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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年加工10万套电动自行车用塑料零件项目全本公示
 
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0万套电动自行车用塑料零件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星畅电动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发路37
联系电话:1375217082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83715590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传真。
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开版本。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建设单位(盖章):天津星畅电动车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加工10万套电动自行车用塑料零件项目
项目代码
2509-120114-89-05-589581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平
联系方式
13752170820
建设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发路37
地理坐标
(东经:1165559.779秒,北纬:391523.243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770助动车制造
行业类别
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_76助动车制造377—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R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津武审批投资备[2025]804
总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17
环保投资占比(%
17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0(无新增用地)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名称:《天津京津科技谷总体规划(2009-2020年)修改》。
召集审查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文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京滨工业园总体规划(2009-2020年)修改><天津京津科技谷总体规划(2009-2020年)修改>的批复》(津政函[2019]88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天津京津科技谷总体规划(2009-2020年)修改(原中华自行车王国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京津科技谷总体规划(2009-2020年)修改(原中华自行车王国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津环环评函[2018]80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京津科技谷总体规划(2009-2020年)修改》,规划四至范围:北至福畅道、睦园道,南至宁园道、中泓故道,西至杨王公路、规划六路,东至规划七路、规划十支路。修改后的产业定位确定以新材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环保健康产业为主的四大产业。根据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产业布局约束性规定,自行车高端整车及零部件制造、新材料研发与应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业、环保产业等领域可进入京津科技谷。严防工业项目错位落地。严格禁止排放重金属项目入园区建设。严格监控园区内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京津科技谷将全部禁止燃烧原(散)煤、粉煤等高污染燃料,城市居民家用散煤、机关和事业单位炊事燃煤,全部由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发路37号,位于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塑料零件的喷涂加工,属于自行车高端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业,是园区规划允许进园的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2、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1与京津科技谷禁入项目对比分析
根据关于对《天津京津科技谷总体规划(2009-2020年)修改(原中华自行车王国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津环环评函[2018]80号),园区修改后禁止入园区项目:1)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项目,不符合京津科技谷规划区产业定位的项目;2)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3)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4)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5)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
本项目为电动车塑料零件的喷涂加工项目:1)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项目,本项目为符合京津科技谷规划区产业定位的项目;2)不属于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本项目对资源、能源和水量消耗较小;3)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4)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废气和有机废气,工艺废气中不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5)本项目无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可达到规模经济。
2与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比分析
本项目为电动车塑料零件的喷涂加工项目,对照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新材料产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对比分析如下。
1  与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比分析表
规划产业
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
符合性
新材料产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项目;
2.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3.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
4.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
5.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
6.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
本项目属于C3770 助动车制造行业,主要产品为电动自行车塑料零件,本项目不涉及负面清单内原料及生产线的使用、设置。
符合
3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规划布局调整建议符合性分析
2  本项目与规划布局调整建议符合性分析
序号
规划布局调整建议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优化园区用地布局,建议在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设置防护绿地。中浩居住附近的企业采取严格的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和大气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本项目距离中浩智城1.2km,不属于中浩智城住宅小区附近企业。
符合
2
现状部分企业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符的调整建议:京津科技谷现状产业部分与规划产业定位不符(化学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应限制其产能规模,并逐步迁出园区或对其产业进行调整。
本项目属于C3770 助动车制造行业,不属于与规划产业定位不符的行业。
符合
3
园区占用农林用地的调整建议:拓展规划区域占用农林用地,需要按照《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实武清区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安排,确保规划区的用地合规性。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发路37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非农林用地。
符合
4
加强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制定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企业清洁生产达到国内最高水平,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考虑区域现状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环境容量约束条件,入园企业应当把COD、氨氮、总磷、总氮四项水污染物,SO2NOx和工业粉尘/烟尘三项大气污染物纳入总量控制因子。
建设单位应制定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企业清洁生产达到国内最高水平。本项目将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纳入总量控制因子。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已经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政审批局予以备案(津武审批投资备[2025]804),项目代码2509-120114-89-05-589581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在所列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属于允许类,且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负面清单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2024122日)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要求,全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划 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项目所在位置的单元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区)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对照《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天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4122日),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
3  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优先保护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控。在严格遵守相应地块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落实好天津市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等区域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属于津市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大运河核心监控区。
符合
严格环境准入。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等产能;限制新建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对人居环境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类项目,已有污染严重或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工业企业应责令关停或逐步迁出。严控新建不符合本地区水资源条件高耗水项目,原则上停止审批园区外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除在建项目外,不再新增煤电装机规模。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严禁行业类别,运营期不产生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不会对人居环境安全造成影响。不属于污染严重或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工业企业。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属于高耗水项目。本项目不新增燃煤锅炉或炉窑。本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实施重点污染物替代。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实行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差异化替代。
本项目实施后,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新增。
符合
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喷漆线位于房中房内,采用全密闭工艺布置,可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优先控制化学品的风险管控。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环境风险,研究推动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工序转移。
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不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公司不属于重点环境风险企业。
符合
加强土壤、地下水协调防治。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不新增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依托现有工程。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提高工业用水效力,推动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达到用水定额标准。
本项目不属于电力、钢铁、防治、早知、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不新增用水消耗。
符合
推动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扩大天然气利用。巩固多气源、多方向的供应格局,持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
本项目使用能源为天然气和电能,属于清洁能源。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2024122日)中的相关要求。
3、与《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武清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526日)符合性分析
根据武清区生态环境局于202526日下发的《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武清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项目所在位置属于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单元编号为ZH12011420002。对照该单元的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
4  与武清区京津科技谷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空间布局约束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按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空间布局约束的管控要求执行。
符合
新建项目应符合园区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
本项目符合园区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
符合
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限制发展类产业禁止投资新建项目和简单扩大再生产,可实施技术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的企业,予以清退淘汰。对规划工业用地用途已调整但五年内暂不实施的区域,可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智能化升级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本项目规划用地为工业用地。
符合
紧邻规划居住区的区域在未来进驻企业的安排上尽量不安排排放噪声值高的企业,以减少对这些居住区的可能影响。
本项目位置不属于紧邻规划居住区的区域。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按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的管控要求执行。
符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严格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符合
执行天津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Ⅱ类区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
符合
园区应实现雨污分流,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园区已实现雨污分流,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装置和污染治理设置,减少工艺废气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必须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涂装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
符合
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
本项目不新增燃煤锅炉或炉窑。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环境风险防控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按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环境风险防控的管控要求执行。
符合
园区内相关企业应按照应急管理的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本项目应按照应急管理的规定修订现有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符合
健全危险废物收运和利用处置体系,提升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及时转运、安全处置能力。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资源利用效率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按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武清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资源利用效率的管控要求执行。
符合
推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园区和工业用水大户建设水循环利用设施,提高循环水利用率。
本项目不新增用水。喷漆水帘用水循环利用,定期更换。
符合
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的处置利用水平。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利用。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武清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526日)中的相关要求。
4、与《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津政函[2020]58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要求,大运河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2000m内的核心区范围属于核心监控区。
本项目不涉及核心监控区,最近距离为13km。本项目与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位置关系见附图,项目建设符合文件要求。
5、与《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2023727日)符合性分析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是王庆坨水库,本项目选址距王庆坨水库约10km,根据《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2023727日),本项目不占用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6、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结合产业、居住、交通等空间发展需求,引领市域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本项目位于武清区京津科技谷,属于城镇发展区,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要求。
7、与《天津市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20 号),到2035 年,武清区耕地保有里不低于91.11 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3.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2.05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57.63 平方千米以内;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入京津冀区域空间保护和发展格局,衔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一城、一轴、一带的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发路37号,属于规划中一城中的产业功能区部分,项目位置属于城镇发展区,符合天津市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要求。
8、与现行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5  本项目与现行污染防治政策的相符性
政策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1号)
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建立配套工程市级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对存在典型污染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无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设备拆除、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
符合
推进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面调查评估工业废水收集、处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整治。加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监管,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建设单位属于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能够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动态更新土壤、地下水重点单位名录,实施分级管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国家试点建设,探索开展焦化等重点行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
本项目建设单位不属于土壤、地下水重点单位名录中企业,本项目不新增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符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 11 8 日)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煤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煤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建设项目要按照区域污染物削减要求,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
符合
持续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持续推进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
根据建设单位使用的各涂料MSDS,计算VOCs 含量结果可知,本项目使用的涂料均符合GB24409-2020《车辆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属于低VOCs 原料。
符合
加强涉VOCs 重点行业全流程管控。持续推进涉VOCs 企业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本项目喷漆线位于房中房内,采用全密闭工艺布置。涂装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各区组织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完成一轮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加强工业领域恶臭异味治理,持续督促指导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开展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恶臭异味治理。
本项目喷漆线位于房中房内,采用全密闭工艺布置。涂装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根据工程分析,涂装异味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
符合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津政办发〔20222号)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开展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锅炉、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全面开展锅炉动态排查,推进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系统升级改造。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符合
对进口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新改扩建项目VOCs新增排放量倍量替代,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VOCs 含量高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立排放源清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替代、过程减排、末端治理全过程全环节VOCs 控制体系。
本项目对VOCs在过程管控、末端治理进行综合管控。喷漆线位于房中房内,采用全密闭工艺布置,可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涂装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本项目不新增VOCs排放总量。
符合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218 号)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管理台账,以石化、化工、煤电、建材、有色、煤化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符合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能源,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
符合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 号)
重点关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已发布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或其他具有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做好上述新污染物识别,涉及上述新污染物的,执行本意见要求:不涉及新污染物的,无需开展相关工作。
本项目属于“C3770 助动车制造行业,不属于文件中的重点行业,同时经识别,本项目原辅材料不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斯德哥尔摩公约》)的物质。本项目不涉及新污染物,无需开展相关工作。
符合
《天津市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津生态环保委〔20251号)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落实国家“2+36”强化管控措施要求。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污染物减排。
本项目喷漆线位于房中房内,采用全密闭工艺布置,可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涂装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本项目不新增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污染物排放。
符合
由上表汇总可知,本项目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1号)、《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津政办发〔2022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218 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 11 8 日)、《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 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生态环保委〔20251号)中等文件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天津星畅电动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8月,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发路37号的现有A厂房局部及厂院从事生产,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自行车及配件的加工、制造及销售。
公司现有工程设置前处理+电泳线、液体静电喷涂一线、液体静电喷涂二线、塑件喷涂线、粉体喷涂线、粉体喷涂二线,产能为年表面处理100万套电动车铁件车架及30万套塑件。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天津星畅电动车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购置设备,将现有工程中的液体静电喷涂二线改造为塑件喷涂二线,其余生产线无变化。本项目建成后年喷涂加工10万套电动自行车用塑料零件
本项目改造的塑件喷漆线年用油漆量为8.35吨,不属于溶剂型涂料(含稀料)10吨及以上的,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的三十四_76助动车制造377—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1厂区平面布置简述
建设单位租赁园区内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现有A厂房局部及厂院10614m2(其中A厂房10414 m2,厂院200 m2),租赁协议见附件。厂院面积中除收费的200 m2用于放置催化燃烧系统、燃气调压柜、变压器等设施外,其他区域建设单位与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共用,厂院共用协议见附件。
厂区四至范围:厂区东侧临天津王派电动车有限公司、南侧临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和天津市飞宇工贸有限公司,西侧隔福发路为天津东义镁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侧隔吉园道为天津飞敏机械有限公司。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环境简图见附图2
平面布置情况:
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内现有4栋厂房,本项目位于西南部的A厂房内,其余三座厂房属于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2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均位于A厂房外南侧紧邻;燃气调压站和变压器位于西南侧厂界处;厂区设有污水总排口,位于A厂房外西北侧。
A厂房平面布置:A厂房面积为10857.66m2,本项目租赁其中的10414 m2。厂房西北侧属于出租方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其他区域为本项目建设单位的租赁区域:厂房西南侧为办公区和食堂;东侧为生产车间。车间西侧为前处理线+电泳线、电泳车架周转区、污水处理站、卫生间;车间中部从北向南依次布设粉体喷涂线、液体静电喷涂一线、塑件喷涂二线、塑件喷涂线及配套铁件或塑件上下线区;车间东部从北向南依次布设粉体喷涂二线、成品存放区,以及车队发货室、危废间、劳保库、铁件调漆间、中转库、塑件调漆间、一般固废区。
6  主要功能区面积一览表
序号
功能区
名称
面积(m2
1
生产线
前处理+电泳线
327
2
粉体喷涂线
481
3
液体静电喷涂一线
481
4
塑件喷涂二线(原液体静电喷涂二线)
481
5
塑件喷涂线
962
6
粉体喷涂二线
325
7
铁件上下线区
311
8
存储区
电泳车架周转区
1064
9
塑件存放区
444
10
成品存放区
2464
11
铁件调漆间
40
12
中转库
40
13
塑件调漆房
40
14
其他功能区
车队发货室
40
15
危废间
50
16
劳保库
40
17
污水处理站
239
18
卫生间
100
19
一般固废区
40
20
车间内过道
通道
2245
21
辅助
办公区
100
22
食堂
100
A厂房合计
10414
23
厂院
催化燃烧系统、燃气调压柜、变压器
200
租赁面积合计
10614
1.2主要工程内容, ,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购置设备,将现有工程中的液体静电喷涂二线改造为塑件喷涂二线,项目建成后年喷涂加工10万套电动自行车用塑料零件
本项目主要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如下表所示。
7  主要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类别
建设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A厂房
厂房高9.5m,单层,厂房面积10857.66m2,本项目租赁面积10414m2。将车间中部现有的液体静电喷涂二线改造为塑件喷涂二线。
改建
辅助工程
办公区
A厂房西南侧。
利旧
食堂
A厂房西南侧,4个灶头 ,燃料为天然气。
利旧
公用工程
给水
由园区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依托
供电
由园区市政供电管网提供。
依托
供热制冷
办公区供热制冷采用电分体空调,厂房不供热制冷。
依托
排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最终排入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
依托
供气
由园区市政燃气管网提供,燃气调压柜位于西南侧厂界处。
依托
生产用热
由现有工程145m3/h燃气燃烧器提供,用于喷漆固化加热。
利旧
储运工程
原辅料
存储
车间内设置塑件存放区存放塑件;电泳车架周转区存放铁件车架;中转库存放前处理+电泳线原辅料,铁件调漆房存放铁件喷漆线用涂料,塑件调漆房存放塑件喷漆线用涂料。
利旧
成品存储
车间内设置成品存放区存放成品铁件车架和塑件。
利旧
运输
厂外汽运,厂内电叉车运输。
利旧
环保工程
废气
塑件喷涂二线的涂装废气经配套的喷淋塔处理后,通过引风系统收集,与现有工程电泳线及铁件液体静电喷涂一线的经各涂装线配套的喷淋塔处理后的涂装废气,合并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净化处理,最终由120m高排气筒(P1)排放。
利旧
废水
本项目喷淋塔废水用于喷漆水帘循环水补水,不外排;喷漆水帘废水与现有工程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
利旧
噪声
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的措施。
利旧
固废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
利旧
 
