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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天津畅麒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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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天津畅麒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天津畅麒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天津畅麒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项目代码
2505-120113-89-01-422854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振鑫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东至天津银曼家化科技有限公司,南至天津华益派特科技有限公司,西至空地,北至腾逸道
地理坐标
117231.313秒,3913分33.852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助动车制造C3770
行业类别
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助动车制造377中的其他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津辰审投备[2025]305
总投资(万元)
101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占比(%)
1.0
施工工期
10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3303.9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总体规划》
审查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天津华明工业区等三十一个区县示范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津政函[2009]148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现更名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津环保管函[2010]32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双口和青光两镇交界处。规划范围为:东至富盈路,南至北辰西道,西至富荣路,北到老津永路,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65.51公顷。根据规划文件,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园总体规划中发展定位为天津市医药制药生产基地、医疗器械生产基地,主导产业为现代医药产业、医药物流、器械、包装、设备、设施、机械装备、生产性服务业;附属产业包括保健品制造产业、集成电路产业、软件产业、文化科技创意、光电子产业、金融信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与环保产业、装备制造、医疗设施设备、快消晶制造、耐用消费品制造、轻工型制造业。
本项目选址于北辰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逸道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电动自行车及助动车零部件,属于设备制造业,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定位。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要求。
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园区禁止引入的产业包括化工产业、原料药产业、高耗能、高污染产业。
本项目主要生产电动自行车及助动车零部件,属于设备制造业,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的化工产业、原料药产业、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因此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及助动车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内,本项目已通过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505-120113-89-01-422854)。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2.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2.1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天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202412月),本项目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1-1  本项目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类型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一)优先保护生态空间。
(二)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钢铁、石化等高耗水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推进钢铁产业布局集中、产品高端、体制优化,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相关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市级产业政策要求。大运河沿岸区域严格落实《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要求。在各级园区的基础上,划分三区一线,实施区别化政策引导,保障工业核心用地,保护制造业发展空间,引导零星工业用地减量化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严格环境准入。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等产能;限制新建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对人居环境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类项目,已有污染严重或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工业企业应责令关停或逐步迁出。严控新建不符合本地区水资源条件高耗水项目,原则上停止审批园区外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
(四)生态建设协同减污降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陆地碳汇功能。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落实不同生态功能区分级分区保护、修复、监管要求。
本项目选址于北辰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属于优先保护生态空间。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等高耗水高排放行业,不属于禁止、限制类行业,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项目符合天津市及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符合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一)实施重点污染物替代。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实行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差异化替代。
(二)严格污染排放控制。
(三)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无组织排放。严格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规定。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四)加强大气、水环境治理协同减污降碳。加大PM2.5和臭氧污染共同前体物VOCs、氮氧化物减排力度,选择治理技术时统筹考虑治污效果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强化VOCs源头治理,严格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落实国家控制氢氟碳化物排放行动方案,加快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开展移动源燃料清洁化燃烧,推进我市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
本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差异化替代。本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前处理+电泳线废水经1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锅炉排水、冷却塔定期排水及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最终进入双青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有机废气经注塑机上方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发泡配料废气经配料间负压收集、发泡熟化废气经发泡线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一并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电泳废气、烘干有机废气、燃气废气经收集后,排入1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P2排放;锅炉燃气废气经27m高排气筒P3排放,均可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交城市管理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符合
环境 风险 防控
(一)加强优先控制化学品的风险管控。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环境风险,研究推动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工序转移,新建石化项目向南港工业区集聚。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落实国家确定的相关总量控制指标,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减量替代。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积极推动华北地区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合作机制建立,加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
(二)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
(三)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
(四)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
(五)加强土壤、地下水协调防治。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
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本项目选址地块现状为待建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本项目生产车间、仓库等地面均采取防渗处理,厂内运输路径沿线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危废间地面及墙角按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前处理及电泳线各槽体均为地上架空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设备及生产废水收集管线均为地上架设,污水处理设施各池体为钢筋砼结构,池体内部表面涂刷防水涂,因此运营期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
符合
资源 利用 效率
(一)严格水资源开发。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动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达到用水定额标准。
(二)强化煤炭消费控制。
(三)推动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扩大天然气利用。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本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耗。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和天然气。
符合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
2.2与《北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4年度动态更新)》符合性分析
对照《北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年度动态更新)》,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产业园区),管控单元编号为ZH12011320006。具体相关符合性分析内容见下表。
