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时间:2026-3-10 19:04:22
 
 
新闻中心
News
 
 
公告公示
天津万兴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砼结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天津万兴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砼结构件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2511-120113-89-03-116887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士民
联系方式
176****2665
建设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天津市津抚水泥管材有限公司院内
地理坐标
(东经 117  13  19.693 秒,北纬 39  19  35.319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砼结构构件制造C3022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  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津辰审投备[2025]668
总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比(%
5
施工工期
是否开工建设
£否
R是:已建成,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待环保手续完善后再投产。
用地(用海)
面积(m2
本项目使用厂区面积31122m2,租赁建筑面积3324.08m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年)》
审查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2]56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年)》,“第12条 布局原则之一为资源集约。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推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再利用。”“第26条 村庄地区工业用地发展指引   为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除少量必需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外,一般不在村庄地区安排新增工业用地。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现状村庄地区工业用地应逐步腾退,其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增减挂钩等方式向重点发展区和优化提升区内转移。”
本项目厂区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根据项目所在厂区房地产权证(房地证津字第113010807549号),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新增占地,利用津抚公司厂院内闲置用房及区域,依托现有厂院津抚公司混凝土生产的便利条件进行砼结构件浇筑生产,属于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再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废水排放,不涉及污染物总量指标新增,后期运营过程中,企业将严格服从天津市及北辰区区规划发展大局,根据要求向重点发展区和优化提升区内转移或腾退,并根据环保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其他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工程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版)》中项目,目前项目已经在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
2.1、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环境治理”,管控要求为: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与天津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相对位置关系示意见附图2
本项目为砼结构件生产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钢筋调直、切断、模具组装、钢筋入模、绑扎、外购混凝土入模成型、养护、脱模,项目运营后,厂区通过降低车速、洒水等进行抑尘,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清掏;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下,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分类后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在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企业可达到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中的相关要求。
2.2、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2024年)符合性分析
表1-1  本项目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空间布局约束
(一)优先保护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在严格遵守相应地块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落实好天津市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等区域管控要求。对占用生态空间的工业用地进行整体清退,确保城市生态廊道完整性。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生态红线,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范围内。
符合
(二)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钢铁、石化等高耗水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推进钢铁产业布局集中、产品高端、体制优化,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相关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市级产业政策要求。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不得新增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的用海项目,已审批但未开工的项目依法重新进行评估和清理。大运河沿岸区域严格落实《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要求。除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外,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南港工业区,推动石化化工产业向南港工业区集聚。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化工集中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和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现有在津石化化工产业聚集区控制发展,除改扩建、技术改造、安全环保、节能降碳、清洁能源以及依托所在区域原材料向下游消费端延伸的化工新材料等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各级园区的基础上,划分三区一线,实施区别化政策引导,保障工业核心用地,保护制造业发展空间,引导零星工业用地减量化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本项目为砼结构件生产,不属于钢铁、石化行业,用水项为生活用水和产品养护用水,用水量较小,不属于高耗水行业;本项目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范围内,不涉及用海;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厂院,不新增用地。
符合
(三)严格环境准入。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等产能;限制新建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对人居环境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类项目,已有污染严重或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工业企业应责令关停或逐步迁出。严控新建不符合本地区水资源条件高耗水项目,原则上停止审批园区外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已审批同意并纳入市级专项规划的项目外,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厂等原则上不再新增以单一焚烧或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能力。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除在建项目外,不再新增煤电装机规模。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砼结构件生产,不属于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等行业。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不属于高耗水项目,无废水排放。本项目位于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工业用地内,不占用基本农田。
符合
(四)生态建设协同减污降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陆地碳汇功能。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岸线整治修复,因地制宜实施退养还滩、退围还湿等工程,恢复和发展海洋碳汇。提升城市水体自然岸线保有率。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落实不同生态功能区分级分区保护、修复、监管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工业用地内,利用现有厂房及厂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一)实施重点污染物替代。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要求。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实行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差异化替代。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有机废气、废水外排,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新增。
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能,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符合
(二)严格污染排放控制。25个重点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焦化行业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燃煤锅炉改燃并网整合,整改或淘汰排放治理设施落后无法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管理台账,以石化、化工、煤电、建材、有色、煤化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
符合
