普通鸬鹚
 
LC
 
注:一级指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二级指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IUCN红色名录:CR极危,EN濒危,VU易危,NT近危,LC无危; CITES附录物种:II列入CITES附录II种类,III列入CITES附录III种类。
在调查评价范围内记录到鸟类122560种,占我国鸟类种数1445种的4.15%,占天津市鸟类种数452种的13.27%。根据调查评价范围的鸟类,按照鸟类生态类型可以划分为鸣禽、陆禽、攀禽、涉禽和游禽5种。通过调查发现,数量较多的为涉禽,是26种,累计占鸟类总数的43.33%。其次为游禽为16种,占比为26.67%;鸣禽为11种,占比为18.33%;陆禽为5种,占比为8.33%;攀禽为2种,占比为3.33%。调查评价区域鸟类居留型主要以旅鸟为主,为18种,共占评价区域范围内所有鸟类的30%。留鸟有10种,占记录的17%7种既是冬候鸟,也是旅鸟,占比12%;有4种既是夏候鸟、旅鸟,也是冬候鸟,占比为7%;夏候鸟有15种,占记录的25%;有6种既是旅鸟,也是夏候鸟占比为10%
根据2021 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查评价范围内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6 种,占评估范围所有鸟类种数的10%,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为白枕鹤与东方白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包括鸳鸯、灰鹤、小杓鹬、水雉。
(3)鸟类迁徙通道调查
根据《全国鸟类迁徙通道保护行动方案(2021-2035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2月印发),鸟类迁徙通道是指鸟类繁殖、迁徙和越冬的栖息生境或栖息地,也包括迁徙时集中经过的特殊地理位置,如山谷、垭口等。现已证实全球约有9条候鸟迁徙路线,自西向东,有4条路线穿越我国,分别是西亚一东非迁徙路线、中亚迁徙路线、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路线和西太平洋迁徙路线,在我国形成东部、中部和西部3个候鸟迁徙区。天津位于我国东部候鸟迁徙区(东亚一澳大利西亚迁徙路线),天津北大港、天津大黄堡、天津汉沽沿海滩涂、天津宁河区七里海、天津团泊洼等5个越冬地和迁徙停歇地列入中国重要候鸟迁徙通道。
本项目选址整体位于天津市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西侧,HR08风机距离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最近,最近距离约250m。经后续章节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对鸟类的栖息环境、觅食和迁徙影响较小。
二、两栖爬行类动物调查
依据《天津大黄堡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1912月),大黄堡保护区两栖动物有136种,其中蟾蜍科2种,为中华蟾蜍、花背蟾蜍,占两栖动物总数的33.3%;姬蛙科1种,为北方狭口蛙,占两栖动物总数的16.7%;蛙科3种,包括黑斑侧褶蛙、金线侧褶蛙、泽陆蛙,占两栖动物总数的50.0%。大黄堡保护区爬行动物有2510种,其中包括龟鳖目鳖科1种,为中华鳖,占爬行动物总数的10.0%;有鳞目壁虎科1种,为无蹼壁虎,占爬行动物总数的10.0%;蜥蜴科2 种,为山地麻蜥、丽斑麻蜥,占爬行动物总数的20.0%;蝰科1 种,为短尾蝮,占爬行动物总数的10.0%;游蛇科5种,为虎斑颈槽蛇、黄脊游蛇、赤链蛇、白条锦蛇、红纹滞卵蛇,占爬行动物总数的50.0%,游蛇科种类最多。
根据走访调查,本项目选址周边两栖爬行类动物主要为中华蟾蜍、无蹼壁虎等小型野生动物。
三、哺乳类动物调查
依据《天津大黄堡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19年12月),大黄堡保护区共记录到哺乳动物5目9科17种,种类组成中以啮齿目动物居多,共7种,占总种数的41.2%;其次为食肉目的4种,占总种数的23.5%;翼手目3种,占总种数的17.6%,其他2目种类较少。
根据走访调查,本项目选址周边哺乳类动物主要为刺猬、黄鼠狼、小家鼠等小型野生动物,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未发现大型兽类。
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2024年天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武清区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PM10PM2.5SO2NO2COO3)的监测结果,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
3-8 天津市武清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CO浓度单位为mg/m3,其余均为µg/m3
年份
PM2.5
PM10
SO2
NO2
CO
O3
2024年
38
69
6
31
1.1
192
标准
(年均值)
35
70
60
40
4.0
160
占标率%
108.6
98.6
10
77.5
27.5
120
达标情况
不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不达标
由统计结果可知:2024年武清区PM10SO2NO2PM2.5COO3六项大气污染常规因子中PM10、SO2NO2年平均质量浓度和CO24h平均质量浓度第95百分位数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和O3日最大8h平均质量浓度第90百分位数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故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随着《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 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1号)等有关文件的实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改善。
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本次委托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826日对拟建110kV升压站选址处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报告编号:YX251648)。
(1)监测点位:升压站四侧厂界外1m处。
(2)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dB(A)
(3)监测频次:监测一天,昼间两次、夜间一次。
(4)监测方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5)监测条件:天气晴,风速1.3~1.4m/s。
(6)监测结果
3-9  拟建升压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监测结果dBA
昼间1
昼间2
夜间
2025.8.26
49
49
44
拟建升压站南侧厂界N2
51
52
44
拟建升压站西侧厂界N3
50
52
43
拟建升压站北侧厂界N4
48
49
44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拟建升压站选址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 dB(A))。
4. 电磁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次评价委托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826对拟建110kV升压站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进行监测(报告编号:YX251648)。
1)监测点位及布点原则
本次拟建110kV升压站四侧厂界的电磁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
本项目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图详见附图4
2)监测因子
工频电场:工频电场强度,V/m
工频磁场:工频磁感应强度,μT
3)监测频次:1/监测点位
4)监测方法
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执行《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681-2013)。
5)监测条件天气晴,温度30.2℃,湿度68.2%,风速1.3m/s
6)监测结果
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
 
3-10  110kV升压站厂界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监测结果
工频电场强度E
V/m
工频磁感应强度BµT
拟建110kV升压站
东侧厂界外5m(E1)
2025826
1.199
0.0385
南侧厂界外5m(E2)
5.093
0.0835
西侧厂界外5m(E3)
20.85
0.0989
北侧厂界外5m(E4)
1.672
0.0428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拟建110kV升压站四侧厂界处5m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应频率范围的限值要求(频率50Hz,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本项目位于武清区上马台镇、大黄堡镇。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经现场踏勘,本项目选址处现状占地性质为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公路等,不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现状如下图所示。
 
 
 
 
部分风机选址
 
110kV升压站选址
3-5 项目选址区现状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评价范围
①声环境:升压站评价范围按50m。本项目新建风电机组评价范围外扩至噪声预测达标为止;经预测,距离风电机组距离220m处,区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因此,风电机组评价范围确定为220m
②电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可知,本项目110kV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升压站站界外30m
③生态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涵盖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因此根据项目特点及周边自然环境现状,确定本工程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范围及周边1km的范围。
2、环境保护目标
①声环境保护目标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升压站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新建风电机组评价范围外扩至噪声预测达标为止;经预测,距离风机距离220m处,区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因此,确定风电机组评价范围为220m。根据现场调查,风机220m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②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升压站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③生态敏感区
根据现场踏勘及资料查询结果,本项目周边生态保护目标包括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天津大黄堡重要湿地及大黄堡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3-11  本项目生态敏感目标一览表
编号
生态敏感
目标
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保护内容
与本项目关系
1.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
北起崔黄口镇南曹家岗路,南至上马台镇王三庄,东到大黄堡镇与宝坻区接壤,西至津围公路与曹子里镇为界
104.65
湿地生态
系统;珍禽、候鸟及其栖息
地;野生
动植物等
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均不涉及占用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最近约250m
2. 
大黄堡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
/
湿地生态
系统、野生动植物等
3. 
天津大黄堡
重要湿地
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不含青上路、柳河排水干渠
42.01
湿地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包括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珍稀濒危物种等
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均不涉及占用大黄堡重要湿地,距离最近约535m
 