1.2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成后,塑件喷涂二线年喷涂加工10万套电动自行车用塑料零件,具体方案详见下表。
8  本项目喷涂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产量
(万套)
零部件
规格尺寸
单件产品最大喷涂面积(cm2
备注
长(cm
宽(cm
塑件
10
左护板
60~80
8~10
800
单面喷涂
右护板
60~80
8~10
800
前泥板
20~32
20~33
1056
后泥板
40~50
15~20
1000
面板
24~27
16~20
540
靠背
15~19
10~12
228
/
/
/
/
合计
4424
/
注:产品为不规则形状,喷涂面积按最大尺寸计。左护板、右护板、前泥板、后泥板、面板、靠背为一套塑件产品。
本项目实施后,铁件车架表面处理前端的前处理+电泳工艺总处理能力100万套不变,仅后续的喷漆工艺处理量减少10万套;塑件喷漆工艺处理量增加10万套,全厂产能变更为年表面处理100万套电动车铁件车架及40万套塑件。根据不同零部件对应工艺划分,全厂产品方案如下表所示。
9  全厂产品方案一览表
零部件名称
现有产能(万套)
建成后全厂产能(万套)
铁件车架
前端工艺
后续工艺
前端工艺
后续工艺
前处理+电泳100
无工艺20
前处理+电泳100
无工艺30
喷漆20
喷漆10
喷粉60
喷粉60
塑件
喷漆30
喷漆40
 
1.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实施后,现有工程仅液体静电喷涂二线的工艺设备有变更,其他如前处理+电泳线、液体静电喷涂一线、粉体喷涂线、粉体喷涂二线、塑件喷涂线等工艺线的设备无变化,不再赘述。
本项目拆除液体静电喷涂二线的双静电喷房、后补喷房、返修喷房、烤花房,建设4喷房、贴花房,烤漆房、天然气燃烧器、空压机利旧。主要生产设备变化情况见下表。
 
 
 
10  本项目主要设备变更情况一览表
现有工程
本项目
工序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工序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液体静电喷涂二线
双静电喷房
5.2×5.2×3.5m
1
拆除
塑件喷涂二线
喷房
2.5×3.5×3.0m
4
新建
后补喷房
6.0×4.0×3.2m
1
/
/
/
/
返修喷房
2.0×3.0×3.0m
1
/
/
/
/
烤漆房
30×4.2×3.1m
1
不变
烤漆房
30×4.2×3.1m
1
利旧
烤花房
15×4.2×3.1m
1
拆除
贴花房
6.5×5.1×3.0m
1
新建
其他配套
天然气燃烧器
45m3/h
1
不变
其他配套
天然气燃烧器
45m3/h
1
利旧
空压机
0.8Mpa
1
空压机
0.8Mpa
1
利旧
水帘柜
循环水池供水,循环水量合计24m3/h
3
拆除
水帘柜
循环水池供水,循环水量合计24m3/h
4
新建
环保设备
喷淋塔
循环水量5m3/h;水箱3m3
1
不变
环保设备
喷淋塔
循环水量5m3/h;水箱3m3
1
利旧
催化燃烧装置1
风量140000m3/h
1
催化燃烧装置1
风量140000m3/h
1
利旧
污水站
处理能力10t/h
1
污水站
处理能力10t/h
1
利旧
 