(三)强化重点领域治理。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集中治理,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园区内工业废水达到预处理要求,持续推动现有废水直排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严格入海排污口排放控制。继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无组织排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控。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强化天津港疏港交通建设,深化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严格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规定。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推进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的替代产品,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形成。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 8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或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
符合
(四)加强大气、水环境治理协同减污降碳。加大PM2.5和臭氧污染共同前体物VOCs、氮氧化物减排力度,选择治理技术时统筹考虑治污效果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强化VOCs源头治理,严格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落实国家控制氢氟碳化物排放行动方案,加快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开展移动源燃料清洁化燃烧,推进我市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工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节能降耗,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率,推广污水处理厂污泥沼气热电联产及水源热泵等热能利用技术,提高污泥处置水平。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控制污水处理厂甲烷排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本项目无有机废气排放,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新增。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一)加强优先控制化学品的风险管控。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环境风险,研究推动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工序转移,新建石化项目向南港工业区集聚。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落实国家确定的相关总量控制指标,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减量替代。严防沿海重点企业、园区,以及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积极推动华北地区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合作机制建立,加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放射性废物(源)安全管理,废旧放射源 100%安全收贮。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快实现重大危险源企业数字化建设全覆盖。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强化本质安全。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水平。
本项目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重金属等环境风险物质。危废为独立区域存放,存放量较少,企业将在项目建成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通过跟进风险防范制度,环境风险事故可防控。
符合
(二)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符合
(三)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地下水重点单位名录,实施分级管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国家试点建设,探索开展焦化等重点行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分类巩固提升地下水水质。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管理,妥善解决渗滤液问题。强化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动态更新增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将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推动高风险在产企业健全完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工作措施。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实施防腐防渗及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
符合
(四)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2024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解析污染来源,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加快制定地下水水质保持(改善)方案,分类实施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污染治理修复模式。
符合
(五)加强土壤、地下水协调防治。推进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加强调查评估,防范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周边土壤污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企业和关停搬迁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等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腾退地块污染风险管控,落实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管理。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覆盖,建立分级评审机制,严格落实准入管理,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要求设置。
符合
(六)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科普和监测预警,强化外来物种引入管理。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一)严格水资源开发。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提高工业用水效力,推动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达到用水定额标准。促进再生水利用,逐步提高沿海钢铁、重化工等企业海水淡化及海水利用比例;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新增取水许可。
本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和产品养护用水,用水量较小,用水全部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符合
(二)推进生态补水。实施生态补水工程,积极协调流域机构,争取外调生态水量,合理调度水利工程,不断优化调水路径,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达标出水,实施河道、水库、湿地生态环境补水。以主城区和滨海新区为重点加强再生水利用,优先工业回用、市政杂用、景观补水、河道湿地生态补水和农业用水等。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水量(水位)达标,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三)强化煤炭消费控制。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完成国家下达的减煤任务目标,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国家及市级目标要求。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推动能源效率变革,深化节能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区域能评,确保新建项目单位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四)推动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扩大天然气利用。巩固多气源、多方向的供应格局,持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大力开发太阳能,有效利用风资源,有序开发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持续扩大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和方式。支持企业自建光伏、风电等绿电项目,实施绿色能源替代工程,提高可再生资源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支持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并网。支持企业利用合作建设绿色能源项目、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提高绿电使用比例,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实验区。十四五期间,新增用能主要由清洁能源满足,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国家及市级目标要求;非化石能源比重力争比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
本项目生产使用能源为电能。
符合
2.3、与北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公开北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537日),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12011320021),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经分析对照,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北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2  与《北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表
项目
方案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空间布局约束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河道等区域的保护和管理措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大运河沿岸区域严格落实《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要求。
本项目不在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范围内。
符合
除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外,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南港工业区,推动石化化工产业向南港工业区集聚。
本项目为砼结构件生产项目,不属于化工类项目。
符合
严禁新增高耗水工业项目。
本项目为砼结构件生产项目,用水环节为职工生活和产品养护,不属于高耗水工业项目。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实行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差异化替代。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排放。