 
 
 
 
 
 
 
 
 
 
 
 
评价
标准
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8年修订)二级标准,见下表。
表3-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汇总表
污染物
单位
年均值
24h平均值
小时均值
SO2
µg/m3
60
150
500
NO2
µg/m3
40
80
200
CO
mg/m3
/
4
10
O3
µg/m3
/
160
(日最大8小时平均)
200
PM10
µg/m3
70
150
/
PM2.5
µg/m3
35
75
/
2)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位于武清区上马台镇及大黄堡镇,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所在区域未明确其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的原则,村民居住区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本项目周边村庄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3-13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1类
55
45
3)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升压站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 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噪声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表3-14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升压站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见下表。
表3-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1类
55
45
2)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执行《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201127日修订)、《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121日起施行)。
其他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以环境质量目标为基本依据,对区域内各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控制的管理制度。
本工程主要为风力发电建设项目,升压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项目建成后运营期无废气、废水产生;无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垃圾、清淤淤泥等;同时项目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也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1.1施工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本项目永久占地包括升压站、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占地等,永久占地面积14358.86m2;临时占地包括吊装平台、施工道路占地等,临时占地面积42998.16m2。本项目占地现状主要包括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公路等。
本项目风机涉及占用沟渠,在施工前需先进行施工导流,采用U型拉森钢板桩作为基坑支护及止水帷幕,导流下方将修筑暗涵,从而保证沟渠的连通性。清淤淤泥采用罐车运送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对于占用的农村道路,待施工结束后保留作为检修道路使用。
综上,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后,可将生态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将逐渐消除。
1.2对土壤的影响
施工期由于机械的碾压及施工人员的踩踏,在施工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将被严重压实,部分施工区域的表土将被剥离,另一些区域的表土将可能被填埋,从而使施工完成后的土壤表土层缺乏原有土壤的肥力,不利于植物的生长和植被恢复。
不同土层的特征及理化性质差异较大。就养分状况分布而言,表土层远较心土层好,其有机质、全氮、速效磷和速效钾等含量高,紧密度与空隙状况适中,适耕性强。施工对原有土地构型势必扰动,使土壤养分分布状况受到影响,严重者会造成土壤性质的恶化,甚至难于恢复。根据国外有关资料统计,在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覆盖的措施下,土壤的有机质将会下降30~40%,土壤养分将下降30~50%,其中全氮下降43%左右,磷素下降43%左右,钾素下降43%左右。这表明,即使是施工过程对表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覆土措施的情况下,施工过程对土壤养分仍具有一定的影响。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土壤扰动,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施工开挖过程中,土壤要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复原的方法,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耕层的养分损失,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所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水土流失等问题;施工人员不得将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留存或倾倒于施工场地内,避免对土壤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垃圾进行清理。
1.3对植被的影响
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对项目区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土方开挖等施工作业活动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主要集中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在施工作业带以外的植被基本不会受到施工的影响。根据现场查勘,该地区地势较为平坦,施工区主要以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公路为主,地表植被全部为该地区常见的物种,未发现需要特殊保护的植被。项目占地时间短,且占地面积较小,不会造成该地区物种数量的减少和种群结构的变化,不会破坏周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因此对周边植被及植物多样性的影响程度相对较轻。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原状恢复。
总体上项目建设对当地植被的影响不大,不会破坏周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施工对植被的影响会逐渐消失。
1.4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1.4.1对鸟类的影响
鸟类具有极强的迁移能力,生活的环境也是多种多样,且对环境的变化敏感,尤其是水鸟类群,有些种类甚至可以作为湿地生态环境的指示物种。根据参考文献资料,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鸟类种类、数量均较多,而施工场地距离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较近,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干扰和改变将不可避免地对鸟类的生存和繁殖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对鸟类栖息地的选择的影响
施工环境产生的巨大噪音会影响鸟类对栖息地的选择和利用。由于鸟类对噪音干扰反应敏感,在施工时产生的巨大的噪音会迫使部分鸟类向施工区以外的地区迁移,尤其对一些留鸟的影响较为明显。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与周边一致并非特有,项目占地范围不属于珍惜鸟类的栖息地,且鸟类在改变栖息地后不会对其生存产生较大影响。施工结束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将不再存在,一些鸟类逐渐熟悉新的环境,又将逐渐返回原来的活动区域。
2)破坏部分鸟类的觅食地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修建临时道路,使工程区域内的生境受到破坏,其中可能包含部分鸟类的觅食场所,尤其对一些地栖类的鸟类。觅食地的丧失将会对一些鸟类产生影响,迫使其迁移。由于本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主要以沟渠、农村道路、公路等为主,不涉及占用林地及耕地,且项目所在区域的觅食环境与周边一致,并非特有,工程区域周边地区可以作为这些物种的觅食地,因此不会因觅食地不足而对种群数量产生影响。
3)对鸟类繁殖的影响
工程施工对鸟类繁殖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噪音干扰以及部分地破坏了一些地面营巢鸟类的潜在的营巢地而造成的。鸟类对上述影响的反应类似,鸟类可以采取选择远离施工地的区域进行觅址营巢,并完成孵卵及育雏等行为。由于周围区域可供选择筑巢的区域宽广,且本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主要以沟渠、农村道路等为主,不涉及占用林地及耕地,因此部分繁殖地为工程所占用不会对这些鸟类的种群产生明显的影响。
1.4.2对其他野生动物的影响
本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途径来自植被破坏、施工噪声、生境受损等,影响的表现很少是对野生动物个体造成直接的伤害,施工机械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是对野生动物的主要影响因素。
工程施工占地,人类活动增加,缩小了野生动物的数量和种类;施工期如处在野生动物的繁殖季节,甚至会影响野生动物的生殖繁衍。另一方面体现在由于工程占地导致了野生植被损失,草食动物的食物资源将会减少。施工期的这些影响都将在施工阶段及运营初期使周边区域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有所减少,但项目运营一定时期后,区域野生动物的环境适应能力发挥作用,可以逐渐恢复其正常生活。
两栖动物主要生活在沼泽、溪流和水田等潮湿环境之中,它们的迁徙能力较弱,对环境的依赖性较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该区域内的两栖动物的生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并伴有一些其他的间接影响。除了风电机组施工会占用部分沟渠、坑塘水面外,本项目施工主要在陆地环境中进行,单个风电机组涉及沟渠、坑塘水面的占地面积较小,所涉及到的适宜两栖类活动的生境较少,且两栖动物可向上下游水域非施工段进行迁移,因而项目工程的建设对两栖类的生存影响有限。
爬行类主要的生活环境是灌草丛、农田等,爬行类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好,同时对外界的干扰能力较强,一般物种对环境的变化具有相对较好的适应能力,并具有较强的迁移能力。因此,在建设期间,爬行类动物对施工等对环境的改变和影响的反应可能是积极的,在受到干扰时它们可能通过迁徙的方式离开干扰源将干扰因素对它们的影响降到最小。在工程施工期间,受施工中的人类活动及噪音等直接影响及施工导致栖息地暂时性变化的间接影响,在评价范围区域的爬行动物一些类群的部分个体将会迁移出该区域。但是,由于该地区各类爬行动物的种群数量较大,分布区域广泛,因而从总体来看,该项目工程的建设对爬行动物各类群的种群数量等方面的变化影响较小。