1.4主要原辅料
11  项目主要原辅料及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形态
年用量t
包装方式/规格
最大存储量t
存储位置
现有工程
本项目变化
全厂
1
铁件车架毛坯
固体
100万台
0
100万台
散装
5000
车架周转区
2
塑件毛坯
固体
30万套
+10.1万套
40.1万套
散装
5000
塑件存放区
3
二合一清洗剂
液体
4
0
4
25kg/桶装
0.5
中转库
4
中和剂
液体
2
0
2
25kg/袋装
0.15
中转库
5
陶化液
液体
23
0
23
25kg/桶装
1
中转库
6
HS-5060LB乳液
液体
12
0
12
1000kg/桶装
1
中转库
7
HS-2516灰浆
液体
3
0
3
200 kg /桶装
0.4
中转库
8
NHF-01助剂
液体
1.5
0
1.5
50kg /桶装
0.1
中转库
9
NHF-02中和剂
液体
0.2
0
0.2
50kg /桶装
0.1
中转库
10
铁件底漆
液体
9.1
-4.55
4.55
20kg/桶装
0.45
铁件调漆房
11
铁件面漆
液体
8.3
-4.15
4.15
20kg/桶装
0.4
12
铁件稀料
液体
9.21
-4.605
4.605
15kg/桶装
0.45
13
铁件清漆
液体
7.5
-3.75
3.75
20kg/桶装
0.4
14
粉末涂料
固体
44
0
44
25kg/箱装
4.0
中转库
15
贴花纸
固体
30万套
+10万套
40万套
散装
0.2
16
塑件底漆
液体
3
+0.97
3.97
20kg/桶装
0.4
塑件调漆房
17
塑件面漆
液体
6.3
+1.94
8.24
20kg/桶装
0.9
18
塑件稀料
液体
5.82
+1.91
7.73
25kg/桶装
0.8
19
塑件固化剂
液体
1.2
+1.61
2.81
4kg/桶装
0.2
20
塑件罩光漆
液体
3.5
+1.92
5.42
18kg/桶装
0.5
21
UV光固化罩光清漆
液体
2.5
0
2.5
20kg/桶装
0.3
22
天然气
气体
100m3
-5.4m3
94.6m3
/
/
/
各类原辅料主要成分如下:
12  本项目原辅料成分及理化性质表
序号
名称
成分
理化性质
1
铁件底漆/铁件面漆(丙烯酸(或醇酸)底面漆)
丙烯酸(或醇酸)树脂38%,色粉35%,氨基树脂15%,添加剂3%,二甲苯7%,正丁醇2%
外观:液体。
危险性:遇明火、高热可燃。
LD5020 mg/kg(大鼠经口)。
2
铁件稀料(静电稀料)
S-150芳烃溶剂45%,正丁醇10%,乙酸丁酯10%,二甲苯20%,乙二醇单丁醚15%
外观:液体。
危险性:遇明火、高热可燃。
LD506.5ml/kg(大鼠经口)
3
铁件清漆(丙烯酸氨基清漆)
丙烯酸树脂62%,氨基树脂22%,添加剂5%,二甲苯3%,乙二醇丁醚4%,正丁醇2%
外观:液体。
危险性:遇明火、高热可燃。
LD5020mg/kg(大鼠经口)。
4
塑件底漆/塑件面漆(电动车用涂料(底面漆)
丙烯酸树脂40-60%,颜填料5-30%,乙酸乙酯5-10%,二甲苯0.5-1%,助剂2-10%
外观:粘稠液体。气味:有特征性气味。沸点:>130℃。密度0.8-1.0kg/dm3;蒸汽密度(空气=1):>1;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闪点: 29℃(闭杯)。
危险性:易燃液体3
5
塑件稀料(电动车用稀料)
正丁醇20-40%,乙酸乙酯50-70%,三甲苯5-10%,乙酸丁酯5-10%
外观:流动液体。气味:有特征性气味。沸点:80-130℃。密度0.8-1.0kg/dm3;蒸汽密度(空气=1):>1;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闪点: 39℃(闭杯)。危险性:易燃液体3
6
塑件固化剂(H-70(B组分)
乙酸正丁酯30%,异氰酸酯70%
外观:粘稠液体。气味:有特征性气味。沸点:>130℃。密度0.9-1.0kg/dm3;蒸汽密度(空气=1):>1;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危险性:易燃液体3
7
塑件罩光漆(双组分聚氨酯罩光漆)
丙烯酸树脂75-85%,乙酸丁酯10-15%,助剂3-5%
外观:粘稠液体。气味:有特征性气味。沸点:>130℃。密度0.8-1.0kg/dm3;蒸汽密度(空气=1):>1;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危险性:易燃液体3
13  各涂料挥发份一览表
名称
挥发性成分
挥发份比例
铁件底漆/铁件面漆
添加剂3%,二甲苯7%,正丁醇2%
12%
铁件稀料
S-150芳烃溶剂45%,正丁醇10%,乙酸丁酯10%,二甲苯20%,乙二醇单丁醚15%
100%
铁件清漆
添加剂5%,二甲苯3%,乙二醇丁醚4%,正丁醇2%
14%
塑件底漆/塑件面漆
乙酸乙酯5-10%,二甲苯0.5-1%,助剂2-10%
21%
塑件罩光漆
乙酸丁酯10-15%,助剂3-5%
20%
塑件稀料
正丁醇20-40%,乙酸乙酯50-70%,三甲苯5-10%,乙酸丁酯5-10%
100%
固化剂
乙酸正丁酯30%
30%
注:(1)漆料中的添加剂成分未知,按最不利影响考虑,本评价将添加剂计入挥发份。
2)按最不利影响考虑,各挥发份按最大比例考虑。
铁件底漆、面漆、清漆经调配稀料后使用,漆料、稀料使用配比约3:1塑件底漆、面漆、罩光漆经调配稀料、固化剂后使用,漆料、固化剂、稀料使用配比约3:1:1。本项目涉及的各类涂料即用状态下各种成分比例如下表所示。
14  各类涂料即用状态下各成分比例
产品
涂料
成分
配比
挥发份比例
二甲苯
乙酸乙酯
乙酸丁酯
铁件
底漆/面漆即用状态
漆料
75%
12%
34.00%
7%
0%
0%
稀料
25%
100%
20%
0%
10%
清漆即用状态
漆料
75%
14%
35.50%
3%
0%
0%
稀料
25%
100%
20%
0%
10%
塑件
底漆/面漆即用状态
漆料
60%
21%
38.60%
1%
10%
0%
稀料
20%
100%
0%
70%
10%
固化剂
20%
30%
0%
0%
30%
罩光漆即用状态
漆料
60%
20%
38.00%
0%
0%
15%
稀料
20%
100%
0%
70%
10%
固化剂
20%
30%
0%
0%
30%
经对照GB24409-2020《车辆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表2,本项目使用的塑件喷漆线用漆(即用状态)符合自行车涂料(外饰塑胶件用涂料)VOC含量限值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5  塑件用漆VOCs<, FO, face="宋体" NT>含量符合分析
涂料
成分
比例(%)
密度(g/L)
VOC质量比(%)
VOC含量(g/L)
GB24409-2020限值(g/L)
符合分析
塑件底漆、面漆(即用状态)
底漆/面漆
60%
1000
1000
21%
126
底漆≤700
色漆≤770
达标
稀料
20%
1000
100%
200
固化剂
20%
1000
30%
60
小计
/
/
/
/
326
塑件罩光漆(即用状态)
罩光漆
60%
1000
1000
20%
120
哑光清漆≤650
其他≤560
达标
稀料
20%
1000
100%
200
固化剂
20%
1000
30%
60
小计
/
/
/
/
380
注:密度均取最大值。
1.5漆料用量核算
本项目实施后,根据喷涂面积、漆料密度、漆膜厚度等参数,核算本项目实施后漆料总用量。油漆用量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m=ρδs×10-6/NV·ε
其中:m—油漆总用量(t/a);
ρ—油漆密度(g/cm3);
δ—涂层厚度(μm);
S—涂装总面积(m2/a);
NV—油漆中(即用状态)的体积固体份(%);
ε—上漆率(%)。
涂装面积核算:
本项目按照主要产品塑件喷涂面积进行核算。根据6本项目喷涂产品方案一览表,单套塑件最大喷涂面积为4424cm2,本项目喷涂量为10.1(含1%喷涂质量缺陷作废的不合格品)万套塑件,则喷涂面积合计为44682.4 m2
涂料用量核算:
16  本项目涂料(即用状态)使用情况核算表
零部件
漆料
喷涂面积m2
涂层厚度(μm)
密度(g/cm3)
附着率
%
固体分
%
年用量
t/a
塑件
底漆
22341.2*
20
1
45
61.4
1.62
面漆
44682.4
20
1
45
61.4
3.23
罩光漆
44682.4
20
1
45
62.0
3.20
洗枪用稀料
/
/
/
/
0
0.30
合计
8.35
注:(1)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HJ 1097-2020)溶剂型涂料采用空气喷涂方式对塑料零部件喷涂,物料中固体份附着率为45%
2固体份比例=100%-挥发份比例。
3仅喷涂浅色漆时需要底漆工序,大部分塑件不喷涂底漆,直接喷涂面漆,本项目底漆喷涂最大按50%
2.配套公用工程
2.1 给排水
2.1.1给水
本项目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喷淋塔用水、喷漆水帘用水。
1)生活用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则生活用水量不变。
2)喷淋塔用水:
喷漆水帘和喷淋塔工作原理:喷漆前开启喷漆线配套引风系统,废气首先与喷漆房的水帘相遇后被水吸附,大多数漆雾被冲刷到喷漆线配套的一座循环水池内,其余漆雾再通过喷淋塔处理,从而使漆雾充分截留在水中。循环水池定期添加漆雾絮凝剂,使漆渣沉淀后固液分离,去除漆渣后的水质可满足循环使用要求。
本项目塑件喷涂二线利用现有工程液体静电喷涂二线配套的喷淋塔。喷淋塔循环水量为5m3/h,根据建设单位运行经验,蒸发损失量约为循环水量的1%,日工作时间为12h,则损失量为0.6m3/d。喷淋塔水箱为3 m3,喷淋用水循环使用,每月更换一次,建设单位年工作300d月工作日为25d则排污量约为0.12m3/d。综上,塑件喷涂二线喷淋塔补水量为0.6+0.12=0.72m3/d。
本项目实施前后,喷淋塔循环水量不变,喷漆线工作时间不变,喷淋用水每月更换一次,更换频次不变,则喷淋塔用水量不变。
3)喷漆水帘用水:
本项目塑件喷涂二线利用现有工程液体静电喷涂二线配套的循环水池提供水帘用水。循环水量合计为24 m3/h,根据建设单位运行经验,蒸发损失量约为循环水量的1%,日工作时间为12h,则损失量为2.88m3/d。循环水池容积为12m3,水帘用水循环使用,每季度更换一次,建设单位年工作300d每季度工作日为75d则排污量约为0.16m3/d。综上,塑件喷涂二线喷漆水帘用水量为2.88+0.12=3.00m3/d。
本项目实施前后,水帘循环水量不变,喷漆线工作时间不变,水池用水循环使用,循环水每季度更换一次,更换频次不变,循环水池容积不变,因此用水量不变。
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无新增用水。
2.1.2排水
采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喷漆水帘废水。
1)生活污水: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生活污水无变化。
2)喷淋塔废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每月更换一次,喷淋塔循环水箱容积不变,废水量不变。喷淋塔废水水质优于喷漆水帘循环水,排入喷漆线配套的循环水池,做为喷漆水帘循环水的补水。喷淋塔水箱容积为3m3,循环水池容积为12m3,能够容纳喷淋塔废水的汇入。
3)喷漆水帘废水:本项目塑件喷涂二线利用现有工程液体静电喷涂二线的循环水池提供水帘用水,水帘用水循环使用,循环水每季度更换一次。本项目实施后,喷漆线配套的循环水池容积不变,循环水更换频次不变,因此喷漆水帘废水量不变。
本项目喷淋塔废水用于喷漆水帘循环水补水,不外排;喷漆水帘废水与现有工程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与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共用一个污水总排放口,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是该排放口日常监管的责任主体,见附件厂区污水总口责任划分证明
本项目实施后,厂区水平衡图无变化,如下图所示。
2 全厂水平衡图 m3/d
注:全厂前处理+电泳线、3条喷漆线各配套一台喷淋塔;每条喷漆线配套一座循环水池用于提供喷漆水帘用水。
2.2 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
2.3 供热、制冷
项目办公区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均采用电能分体式空调,车间不供热制冷。
2.4项目定员及工作制度
全厂员工160;本项目改造前液体静电喷涂二线的员工为33人,改造后塑件喷涂二线员工为33人,劳动定员不变。年工作日300天,员工工作采取一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时数3600h/a;建设单位夜间不生产。
本项目不设置宿舍,员工用餐依托现有工程食堂。
主要生产工艺运行时数见下表。
17  本项目主要工艺运行时间
生产线
工艺/设备
日工作时间h
年工作时间h
改建前
液体静电喷涂二线
底漆喷涂
4
1200
面漆喷涂
4
1200
清漆喷涂
4
1200
燃烧器
12
3600
改建后
塑件喷涂二线
底漆喷涂
2.4
720
面漆喷涂
4.8
1440
罩光漆喷涂
4.8
1440
燃烧器
8
2400
 
 
 
 
 
 
 
 
 
 
 
 
 
 
 
 