符合
加大PM2.5和臭氧污染共同前体物VOCs、氮氧化物减排力度,选择治理技术时统筹考虑治污效果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强化VOCs源头治理,严格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
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新增。
符合
加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监管,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外排废水。
符合
严格审核入园企业,把关强化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严把技术水平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
本项目为砼结构件生产项目,生产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不属于资源消耗大、污染环境严重类项目。
符合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未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企业将在投产前按照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符合
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涂料制造和化学制药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实施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对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VOCs治理设施按照《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进行淘汰。
本项目无有机废气排放。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优先控制化学品的风险管控,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生产、使用。
符合
强化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推动高风险在产企业健全完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工作措施。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实施防腐防渗及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范围内,利用现有厂区内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占用耕地,生产区等均按照相关防渗标准建设、满足防渗要求。
符合
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严格规范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
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工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本项目用水环节为职工生活用水和产品养护用水,企业将日常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符合
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改进生产技术、提升生产效率等方式降低企业单位能耗和资源消耗,严格控制用水用电等能源消耗。
本项目用水环节为职工生活用水和产品养护用水,生产设备采用节能设备。
符合
环境管控单元:北辰区大气污染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大气污染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已按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的管控要求
执行。
符合
2、严格落实《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年)》。加大重点发展园区的保障力度,鼓励优化提升园区现有产业转型升级,逐步引导减量调整园区内企业搬迁腾退,优先腾退二级水源保护区、生态廊道等生态空间内的工业用地,对“三高一低”工业用地进行减量。
本项目厂区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工业用地内,不在减量调整园区范围,属于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再利用,将严格服从天津市及北辰区区规划发展大局,根据要求进行搬迁或产业升级,并根据环保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大气污染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已按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的管控要求执行。
符合
2、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覆盖。根据区域标准,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治污减排;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铸造行业进一步提升铸造工艺及装备水平,采用更高效的污染治理技术,实施更为严格的污染排放限值;强化建材行业原料、产品等烟粉尘管控,提高大宗商品铁路运输货运量;按照《工业企业VOCs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行业管控,严格执行VOCs排放限值,鼓励高效节能治理工艺和低挥发性溶剂替代项目;持续巩固全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持续改善工业园区、集聚区集中整治效果,切实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
本项目无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大气污染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已按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的管控要求
执行。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大气污染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已按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的管控要求执行。
符合
2、优化工业用能结构,大力推进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拓展电能替代领域,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智能微电网建设。
本项目生产使用能源为电能。
符合
3、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通知》,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原则之一为“坚持绿色发展,以耕地保护和生态约束倒逼发展模式转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筑牢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提高生态规模与质量,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持走内涵式发展路子,推动存量利用、有机更新,实现空间资源提质增效;”用地规模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天津市发展实际,通过框定总量、盘活存量、做优流量、提升质量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强调底线约束战略为“强调底线约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划定并严格管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资源安全、军事安全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总体目标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推动存量利用、有机更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低效用地、违法用地处置,统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增强发展潜力、优化发展空间,推动城市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评价,强化重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力争达到国内同行业当前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水平,有效提升天津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现有工业用地内,利用津抚公司厂院内闲置用房及区域,依托现有厂院津抚公司混凝土生产的便利条件进行砼结构件浇筑生产,无废气、废水排放,不涉及污染物总量指标新增;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属于盘活城镇开发边界外存量建设用地,将严格按照“三区三线”管控和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监督要求服从管理,项目符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要求。本项目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三条控制线相对位置关系示意见附图4。
4、与“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19号),规划原则之一为“坚持绿色发展,以耕地保护和生态约束倒逼发展模式转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持走内涵式发展路子,推动存量利用、有机更新,引导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塑造高品质人居环境,实现空间资源提质增效。持续增强城市韧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国土开发强度为“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鼓励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着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通过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期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大幅降低。”
建设用地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发展,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推进建设用地由“增量扩展”向“增存并举”转型,引导存量建设用地减量化,积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违法建设用地拆除,满足城市开发建设用地需求。”
土地节约集约目标为“框定总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逐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统筹使用。引导城镇建设向城镇开发边界集中,促进产业向园区集聚,避免城镇无序蔓延,引导零星工业用地减量化。大力实施“增存挂钩”与“增减挂钩”并举的存量建设用地盘活路径为规划实施提供用地保障”。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现有工业用地内,利用津抚公司厂院内闲置用房及区域,依托现有厂院津抚公司混凝土生产的便利条件进行砼结构件浇筑生产,无废气、废水排放,不涉及污染物总量指标新增;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属于盘活城镇开发边界外存量建设用地,将严格按照“三区三线”管控和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监督要求服从管理,项目符合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要求。