总体上来看,由于风电场施工作业对该区域植被的破坏以及对环境的干扰等会对野生动物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会使两栖类、鸟类迁离该地区。但由于施工作业持续时间有限,永久占地小,施工结束后大部分土地会逐渐恢复原貌,动物群落也将逐渐恢复。所以,施工作业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有限,不会导致动物种群数量的明显下降,也不会对动物的群落结构产生明显的影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施工人员,加强对施工人员动物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或提示牌,严禁伤害施工区域内的任何野生动物,可有效降低项目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1.5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12个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扰动了原地貌,破坏了原水土保持设施,加剧了水土流失,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对当地的水土资源及生态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施工期导致土地利用类型发生变化,改变工程区原地貌和土地利用方式,扰动地表,原有植被遭到破坏,区域植被覆盖率下降,大面积的土壤裸露为水土流失提供了条件。
2)在挖填方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剥离的表层土和松散堆积物,当区域内有降雨或是暴雨时,有可能形成泥沙在雨水的冲刷和带动下向低洼地带迁移,加剧水土流失发生和发展。
3)防护措施不完善的边坡由于受雨水侵蚀引起水土流失。
4)施工期间遇到大风天气时,堆积的土方若无有效的预防扬尘措施,土方会在风力作用下向周边区域迁移,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
因此,必须针对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保障主体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1.6 对景观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周边景观较为普通常见,主要为农田,没有突出的景观要素,施工期对于区域内景观的影响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施工、施工临时占地以及施工过程中设置的设施对区域景观的影响。
土方施工将对施工及周边区域的地表植被造成破坏,施工区域将形成裸地景观,与周围景观形成较大反差。建筑材料以及土方的堆积将会直接破坏占地区域的原地形地貌及植被。同时在建筑材料及土方的运输过程中,旱季易形成扬尘,雨季容易产生土壤侵蚀,对周围景观产生一定影响。施工过程中围挡的建设将周围景观进行切割,且与周围景观功能产生鲜明对比,对景观的和谐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较小。
1.7 对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会降低空气能见度,对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西侧的鸟类觅食产生一定影响,在采取挡墙、洒水、覆盖,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的情况下,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产生惊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且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可有效控制噪声产生的影响。
2.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焊接烟尘等。
2.1施工扬尘
施工现场是一个排放扬尘的污染源,可在短期内明显影响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扬尘主要来自于场地清理、土方及水泥等散体物料转运和堆积,大部分是由车辆在工地的来往行驶引起的。
扬尘的排放与施工场地的面积和施工活动频率成比例的,与土壤的泥沙颗粒含量成正比,同时与当地气象条件如风速、湿度、日照等有关。根据部分施工场地监测资料,预测本项目建设工地内扬尘浓度为0.50.7mg/m3
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挡、堆土场苫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施工期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可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量。因此在采取上述扬尘防治措施后,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扬尘影响也随之消失。
2.2施工机械废气
项目施工期使用的施工机械(挖掘机等)、运输车辆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总烃,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间歇性、流动性的,施工机械废气产生量较少,且本工程为露天作业,项目施工区域地形开阔,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有限,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施工单位应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和施工机械设备,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3焊接烟尘
本项目升压站结构施工过程涉及焊接,会产生少量焊接烟尘。焊接烟气成分大致分为尘粒和气体两类,主要包括COCO2O3NOx 等,其中以CO 所占的比例最大。本项目施工场地周围空阔,通风条件较好,故焊接产生的烟尘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工程施工期废气的影响范围有限,通过设置施工现场围挡、堆土场苫盖、洒水抑尘、规范运输车辆等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废气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废气影响将逐渐消失。
3.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污水为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可设置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及时平整并覆土掩埋。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现场设移动式环保型旱厕,定期委托城市管理委员会或专业单位清运处理,不外排,不会对施工现场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施工期废水的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严禁向周边河道及沟渠内倾倒,防止对选址区域水体环境造成污染。
4.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机械噪声。施工阶段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较多,不同的施工阶段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以及运输车辆等。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情况见下表。
表4-1 主要施工设备一览表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源强dBA
升压站施工
土方施工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85~100
基础施工
混凝土灌桩机、空压机等
95~105
结构施工
电锯、振捣棒等
10~110
设备安装
电钻、吊车、升降机等
65~80
风电机组施工
基础施工
混凝土灌桩机、搅拌机等
75~105
设备安装
吊车、砂轮机等
60~80
检修道路施工
挖槽施工
推土机、挖掘机、运输车辆
85~100
回填施工
本项目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较高,施工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当其施工位置距离施工场界较近时,将会出现施工场界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现象。但是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短期的行为。随着工程的竣工,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边界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单位应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合理安排强噪声设备的运行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噪声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在采取以上施工管理和隔声降噪措施后,预计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5. 施工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施工垃圾、清淤淤泥等。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施工人员废弃物品,施工人员平均约50人,平均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4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0kg/d。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施工单位时必须明确:施工过程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及时清运处理,确保本项目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运和有效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施工垃圾
施工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等,在合理计算施工原料用量并采用正确的施工方式后,其产生量相对较小。施工垃圾密闭运输至城市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统一处置,不会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3)清淤淤泥
本项目风机选址用地现状为沟渠、坑塘水面,施工过程产生清淤淤泥,淤泥量约0.565m3,由直接由封闭泥浆罐车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储运场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严禁向施工区域邻近的沟渠、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排放和倾倒。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防止对选址区域等自然水体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预计施工期各项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 施工期环境风险
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施工车辆及机械的燃料油泄漏对周边土壤环境、沟渠等地表水环境的污染。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油箱内燃料油储存量较小,施工现场不设储油罐,日常加油到附近加油站。因此施工单位在加强对燃油车辆及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施工现场配备应急物资,在突发泄油等风险事故时,及时采取围堵、吸油毡吸油等应急措施后,施工期环境风险可防控。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 运营期工艺流程
风机叶片在风力带动下将风能转变为机械能,在齿轮箱和发电机作用下机械能转变为电能,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运营期工艺流程图如下:
 