工艺流程和
产排污环节
1、施工期
本项目为拆除和改造工程,施工期工艺流程图如下:
(W施工人员生活废水;N施工噪声;S1:废漆渣;S2:现有工程生产遗留危废;S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S4:建筑垃圾)
3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施工期分为下列几个阶段:①对现有工程液体静电喷涂二线的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和物料转移。②对拆除后的喷漆线隔离房进行内部装修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等。
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噪声、施工固废。其中,施工固废包括拆除喷房内的水帘柜时产生的废漆渣、现有工程生产遗留危废,室内拆除和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运营期
本项目工艺流程如下:
4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注:G1调漆废气、G2喷漆、流平废气、G3固化废气、G4燃气废气;W1喷漆水帘废水、W2喷淋塔废水;S1废漆桶、S2废漆渣、S3一般废包装。
工艺流程简述:
1)上线、清洁:塑料工件人工装入吊篮上线,进行清洁工艺,用压缩空气吹除工件表面的灰尘,防止影响后续喷漆效果。上线拆包过程产生一般废包装S3
2)喷涂
①调漆
本项目调漆工序在密闭塑件调漆房内进行,调漆方式为将油漆、固化剂、稀料按照比例加入调漆桶,然后开启搅拌机将油漆、固化剂和稀料搅拌均匀后使用。
调漆过程产生有机废气G1和废漆桶S1。调漆房设排风系统,调漆废气由风机吸附,经管道接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1净化。油漆转运过程采取油漆桶加盖密闭形式,可避免有机废气外溢。
②喷漆、流平
塑件喷涂二线设4个喷房,喷房均采用水帘喷漆室。喷漆包含喷底漆(仅喷涂浅色漆时需要底漆工序,大部分塑件不喷涂底漆,直接喷涂面漆,本项目底漆喷涂最大按50%)、喷面漆、喷罩光漆。喷涂主要是通过人工的方法将吊篮上的零件取下后放置于喷漆架喷涂,喷涂后将单面喷涂的工件放回吊篮中。工件在流水线流转过程中流平,使漆膜表面更加光滑、平整。
③洗枪:喷枪更换油漆或下班前清洗一次,在喷房内将喷枪浸泡在稀料桶中进行喷枪表面清洗,喷枪抽取稀料注入空桶进行喷枪管路清洗。喷枪清洗时,约50%的稀料挥发,另外50%回用于调漆。
喷漆、流平过程产生喷涂有机废气G2和喷漆水帘废水W1、喷淋塔废水W2。喷漆水帘循环水添加漆雾絮凝剂,打捞产生废漆渣S2
3)固化干燥
塑件喷漆线设烤漆房1个,固化干燥方式为喷一次烤一次,底漆、面漆、罩光漆喷涂后分别进行烘烤。烤漆房利用现有工程原液体静电喷涂二线的一台天然气燃烧器,提供固化热源,燃气燃烧后产生的高温烟气混合烤漆房鼓风机送入的空气,转化为70~80℃的热空气,对工件进行直接加热,烘烤时间为20min
固化干燥过程产生G3固化废气和G4燃气废气。
4)贴花
塑件面漆喷漆烘干后随流水线流转到贴花房,人工将自带背胶的装饰图、商标等贴在塑料工件上。
贴花过程不产生有机废气。
本项目喷漆流水线采用全封闭的房中房的形式:整个喷漆线位于车间内的隔离房内,内部下层设置喷房、流水线通道、贴花房,上层设置烤漆房。喷房为半封闭的围护结构体、烤漆房为封闭的围护结构体,烤漆房出入口与下层的连接通道也是封闭的。风机从喷房水帘后方及烤漆房顶部抽风,整个喷漆线隔离房室内保持微负压,物料人员进出不影响废气收集,可避免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塑件喷涂二线的涂装废气通过引风系统收集后与现有工程电泳线及铁件液体静电喷涂一线的涂装废气合并,经现有的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净化处理,最终由120m高排气筒(P1)排放。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中的耗材定期更换,产生S4废活性炭、S6废过滤材料S8废催化剂。喷淋塔废水W2水质优于喷漆水帘循环水,排入喷漆线配套的循环水池,做为喷漆水帘循环水的补水。水帘系统内的喷漆废水W1去除漆渣S2可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现有污水站处理规模为10t/h处理车间内车间内各生产线的工艺废水,其中前处理工艺各类槽液废水、喷漆水帘废水均为周期性清池,为了避免清池废水同一天排放,对污水处理站造成冲击,各池体清理交叉进行,每天最多对一种处理池进行清池。循环水池清池时产生的喷漆废水W1泵入污水站内的7个底部联通的调节罐,与其他废水充分混匀后泵入后续处理装置,防止处理系统负荷的急剧变化。本项目利用喷漆线现有的循环水池,水池容积不变仍为12 m3,则喷漆废水最大排放量为12 m3,污水站调节罐容积为70 m3,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要求。
污水站定期清理产生S5污水站污泥。设备检修沾染油漆产生S7沾染废物。员工生活产生S10生活垃圾。
5)检验入库
塑件固化干燥下线后进行自然冷却,经检验后合格品包装入库,约1%产品因喷涂质量缺陷作废,产生不合格品废塑料件S9;包装过程产生一般废包装S3
18  本项目产排污节点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名称
主要污染物
治理措施
排放方式
废气
G1
调漆废气
二甲苯、TRVOC(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臭气浓度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1
20m高排气筒P1
G2
喷漆、流平废气
G3
固化废气
G4
燃气废气
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
废水
W1
喷漆水帘废水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色度
厂区污水处理站
排入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
W2
喷淋塔废水
回用做为喷漆水帘补水
W3
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
化粪池、隔油池
噪声
N
各类水泵、空压机、风机等设备
设备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
--
固体废物
S1
废漆桶
废漆桶
--
有资质单位处置
S2
废漆渣
废漆渣
--
有资质单位处置
S3
一般废包装
一般废包装
--
物资部门回收
S4
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
--
有资质单位处置
S5
污水站污泥
污水站污泥
--
有资质单位处置
S6
废过滤材料
废过滤材料
--
有资质单位处置
S7
沾染废物
沾染废物
--
有资质单位处置
S8
废催化剂
废催化剂
--
有资质单位处置
S9
废塑料件
废塑料件
--
物资部门回收
S10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城市管理部门清运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1、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履行情况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发路37现有厂区内。本项目建设之前,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办理情况见下表。
19  现有工程环评及验收情况
时间
项目名称
工程主要内容
环评类型
环评批复文号
验收情况
2020.4
年表面处理100万套金属零件及30万套塑料零件项目
设置电泳底漆线1条、铁件喷漆线2条、铁件喷粉线1条、塑件喷漆线1条,建成后年表面处理100万套电动车铁件车架及30万套电动车塑件。
全厂产品方案:铁件车架表面处理前端的前处理+电泳工艺总处理能力100万套,后续喷漆20万套,喷粉30万套,直接出厂50万套;塑件喷漆30万套
津武审批环审[2020]7
2020.9自主验收
2022.3
建设1条铁件喷粉线,处理现有工程经过前处理+电泳工序处理的铁件车架产品30万套。
全厂产品方案:铁件车架表面处理前端的前处理+电泳工艺总处理能力100万套不变,后续喷漆20万套,喷粉60万套,直接出厂20万套。塑件喷漆30万套
津武审环表[2022]30
202210自主验收
2、现有工程排污许可、应急预案履行手续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20222MA06RFPN8B001P)。
企业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要求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在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20114-2024-056-L)。
3、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保措施情况
根据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数据,企业现有环境污染及治理效果情况如下:
3.1废气
1)涂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异味
现有工程中电泳线、2条铁件喷漆线产生的涂装有机废气先经各涂装线配套的喷淋塔处理后,经引风系统送入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1处理;塑件喷漆线经配套的喷淋塔处理后,与2条喷粉线产生的涂装有机废气经引风系统送入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2处理,然后两股废气一同汇入20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例行监测数据,排气筒P1排放的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DB12/524- 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面涂装行业要求;产生的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臭气浓度的排放速率低于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厂房外1m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满足DB12/524- 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速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锅炉和燃烧器燃气废气
各工艺线配套的固化炉产生的燃气废气经引风系统收集后汇入20m高排气筒P1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20m高排气筒P4排放。根据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数据,P1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DB12/556-202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工业炉窑标准限值;P4排放的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DB12/151-202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3)喷粉粉尘
2条铁件喷粉线的喷粉粉尘分别通过2旋风除尘+滤筒除尘装置回收净化后,经20m高排气筒P2排放。根据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数据,排气筒P2排放的颗粒物(染料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4)食堂油烟
厂区设有1个食堂,燃料为天然气,为厂区内员工提供两餐。食堂燃料使用清洁能源,产生的污染较少。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3屋顶排放。根据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数据,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低于1.0mg/m3,满足DB12/ 644-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0  现有工程大气污染物例行监测数据一览表
污染源
监测报告编号
污染物
名称
排放量或排放浓度
标准值
治理措施
治理效果
电泳线+喷漆线+喷粉线
P1
YFJCWT2025040242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0.076~0.119kg/h
0.531~0.830mg/m3
1.7 kg/h
20 mg/m3
2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达标
非甲烷总烃
0.280~0.298 kg/h
1.96~2.07mg/m3
2.7kg/h
40 mg/m3
达标
TRVOC
0.94~1.50 kg/h
6.58~10.40mg/m3
3.4kg/h
50 mg/m3
达标
乙酸乙酯
4.28×10-4~ 4.32×10-4kg/h
3.0kg/h
达标
乙酸丁酯
0.015~0.030 kg/h
2.0 kg/h
达标
颗粒物
2.0 mg/m3(折算浓度)
10 mg/m3
达标
SO2
未检出(折算浓度)
35mg/m3
达标
NOx
未检出~3 mg/m3(折算浓度)
150 mg/m3
达标
YFJCWT2024110228
臭气浓度
72~131(无量纲)
1000(无量纲)
 
烟气黑度
1
≤1
达标
喷粉P2
YFJCWT2025040242
颗粒物(染料尘)
0.022 kg/h
2.1mg/m3
0.85 kg/h
18mg/m3
2旋风除尘+滤筒除尘装置
达标
食堂P3
YFJCWT2024110228
油烟
0.6 mg/m3
1.0mg/m3
高效油烟净化器
达标
锅炉P4
YFJCWT2024110228
颗粒物
2.1 mg/m3
10mg/m3
/
达标
SO2
5 mg/m3
20mg/m3
/
达标
CO
5~6mg/m3
95mg/m3
/
达标
烟气黑度
1
≤1
/
达标
YFJCWT2025040242
NOx
35~42mg/m3
50mg/m3
低氮燃烧器
达标
厂房外1m
YFJCWT2025040293
非甲烷总烃(小时值)
0.46~0.66 mg/m3
/
达标
厂界
YFJCWT2025050243
非甲烷总烃
0.10~0.28 mg/m3
4 mg/m3
/
达标
颗粒物
0.206~0.219 mg/m3
1.0 mg/m3
/
达标
0.06~0.09 mg/m3
0.20 mg/m3
/
达标
硫化氢
0.001~0.009 mg/m3
0.02 mg/m3
/
达标
二甲苯
0.003~0.0078 mg/m3
1.2 mg/m3
/
达标
臭气浓度
<10(无量纲)
20(无量纲)
/
达标
3.2废水
现有工程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热水洗槽、二合一清洗槽、中和槽、硅烷槽及各级水洗槽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喷淋塔废水、喷漆水帘废水等。其中电泳及三级超滤水清洗系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用于喷漆水帘循环水补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
根据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FJCWT2025040242,厂区污水排放口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低于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见下表。
21 &nb, sp;, 现有工程废水, 排放情况一览表(mg/L
类型
pH(无量纲)
SS
CODcr
BOD5
石油类
氨氮
总排口
7.7~7.9
28~35
59~62
20.1~21.0
0.61~0.71
1.40~1.44
标准值
6~9
400
500
300
15
45
类型
总氮
总磷
氟化物
动植物油
LAS
 