5、《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要求,大运河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2000m内的核心区范围属于核心监控区。本项目距大运河约10.8km,不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本项目与大运河监控区相对位置关系示意见附图6。
6、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1-3  本工程与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
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能耗“双控”、产能置换、煤炭减量替代、“三线一单”、污染物区域削减等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天津市及北辰区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污染物区域削减等要求。
符合
推进恶臭、异味污染治理,以化工、医药、橡胶、塑料制品、建材、金属制品、食品加工等工业源,餐饮油烟、汽修喷漆等生活源,垃圾、污水等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为重点,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的恶臭、异味污染问题。
本项目不涉及异味废气、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不外排。
符合
坚持源头防控,综合施策,强化PM2.5和O3协同治理、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区域协同治理,深化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本项目不涉及有机废气、废水排放,厂区采取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不外排。
符合
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工业园区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污水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不外排。
符合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本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符合
优化声环境监测点位布局,将噪声影响作为空间布局、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等重要考量因素,提升建筑物隔声性能,落实降噪减振措施。
本项目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符合
《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津生态环保委〔20251号)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污染物减排。
本项目无有机废气排放,厂区采取洒水抑尘。
符合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源头防控、风险防范两个并重,防止新增土壤污染,确保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范围内,利用现有厂区内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占用耕地,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液态化学原辅料使用,无地下水污染途径。
符合
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以涉危涉重行业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化工、石化企业聚集区为重点区域,强化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
本项目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重金属等环境风险物质。危废为独立区域存放,存放量较少,企业将在生产运营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通过跟进风险防范制度,环境风险事故可防控。
 
《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津政办发[2023]21号)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
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建立配套工程市级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
本项目施工活动已完成,无扬尘排放。
符合
加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监管,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不外排。
 
坚持源头防控、风险防范“两个并重”,防止新增污染土壤,确保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液态化学原辅料使用,无地下水污染途径。
符合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一、项目背景
天津万兴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砼结构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主要工程内容为:租赁津抚公司现有厂区内面积约31122m2,内含2处生产车间合计建筑面积3324.08m2,配套建设集装箱式办公用房和移动卫生间,购置、安装天车、叉车、切断机、调直机、蒸汽发生器等设备,外购津抚公司商品混凝土进行砼结构构件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砼结构构件1万立方米。
企业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所在厂院四至范围为:东邻南王平村农耕田,西面为空地,北邻天津锦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及建筑机械租赁站,南面隔路为天津市金冠贝诺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宝澳钢材加工有限公司、天津市中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项目位于厂院内东侧,西侧为天津市津抚水泥管材有限公司。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含津抚公司配电室1处、闲置用房1处、一般固废间1处、危废暂存间1处、废弃公厕2处,上述构筑物及内部设施管理和污染防控由津抚公司负责。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类别中“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品制造302”中“砼结构构件制造”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2
二、主要工程组成
本项目具体项目组成如下:
2-1  本项目主要工程建设项目组成表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砼结构件
生产区
2个生产车间内建设模台和蒸汽发生器,用于砼结构件浇筑生产和冬季养护,年产砼结构件1m3
钢筋下料区
2个车间外部中间露天区域设置钢筋调直区和切断区,用于生产使用钢筋备料。
辅助
工程
办公
厂区南侧设置1处集装箱式办公区,用于员工日常办公。
公用
工程
给水
用水依托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排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卫生间配设集水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供电
由市政电网供给。
供热
制冷
生产区域不需采暖、制冷设施,产品冬季养护用热通过电力蒸汽发生器供应;
办公区域夏季制冷、冬季采暖均采用空调。
储运工程
钢筋
厂区暂存量较小,利用厂院内露天区域暂存。
脱模塑料膜
厂区暂存量较小,利用车间内模台与墙体间区域暂存。
模具
生产车间内模台堆放。
产品
厂院内西侧区域堆放。
运输
外购商品混凝土由供应商采用罐车运送;外购钢筋、模具入厂及产品出厂采用汽车运输;厂区内钢筋运输和产品由车间至室外运输采用叉车,车间内产品运输和厂院内堆存区运输采用天车。
环保
工程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卫生间配设集水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废
废边角料、废塑料膜、废加热棒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外售物资回收部门;锈皮、废帆布、废混凝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定期交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
三、项目构筑物及功能分区
根据企业厂区房地产权证(房地证津字第113010807549号),厂区占地面积52858.5m2,本项目使用区域面积31122m2,租赁建筑面积3324.08m2
2-2   厂区内构筑物一览表
名称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层数
高度(m
结构形式
备注
1
生产车间1
1450.31
1450.31
1
9
砼结构件浇筑、保养,车间内东北角设处占地8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和1处占地1m2的危废暂存柜。
2
生产车间2
1873.77
1873.77
1
13
砼结构件浇筑、保养
3
办公用房
64
/
1
2.5
日常办公,自行建设集装箱式用房
4
移动卫生间
4
/
1
2.5
自行建设
5<, /DIV>
钢筋加工区
360
/
/
/
/
钢筋加工、暂存
6
产品堆放区
3600
/
/
/
/
产品堆放
7
闲置区域
23769.92
/
/
/
/
内含津抚公司配电室1处、闲置用房1处、一般固废间1处、危废暂存间1处、废弃公厕2处,
合计
31122
3324.08
/
/
/
/
四、主要产品及产能
本项目建成后年产砼结构件1万立方米,具体产品方案如下:
2-3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生产量
规格参数
1
预制叠合板
8000m3
1~6m、宽0.6~3m、厚0.06~0.1m
2
预制楼梯
1000m3
长3~6m、宽1~1.5m、厚0.14~0.2m
3
预制空调板
1000m3
1.5m、宽0.8~1m、厚0.1m,部分带0.2~1.2m高围挡立墙
合计
各类砼结构件
10000m3
/
五、主要生产单元及工艺
本项目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钢筋调直、切断→模具组装→钢筋入模、绑扎→外购混凝土入模成型→养护→脱模→成品暂存。
六、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
2-4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位置
功能
1
天车
2
生产车间1
产品搬运
2
生产车间2
4
厂院内堆放区
2
叉车
2
厂院内露天存放,雨天通过移动罩棚遮盖
原料、产品搬运
3
调直机
2
钢筋调直
4
切断机
1
钢筋切断
5
手动弯箍机
1
钢筋弯曲成型
6
自动弯箍机
1
钢筋弯曲成型
7
混凝土振捣器
2
生产车间121
混凝土振动密实
8
电力蒸汽发生器
4
生产车间1
冬季产品养护,单台设备用水量0.125m3/h
3
生产车间2
9
混凝土罐车
1
津抚公司设备,不在厂院内停放
混凝土运输、卸料
10
混凝土转运料斗
1
生产车间
混凝土转运、浇筑卸料
七、主要原辅材料
津抚公司混凝土生产能力为240万立方米/年,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如下: 
2-5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名称
年用量
厂内最大暂存量
储存位置
状态
用途
1
外购商品混凝土
1m3
/
/
半固态
砼结构件浇筑
2
钢筋
1500t
50 t
厂院内
固态
砼结构件浇筑
3
细钢丝
1 t
0.2 t
车间内
固态
钢筋绑扎
4
外购成品模具
20 t
20 t
车间内
固态
砼结构件轮廓固定,重复使用
5
帆布
4000 m2
4000 m2
车间内
固态
砼结构件养护,重复使用,5年更换一次
6
塑料膜
15m2
2m2
车间内
固态
砼结构件脱模
7
机油
0.01t
/
/
液态
设备维修保养
8
液压油
12L
3L
设备内
液态
切断机添加
9
加热棒
14个
7
设备内
固态
蒸汽发生器加热
10
柴油
3000L
200L
设备内
液态
叉车运行
注:(1)本项目设备维修保养使用液压油、机油为维修人员上门维修保养时携带,厂内无原料暂存。
2)本项目厂区距离加油站较近,叉车直接到加油站加油,厂内无柴油暂存设施。