4-1  运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运行期风电场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安排3~5名工作人员定期巡检。巡检内容具体如下:
1)升压站巡检
升压站每天巡检2次(分别安排在早晨9点、晚18点),对升压站内所有一二次设备、辅助设施进行巡视检查。
2)风电场巡检:
箱变每月巡检一次,风电机组每3月巡检一次。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和废水;风电机组运行过程产生噪声,风机检修保养产生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箱变事故状态下产生废变压器油;110kV升压站运营期电池更换产生废铅蓄电池、主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变压器噪声等。
2. 生态环境影响
2.1永久占地生态影响分析
本工程永久占地范围主要包括风机和箱变基础占地以及升压站占地,永久占面积为14358.86m2。永久占地现状以坑塘水面、沟渠、建设用地等为主。选址区域内基本为农作物和人工栽培植物等,在调查区域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珍稀濒危植物。地表植被主要为常见物种,如杨树、槐树等,植被损失引起的生态功能损失很小,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2.2运行期对鸟类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占用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由于HR08风电机组位置与其距离较近,风机运行会对鸟类产生一定影响。
通过查阅资料得知,风电建设对鸟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鸟撞事件:风机可能发生鸟撞事件。
b.风电建成后,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造成鸟类觅食地减少。
c.风电建设后,鸟类的栖息地和觅食地产生变化。
d.风机叶轮的转动会产生噪声,会对鸟类低飞起到驱赶和惊扰效应。
本评价主要从项目建设对鸟类迁徙影响、撞击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1)对鸟类迁徙的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可能对周边区域的鸟类迁徙产生影响,鸟类的迁徙是指鸟类中的某些种类,每年春季和秋季,有规律的、沿相对固定的路线、定时地在繁殖地区和越冬地区之间进行的长距离的往返移居的行为现象。这些具有迁徙行为的鸟种即为候鸟,或称迁徙鸟。候鸟的迁徙具有一定的时期性、方向性、路线性和地域性。鸟类的迁徙每年在繁殖区和越冬区之间周期性地发生,大多发生在南北半球之间,少数在东西方向之间。人们按鸟类迁徙活动的有无把鸟类分为候鸟和留鸟。留鸟终年留居在出生地,不发生迁徙,如麻雀、喜鹊等。候鸟中夏季飞来繁殖、冬季南去的鸟类被称为夏候鸟,如家燕、杜鹃等;冬季飞来越冬、春季北去繁殖的鸟类称为冬候鸟,如某些野鸭、大雁等。迁徙鸟类的停留时间因种类不同也是由短到长,各不相同。
通常留鸟都能逐步习惯和适应新的、不是特别大的环境变化。夏候鸟由于居留的时间较长,也会产生一些类似的习惯性,只是它们在初到、未适应之前较易受到不利影响。冬候鸟、旅鸟等迁徙鸟类则不然,由于只是路过或者仅作短暂停歇,它们不可能对这些设施有足够的适应时间。因此,风机对留鸟、夏候鸟的影响较小,主要影响冬候鸟、旅鸟等迁徙候鸟。
根据我国鸟类迁徙的历史资料研究表明,我国鸟类的迁徙有八大“通道”。这八大“通道”之间有着一些相互重叠、交叉的现象,实际上每个“通道”中包含着不同种或同一种不同家族、群体的许许多多大致平行或交错的、复杂的迁徙路线。天津属于东亚至澳大利亚鸟类迁徙通道的重要中途停歇地,是重要的鸟类迁徙中转站的一小部分。天津市共有四个候鸟迁徙保护区,分别为宁河区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武清区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滨海新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静海区团泊湿地自然保护区。
本项目选址整体位于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外西侧,最近距离约250m。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湿地生境相比,本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以沟渠、道路、坑塘水面为主,生境较为单一、自然水体较少且存在强烈人类活动干扰,显然对迁徙型鸟类缺乏吸引力。迁徙型鸟类本身有躲避障碍物的本领,途经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时,也会及时躲避风电机组等障碍物,一般会在远离障碍物100~200m的安全距离外活动。本项目在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之外,不属于迁徙型鸟类栖息地、停歇地范围,尽管本项目建设区域位于鸟类迁徙路线上,但是不会对鸟类迁徙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对鸟类撞击
风力发电机对鸟类的影响还表现在鸟类撞击。运营期风机运行时存在鸟类飞行碰撞风机叶片或机塔而伤亡的可能,将直接影响鸟类在风电场范围内的栖息和觅食。但本项目风机转速较低,风机间距较稀疏,且无障碍物阻隔,加之鸟类的视觉极为敏锐,反应机警,一般认为足够让鸟类穿越,预计风电机组不会对鸟类的飞行产生明显干扰。
由于风电机选址位置地势较为平坦,永久占地主要为沟渠、坑塘水面及道路,不涉及林地及耕地,鸟类基本不会选择停歇。如出现停歇鸟类,则在降落与起飞过程中飞行高度较低,风电机叶片下方塔筒目标明显,鸟类很容易看清而避开,所以发生碰撞风力机的机率很低。因此发生鸟撞风机致死现象的可能性较小。
3对鸟类栖息和觅食的影响
风机在运转的过程中会产生来自齿轮箱发出的机械噪声和旋转叶片切割空气所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风电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会对鸟类产生干扰,鸟类会远离风电场,从而影响鸟类的停歇、觅食、交配、繁殖。大多数鸟类对噪声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在风电场噪声环境条件下,大多数鸟类会选择回避,减少活动范围。因此,风机运行将直接对风电场鸟类栖息、觅食、交配和繁殖产生影响。
本项目占地范围较小,选址处不在高密度鸟类活动区域范围内,不在大型水禽、猛禽等濒危保护物种的活动区域,风场内的野生鸟类受噪声影响趋向于在远离噪声源的地方活动。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鸟类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较小。
2.3运行期景观影响分析
本项目选址区域位于平原地区,现状景观为乡村景观,主要由一般农用地、林地、沟渠、坑塘及零散分布的村庄构成,地势起伏较小。本项目共建设8台分散式风电机组,间距较远,建成后将构成一个独特的人文景观,为选址区域增加新的景观元素。这种景观具有群体性、可观赏性,可以反映人与自然结合的完美性,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 废气
运营期风电场及升压站均不产生废气。
4. 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站,仅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巡检,升压站内不设置盥洗、厕所等生活设施,因此运行期不产生生活污水。
5. 噪声
5.1主要噪声源情况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力发电机、升压站内主变压器运行噪声。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风力发电机组拟选用隔音减振型、齿轮箱选用降噪型、叶片选用减速叶片并优化叶片形状以降低噪声,同时优化风机基础并对塔架安装减振装置。因此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日常维护的情况下,风电机组单机噪声源强小于103dB(A)
本项目噪声源及治理情况见下表。
4-2 本项目噪声源情况
序号
噪声源
噪声源强
dB(A)
数量
(台/
位置
治理措施
风力发电机组
103
8
风电场分布
风电机组拟选用隔音减振型,齿轮箱为降噪型,叶片采用减速叶片并优化叶片形状;定期对风机进行维护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及其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值增高。
2
主变压器
65
1
升压站
油浸自冷型主变压器,不设散热风机。采用户外式布置,主要由变压器外壳起到隔声作用。
5.2噪声预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结合本项目声源的噪声排放特点,选择点声源预测模式,来模拟预测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衰减变化的规律。具体预测模式如下:
①基本公式
Lp(r)=LW+Dc-(Adiv+Aatm+Agr+Abar+Amisc)
式中:Lp(r) ——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W  ——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
Dc  ——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  ——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  ——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  ——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  ——障碍物屏障引起的衰减,dB
Amisc ——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div=20lg(r/r0)
式中:r  ——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  ——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②多个点源在预测点产生的总等效声级LAr)采用以下计算公式:
 