1-2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类型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1、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控。
2、大运河沿岸区域严格落实《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要求。
3、除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外,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南港工业区,推动石化化工产业向南港工业区集聚。
4、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
5、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除在建项目外,不再新增煤电装机规模。
6、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农药合成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7、严格工业项目供地标准,新建重大工业项目原则上在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布局。
8、严把准入关,建立两高项目准入部门联审会商制度,深入论证拟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性,严禁建设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9、严控新建耗煤项目审批,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并在环境影响评价前落实减煤替代方案。
10、根据水质目标和水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控制涉及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的准入。
11、严禁新增高耗水工业项目。
本项目选址于北辰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
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不属于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项目;不属于耗煤项目;不属于新建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农药合成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涉重项目,不属于高耗水工业项目。
符合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实行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差异化替代。
2、严格落实《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全面实施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3、加大PM2.5和臭氧污染共同前体物VOCs、氮氧化物减排力度,选择治理技术时统筹考虑治污效果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强化VOCs源头治理,严格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
4、严格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规定。
5、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落实国家确定的相关总量控制指标,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减量替代
6、加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监管,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7、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8、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9、严格审核入园企业,把关强化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严把技术水平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
10、加大违法违规企业治理,推进一企一策,改造、搬迁与关停并举,同时不断推进工业园区治理改造。
11、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未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12、根据区域标准,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治污减排;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行业严格执行VOCs排放限值,鼓励高效节能治理工艺和低挥发性溶剂替代项目
13、开展重点时段涉VOCs排放错峰施工。每年6月份,工业企业不进行构筑物、管道、装备等防腐、防水、防锈涂装作业;市政工程外立面改造、道路施工等每年6月份不实施涂装、划线、沥青铺设等作业。
14、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涂料制造和化学制药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实施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对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VOCs治理设施按照《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进行淘汰。
15、强化工业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监管。加大涉及VOCs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力度。
16、禁止不达标的工程机械入场作业。按照国家要求对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淘汰或治理。严格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规定,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和作业机械清洁化。全面推广车用尿素。
17、施工单位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18、定期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1本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差异化替代。
2本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经注塑机上方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发泡配料废气经配料间负压收集、发泡熟化废气经发泡线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一并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电泳废气、烘干有机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可稳定达标排放。
4、项目使用符合机械禁用区规定及排放标准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5、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项目。
6~10本项目前处理+电泳线废水经1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锅炉排水、冷却塔定期排水及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最终进入双青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交城市管理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本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不属于高污染和高能耗行业,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将制定“一厂一策”。
11本项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
12、本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3、本项目按要求开展重点时段涉VOCs排放错峰施工。每年6月份,不进行构筑物、管道、装备等防腐、防水、防锈涂装作业。
14~15、本项目注塑废气、发泡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电泳及烘干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采取的废气治理设施均不属于《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设施。
16~17、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机械禁用区规定及排放标准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18本项目实施后将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符合
环境 风险 防控
1、加强优先控制化学品的风险管控,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环境风险。
2、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
3、强化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推动高风险在产企业健全完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工作措施。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实施防腐防渗及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
4、根据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5、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严格环境准入,在土地规划和土地利用过程中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防止新建项目以及产业布局和布局调整过程中造成新的土壤污染。
6、严格管控工业污染,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严格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场所及危废堆存场所、污水处理厂等集中治污设施及周边土壤环境监管。防范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土壤污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落实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
7、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8、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与风险评估,落实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1~4本项目不使用优先控制化学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不涉及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本项目运营期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
5~7本项目选址地块现状为待建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本项目生产车间、仓库等地面均采取防渗处理,厂内运输路径沿线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危废间地面及墙角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设备及生产废水收集管线均为地上架设,池体为钢筋砼结构,池体内部表面涂刷防水涂,因此运营期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8、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项目,不涉及新污染物。
符合
资源 利用 效率
1、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工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2、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3、新建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通过各种措施减少建筑物的热损失(优化建筑体型设计、加强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设计遮阳系统、促进自然通风等),降低建筑能耗。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提高用水效力,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本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耗。本项目新建厂房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采取建筑用能系统的合理设计、绿色保温材料的使用等措施,降低建筑能耗。
符合