八、水平衡
1. 给水
1)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活用水为职工盥洗用水、冲厕用水等,厂区内不设食堂、住宿和淋浴。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相关规定,生活用水量按照 45L/天计算,年生产300天,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9m³/d(合计270m³/a
2)生产用水
本项目不涉及混弄土转运料斗、模具清洗和振捣器清洗,混凝土罐车清洗由津抚公司在其厂区内洗车棚完成。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砼结构件冬季养护用水。产品表面养护通过覆盖帆布保湿养护,不需要额外喷洒水体,冬季产品保温养护采用电力蒸汽发生器供热,厂区共配设7台电力蒸汽发生器,单台设备用水量为0.125m3/h,使用时间为冬季3个月(每年12月份至转年3月份,合计75d),每2天生产一个批次使用一次,一次8h,则项目用水量为冬季7m3/批次(合计525m³/a
3)厂区抑尘洒水
为减小厂区内车辆行驶产生扬尘,厂区定期进行洒水抑尘,用水量为3m3/d(合计900m³/a
综上所述,本项目单天最大用水量为10.9m³/d,年用水量为1695m³/a
2. 排水
本项目产品养护用水和厂区抑尘洒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卫生间配设集水设施暂存,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污系数取0.8,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2 m3/d
 
 
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八、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工作制度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职工年工作时间为2400h/a,钢筋下料工序每批次1h,浇筑工序每批次3h,蒸汽养护冬季每批次8h(其他季节无),脱模工序每批次1h,脱模后运输每批次2h,生产安排为冬季每2天(48h)一个批次,其他季节每天(24)一个批次。
九、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厂区内东部为生产区域,浇筑工序在2个生产车间内完成,钢筋调直、切断工序在2个生产车间外部中间区域进行,便于钢筋运送,厂区西部为产品暂时堆放区,厂区与西侧津抚公司无实体墙体分割,设置内部移动门,便于商品混凝土车辆通行,集装箱式办公用房和移动式卫生间位于厂区南侧靠近出入口,办公区和生产区之间通道宽敞,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柜位于生产车间1内东北角。
厂区平面设计中结合厂内外交通、工艺流程等因素,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进行厂区总平面布置。厂内建、构筑物布置既能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相互紧密联系,又能体现出各个单体建、构筑物的功能及使用要求。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含津抚公司配电室1处、闲置用房1处、一般固废间1处、危废暂存间1处、废弃公厕2处,其中一般固废间和危废暂存间分别位于本项目用地内东南角和东北角,津抚公司固废转运时沿厂区西、北、东侧边界运输,不穿越本项目生产及产品堆放区,上述构筑物内部设施管理、污染防控及固废专业过程中污染防控均由津抚公司负责。
厂区具体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砼结构件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由钢筋调直、切断、模具组装、钢筋入模、绑扎、外购混凝土入模成型、养护、脱模工序组成,所有工序均为物理混合过程。
2-2  本项目运营期砼结构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描述如下:
1)钢筋调直、切断、弯箍
采用调直机对外购钢筋进行调直后,采用切断机将钢筋按照设定长度进行裁切,并采用手动或自动弯箍机将裁切定长后的钢筋折弯成设定的角度备用,上述工序在室外钢筋加工区内完成,加工区配设移动式罩棚,雨雪天气采用移动式罩棚进行遮盖。
钢筋调制过程中会有少量表面锈皮脱落,由于锈皮S1比重较大,不会远距离逸散,集中散落在调直机周围,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切断机为液压式设备,切断过程中有一定废边角料S1产生,无颗粒物废气产生。废边角料S2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切断机内液压油定期更换,产生废液压油S3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模具组装
将根据产品规格将对应尺寸外购模具安装固定在模台上,本项目选用模具为磁力型模具,模台为钢铁材质,模具安放在模台后通过磁力作用自行固定,不需要额外焊接固定锚点。
3)塑料膜铺底
为便于产品脱模,本项目浇筑前在模具内采用塑料膜铺底。
4)钢筋入模、绑扎
将裁切好的钢筋按照要求码放在模具框内后,采用细钢丝进行绑扎固定。
5)混凝土浇筑
本项目使用混凝土由津抚公司提供,混凝土参数按照订单要求执行,混凝土生产完成后由津抚公司自有罐车运送至本项目生产车间外,通过卸料口转移至混凝土转运料斗内,转运料斗通过天车移动至浇筑模台指定位置后,人工开启卸料口将混凝土直接浇筑至模具内,浇筑过程中开启混凝土振捣器,以确保混凝土振动密实。本项目使用混凝土振捣器为小型移动式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就近接通电源即可使用。
混凝土罐车清洗由津抚公司在其厂区内洗车棚完成,本项目不涉及车辆清洗。
6)覆盖养护及冬季保温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产品养护采用覆盖养护方式,用帆布把混凝土表面敞露的部分地覆盖起来,使混凝土在不失水的情况下得到充足的养护,提高混凝土的早期强度。这种养护方法不必浇水,操作方便,帆布能重复使用。
冬季低温时为保证砼结构件品质并减少混凝土硬化时间,通过蒸气加热方式进行产品保温。本项目选用电力型蒸汽发生器,使用新鲜自来水,养温度为50~60℃,每批次产品蒸汽养护持续时间为8h,蒸汽管路铺设至模台下方地上槽体内,保温养护过程中水蒸气冷凝水落入模台下方地上槽体内自然蒸发损耗,无废水排放。
本项目电力型蒸汽发生器使用新鲜自来水,使用过程中加热棒表面钙、镁盐类附着形成水垢后导致加热效率降低,甚至产生安全隐患,加热棒需定期更换,废加热棒S4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7)脱模、暂存
砼结构件产品达到要求强度后,将外层模具拆除并揭除塑料薄膜后运送至厂院内堆放区暂存待售。模具循环使用,不需要清洗,废塑料膜S5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产品养护用帆布重复使用,平均5年更换一次,废帆布S6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振捣器、混凝土转运料斗表面光滑,粘附混凝土量较小,在混凝土凝固后通过物理敲击振动脱落,脱落物归入废混凝土S7;产品浇筑过程中会有零星混凝土洒落在模具框外产生废混凝土S7,产品脱模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N,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设备保养维护产生少量废机油S8和含油沾染物S9,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6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污染类型
污染产生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废气
运输车辆扬尘G1
颗粒物
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可有效抑制车辆扬尘。
叉车燃油废气G2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W1
pH COD 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石油类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
设备运行N
噪声
生产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厂区禁止鸣笛、设置减速带、安装限速标识牌,限制进出车辆速度等措施。
固废
钢筋调直
锈皮
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钢筋切断
废边角料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蒸汽发生器
废加热棒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产品脱模
废塑料膜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产品养护
废帆布
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产品脱模
废混凝土
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设备维护
废液压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含油沾染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废机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现已建成,项目使用车间原为天津市津抚水泥管材有限公司闲置用房,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企业现根据处罚要求进行补办手续。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2024年天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北辰区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PM10、PM2.5、SO2、NO2、CO、O3)的监测结果,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
3-1  2024年北辰区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单位:µg/m3
年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μg/m3
现状浓度/μ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达标情况
PM2.5
2024年年平均质量浓度
35
41
117.14
不达标
PM10
2024年年平均质量浓度
70
74
105.71
不达标
SO2
2024年年平均质量浓度
60
7
11.67
达标
NO2
2024年年平均质量浓度
40
34
85
达标
CO
2024年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
4000
1200
30
达标
O3
2024年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
160
198
123.75
不达标
由上表可知,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随着天津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逐步推进和区域建设逐渐饱和,本项目选址区域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项目所在区域将得到改善。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选址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适用区,四侧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经现场实地踏勘,本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进行声环境现状调查。
3.地下水、土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地下水、土壤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可知:本项目生产区域内设备均为地上设备,可视化程度高,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固态、半固态,调直机内含少量液压油(约3L),叉车内含少量柴油(<200L),设备所在区域及叉车行驶范围地面已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内,危废暂存柜所在区域地面已做好防渗防腐;全厂道路已进行地面硬化,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1、大气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厂界外500m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3-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经度(