式中:LA(r)—距声源r 处的A 声级,dBA);
LPi(r)—预测点(r)处,第i 倍频带声压级,dB
       Li—第i 倍频带的A 计权网络修正值,dB;
n—噪声源数。
③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时,可按下式计算:
LAr=LAr0Adiv
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④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  ——预测点处声压级,dB(A)
Lp(r0) ——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A)
r  ——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  ——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⑤如果声源处于自由声场,则可以等效为如下公式:
 
式中:LA(r)—距声源r 处的A声级,dB(A)
LAW —点声源A 计权声功率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⑥噪声贡献值计算公式: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 ——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 ——室外声源个数;
ti ——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
M ——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
5.3风力发电机组噪声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风机之间间距较远,最小距离超过460m。因此本次评价主要考虑单机噪声影响,单机噪声主要噪声源为风力发电机及浆叶切割空气噪声。本项目风机轮毂高度为135m,桨叶直径分为230m,以风叶最低点20m计算。风力发电机组与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之间的距离rb/π 时(b为声源的最大几何尺寸),面声源类似点声源衰减特性,声源可简化为点源,因此采用处于自由空间的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对风机噪声影响进行预测。单台风机噪声源强为103dBA),单台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4-3 单台风电机在地面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
水平预测距离(m
10
50
100
120
150
200
220
250
300
最低点垂直距离(m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预测点高度(m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直线距离(m
21.3
53.4
101.8
121.5
151.2
200.9
220.8
250.7
300.6
影响贡献值dB(A)
65
57
52
50
48
46
45
44
42
本次评价利用噪声评价预测软件EIAProN,将8台风机视为8个噪声点源,预测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贡献值,并绘制了噪声等声级线图,如下图所示:
 
4-1 风电场地面1.2m高度噪声等声级线图
经预测,风电场各风电机组投运后,风电机组周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昼间噪声达标距离约120m、夜间噪声达标距离约220m。经现场踏勘,距离本项目风机最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HR08风机东侧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最近距离约250m,经预测,风机正常运行时,对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噪声贡献值约4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昼夜间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风电机组正常运行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运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风机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风机运行正常,减少设备异常运转产生的噪声影响。
5.4升压站厂界噪声分析
本项目升压站产噪设备主要为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式布置,噪声以中低频为主,噪声源强约为65dB(A)
 