总排口
4.12~4.21
4.76~4.83
0.77~0.81
0.69~0.90
0.101~0.116
 
标准值
70
8
20
100
20
 
3.3噪声
现有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各类水泵、空压机、风机等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合理布局,采取严格的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例行监测结果(报告编号:YFJCWT2025040242)表明厂界西侧、北侧(厂界东侧、南侧为临厂,不具备监测条件)昼间噪声范围50~54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域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4固废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打磨碎屑、一般废包装、废反渗透膜、废催化剂为一般固废,在厂区暂存后由物资部门回收或厂家回收;前处理药剂包装物、废漆渣、废活性炭、废漆桶、沾染废物,以及污水站污泥等,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处理。
22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一览表
污染源
来源
产生量t/a
污染物性质
治理措施
废漆渣
废水处理
15
危险废物
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33.6t/每两年
危险废物
有资质单位处置
打磨碎屑
打磨
0.5
一般废物
物资部门回收
废反渗透膜
纯水制备
0.05
一般废物
厂家回收
污水站污泥
废水处理
13.5
危险废物
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漆桶
喷漆线
5
危险废物
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过滤材料
废气处理
0.5
危险废物
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催化剂
废气处理
0.05t/每两年
一般废物
厂家回收
沾染废物
检修
0.5
危险废物
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原料包装
前处理药剂包装
0.3
一般废物
物资部门回收
一般废包装
原料拆包、成品包装
0.3
一般废物
物资部门回收
生活垃圾
生活
24
生活垃圾
城市管理部门清运
4、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厂区现有工程环评批复和例行监测报告(YFJCWT2025040242),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见下表。
23  现状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t/a
污染物因子
环评批复总量
实际排放量
年表面处理100万套金属零件及30万套塑料零件项目
年表面处理30万套电动自行车用金属零件项目
合计
NOx
1.742
0.429
2.171
1.076
VOCs
4.151
0.014
4.165
3.690
COD
2.94
0
2.94
0.93
氨氮
0.224
0
0.224
0.02
因此,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均满足环评总量控制值。
5、排污口规范化
1)根据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报告及企业排污许可证,现有工程各类废气、废水排污口已经按要求进行设置。P1的设计风量为280000m3/h,根据DB12/524- 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在大风量(>60000m3/h)有机废气排放口P1处安装了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装置。
2)固定废物贮存处置场实行规范化整治,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与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有机废气排气筒P1标识牌
采样扶梯及平台
在线监测仪、采样探头、P1检测口
 
 
 
P1排气筒
2催化燃烧装置
喷粉粉尘排气筒P2标识牌
 
 
 
P2排气筒及采样平台
P2排气筒采样口
喷粉除尘装置
 
 
 
食堂油烟排气筒P3及油烟净化器
P3标识牌及采样口
蒸汽锅炉排气筒P4标识牌
 
 
 
锅炉排气筒P4
P4排气筒采样扶梯及平台
P4排气筒采样口
 
 
 
厂区废水总排口及标识牌
危废暂存间门口
危废暂存间内部
 
 
 
一般固废暂存区及标识牌
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控站房
污水站
4现有工程排污口规范化情况现场照片
6、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现有工程各项环保相关手续齐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污染物指标达标排放,已完成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企业设立了专职环保部门,制定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日常检测,定期进行环保设施检查和维护。在各环保设施落实并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现有项目不存在现有环境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1.1基本污染物
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为了解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现引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天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关于武清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PM2.5、PM10、SO2、NO2、CO 和O3 的监测统计数据,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分析,见下表。
24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ug/m3
标准值(u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60
10
达标
NO2
31
40
77.5
达标
PM10
69
70
98.6
达标
PM2.5
38
35
108.6
不达标
CO-95per
95百分位数24h平均浓度
1100
4000
27.5
达标
O3-8H-90per
90百分位数8h平均浓度
192
160
120
不达标
注:CO浓度单位为mg/m3,其余均为µg/m3
由监测结果可看出,该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除SO2NO2PM10年均值、CO 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的监测数据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外,PM2.5年均值和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监测数据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天津市通过实施清新空气行动,加快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通过一系列举措,精准实施夏季O3和秋冬季PM2.5攻坚,削减污染峰值,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2特征污染物
本项目特征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为了解该地块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情况,引用天津鸿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非甲烷总烃的现状监测数据(报告编号:DET202310280101Q,引用监测点位见附图3。
监测时间为20231028~113日连续7天;监测点位位于天津鸿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和港韵新苑,分别位于本项目厂界西南600m、东350m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 )》 中引用建设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的要求。
监测结果见下表:
25  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点
污染物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μg/m3
监测浓度范围/μ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超标率/%
达标情况
鸿鸣生态厂址
非甲烷总烃
1小时
2000
250~510
25.5
0
达标
港韵新苑
非甲烷总烃
1小时
2000
240~510
25.5
0
达标
由上述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参考值(2.0mg/m3)。
2、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不需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3、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现有工程已按相关要求采取了防渗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无需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发路37号,本项目四至范围:厂区东侧临天津王派电动车有限公司、南侧临天津格泰车业有限公司,西侧临福发路,北侧临吉园道。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环境简图见附图2
1)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如下表所示。
26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
目标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最近厂界距离/m
环境要素
经度
纬度
1
陶然居
116.941222
39.253507
住宅
居民
环境空气二类区
180
环境空气
2
港韵新苑
116.940256
39.258902
住宅
居民
300
3
港韵小学
116.940020
39.257915
学校
师生
东北
335
4
博惠苑
116.935171
39.252519
住宅
居民
东南
400
5
裕农公寓
116.941672
39.253280
住宅
居民
东南
430
6
汊沽港镇四街村
116.944083
39.252547
住宅
居民
东南
500
2)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本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1、废气排放标准
1)本项目喷涂线产生的TR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的标准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GB12/ 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7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行业
工艺设施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20m排气筒
表面涂装
调漆、喷漆、烘干工艺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20
1.7
非甲烷总烃
40
2.7
TRVOC
50
3.4
注:本项目表面涂装工艺污染物含二甲苯,不涉及甲苯,二甲苯排放标准按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执行。
28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2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4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本项目臭气浓度、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见下表。
2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恶臭物质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放高度m
排放量
臭气浓度
≥15
1000(无量纲)
20(无量纲)
乙酸乙酯
20
3.0kg/h
/
乙酸丁酯
20
2.0 kg/h
/
3)本项目燃气燃烧器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标准限值,见下表。
30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设备类型
颗粒物排放浓度
mg/m3
SO2排放浓度
mg/m3
NOX排放浓度
mg/m3
烟气浓度
林格曼黑度,级
其他工业炉窑
10
35
150
≤1
2、废水排放标准
1)本项目厂区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见下表。
3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LpH 除外)
类型
pH(无量纲)
SS
CODcr
BOD5
石油类
氨氮
标准值
6~9
400
500
300
15
45
类型
总氮
总磷
氟化物
动植物油
LAS
色度(稀释倍数)
标准值
70
8
20
100
20
64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昼间
夜间
70 dB(A)
55 dB(A)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位于3类功能区,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界东侧福发路属于京岚线,为道路交通干线,东侧厂界距离福发路距离大于20m,厂界噪声应执行3类标准
33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GB12348-20083
65
55
4、固废暂存及处置
本项目生活垃圾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九号),2020729日)中的要求进行妥善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
 