纬度(
1
大张庄派出所
117.217963
39.330680
行政办公机构
行政办公人员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西北
403
2
南王平村居住区
117.208967
39.327508
居住区
居民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西北
410
2、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王平村南津围公路东侧,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类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前为待开发空地,项目选址区域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珍惜濒危植物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繁殖地、觅食、活动区域等,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1.废气排放标准
1)颗粒物
本项目厂区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表3-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详见下表:
3-3  颗粒物排放标准值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
执行标准
监控点
限值(mg/m3
颗粒物
厂界外20m处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
0.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注:*厂界外20m处上风向设置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该限值要求为下风向监测值-上风向监测值。
2.噪声
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3-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dB(A)   
时 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2
60(夜间不生产)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妥善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收集、贮存和运输。
总量
控制
指标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1 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中加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的通知》(2023 3 8 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 号)等相关文件,结合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因子污染物排放,无总量控制指标申请。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已建成,不涉及施工期工程建设,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生产用混凝土为外购商品混凝土,厂区内不涉及砂石料运输和搅拌。钢筋调制过程中会有少量表面锈皮脱落,由于锈皮比重较大,不会远距离逸散,集中散落在调直机周围。本项目产品为凝固后混凝土结构件,装卸过程产品磕碰会有小块碎屑掉落,无粉尘逸散。混凝土罐车在出津抚公司厂区前完成车轮清洗,厂区内对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辅以洒水等措施加强保洁清扫,厂区内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不再进行定量分析。
厂区内车辆行驶过程中会有少量燃油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评价不做定量分析。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 848-2017),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治理的影响等情况,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建设单位应做好与监测相关的数据记录,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本项目建议的环境监测计划见下表。
4-1    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表
排气筒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排放标准
名称
浓度mg/m3
/
厂界
颗粒物
每季一次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0.5
注:监测频次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 848-2017确定,如环境管理部门有更严格要求,企业应按照要求执行。
二、废水
三、噪声
本项目边界为企业厂区四侧边界。
1主要噪声源情况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70~90dBA),夜间无生产和运输,全部设备均为昼间间歇运转,不存在全部设备同时运转情况。
本项目选用混凝土振捣器为小型可移动设备,使用期间混凝土尚未凝固,有效振动半径较小,约‌20mm~50mm‌,振动不会传导至室外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调查清单见表4-2、4-3:
表4-2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噪声源位置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dB(A)
距声源距离/m
1
厂区内
天车5
/
-53
28
7
85
1
选用低噪声设备。
2h
2
天车6
/
-16
29
7
85
1
2h
3
天车7
/
-52
7
7
85
1
2h
4
天车8
/
-15
29
7
85
1
2h
5
调直机1
/
21
75
1
85
1
选用低噪声设备。
1h
6
调直机2
/
26
20
1
85
1
1h
7
切断机
/
21
55
1
75
1
1h
8
手动弯箍机
/
20
37
1
75
1
1h
9
自动弯箍机
/
21
20
1
75
1
1h
10
叉车1
/
/
/
1
80
1
禁止鸣笛、设置减速带、安装限速标识牌,限制进出车辆速度
2h
,
11
叉车2
/
/
/
1
80
1
2h
12
混凝土罐车
/
/
/
1
85
1
3h
13
产品运输车
/
/
/
1
70
1
2h
注:①空间相对位置以生产车间1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0);
②叉车、天车、产品运输车为移动设备,无固定位置,预测时距离边界值取厂区内集中移动范围内距离厂界最近值。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4-3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型号
声源源强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
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
声压级/dB(A)
距声源距离/m
X
Y
Z
西
西
西
建筑物外距离/m
生产车间1
天车3
/
85
1
选用
低噪
声设
备,
墙体
隔声
18
6
7
1
5
17.4
73.8
77
74
74
74
2h
10
61
58
58
58
1
2
天车4
/
85
1
15
73
7
1
73.8
17.4
5
77 
74
74
74 
2h
10
61
58
58
58
1
3
混凝土振捣器2
/
90
1
6
3
0
1
1
17.4
77.8
82
82
79
79
3h
10
66
66
63
63
1
4
蒸汽发生器4
/
70
1
16
58
1
1
57.8
17.4
21
62
59
59
59
8h
10
46
43
43
43
1
5
蒸汽发生器5
/
70
1
18
24
1
1
21
17.4
57.8
62
59
59
59
8h
10
46
43
43
43
1
6
蒸汽发生器6
/
70
1
0
24
1
17.4
53.0
1
25.7
59
59
62 
59
8h
10
43
43
46 
43
1
7
蒸汽发生器7
/
70
1
1
24
1
17.4
25.7
1
53.0
59
59
62 
59
8h
10
43
43
46 
43
1
8
生产车间2
天车1
/
85
1
50
-18
7
1
5
20.7
81
76
73
73
73
2h
10
60
57
57
57
1
9
天车2
/
85
1
47
67
7
1
81
20.7
5
76
73
73
73
2h
10
60
57
57
57
1
10
混凝土振捣器1
/
90
1
50
-19
0
1
1
20.7
85
81
81
78
78
3h
10
65
65
62
62
1
11
蒸汽发生器1
/
70
1
31
-16
1
20.7
7
1
79
58
58
61
58
8h
10
42
42
45
42
1
12
蒸汽发生器2
/
70
1
29
11
1
20.7
44
1
42
58
58
61
58
8h
10
42
42
45
42
1
13
蒸汽发生器3
/
70
1
27
67
0
20.7
72
1
14
58
58
61
58
8h
10
42
42
45
42
1
注:*以生产车间1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0)。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2)噪声预测
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A声级的隔声量,dB。厂房隔声量取15dB(A);
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计算方法: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A声级,dB;
      Lw——点声源声功率级,dB;;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2)点源噪声衰减模式
采用点声源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厂界影响,预测模式如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根据企业生产安排,产品集中浇筑生产,集中脱模运输,运输设备与生产设备不同时运行。
以噪声距离衰减公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各边界的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4   噪声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
预测点位
时段
贡献值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昼间生产
54
昼间60,
夜间不生产
达标
昼间运输
52
达标
南厂界
昼间生产
58
达标
昼间运输
59
达标
西厂界
昼间生产
52
达标
昼间运输
55
达标
北厂界
昼间生产
55
达标
昼间运输
54
达标
由上表中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合理布局并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建成后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影响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预计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监测频次
考虑到本项目西侧厂界与津抚公司建筑外墙相接,建设单位应针对东、南、北侧厂界进行昼间噪声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4运输车辆厂内运行过程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为降低厂区内运输车辆噪声,厂区应优化运输路线、设置减速带、安装限速、禁止鸣笛标识牌,限制进出车辆速度、禁止车辆鸣笛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车辆集中出入及集中在厂区南部运行。
四、固体废物
1)固废处置产排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如下表4-54-6
 
4-5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污染物
名称
产生环节
代码
产生量
物理
性状
属性
利用方式和去向
1
锈皮
钢筋调直
900-099
S59
0.01t/a
固态
一般工业固废