表 4-4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
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dB(A)
距声源距离/m
1
主变
31
56
2
65
1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
24h
注:以厂区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0),东西向为X轴,南北向为Y轴,竖直方向为Z轴,原点坐标:117°14''''31.468"、39°21''''59.102"。
采用HJ2.4-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中室外噪声源距离衰减模式进行预测,结果如下:
表4-5 升压站场界噪声预测结果
,
30
预测点
主要声源
源强
dB(A)
距离
m
预测值
dB(A)
标准限值
dB(A)
东场界
主变压器
65
35
昼间55
夜间45
南场界
主变压器
65
56
30
西场界
主变压器
65
31
35
北场界
主变压器
65
21
39
由上表预测可知,升压站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影响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且升压站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升压站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6. 固废影响
6.1固废产生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具体产生情况如下:
①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风电机组齿轮箱日常开展维护,每年检修一次,检修过程中会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产生,产生量分别为4t/a(单台风机一次更换量约0.5t,本项目共8台风机,因此废润滑油的最大更换量为4t)、0.1t/a0.02t/a,统一收集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外运处置。
②废铅蓄电池:本项目升压站备用电源采用免维护型蓄电池,无废液产生。铅蓄电池需每8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为5.6t/8年。更换下来的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运输、处置。
③废变压器油:风机的箱变和升压站主变维修或事故状态下会产生废变压器油。箱变下方设置有集油池,一旦发生事故,废变压器油排入集油池内,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升压站主变压器底部设贮油坑,设管道通入事故油池,发生事故时,废变压器油可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不再抽取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正常情况下,升压站没有废变压器油排放。
6.2危险废物基本情况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4-6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量及类别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危险废物
类别及代码
产生量
形态
主要
成分
有害
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处置措施
1
废润滑油
风机检修保养
HW08
900-249-08
4t/a
液态
润滑油
润滑油
每年一次
T,I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2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0.1t/a
固态
每年一次
T,In
3
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HW49
900-041-09
0.02 t/a
液态
每年一次
T,I
4
废铅蓄电池
电池更换
HW31
900-052-31
5.6t/8a
固态
8年一次
T,C
5
废变压器油
事故或维修时
HW08
900-220-08
最大25t/
液态
矿物油
矿物油
事故或维修时
T,I
6.3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6.3.1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升压站内设有1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20m2,位于升压站综合楼内。根据相关要求,危废暂存间内应配备有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设备,危废暂存间还应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防止液态危险废物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内部做好分区并设置间隔。
正常情况下,箱变及升压站主变没有废油排放。箱变及升压站主变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油分别排入集油池、事故油池。集油池、事故油池容量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户外单台油量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其容量宜按设备油量的20%设计,并能将事故油排至总事故贮油池,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油量的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本项目风电场单个箱变油量约3t,升压站单台主变油量约25t,变压器油密度为0.895t/m3,经计算,箱变内变压器油容量约3.35m3、主变内变压器油容量约27.93m3,箱变下方集油池容量为10m3,升压站事故油池容积为30m3,因此集油池、事故油池容积能满足接入油量的最大一台设备的要求。集油池、事故油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可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防渗漏要求。废变压器油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风电机组检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
综上,在采取严格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不会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4-7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暂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位置
占地
面积
暂存方式
暂存能力
暂存周期
1
危废暂存间
废润滑油
HW08
900-249-08
升压站综合楼内
20m2
专用容器分区分类存放
10t
1个月
2
废铅蓄电池
HW31
900-052-31
3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4
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HW49
900-041-49
6.3.2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危险废物从产生环节由工作人员使用专用封闭运输车辆运送到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运送过程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进行包装,内部转运需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并且在转运结束后对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散落或泄漏在运输线路上。若万一发生散落或泄漏,应及时对散落物进行收集、清理,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防止运输过程中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6.3.3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处置单位应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资质。
综上所述,本工程产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去向合理,在确保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避免二次污染的风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3.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应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从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各环节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1)危险废物的收集作业要求
①应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牌;
②作业区域内应设置危险废物收集专用通道和人员避险通道;
③收集时应配备必要的收集工具和包装物,以及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及应急装备;
④危险废物收集应填写记录表,并将记录表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⑤收集结束后应清理和恢复收集作业区域,确保作业区域环境整洁安全。
(2)危险废物的暂存容器要求
①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③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④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⑤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相关标准的标签。
3)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要求
①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②须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③必须定期对所暂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暂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4)危险废物转移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令 第23号)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清运应建立转移联单,记录危险废物数量、废物属性、转移时间、去向等,保证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的处理、处置去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7. 环境风险
7.1环境风险识别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箱变及主变内的变压器油、危废暂存间内暂存的废润滑油。本项目风电场单个箱变油量约3t,升压站内单台主变油量约25t;危废暂存间内暂存的废润滑油最大暂存量约4t。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概况见下表。
表4-8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统计表
序号
物质名称
暂存位置
最大存储量qt)
临界量Qt
q/Q
1
废润滑油
危废暂存间
4
2500油类物质)
0.002
2
变压器油
箱变、主变、事故油池
49
2500油类物质)
0.02
合计
0.022
根据上表,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7.2 环境风险分析
1)泄漏
本项目变压器油和废润滑油泄漏后可能造成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
本项目箱变下方设有集油池,发生泄漏时,废变压器油可流入集油池,集油池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混凝土表面刷5mm厚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处理,满足防渗要求。升压站主变压器底部设贮油坑,四周设围堰高出地面150mm,坑底设有排油管通入事故油池,发生泄漏时,废变压器油依靠重力流入事故油池,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置。贮油坑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混凝土表面刷5mm厚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处理;事故油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且表面做防腐措施,可确保满足防渗漏要求,因此预计不会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废润滑油暂存在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过程中一旦包装容器破损会发生泄漏,因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因此泄漏的废润滑油不会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当发生少量泄漏时,处理人员立即清理干净;当泄漏量较大时,用泵转移至备用桶内,废润滑油用砂土、吸附棉或其它惰性材料吸附处理,废吸附材料收集至专用密闭容器中,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在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废润滑油在危废暂存间内发生泄漏预计不会流出危废暂存间外,不会对室外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废润滑油在风电场露天装卸及搬运过程中,因包装容器破损造成泄漏,经平地漫流,可能会污染周边土壤及地表水体。废润滑油发生泄漏事故后,立即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事故处理,人员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迅速将包装袋倾斜,使破损处朝上,防止继续泄漏,使用合适的工具和材料对泄漏物进行盛接、围堵、吸附、清理、除污等处理。对于少量泄漏物可用沙土进行吸附后收集;大量泄漏时,为避免泄漏物四处蔓延扩散,需要用沙土进行围堤堵截,然后使用必要的工具或设施将泄漏物收集到容器中,最后对区域残留物进行吸附清理,废吸附材料收集至专用密闭容器中,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火灾
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为可燃液体,遇明火能引起火灾。如果引起火灾,火灾事故次生、伴生灾害主要为产生的烟雾对周围人体和环境的影响。 
风电场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内均安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实施防火和灭火自动保护,其中火灾自动探测报警控制系统报警信号与风电机组中心系统相连,传输至监控系统。发生火灾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报警,风机机舱内灭火器具同时喷射干粉,达到灭火效果,灭火过程产生的灭火废干粉经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升压站集中设置1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置沙箱及移动灭火器,在发生火灾时及时对周边人群进行疏散,采用灭火器和消防沙进行灭火。若火灾进一步蔓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上报区生态环境局,现场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消防人员协助灭火,听从调遣,并在事故处理后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监测,并按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后期处置工作。
建设单位在建立完善的消防体系并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
8. 电磁环境
本项目风电机组配套箱式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运行过程中电磁环境影响轻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20)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100kV及以下输变电电磁辐射属于豁免范围。因此,本评价仅对110kV升压站在运行前的电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采用户外式布置,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通过类比的方式,预测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运行后站区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详见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报告。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项目,项目选址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未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居民区且距离超过200m以上,不涉及周边矿藏及有探矿权和采矿权区域、军事设施、文物遗迹等不适宜风电场设置地区,满足自然环境、风况特征和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等基础条件,选址方案符合《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 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选址选线的要求,本项目升压站选址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建设区域不属于生态敏感区。
本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均不占用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相关管理要求。
项目选址区域风能资源开发条件良好,全年风频与风能分布相对集中,主导风向及主导风能方向较为明显,有利于风机排布和风电场风能资源充分利用。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合理。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施工占地
①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如升压站进站道路与施工临时道路共用、施工辅助设施与运行设施共用、施工临时排水沟与永久排水管网共用,线路施工临时道路与现有道路共用等,以减少临时占地面积。
②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图施工,风电机组、升压站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施工边界,不得占用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
④占用沟渠,在施工前需先进行施工导流,采用U型拉森钢板桩作为基坑支护及止水帷幕,导流下方将修筑暗涵,从而保证沟渠的连通性。清淤淤泥由封闭泥浆罐车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储运场。