总量
控制
指标
本项目实施前后,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无变化;有机废气和燃气废气排放量减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区域,确定本项目总量因子为:
大气污染物控制因子:VOCsNOx
1)污染物预测排放量
按照预测排放速率和年工作时间计算大气污染物预测排放量。
①VOCs:塑件喷漆二线排放量-拆除的液体静电喷涂二线排放量
=0.101kg/h×720h+0.094 kg/h×1440h+0.091 kg/h×1440h-(0.184 kg/h+0.169 kg/h+0.160 kg/h)×1200h =-0.278t/a;
②NOx:塑件喷漆二线排放量-拆除的液体静电喷涂二线排放量
=0.079 kg/h×2400h-0.079 kg/h×3600h=-0.095 t/a。
2)核定排放量:
①VOCs:按照DB12/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排放浓度和相应风量、年工作时间核定或排放速率和年工作时间核定,取两种算法的较小值。计算公式:
50 mg/m3×280000m3/h×3600h=50.4 t/a;
3.4kg/h×300d×12h =12.240t/a;
两种算法的较小值为12.240t/a。
②NOx:按照DB12/151-2020》、DB12/55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浓度和相应风量、年工作时间核定。计算公式:
P1+ P4=电泳线燃烧器+液体静电喷涂一线燃烧器+塑件喷涂二线燃烧器+塑件喷涂线燃烧器+粉体喷涂线燃烧器+粉体喷涂二线燃烧器+前处理线燃气锅炉=150mg/m3×950m3/h×2400h+ 150mg/m3×650m3/h ×3600h +150mg/m3× 650m3/h×2400h+ 150mg/m3×650m3/h ×3600h +150mg/m3×950m3/h×2400h +150mg/m3×950m3/h×2400h+50mg/m3×1000m3/h×2400h  =2.199t/a。
34  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t/a
类别
名称
现有工程批复量
现有工程实际排放量
本项目
按标准核算量
以新代老削减量
全厂排放量
变化量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废气
VOCs
4.165
3.690
3.390
3.051
0.339
12.240
0.617
3.412
-0.278
NOx
2.171
1.076
0.190
0.000
0.190
2.199
0.285
0.981
-0.095
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不新增,不需申请总量。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施工期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对其内部进行适当的设备拆除、改造、装修、安装设备等,无需土建施工。施工过程中主要污染物包括噪声、少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少量固体废弃物。
1、施工噪声
<, DIV>本项目使用现有建, 筑,按工艺布置要, 求进行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只是在拆除和改造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机械噪声。施工阶段主要为室内作业,经过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受影响范围较小。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间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生活设施和排水设施,废水最终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拆除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和现有工程生产遗留危废、室内拆除和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拆除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和现有工程生产遗留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转移,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废弃物品,产生量较少,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
4拆除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778)和《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TCAEPI16-2018)拆除施工作业顺序原则上应按照高风险、低风险、无风险的顺序对不同区域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应遵循先清理后拆除、先地上后地下、先室内后室外、先危险废物后一般废物、先设施后建筑、先上层后下层、先非承重后承重、先生产设施后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顺序。本项目不涉及建筑物拆除工程,仅为生产设备的拆除,原辅料转移和危险废物转移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生产设备拆除:设备拆除前必须断掉水、电、油、气等,其中特别是电、油、气一定要绝对彻底,不得马虎,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转移工作:现有液体静电喷涂二线剩余的原辅料加盖密封,转移至铁件调漆房;
3)拆除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和现有工程生产遗留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转移,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是暂时性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1风量核算
现有工程中电泳线、2条铁件喷漆线产生的涂装有机废气先经各涂装线配套的喷淋塔处理后,经引风系统送入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1处理;塑件喷漆线经配套的喷淋塔处理后,与2条喷粉线产生的涂装有机废气经引风系统送入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2处理,然后汇入20m高排气筒P1排放。2套催化燃烧系统分别配备1140000 m3/h风量的主风机,风机风量合计为280000 m3/h
本项目将车间中部现有的液体静电喷涂二线改造为塑件喷涂二线。
35  改建前后喷漆线风量核算表
时段
生产线
功能房间
截面面积m2
数量
风速m/s
风量m3/h
改建前
液体静电喷涂二线
双静电喷房
3.6
1
0.55
7128
后补喷房
19.2
1
0.55
38016
返修喷房
6
1
0.55
11880
烤房
/
2
/
5500
风量小计
62524
改建后
塑件喷涂二线
喷房
7.5
4
0.55
59400
烤房
/
1
/
3000
风量小计
62400
经核算,改建后喷漆线所需废气收集的风量略小于改建前。因此本项目各类有机废气收集依托现有工程催化燃烧系统1配套的风机,合理可行。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2废气污染物源强
本项目喷漆流水线采用全封闭的房中房的形式,整个喷漆线位于隔离房内,内部下层设置喷房、流水线通道、贴花房,上层设置烤漆房。喷房、烤漆房均为半封闭的围护结构体,烤漆房出入口与下层的连接通道也是封闭的。风机从喷房水帘后方及烤漆房顶部抽风,整个喷漆线隔离房室内保持微负压,物料人员进出不影响废气收集,能够避免TRVOC(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喷房设置水帘过滤漆雾,喷漆废气经水帘过滤后再经喷淋塔过滤后,通过引风系统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净化,固化室内烘干废气直接通过引风系统进入催化燃烧系统净化。
塑件喷涂二线的涂装有机废气、燃烧器燃气废气通过引风系统收集后与现有工程电泳线及铁件液体静电喷涂一线的涂装废气、燃烧器燃气废气合并,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净化处理,最终由120m高排气筒(P1)排放。
1)有机废气(G1G2G3
根据现有工程验收意见:催化燃烧系统对VOCs、二甲苯的净化效率分别为 95.20%90.77%”,本评价按90%计算催化燃烧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下列各有机废气计算表中的负值表示液体静电喷涂二线拆除后,原辅料、废气等的减少量。
①TRVOC(非甲烷总烃)
36  TRVOC(非甲烷总烃)产生及排放量变化情况计算表
流水线
原辅料
废气产生量
废气排放量
名称
工艺
成分
用量t/a
挥发份比例
VOCst/a
产生量t/a
时间h
产生速率kg/h
处理效率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液体静电喷涂二线
底漆
喷涂
漆料
-4.55
12%
-0.546
-2.213
1200
-1.844
90%
-0.184
-0.221
稀料
-1.52
100%
-1.517
洗枪
稀料
-0.15
100%
-0.150
面漆
喷涂
漆料
-4.15
12%
-0.498
-2.031
1200
-1.693
90%
-0.169
-0.203
稀料
-1.38
100%
-1.383
洗枪
稀料
-0.15
100%
-0.150
清漆
喷涂
漆料
-3.75
14%
-0.525
-1.925
1200
-1.604
90%
-0.160
-0.193
稀料
-1.25
100%
-1.250
洗枪
稀料
-0.15
100%
-0.150
塑件喷漆二线
底漆
喷涂
漆料
0.97
21%
0.204
0.724
720
1.006
90%
0.101
0.072
稀料
0.32
100%
0.323
固化剂
0.32
30%
0.097
洗枪
稀料
0.10
100%
0.100
面漆
喷涂
漆料
1.94
21%
0.408
1.348
1440
0.936
90%
0.094
0.135
稀料
0.65
100%
0.647
固化剂
0.65
30%
0.194
洗枪
稀料
0.10
100%
0.100
罩光漆
喷涂
漆料
1.92
20%
0.384
1.317
1440
0.915
90%
0.091
0.132
稀料
0.64
100%
0.641
固化剂
0.64
30%
0.192
洗枪
稀料
0.10
100%
0.100
合计
/
/
/
/
/
-2.779
-2.779
/
/
/
/
-0.278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喷漆线有机废气排放量减少了0.278t/a塑件喷漆二线TRVOC(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工况为喷涂底漆时,液体静电喷涂二线最小排放工况为喷涂清漆时,改建前后的最大排放速率差值为0.101-0.160=-0.060kg/h
②二甲苯
 