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2
废边角料
钢筋切断
900-001
-S17
0.2t/
固态
一般工业固废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3
废加热棒
蒸汽发生器
900-001
-S17
0.03t/a14个)
固态
一般工业固废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4
废塑料膜
产品脱模
900-003
-S17
15t/
固态
一般工业固废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5
废帆布
产品养护
900-099
S59
0.5t/
固态
一般工业固废
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6
废混凝土
产品脱模
900-099
S59
0.5t/
固态
一般工业固废
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7
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
900-099
-S64
3t/a
固态
一般固废
城市管理部门清运
4-6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污染物名称
来源
类别及
编号
产生量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处置措施
1
废机油
设备保养
HW08
非特定行业(900-249
-08
0.01t/a
液态
矿物油
矿物油
每年
TI
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
废液压油
设备保养
HW08
非特定行业(900-249
-08
0.01t/a
液态
矿物油
矿物油
每年
TI
3
含油沾染物
设备保养
HW49
非特定行业(900-041
-49
0.01t/a
固态
矿物油
矿物油
每季
T/In
本工程危险废物一般贮存周期最长为六个月,最大贮存量约为0.02t,危险废物均采用专用容器贮存。考虑到项目危废产生量和暂存量较小,厂区设置危险废物暂存柜用于危废暂存,暂存柜占地面积约1m2,最大贮存能力约为0.1t,日常危废最大暂存量约0.02t,贮存能力能够满足本工程危废暂存要求。
表4-7  危废贮存场所基本情况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间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生产车间1内东北角
1m2
专用容器分类存放
0.1t
3个月
2
废液压油
HW08
900-249-08
3
含油沾染物
HW49
900-041-49
2)危险废物暂存措施
建设单位运营过程应该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10.1)的要求进行管理、处置。
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和包装物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②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③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④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⑤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⑥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管理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①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征不明的不应存入。
②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放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③作业设备及车辆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④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⑤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⑥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
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的相关规定。
3)一般固废暂存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生产固废,收集后存放于生产车间1固废暂存点区,与生活垃圾分开放置。企业需要建立一般生产固废的监理档案制度,记录了一般生产固废的产生、暂存及处置情况。一般生产固废的存储、处理需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土壤防控措施
本项目生产区域内设备均为地上设备,可视化程度高,本项目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固态、半固态,调直机内含少量液压油(约3L),叉车内含少量柴油(<200L),设备所在区域及叉车行驶范围地面已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内,危废暂存柜所在区域地面已做好防渗防腐;全厂道路已进行地面硬化,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途径。
建设单位应针对车间地面做好硬化和防渗工作;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基本不会污染厂区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六、环境风险分析
1评价依据
本项目设备维修保养使用机油为维修人员上门维修保养时携带,厂内无暂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的“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废机油。
2风险调查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计算本项目所涉及的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与其在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 q1/Q1+ q2/Q2+…qn/Qn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Q≥1 时,将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涉及的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见下表。
4-8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放量Q
序号
名称
最大存在总量q(t)
临界量Qt
q/Q
1
机油
/
2500
/
2
液压油
0.0026
2500
0.00000104
3
柴油
0.17
2500
0.000068
4
废液压油
0.01
2500
0.000004
5
废机油
0.01
2500
0.000004
ΣqQ   0.00007704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0.00007704<1
3环境风险识别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机油、柴油、液压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沾染物等,机油不涉及厂内暂存,柴油、液压油为设备内部油相暂存,废机油、含油沾染物存放在危废暂存柜内。
(2),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评价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结果为危废暂存柜。
(3)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及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本项目的风险类型为机油、柴油、液压油、废液压油、废机油的泄漏以及泄漏引发的火灾等,通过对项目物质风险和生产系统风险的调查,项目的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下表。
4-8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
危险单元
危险物质
风险因素
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环境敏感目标
生产区域
机油、液压油、柴油
包装容器或设备油箱破损,物料泄漏
泄漏、火灾、爆炸
地面均已做防渗,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若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产生 COCO2及消防废水,消防废水可控制在厂区内,对大气环境及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环境空气、周边人群健康
危废暂存柜
废机油、废液压油
包装容器破损,物料泄漏
泄漏、火灾、爆炸
厂区内运输
机油、柴油、液压油、废液压油、废机油
包装容器或设备油箱破损,物料泄漏
泄漏、火灾、爆炸
在室外运输突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时,将导致含有污染物的泄漏液或事故废水流出厂区可能会造成周边土壤、地下水污染
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环境、周边人群健康
4、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废机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内,远离火种、热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危废暂存柜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在存放区旁边存放一定量的砂土、抹布及收容桶,定期检查是否有泄漏情况发生。
2)机油、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可能在露天卸车、搬运过程,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机油、废机油外包装破损,造成泄漏,切断机、叉车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或油箱及管路破损可能造成液压油、柴油泄漏,上述油类物质在常温状态下不易挥发,及时收集处理不会对周围人群产生吸入性危害,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危害,厂院内设备运行区为硬化地面,泄漏物质可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不会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3)应急处置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时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橡胶耐油手套。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切断机和叉车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使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1)物料泄漏风险应急措施
发生风险物质泄漏时,应急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下,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质漫流,立即采用砂土或吸附材料将泄漏物质吸附后转移至专用密闭容器内,泄漏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事后对地面区域洗消。
2)物料泄漏引发火灾、爆炸
本项目厂区生产原料和产品均为不可燃物,脱模用塑料膜为可燃物,厂区内机油、柴油、液压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沾染物等风险物质暂存量较小,泄漏物质遇明火发生火灾面积较小,采用灭火器、消防沙灭火,不会产生废水。