⑤作业区布设应尽量避免占用林地或耕地。若涉及占用耕地,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联系土地权属人,给予合理补偿;施工过程中注意保存表土,施工后及时复耕复垦。若涉及占用林地,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给予林地经营者合理补偿;施工结束后由林地经营者安排在临时占地区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并做好日常抚育管护工作。
1.2植被保护措施
①工程开工前应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占地的占用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施工,严禁无手续施工建设。
②优化工程用地,限制施工临时占地的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区域,减少对植被破坏。施工作业带清理应由熟悉施工区域内自然状况、施工技术要求的人员带队进行,缩小施工作业范围,避免对周边植被的破坏。
③尽量避开对成片植被的扰动,优化线形,尽可能减短施工道路长度,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施工道路和场内道路的修建永临结合,减少通道的开辟。
④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车辆、人员活动等不得越过施工作业带,以减少人为的植物碾压及破坏;施工范围内的树木应尽量避让,不能避让时应施工结束后继续进行补栽;对吊装平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用林地,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应在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及时恢复植被。
⑤施工期应尽可能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及树木的砍伐,减少施工弃渣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⑥施工前制定合理、可行的植被恢复方案,拟定详细施工进度,并从组织上落实进度控制责任制,保证施工进度。
⑦施工结束后,全面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彻底清除施工废弃杂物,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临时占地植被及原有地貌。
⑧植被恢复时,注意避免选取单一植物进行植被恢复,应选择场址原有的树、草种,注意“乔灌草”结合,并做好留鸟生境修复。
1.3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艺,同时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项目施工活动均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夜间光照对野生动物的潜在影响。
3)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大型机械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等。
4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避开区域内冬候鸟迁徙栖息时间(2月下旬~4月上旬、10月上旬~12月中旬),若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冬候鸟集中栖息,应停止施工。在这一时间段,尤其应避免过强的人类活动,明确禁止施工人员进入迁徙鸟类集中的觅食、停歇、越冬区域。
(5)施工运输车辆严格行驶路线,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以减少对陆生动物的惊扰。
(6)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处置去向,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和生活垃圾的随意丢弃,保护动物的生境。
(7)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以警戒线划分施工区域边界,防止施工人员误入施工区外,对非施工区范围内的动物造成影响。
8)施工期应加强对鸟类的观测和保护,避免惊扰迁徙的候鸟,发现需要救助的鸟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
1.4土壤保护措施
1)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在暴雨来临前应对堆放的土方采取苫盖等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2)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限值,以减少土壤扰动,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
3)对于施工场地,在施工前,需将表土剥离堆放在一角,作为复垦时覆土使用,表土剥离厚度一般为10~30cm,本项目表土剥离厚度平均为30cm,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标识,工程上不得使用,用于后期植被恢复的覆土。
4)施工场地和明挖段开挖过程中,土壤要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法,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耕层的养分损失,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所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水土流失等问题。
5)施工人员不得将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留存或倾倒于施工场地内,避免对土壤造成污染。
1.5水土保持措施
1)考虑到基坑施工期间施工降水排水需要以及避免基坑外围汇水进入基坑,在基坑周边附近设置临时排水沟,排导施工降水及外围汇水。
2)为有效控制临时排水沟汇流时夹带泥沙流入附近河道,造成水土流失,临时排水沟汇水排入河道前需设置临时沉砂池缓流沉沙,沉沙池进水口与排水沟相衔接。施工结束将排水沟和沉沙池进行恢复。
3)临时堆土区坡面坡度一般控制在1:1 1:1.5,周边采用土袋围堰进行拦挡,土方实际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m,采用篷布进行临时覆盖。
4)应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按《天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统一安排建筑垃圾运输路线,应避开主要居民区。
5)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关于水土保持的教育,雨季减少施工,暴雨时不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
6)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减少水土流失。
1.6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
1.6.1临时占地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分层回填、覆土、植树种草等措施进行科学恢复,逐步恢复提升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土地整治
①施工准备:去除地表杂物、垃圾,运输到指定的场地存放整齐。
②翻松原状土:旋耕机将原状土翻松,来回翻松不少于两次,深度不小于25cm,人工将机械无法到达的死角翻挖彻底,翻挖结束后用平地机将翻挖的地面整平,机械无法到达的地方采用人工整平。
③表土回覆:在原状土摊铺整平并检查合格后开始摊铺种植土,摊铺厚度不小于30cm,分为两次摊铺,第一层摊铺厚度为20cm,第二层摊铺厚度为10cm。种植土优先使用预先剥离表土,不足部分采用外购种植土。对于耕地,必须确定外运土方土壤肥力不低于现有回填土土壤肥力,确保不影响耕作。每层填筑前根据填土厚度和运输车辆装载数量用石灰画方格,每格卸一车,用推土机将种植土推平,在推平的过程中,安排人工在推平区域巡回检查,发现有卵石或者块石时及时清除。推平后用旋耕机从头开始旋耕,来回旋耕不少于3次,但必须将翻松的原状土和种植土搅拌均匀,搅拌后的混合土用平地机整平。
2)植被恢复
土地整治后,考虑适地适树原则,选择根系发达、固土固坡效果好、成活率高、速生的乡土植物;并尽量与原来的植物种类相同或相似,避免景观发生较大差异。建议采用人工促进自然恢复模式,营造本地种为主的植被群落。
对于耕地,由建设单位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对占用的农田进行一次性补偿,占地补偿按照《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津国土房资〔201436号)执行。临时占用一般耕地的,在恢复至原种植条件,并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交还农民进行复耕。
3)养护管理措施
植被补种后,还应做好日常抚育管护工作。后期对补种的植被进行抚育管护,未成活地块进行补植、定期施肥、防治病虫害等。养护管理工作分为重点管护和一般管护两个阶段,管护期为3年,其中重点管护阶段为栽植验收之后至1年之内,其管护目标应以保证成活、恢复生长为主;一般管护是指重点管护之后,成活生长已经稳定后的长时间管护阶段,主要工作是整形修剪、土、肥、水管理及病虫害防治等。
通过后期植被恢复及跟踪监测,各种植被类型的面积和比例与现状仍然基本相当,生物量不会发生锐减,生产力水平没有发生大的降低,生态系统没有发生大的改变,总体能够保持稳定。因此,在采取各项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后可将生态影响减小至可接受程度。
1.6.2永久占地补偿
建设单位应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规〔20212号)、《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津国土房资〔201436号)、《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号文)中的相关规定,依法按规定办理对永久占地的补偿费用。
1.7对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措施
1)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明确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设立警示牌。施工区域严禁占用、破坏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严禁私自进入保护区和鸟类重点栖息地和迁徙停歇地,禁止捕杀鸟类。
2)本项目临时占地尽可能远离保护区设置,尤其是HR08风电机组施工时,严格划定工程占压及施工范围,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离设施,严禁施工过程中机械、车辆及人员到非施工区活动,最大程度地减少对鸟类生境的影响。
(3)施工车辆在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时,运输车辆应加以覆盖,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减少车辆带来的扬尘影响。
(4)施工用料、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严禁排放至保护区上游沟渠中,以防污染保护区水源。
5)施工结束后,全面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彻底清除施工废弃杂物,对临时占地恢复原始地貌。
2. 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1施工扬尘
为最大程度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9月25日修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8修正)、《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政发〔2018〕13号)、《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生态环保委〔20251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采取以下施工污染控制对策: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明示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和环境保护措施标牌。
2)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洒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编制防治扬尘的操作规范,其中应包括施工现场合理布局,施工材料堆存,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密闭容器存放。
3)施工现场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施工工地四周围挡必须齐全。
4)施工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禁止现场消化石灰、拌合成土或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苫盖集中存放,及时清运;施工垃圾装载过程必须采取喷淋压尘及使用封盖车辆运输。
6)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土方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件;当出现 4 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方工程施工,做好遮掩工作。
7)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裸土物料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路面100%硬化、土方施工100%湿法作业、智能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的扬尘的防控要求。
8)运输车辆应按要求配装密闭装置、不得超载、控制车速、合理分流车辆、减少卸料落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环境保护目标。
9)车辆出工地时,应将车身(特别是车轮)上的泥土洗净。经常清洗运载汽车的车轮和底盘上的泥土,减少汽车运输过程携带泥土杂物散落地面和路面。
10)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的有关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当发布Ⅲ级预警,或者Ⅱ级预警时,启动Ⅲ级或者Ⅱ级响应,建设单位应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11)强化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倡导文明施工。
施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管理等措施,将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且施工扬尘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工程量较少,施工结束后,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恢复至现状水平。
2.2机械尾气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9月25日修订)、《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0.5.1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津政规〔20222 号)等文件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机械禁用区规定及排放标准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做好日常运行维护。
(2)道路移动机械应进行编码登记并张贴环保标识后方可进出施工现场,同时在“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查验”微信小程序上进行记录。
3)建设施工优先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渣土运输车、预拌混凝土搅拌车、物料运输车。
(4)使用国二以上排放标准且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限值标准的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叉车作业。具备条件时优先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根据《天津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图》,本工程不涉及一类禁用区及二类禁用区。
(5)加强汽车及机械维修保养管理,使动力燃料充分燃烧,降低废气排放量。
3.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8年修正),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施工单位需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机械设备、车辆,并加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噪声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及噪声影响的范围;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场地和同一时间使用,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在保证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避开敏感区域和容易造成影响的时段。
(5)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综上所述,在采取以上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减少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4.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沉淀池,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严禁随意外排。
(2)施工现场设移动式临时环保型旱厕,定期委托城市管理委员会或专业单位清运处理。
(3)施工单位禁止雨天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废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或平地漫流。
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简单,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区分设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
(2)施工期间的工程垃圾应随产随清,及时清运到城市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要求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要求装配密闭装置。
3)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过程做好防护措施;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不得混入建筑垃圾,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4)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尽可能全部回填利用,清淤淤泥由封闭泥浆罐车运至政府指定储运场处理。
(5)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做到不随意乱丢废物,要设立环保卫生监督监察人员,对施工期固体废物严格管理。
6. 施工期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意识,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加强对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保养,防止油箱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在施工道路设置限速标识牌、严禁疲劳驾驶警示牌等,保证通行安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必要时制定车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段。