 
37  二甲苯产生及排放量变化情况计算表
流水线
原辅料
废气产生量
废气排放量
名称
工艺
成分
用量t/a
挥发份比例
二甲苯
含量t/a
产生量t/a
时间h
产生速率kg/h
处理效率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液体静电喷涂二线
底漆
喷涂
漆料
-4.55
7%
-0.319
-0.652
1200
-0.543
90%
-0.054
-0.065
稀料
-1.52
20%
-0.303
洗枪
稀料
-0.15
20%
-0.030
面漆
喷涂
漆料
-4.15
7%
-0.291
-0.597
1200
-0.498
90%
-0.050
-0.060
稀料
-1.38
20%
-0.277
洗枪
稀料
-0.15
20%
-0.030
清漆
喷涂
漆料
-3.75
3%
-0.113
-0.393
1200
-0.327
90%
-0.033
-0.039
稀料
-1.25
20%
-0.250
洗枪
稀料
-0.15
20%
-0.030
塑件喷漆二线
底漆
喷涂
漆料
0.97
1%
0.010
0.010
720
0.013
90%
0.001
0.001
稀料
0.32
0%
0.000
固化剂
0.32
0%
0.000
洗枪
稀料
0.10
0%
0.000
面漆
喷涂
漆料
1.94
1%
0.019
0.019
1440
0.013
90%
0.001
0.002
稀料
0.65
0%
0.000
固化剂
0.65
0%
0.000
洗枪
稀料
0.10
0%
0.000
罩光漆
喷涂
漆料
1.92
0%
0.000
0.000
1440
0.000
90%
0.000
0.000
稀料
0.64
0%
0.000
固化剂
0.64
0%
0.000
洗枪
稀料
0.10
0%
0.000
合计
/
/
/
/
/
-1.612
-1.612
/
/
/
-0.031
-0.161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喷漆线二甲苯排放量减少了0.161t/a塑件喷漆二线二甲苯最大排放工况为喷涂底漆时,液体静电喷涂二线最小排放工况为喷涂清漆时,改建前后的最大排放速率差值为0.001-0.033=-0.032kg/h
③乙酸乙酯
38  乙酸乙酯产生及排放量变化情况计算表
流水线
原辅料
废气产生量
废气排放量
名称
工艺
成分
用量t/a
挥发份比例
乙酸乙酯
含量t/a
产生量t/a
时间h
产生速率kg/h
处理效率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液体静电喷涂二线
底漆
喷涂
漆料
-4.55
0%
0.000
0.000
1200
0.000
90%
0.000
0.000
稀料
-1.52
0%
0.000
洗枪
稀料
-0.15
0%
0.000
面漆
喷涂
漆料
-4.15
0%
0.000
0.000
1200
0.000
90%
0.000
0.000
稀料
-1.38
0%
0.000
洗枪
稀料
-0.15
0%
0.000
清漆
喷涂
漆料
-3.75
0%
0.000
0.000
1200
0.000
90%
0.000
0.000
稀料
-1.25
0%
0.000
洗枪
稀料
-0.15
0%
0.000
塑件喷漆二线
底漆
喷涂
漆料
0.97
10%
0.097
0.393
720
0.546
90%
0.055
0.039
稀料
0.32
70%
0.226
固化剂
0.32
0%
0.000
洗枪
稀料
0.10
70%
0.070
面漆
喷涂
漆料
1.94
10%
0.194
0.717
1440
0.498
90%
0.050
0.072
稀料
0.65
70%
0.453
固化剂
0.65
0%
0.000
洗枪
稀料
0.10
70%
0.070
罩光漆
喷涂
漆料
1.92
0%
0.000
0.518
1440
0.360
90%
0.036
0.052
稀料
0.64
70%
0.448
固化剂
0.64
0%
0.000
洗枪
稀料
0.10
70%
0.070
合计
/
/
/
/
/
1.629
1.629
/
/
/
/
0.163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喷漆线乙酸乙酯排放量增加了0.163t/a塑件喷漆二线乙酸乙酯最大排放工况为喷涂底漆时,液体静电喷涂二线不排放乙酸乙酯,改建前后的最大排放速率差值为0.055kg/h
④乙酸丁酯
39  乙酸丁酯产生及排放量变化情况计算表
流水线
原辅料
废气产生量
废气排放量
名称
工艺
成分
用量t/a
挥发份比例
乙酸丁酯
含量t/a
产生量t/a
时间h
产生速率kg/h
处理效率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液体静电喷涂二线
底漆
喷涂
漆料
-4.55
0%
0.000
-0.167
1200
-0.139
90%
-0.014
-0.017
稀料
-1.52
10%
-0.152
洗枪
稀料
-0.15
10%
-0.015
面漆
喷涂
漆料
-4.15
0%
0.000
-0.153
1200
-0.128
90%
-0.013
-0.015
稀料
-1.38
10%
-0.138
洗枪
稀料
-0.15
10%
-0.015
清漆
喷涂
漆料
-3.75
0%
0.000
-0.140
1200
-0.117
90%
-0.012
-0.014
稀料
-1.25
10%
-0.125
洗枪
稀料
-0.15
10%
-0.015
塑件喷漆二线
底漆
喷涂
漆料
0.97
0%
0.000
0.139
720
0.194
90%
0.019
0.014
稀料
0.32
10%
0.032
固化剂
0.32
30%
0.097
洗枪
稀料
0.10
10%
0.010
面漆
喷涂
漆料
1.94
0%
0.000
0.269
1440
0.187
90%
0.019
0.027
稀料
0.65
10%
0.065
固化剂
0.65
30%
0.194
洗枪
稀料
0.10
10%
0.010
罩光漆
喷涂
漆料
1.92
15%
0.288
0.555
1440
0.385
90%
0.039
0.055
稀料
0.64
10%
0.064
固化剂
0.64
30%
0.192
洗枪
稀料
0.10
10%
0.010
合计
/
/
/
/
/
0.503
0.503
/
/
/
/
0.050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喷漆线乙酸丁酯排放量增加了0.050t/a塑件喷漆二线乙酸丁酯最大排放工况为喷涂罩光漆时,液体静电喷涂二线最小排放工况为喷涂清漆时,改建前后的最大排放速率差值为0.039-0.012=0.027kg/h
2)异味
本项目涂装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厂房内各涂装线位于密闭区域,各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最终汇入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臭气浓度类比天津合力嘉科技有限公司对涂装有机废气排气筒处臭气浓度的实际监测数据,类比可行性见下表。
40  类比可行性一览表
类比项
天津合力嘉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
可比性
喷涂工件
助动车零部件
助动车零部件
与类比对象相同
排放源
P4排气筒
P1排气筒
/
异味因子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正丁醇
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正丁醇
与类比对象相似
油漆用量
全厂溶剂型油漆261.5t/a,单根排气筒油漆用量约65.3t/a。
全厂溶剂型油漆47.7 t/a
低于类比对象
工序运行时间
3600h/a
3600h/a
与类比对象相同
单位时间油漆消耗量
0.018t/h 
0.013 t/h
低于类比对象
废气处理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与类比对象相同
根据天津合力嘉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例行监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JHHN240703-004),采样日期:2024年7月13日可知,全厂臭气浓度监测最大值为塑件喷漆线排气筒P4 处,臭气浓度为173(无量纲),该喷漆线处于正常运行工况。
本项目使用油漆用量小于类比企业,环保设施与类比企业相似,因此预计本项目P1排气筒处臭气浓度小于173(无量纲)
3)漆雾G2
喷漆过程产生漆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中喷涂工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马君贤 鞍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文章提到漆雾产生量的计算如下:Qw=G·nm·(1-η)
式中:Qw——漆雾产生量,t
      G ——油漆消耗量,t
      nm  ——涂料中成膜物的百分比,%
      η ——喷涂效率,%
41  喷漆线漆雾产生量计算表
喷漆线
油漆名称
油漆消耗量t
油漆成膜物比例%
喷涂效率%
漆雾产生量t/a
液体静电喷涂二线
铁件底漆
-4.55
88%
60%
-1.60
-4.35
铁件面漆
-4.15
88%
-1.46
静电稀料
-4.60
0
0.00
铁件清漆
-3.75
86%
-1.29
塑件喷涂二线
塑件底漆
0.97
79%
45%
0.42
2.73
塑件面漆
1.94
79%
0.84
塑件稀料
1.91
0
0.00
塑件固化剂
1.61
70%
0.62
塑件罩光漆
1.92
80%
0.85
合计
/
/
/
/
/
-1.62
注:(1)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HJ 1097-2020)溶剂型涂料采用空气喷涂方式对塑料零部件喷涂,物料中固体份附着率为45%;采用静电喷涂方式对车身喷涂,物料中固体份附着率为60%
2)注:固体份比例=100%-挥发份比例。
经计算,本项目实施后,喷漆线漆雾产生量减少1.62t/年。喷漆的漆雾经水帘过滤,水帘添加漆雾凝聚剂,漆雾过滤的效率为80%,经水帘过滤后的漆雾再经引风系统进入喷淋塔过滤,最终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喷淋塔过滤效率为80%,干式过滤效率为90%,综合净化效率为99.6%。改建前后,喷漆线漆雾产生量减少,漆雾的净化方式和净化效率无变化,喷漆线的年工作时间均为3600h,无变化,因此,漆雾的排放速率降低1.80×10-3kg/h
4)燃气废气G4
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原液体静电喷涂二线的一台天然气燃烧器,提供固化热源。燃气废气通过引风系统汇入20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
铁件喷漆线的烘烤工艺温度控制在100~120℃;塑件喷漆线为防止塑料变形,烘烤工艺温度控制在70~80℃。燃烧器不连续工作,通过热电偶检测温度控制燃烧器是否运行。
改建前后,喷漆线的烘烤温度由120℃降至80℃,则配套燃烧器的年工作时间约减少三分之一,燃气用量约减少45m3/h×3600h×1/3=5.4m3/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教材: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介绍:每燃1000m3气,排放烟尘:0.14kgSO20.18kgNOx1.76kg则改建前后燃气废气排放变化情况如下:
42  燃气废气排放变化情况表
时段
所在工段
年工作时间h
单台耗气量m3/h
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改建前
铁件喷漆二线
3600
45
颗粒物
0.006
0.023
SO2
0.008
0.029
NOx
0.079
0.285
改建后
塑件喷漆二线
2400
45
颗粒物
0.006
0.015
SO2
0.008
0.019
NOx
0.079
0.190
增减量
颗粒物
0
-0.008
SO2
0
-0.010
NOx
0
-0.095
本项目实施后,燃烧器仅工作时间减少,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无变化,参照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报告,烟气黑度<1
1.3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废物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叠加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数据最大值后,达标排放分析如下表所示。
43  本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排放源
风量m3/h
污染物
名称
现有工程
变化
叠加值
排气筒高度m
标准值
是否达标
排放速率kg/h
排放
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速率kg/h
排放
浓度mg/m3
P1
28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0.119
0.83
-0.031
0.088
0.31
20
1.7 kg/h
20 mg/m3
达标
非甲烷总烃
0.298
2.07
-0.060
0.238
0.85
2.7kg/h
40 mg/m3
达标
TRVOC
1.5
10.4
-0.060
1.440
5.14
3.4kg/h
50 mg/m3
达标
乙酸乙酯
4.32×10-4
——
0.055
0.055
0.20
3.0kg/h
达标
乙酸丁酯
0.03
——
0.027
0.057
0.20
2.0 kg/h
达标
臭气浓度
131(无量纲)
——
<173(无量纲)
1000(无量纲)
达标
颗粒物
——
2
——
——
2
10 mg/m3
达标
SO2
——
<3
——
——
<3
35mg/m3
达标
NOx
——
3
——
——
3
150 mg/m3
达标
烟气黑度
1
——
1
≤1
达标
由上表可知,排气筒P1排放的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DB12/524- 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面涂装行业要求;产生的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臭气浓度的排放速率低于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DB12/556-202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工业炉窑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44  废气排放口情况表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
名称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m
排气
温度(
类型
经度
纬度
P1
有机废气排放口
116.934891°
39.255898°
20
2.3
20
主要排放口
1.4环保措施依托可行性分析
现有工程中电泳线、3条喷漆线(铁件2条、塑件1条)、2条喷粉线产生的涂装有机废气分别经引风系统送入2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然后汇入20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实施后,塑件喷涂二线使用的塑件涂料用量少于现有工程液体静电喷涂二线,进入催化燃烧系统的有机废气量减少,依托现有工程的催化燃烧系统净化处理合理可行。
现有工程每套催化燃烧系统配设6个活性炭箱,51脱,每个活性炭箱填充量约为2.8t,活性炭填料更换频次为8000h更换一次,催化燃烧系统年运行时间3600h,则两套催化燃烧系统活性炭更换量约为33.6t/每两年。在保证活性炭及时更换再生的情况,装置可以稳定运行,措施可行。
1.5非正常排放
催化燃烧系统中的脱附装置运行过程的前5-15min内,可能会出现瞬时超标情况,属于正常现象。待脱附装置稳定运行后,可正常达标排放。
1.6监测计划
根据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1124-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以及HJ953-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1121-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等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废气监测计划如下表。
45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气污染物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排放标准
有组织
P1
非甲烷总烃
在线监测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TRVOC二甲苯
1/季度
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
P2
颗粒物(染料尘)
1/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P3
油烟
1/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P4
NOx
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颗粒物、SO2CO、烟气黑度
1/
厂房外监测点
非甲烷总烃
1/半年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厂界
非甲烷总烃
1/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硫化氢
臭气浓度
2、水环境影响分析
2.1废水达标排放情况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喷漆水帘废水。喷淋塔废水用于喷漆水帘循环水补水,不外排;喷漆水帘废水与现有工程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
改建前后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喷漆水帘废水量均不变,由于用漆量减少,则喷淋塔废水、喷漆水帘废水水质略好于现有工程。废水处理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净化方式无变化,则排放水质略好于现有工程。根据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报告,厂区污水排放口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低于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2.2监测要求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表。
46  企业废水自行监测方案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废水
废水总排口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氟化物、动植物油、色度
1/季度
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3.1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高噪声设备,使用的风机、空压机、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均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实施前后噪声源强和排放情况无变化。
由于企业现有工程《年表面处理30万套电动自行车用金属零件项目》验收监测阶段对企业所在厂区的四侧厂界噪声开展了监测,后期厂区东侧、南侧围墙加高,不再具备监测条件,例行监测未能开展东侧、南侧厂界噪声,且噪声监测值不大于现有工程验收监测值,因此本评价引用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数据说明厂界噪声情况。根据企业现有工程《年表面处理30万套电动自行车用金属零件项目》验收监测报告(T20220284),四侧厂界昼间噪声范围50~54dB(A)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昼间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3.2监测要求
47  企业噪声自行监测方案一览表
监测点
具体位置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厂界外1m
西侧、北侧厂界外1m
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
1/季度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 类限值
注:厂界东侧、南侧与其他企业共用围墙,不具备监测条件。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4.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统计
厂区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表所示。
48  厂区固体废物排放情况表
序号
污染源
产生量t/a
污染物性质
废物类别及代码
治理措施
现有工程
建成后全厂
S1
废漆桶
5
4.7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有资质单位处置
S2
废漆渣
15
13.38
危险废物
HW12
900-252-12
有资质单位处置
S3
一般废包装
0.3
0.4
一般废物
SW17
900-003-S17
物资部门回收
S4
废活性炭
33.6t/每两年
33.6t/每两年
危险废物
HW49
900-039-49
有资质单位处置
S5
污水站污泥
13.5
13.5
危险废物
HW17
336-064-17
有资质单位处置
S6
废过滤材料
0.5
0.5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有资质单位处置
S7
沾染废物
0.5
0.5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有资质单位处置
S8
废催化剂
0.05t/每两年
0.05t/每两年
危险废物
HW50
900-049-50
有资质单位处置
S9
废塑料件
1.5
2
一般废物
SW17
900-003-S17
物资部门回收
S10
生活垃圾
24
24
生活垃圾
SW64
900-099-S64
城市管理部门清运
4.2生活垃圾管理措施
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3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废塑料件,在一般固废区暂存后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各类废物可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在厂区内专设区域。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②贮存、处置场应按GB/T39198-2020 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④应建立档案制度,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维护信息,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4.4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本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见下表。
49  危险废弃物产生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
产生量(t/a)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漆桶
HW49
900-041-49
4.7
调漆、喷漆
铁桶、油漆
废油漆
每日
T
/In
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
废漆渣
HW12
900-252-12
13.38
废水处理
漆渣
废油漆
每日
T,I
3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33.6t/每两年
废气处理
活性炭
有机物
8000h
T
4
污水站污泥
HW17
336-064-17
13.5
污水处理
污泥
表面处理药剂
每月
T/C
5
废过滤材料
HW49
900-041-49
0.5
废气处理
过滤材料
废油漆
每月
T
/In
6
沾染废物
HW49
900-041-49
0.5
喷涂
杂物
废油漆
每月
T
/In
7
废催化剂
HW50
900-049-50
0.05t/每两年
废气处理
催化剂
铂、铑、钯等贵金属
每两年
T
4.4.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分析
50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废类别及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能力
贮存周期
1
危险废物暂存间
废漆渣
HW12
900-252-12
厂房东南侧
50m2
200L铁桶+托盘
50t
3个月
2
污水站污泥
HW17
336-064-17
200L铁桶+托盘
3
废漆桶
HW49
900-041-49
托盘
4
废过滤材料
HW49
900-041-49
200L铁桶
5
沾染废物
HW49
900-041-49
200L铁桶
6
废催化剂
HW50
900-049-50
200L铁桶
注:废活性炭不在厂区暂存,由危废处置单位直接装车转运。活性炭更换前通知危废处置单位入厂,废活性炭转运后应尽快填装新的活性炭,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生产。
本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产生量减少,危险废物一般贮存周期最长为3个月,本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约为8.3t。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能力约为50t,能够满足本项目危废贮存要求。
液体危险废物置于专用桶内,专用桶置于托盘上,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暂存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等要求。在落实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泄漏,万一发生泄漏可以及时收集,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
4.4.2危险废物厂内运输过程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从厂房内产生工艺环节由工人使用推车运送到贮存场所,运送过程中危险废物在200L包装桶内封存,并且运送距离较短,因此危险废物产生散落、泄漏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万一发生散落或泄漏,由于危险废物量运输量较少,且厂区地面均为硬化处理,可以确保及时进行收集,故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4.3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运营过程应该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从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各环节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应满足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③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④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⑤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A 所示的标签。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①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②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③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废包装、废塑料件为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在厂区暂存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漆渣、废活性炭、废漆桶、沾染废物、废催化剂,以及污水站污泥等为危险固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处理。
在建设单位严格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可行、贮存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5.1危险物质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表B.1和表B.2)对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料和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危险性识别,筛选风险评价因子,厂区具有代表性的危险物质为油漆中的二甲苯、乙酸乙酯、丁醇、异丙醇,管道输送的天然气(在线量)、污水处理站使用的硫酸(浓度20%、以及铁件底漆、铁件面漆、铁件稀料、铁件清漆等。其中,天然气为管道输送,不设天然气储存设施,其环境风险相对较低。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需要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述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Q≥1时,将Q值划分为: 1≤Q1010≤Q100Q≥100
51  危险物质数量与Q值计算表
危险物质名称
危险特性
最大暂存量(qn/t
临界量Qn/t
Q
现有工程
本项目变化
全厂合计
二甲苯
易燃液体
0.446
-0.153
0.293
10
0.0293
乙酸乙酯
易燃液体
0.051
+0.076
0.127
10
0.0127
丁醇
易燃液体
0.056
-0.044
0.012
10
0.0012
异丙醇
易燃液体
0.009
0.000
0.009
10
0.0009
天然气(甲烷)
易燃气体
0.717
0.000
0.717
10
0.0717
硫酸
腐蚀性液体
0.020
0.000
0.020
5
0.0040
铁件底漆
易燃液体
0.864
-0.364
0.500
50
0.0100
铁件面漆
易燃液体
0.764
-0.364
0.400
50
0.0080
铁件稀料
易燃液体
0.720
-0.420
0.300
50
0.0060
铁件清漆
易燃液体
0.780
-0.380
0.400
50
0.0080
合计
/
/
/
/
/ 
0.1518
注:(1)涂料各组分中的二甲苯、丁醇、乙酸乙酯、异丙醇最大贮存量均为按组分比例折算之后的合计值。(2)根据表12,各类涂料中铁件底漆、铁件面漆、铁件稀料、铁件清漆的LD50<50mg/kg(大鼠经口)的属于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2),LD50<300mg/kg(大鼠经口)的属于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3),对应临界量为50t,最大暂存量为扣除二甲苯、丁醇、乙酸乙酯、异丙醇后的计算值。
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Q=0.15181,本项目实施后全厂风险物质种类未新增,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未新增,环境风险影响未超出现有工程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5.2风险源分布及风险物质扩散途径
项目使用的油漆在调漆房内存放、在车间内使用;燃气在车间内使用;硫酸在污水站存放,风险物质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包括:
1)油漆泄漏后挥发,遇明火可能引发火灾,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2)油漆泄漏、燃气泄漏导致火灾事故,用于消防的事故水对水环境的次生/伴生影响;
3)硫酸室外搬运时泄漏可能引起地表水污染。
5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
序号
危险单元
风险源
主要危险物质
环境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1
生产车间
喷漆线、调漆间
二甲苯、乙酸乙酯、丁醇、异丙醇、漆料等
泄漏、火灾
大气、地表水
2
厂区(室外)
转运工具
3
硫酸
泄漏
地表水
4
天然气管线
天然气管线
甲烷
泄漏、火灾
大气、地表水
5.3环境风险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风险物质种类未新增,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未新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依托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情况:
1污水处理系统故障
车间污水站污水暂存罐兼做事故池,总容积70m3,保持足够缓冲容量,能够收容2天的生产废水量;厂房内事故废水可通过污水管线自流入污水站地下集水井,经泵提升至污水暂存罐兼事故应急池暂存。
2)油漆泄漏事故
油漆最大包装规格为25kg/桶,包装规格较小,发生破损后泄漏物料很少,厂区地面硬化、车间地面硬化并做了地坪漆防渗,及时发现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极小。
3)天然气泄漏
企业燃气调压箱配备超高/低压自动切断装置及安全放散装置,当系统调压失控或发生泄漏事故,它能自动切断气源,保证系统压力稳定和安全。调压箱内供双路调节,人工/自动切断总阀。燃气设备处设置联锁电磁阀及手动总阀。
4)火灾事故
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天然气泄漏遇明火可能发生燃烧。
厂区内不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需要时通知原辅料厂家送货,少量存放在生产车间,分区存放。在调漆房、喷漆房、喷粉房、喷漆线廊道等位置均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
5)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
①针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处理、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②针对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坚持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根据场址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全厂可能发生泄漏的物料性质、排放量,参照相应标准要求有针对性的分区,并分别设计地面防渗层结构,防渗层应设置检漏装置。
③建立地下水水质长期监测系统,包括科学、合理地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测井,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等,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控制。
④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储存过程中必须及时清理,合理放置,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需加盖封闭,防止危险废物泄漏造成人员中毒。
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建设单位仍须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发生污染事故后,及时通报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3)若风险物质泄漏遇明火发生火灾,如发生初级火灾,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不产生消防废水。如火势蔓延超出企业处置能力,企业应及时拨打119,向外部救援力量寻求协助;
4)向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引用现有工程环境风险评价的结论:企业潜在风险主要为油漆泄漏后挥发、燃气泄漏遇明火引发火灾事故,造成大气污染;油漆泄漏导致火灾事故,用于消防的事故水可能进入雨水管网污染地表水;油漆、硫酸包装桶破损渗漏可能进入雨水管网污染地表水。建设单位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P1
非甲烷总烃、TRVOC二甲苯
水帘、喷淋塔、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0m高排气筒P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GB12/ 524-2020
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颗粒物(含漆雾)、SO2NOx、烟气黑度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
地表水环境
废水总排放口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氟化物、动植物油、色度
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最终排入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
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声环境
厂界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墙体隔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废包装、废塑料件,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废漆渣、废活性炭、废漆桶、沾染废物、废催化剂,以及污水站污泥等等,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风险物质种类未新增,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未新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工程。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环境管理要求
为确保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有效运行,保证工程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应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并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环境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由主要领导负责,规定环保部门应承担的管理职责、权限和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并予以制度化,使之纳入日常管理中。
环保机构合理设置对于有效的管理较为重要,本项目建设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及相关环保要求设置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环保人员,以满足目前环境管理的要求。本项目设置的环保机构应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研究工作,在管理中担当以下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天津市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
2)组织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制度、年度实施计划和长远环保规划,并监督贯彻执行;
3)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日常的环境监测,保证监测计划的实施;
4)检查本单位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环保设施稳定可靠的运行;
5)组织厂内环保设施工程质量的检查、竣工验收以及污染事故调查;
6)发生事故,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落实应急措施;
7)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经验;
8)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保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环保人员的专业素质;
9)加强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
2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11 号)。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后,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
3排污口规范化
本项目无新增排污口,废气、废水排放口均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和津环保监测《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完成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4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7%。环保投资具体明细见下表。
54  建设项目的环保投资项目和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1
施工期污染防控
5
2
施工期风险防范
5
3
营运期隔音、降噪设施
2
4
废气收集管线改造
5
 