1-3与北辰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类型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1、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产业园区的管控要求。
2园区与周边双口镇镇区、青光镇镇区以及园区内蓝领公寓等居住区之间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距离。园区内有工艺废气产生的企业与周边居住区应依据环评文件设置有效防护距离。
3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对入区项目进行慎重筛选,对耗费资源较多,产生环境污染较大,并可能危及到园区及周边地区的项目严禁入区,入区项目必须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园区主导产业方向。
4医药制造等产生恶臭和无组织排放的生产工艺应考虑远离蓝领公寓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布置。临近环境敏感目标处(居住区、学校等)地块招商时,选择污染轻、无污染的企业,并预留足够的防护距离。
5、园区主要产业以现代医药生产、先进医疗设备和器械制造、医药包装、机械设备制造、保健品制造等为主,不引入原料药及化工产业以及高耗能、高污染产业。
1本项目符合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产业园区的管控要求。
2~5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准入要求,
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双口卫生院,最近距离为210m,且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住区,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浓度均达标,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符合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产业园区的管控要求。
2根据国家排污许可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对雨水排放口管控,提出日常监管要求,全面推动排污单位雨污分流,严格监管通过雨水排放口偷排漏排污染物行为
3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防止高污染、高消耗企业进入规划区。
4园区入驻各企业应对生产和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其他工艺废气集中收集,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各企业低于15米的排气筒进行整改,确保废气有组织排放;同时对现有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产业升级,优化生产工艺及污染控制措施,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5推进集中供热,现有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新建工业项目禁止配套建设燃煤锅炉等,采暖及工业蒸汽应尽量由园区集中供给,如企业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应采用天然气等洁净能源。集中供热后,区内企业已有自建锅炉须逐步取缔。
6各企业应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的臭气治理;加强对大气VOCs 的减排和异味扰民环境影响的治理力度,进一步梳理区内无组织排放源,开展有针对性的有机废气污染治理。
1本项目符合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产业园区的管控要求。
2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根据排污许可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雨水排放口日常监管。
3本项目属于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及助动车制造行业,不属于高污染、高消耗项目。
4、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经注塑机上方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发泡配料废气经配料间负压收集、发泡熟化废气经发泡线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一并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电泳废气、烘干有机废气、燃气废气经收集后,排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P2排放;锅炉燃气废气经27m高排气筒P3排放。
5、本项目厂房供暖制冷均采用空调,工艺用热采用天然气,不涉及燃煤。
6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异味影响较小。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注塑及发泡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电泳有机废气,确保VOCs及异味达标排放。
符合
环境 风险 防控
1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产业园区的管控要求。
2针对区域存在的各种风险源,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制定风险应急措施,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确保各项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启动,减缓事故蔓延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减轻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
3与上级相关预案编制部门进行联系,将本规划区纳入到上级应急预案体系之中。规划区应根据区内企业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预案,同时要与上级风险应急预案相衔接。
1本项目符合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产业园区的管控要求。
2~3本项目建成后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公司应急预案应与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联动,防范环境风险。
符合
资源 利用 效率
1执行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产业园区的管控要求。
2规划指标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9m3/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8t/万元;工业重复用水率≥90%;区域中水回用率≥40%
3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循环用水,积极推广再生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4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降低万元产值新水量;开展水审计,推广节水器具,加强用水管理,推进区域节约用水,实施分质供水。
5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规模以上企业单位万元GDP能耗满足<0.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增加值新鲜水耗满足<9m3/万元等相关指标要求。
1本项目符合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和北辰区区级管控要求中关于产业园区的管控要求。
2~5、本项目不涉及高耗水工艺,运营期严格执行新鲜水耗、能耗等相关规划指标要求。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北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3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3.1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津政发[2024]18)、《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26),本项目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4 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14条产业重塑战略。以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双轮驱动天津市产业总体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创新型企业培育空间供给,支撑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制造业布局,推动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整合整治园区平台,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率。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及助动车制造,符合园区产业规划要求。
符合
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格局
第33 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落实国家下达保护任务,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7.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9.44 万亩。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各区政府应将已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落到地块、落实责任、上图入库、建档立卡,严守粮食安全底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优先保护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符合法定条件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本项目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状为待建空地。
符合
34条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557.77平方千米。其中,陆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88.34平方千米: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69.43 平方千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永定新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约4.4km
符合
35条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天津市地质灾害普查成果,合理避让地质灾害高风险区。按不超过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并按照“三区三线”管控和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监督。涉及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符合
3.2与《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其批复(津政函[2025]19号),本项目与《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5 与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控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符合法定条件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如涉及项目选址必须且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实施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求。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符合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对不符合有限人为活动的,逐步引导退出,并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永定新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约4.4km
符合
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理
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
4、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内。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津政发[2024]18号),“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557.77平方千米。其中,陆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88.34平方千米;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69.43平方千米”。同时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20237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政规[2024]5号)可知,本项目不涉及占用、穿(跨)越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本项目厂区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永定新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约4.4km,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5.  “大运河天津段核心区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符合性分析性