4施工现场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并定期更换,以保证消防器材在任何时候均处于有效状态。
7. 施工期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及项目施工承包商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104号)、《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100号),依法履行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各项义务。
施工承包商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施工期的环境污染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并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工程中制定相应的环保防治措施和工程计划。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9号)等相关要求,采取施工扬尘控制及应急措施。
按规定,本项目施工时应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设专人负责管理,培训工作人员,以正确的工作方法控制施工中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生态保护措施
1植被补种后,还应做好日常抚育管护工作。定期灌溉以满足根系对水分的需求,定期对树木进行整形修剪,清理死株和枯枝,同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施工后定期跟踪监测,及时补充和完善保护措施。
2对于风机吊装平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将进行回填覆土,农用地由农民进行复耕。
3)预留一定的环保资金,若发现运营期风电场内植被恢复未达到预期效果,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时制定适宜的植被恢复方案,并常态化做好植被恢复后的管护、管理工作。
1.2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要对风电场的管理人员进行候鸟知识的宣传和相关指导,并和候鸟管理保护单位建立必要的工作联系,使其对候鸟的干扰降低到最低程度,发现珍稀保护鸟类受伤时,应及时进行救治。
②加强鸟类保护宣传教育,在项目地及其周边设立爱护鸟类的宣传牌。
③监测风电场对鸟类的影响,在风电场运营期对鸟类的死亡率进行观测,一旦发现对鸟类迁徙影响较大,鸟类撞击率较高的风机应及时移走或者拆除。
④鸟类迁徙季节,在保护区管理部门的专业指导下对风电机组采取间歇运行的方式:通过人工监测或雷达监测, 当迁徙期大量鸟类通过时风机停机。
⑤定期进行巡视,严禁使用捕鸟网、诱鸟器等捕鸟设备,以免对区域内动物多样性造成不利影响。
⑥为避免运营期间对留鸟影响过大,建议在项目附近增加驱鸟带,防止留鸟在附近筑巢。
2. 电磁辐射保护措施
为尽量降低升压站对外环境的电磁影响,本评价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具体如下:
①科学确定配电装置对地距离
根据地面工频电磁场的控制值及配电装置导线下方地面最大工频电场强度的计算结果,确定导体对地最小电气距离,减少对升压站值守人员的影响。
②合理控制导体表面电场强度
通过在电气设备端子处设置有多环结构的均压环,采用扩径耐热铝合金导线作为升压站内跳线并对分裂形式进行优化,选择合适的设备间连接方式及相应金具结构等一系列措施,合理控制带电导体表面的电场强度,降低无线电干扰水平,同时减小运行损耗。
③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
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特别是对绝缘子的几何形状以及关键部位材料的特性,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3. 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风电场及升压站均无人值班、无人值守,升压站内不设生活设施,运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
4. 运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在风电机组设备选型过程中,将噪声指标作为衡量设备性能的重要参数进行严格控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优化叶片形状并在叶片前缘设置涡流抑制器,采用高性能轴承并优化齿轮箱结构等。
2风机采用减振基础,并在塔架、变压器等设备安装过程中,可在设备及基础之间加装缓冲减振装置,降低结构噪声。
(3)加强对各类产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减少设备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4)升压站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站区四周设围墙,将主变压器布置在站内生产区中部,降低声环境影响。
5.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箱变和升压站主变底部分别设有集油池、事故油池,箱变集油池容量为10m3、升压站事故油池容量为30m3,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废油排至集油池和事故油池中。事故油池及集油池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正常运行情况下,升压站无废油排放。
本项目升压站综合楼内设有1处危废暂存间,面积约20m2,用于暂存更换下来的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各类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应分类分区暂存,并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进行建造,地面进行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
6. 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潜在的环境风险为集油池、事故油池内暂存的废变压器油、危废暂存间内暂存的废润滑油泄漏事故、火灾事故产生的次生污染,针对环境风险事故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具体如下:
(1)风险防范措施
①每台箱变、升压站主变下方分别设有集油池、事故油池,事故状态下可以用于收集暂存废油。集油池、事故油池容量可满足单台设备最大油量的暂存要求。集油池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混凝土表面刷5mm厚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处理;升压站主变底部贮油坑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表面刷5mm厚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处理;事故油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且表面做防腐措施,可确保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腐、防渗漏要求。建设单位应定期对集油池、事故油池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等防渗层性能降低的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②设专人负责危险物质的安全暂存、场站内运输;废润滑油采用密闭包装桶暂存,搬卸及运输过程防止磕碰,避免包装桶破损,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
③废润滑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并应置于防漏托盘上;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并在四周设置围堰,防止油品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④建立严格的危废管理制度,废润滑油入库时严格检验数量、包装等情况,入库后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废润滑油等包装是否完好;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的暂存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应及时联系危废处置单位负责外运处置。
⑤风电场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内均安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实施防火和灭火自动保护;升压站集中设置1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置沙箱及移动灭火器,在发生火灾时采用灭火器和消防沙进行灭火。
⑥每台风电机组、升压站应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防止机械着火源(撞击、摩擦),控制高温物体着火源,电气着火源等。
(2)应急措施
①若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油品泄漏事故,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将容器破裂口向上,堵塞泄露口,对泄漏区附近进行围堵,防止泄漏进入外环境。如果油品泄漏较少时,可用吸油毡将地表面上的油品吸附,吸油毡吸满油后,将其装入专门的容器内;如果泄漏油品较多时,可顺着油品流向在汇水处或低洼处开挖集油坑,为减少油品渗入土壤中,在集油坑内铺设防油塑料布,并利用抽油泵将集油坑内油品回收至收油桶内,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②发生变压器油污染事故时,首先应找到油污染源头,应立即进行堵截和收集。发生风机维修与运营期润滑油跑冒滴漏(维修时主要滴落在风机塔筒内)时,维修人员使用抹布擦拭后将其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③火灾应急对策:泄漏后引起的小面积着火情况,立即使用灭火器、消防沙等进行灭火,灭火过程产生的灭火废干粉、废沙等经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若火势蔓延,应迅速向消防中心报警和119电话报警。在报警的同时,消防负责人启动事故程序,指挥巡检人员启动消防应急设备,采取拉闸断电等措施,配合消防人员控制火灾的进一步蔓延,从而降低火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在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泄漏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的环境风险可防控。
其他
1. 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32号),并结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部令 第11号)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61号),本项目属于“三十九、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95 电力生产441”,未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11号)所列项目中,因此不需办理排污许可证。待有新的相关文件颁布后,从其执行。
2.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和“三同时”相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技术调查工作。
验收办法参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进行自主验收,并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产运行。
3. 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国网(科/2539-2014)同时结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制定建设单位自行监测计划,如下表所示。
5-1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阶段
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运营期
电磁
升压站四侧厂界及衰减断面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结合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一次监测,并针对公众投诉进行必要监测。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噪声
升压站厂界
等效连续A声级
结合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一次监测,主
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或有纠纷时监测。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环保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为29893.66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345万元,占总投资的1.15%,环境保护投资详见下表。
表5-2 主要环保措施及费用估算一览表(单位:万元)
时期
环保措施
金额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苫盖、物料密闭运输、洒水抑尘、设置围挡等
20
移动式环保型旱厕、施工废水收集处理等
10
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措施
5
建筑垃圾、淤泥、生活垃圾的收集及委托清运
10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声环境保护措施(风机、变压器等消声减振措施)
15
废水防治措施(化粪池)
5
固废处置(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
10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恢复措施(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措施等)
300
其他
环境管理(鸟类保护等)
15
合计
345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植被保护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土壤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等
生态功能恢复现状。
加强鸟类保护宣传教育,鸟类迁徙期制定合理的运行调度方案,对受伤鸟类进行救治。
有效降低对候鸟的影响。
水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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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移动式临时环保型旱厕,定期委托城市管理委员会或专业单位清运处理。施工工人居住租赁村民住宅,基础生活设施依托村民住宅配套设施。
不外排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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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土壤扰动;做好表土剥离并分类存放;土方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
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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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
不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
升压站场界噪声应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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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落实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严禁使用劣质油料,加强机械检修保养,同时燃油机械应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
不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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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开挖土方全部回填利用;施工垃圾应随产随清,及时清运到城市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清淤淤泥由封闭泥浆罐车运至政府指定储运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收集在事故油池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电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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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确定配电装置对地距离;合理控制导体表面电场强度;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
运营期间升压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要求。
环境风险
加强施工管理,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保养,施工现场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
环境风险可防控。
升压站设事故油池,废润滑油和废变压器油作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做防渗处理。
事故油容量满足要求;事故油池和危废暂存间地面符合防腐防渗要求。
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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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噪声:公众反应不定期监测。
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要求;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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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论
本项目利用区域内丰富的风能资源和地域优势,致力于清洁能源风能的开发利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区发展规划,具有明显的减排效益、社会和经济效益。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但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降低。本项目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落实必要的生态保护和补偿措施后,工程具备环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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