如干粉灭火器无法扑灭火灾,需使用消防水灭火时,大量消防水可能会夹带吸收的物质在生产车间及厂区内漫流,由于项目所在厂区内雨污管网,消防废水漫流出厂区可能会造成周边土壤、地下水污染。为避免事故状态下产生次生、伴生环境影响和环境污染,厂区内涉及风险物质使用区域配设沙袋及吨桶用于事故水截留、暂存,待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事故废水进行检测,水质符合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时,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水质超标时,应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严禁事故废水未经检测或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应急[2018]8 号)、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建议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注意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沿线各区域、各相关企业应急系统衔接。
6、 风险小结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七、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环保投资具体明细见下表。
4-9   建设项目的环保投资项目和资金
序号
环保设施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1
运营期移动卫生间(含生活污水收集设施)
1
2
运营期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柜及生活垃圾收集桶建设
1
3
运营期隔声降噪措施
1
4
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
2
合计
5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厂界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
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路面整洁,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叉车运行
燃油废气
叉车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正常运转
/
地表水环境
职工生活污水
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
移动卫生间配设集水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
声环境
生产机械设备
机械噪声
等效A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混凝土及产品运输车辆
交通噪声
等效A声级
厂区设置减速带、安装限速标识牌,限制进出车辆速度等措施。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妥善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收集、贮存和运输。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区域内设备均为地上设备,可视化程度高,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固态、半固态,调直机内含少量液压油(约3L),叉车内含少量柴油(<200L),设备所在区域及叉车行驶范围地面已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内,危废暂存柜所在区域地面已做好防渗防腐;全厂道路已进行地面硬化,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途径。
建设单位应针对车间地面做好硬化和防渗工作;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基本不会污染厂区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废机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内,远离火种、热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危废暂存柜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在存放区旁边存放一定量的砂土、抹布及收容桶,定期检查是否有泄漏情况发生。
2)机油、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可能在露天卸车、搬运过程,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机油、废机油外包装破损,造成泄漏,切断机、叉车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或油箱及管路破损可能造成液压油、柴油泄漏,上述油类物质在常温状态下不易挥发,及时收集处理不会对周围人群产生吸入性危害,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危害,厂院内设备运行区为硬化地面,泄漏物质可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不会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3)应急处置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时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橡胶耐油手套。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切断机和叉车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使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1)物料泄漏风险应急措施
发生风险物质泄漏时,应急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下,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质漫流,立即采用砂土或吸附材料将泄漏物质吸附后转移至专用密闭容器内,泄漏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事后对地面区域洗消。
2)物料泄漏引发火灾
本项目厂区生产原料和产品均为不可燃物,脱模用塑料膜为可燃物,厂区内机油、柴油、液压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沾染物等风险物质暂存量较小,泄漏物质遇明火发生火灾面积较小,采用灭火器、消防沙灭火,不会产生废水。
如干粉灭火器无法扑灭火灾,需使用消防水灭火时,大量消防水可能会夹带吸收的物质在生产车间及厂区内漫流,由于项目所在厂区内雨污管网,消防废水漫流出厂区可能会造成周边土壤、地下水污染。为避免事故状态下产生次生、伴生环境影响和环境污染,厂区内涉及风险物质使用区域配设沙袋及吨桶用于事故水截留、暂存,待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事故废水进行检测,水质符合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时,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水质超标时,应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严禁事故废水未经检测或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排污口规范化
按照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和津环保监测《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必须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①噪声监测规范化设置:按《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须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置。
②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规范化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2)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实施)中的有关规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市环保局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 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成排污许可申请工作。
3)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措施
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4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应设置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环保档案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①执行厂内主管领导的各项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指令,并接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的上报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有关环境数据,为区域整体环境管理服务。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③接受市、区环境保护局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做好企业环保工作;④组织制定和修订厂内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制定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⑤按有关规定制定监测计划,实施定期监测;⑥对各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的签订,对厂内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等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⑦建立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⑧做好对技术工人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
5)环境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 848-2017中有关监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营运期应进行常规自行监测。结合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对委托监测的数据总负责。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例行监测计划如下:
5-1  本次建成后全厂例行监测计划
序号
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1
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
厂界上下风向
颗粒物
每季一次
2
噪声
厂界外1m(东、南、北)
等效连续A声级
每季一次
              

六、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标准和要求范围内,企业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锈皮
/
/
/
0.01
/
0.01
+0.01
废边角料
/
/
/
0.2
/
0.2
+0.2
废加热棒
/
/
/
0.03
/
0.03
+0.03
废塑料膜
/
/
/
15
/
15
+15
废帆布
/
/
/
0.5
/
0.5
+0.5
废混凝土
/
/
/
0.5
/
0.5
+0.5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
/
3
/
3
+3
危险废物
废机油
/
/
/
0.01
/
0.01
+0.01
废液压油
/
/
/
0.01
/
0.01
+0.01
含油污染物
/
/
/
0.01
/
0.01
+0.01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联系电话:022-83715590/91/92 传真:022-83715590 电子邮箱:tj_epac@yahoo.com.cn
 
联系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2号楼1门三层  邮编:300384
  版权所有: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津ICP备 075005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