合计
17
5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中第十二条规定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企业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并对报告结论负责。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规划要求、选址合理。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VOCs
3.690
4.165
/
0.339
0.617
3.412
-0.278
NOx
1.076
2.171
/
0.190
0.285
0.981
-0.095
二甲苯
0.428
/
/
0.003
0.164
0.267
-0.161
乙酸乙酯
0.002
/
/
0.163
0
0.164
0.163
乙酸丁酯
0.108
/
/
0.096
0.046
0.158
0.050
颗粒物
1.086
/
/
0.026
0.040
1.072
-0.014
二氧化硫
0.782
/
/
0.019
0.029
0.772
-0.010
废水
COD
0.926
2.94
/
/
/
0.926
0
氨氮
0.021
0.224
/
/
/
0.021
0
总磷
0.072
/
 
 
 
0.072
0
总氮
0.063
/
 
 
 
0.063
0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一般废包装物
0.3
/
/
0.1
0
0.4
+0.1
废塑料件
1.5
/
/
0.5
0
2
+0.5
危险废物
废漆渣
15
/
/
2.72
4.34
13.38
-1.62
废活性炭
33.6t/每两年
/
/
0
0
33.6t/每两年
0
污水站污泥
13.5
/
/
0
0
13.5
0
废漆桶
5
/
/
1.4
1.7
4.7
-0.3
废过滤材料
0.5
/
/
0
0
0.5
0
沾染废物
0.5
/
/
0
0
0.5
0
废催化剂
0.05t/每两年
/
/
0
0
0.05t/每两年
0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联系电话:022-83715590/91/92 传真:022-83715590 电子邮箱:tj_epac@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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