根据《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批复(津政函〔202058号)和《关于印发<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37号),对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范围内国土空间进行管控,总面积约670平方公里,共分为8个管控区,按严格管控程度依次为:生态保护红线区、文化遗产区、滨河生态空间非建成区、核心监控区红线区、文化遗产区、滨河生态空间非建成区、核心监控区生态空间建成区、核心监控区建成区。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内,本项目所在厂区距离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约2km,不在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范围内,符合相关要求。
6. 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津政办发[2022]2号)、《关于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天津市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 [2023]21号)、等文件要求,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表1-6。
1-6   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序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津政办发[2022]2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推进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新改扩建项目VOCs新增排放量倍量替代。强化过程管控,涉VOCs的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排放源,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新增VOCs实施总量控制,排放量实行倍量替代。注塑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发泡配料废气经配料间负压收集、发泡熟化废气经发泡线上方集气罩收集,集气罩的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电泳线除保留工件进出口外,全部密闭设置,尽可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经收集后,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符合
2
推进末端治理,开展VOCs有组织排放源排查,对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全面实施升级改造。
本项目注塑废气及发泡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电泳及烘干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符合
3
加强施工扬尘治理,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
符合
4
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工业园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本项目前处理及电泳线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锅炉排水、冷却塔定期排水一起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最终进入双清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符合
5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统筹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废物减量,支持重点行业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运营期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符合
序号
《关于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经注塑机上方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发泡配料废气经配料间负压收集、发泡熟化废气经发泡线上方集气罩收集,集气罩的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经收集后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电泳线除保留工件进出口外,全部密闭设置,尽可能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符合
2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本项目加强对产废工序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对VOCs治理设备制定运行台账和检修台账,台账需保存3年以上;制定生产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的操作规程及台账,记录其运行参数,并可随时调取相关数据。
符合
3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
本项目拟购置安装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电泳涂装废气,1台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注塑废气及发泡废气,可提高废气的处理效率,减少VOCs的排放。
符合
序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 [2023]21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加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监管,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前处理及电泳线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一起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最终进入双清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符合
2
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建立配套工程市级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对存在典型污染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本项目施工期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符合
序号
《天津市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
国家要求制定强化管控措施实施
方案,落实国家“2+36”强化管
控措施要求,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氮氧
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
(VOCs)等重点污染物减排。
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经注塑机上方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发泡配料废气经配料间负压收集、发泡熟化废气经发泡线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一并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电泳废气、烘干有机废气、燃气废气经收集后,排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P2排放;锅炉燃气废气经27m高排气筒P3排放。本项目新增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实行倍量替代。
符合
2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
源头防控、风险防范“两个并重”,
防止新增土壤污染,确保受污染
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本项目生产车间、仓库等涉及液态危险物质使用、暂存区域地面均采取防渗处理;危废间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防渗托盘;“前处理+电泳”生产线各槽体均为地上架空设置;废水处理设施构筑物、设备及生产废水收集管线均为地上设置,池体均为钢筋砼结构,池体内部表面涂刷防水涂料,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
符合
3
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持续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危险废物环境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符合
序号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 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重点关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
化学品名录以及<<关于持久性有
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汉简
称<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已
发布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
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或其他
具有污染冶理技术的污染物。重
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
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
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
做好上述新污染物识别,涉及上
述新污染物的,执行本意见要求;
不涉及新污染物的,无需开展相
关工作。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
尔摩公约>>(简称<<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已发布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或其他具有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
 
符合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天津畅麒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现拟投资10100万元,购置北辰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逸道南侧地块建设“天津畅麒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13303.9m2,拟新建3栋建筑物,分别为1#厂房、2#厂房和门卫,总建筑面积为26421.86m2。项目建成后用于电动自行车及助动车零部件制造、销售。
2、建设内容及规模
2.1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逸道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总占地面积13303.9m2,厂区中心坐标为:117°2′31.313″,39°13′33.852″,四至范围为:东至天津银曼家化科技有限公司,南至天津华益派特科技有限公司,西至空地,北至腾逸道。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6421.86m2,包括2栋厂房(1#2#厂房)及门卫。其中1#厂房为4层建筑,建筑面积14397.15m2,包括办公区及生产区,其中生产区一层为注塑车间,内设20台注塑机;二层为发泡车间,内设2条聚氨酯发泡生产线,三、四层远期预留。2#厂房为3层建筑,建筑面积12004.71m2,一层为电泳车间,内设1条前处理+电泳生产线,二、三层远期预留。
本项目主要用地指标见表2-1,主要构建筑物情况汇总见表2-2,主要工程组成见表2-3。
2-1   本项目用地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1
总用地面积
m2
13988.6
2
界内建设用地面积
m2
13303.9
3
总建筑面积
m2
26421.86
4
容积率
2
5
建筑密度
%
56.3
6
绿地面积
m2
798.2
7
绿地率
%
6
 
 
 
2-2    厂区主要建筑情况一览表
名称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楼层
高度/m
建筑结构
功能
1
1#厂房
3492.1
14397.15
4层
23.75
钢筋混凝土
 
其中
生产区
/
12340.15
4层
/
/
一层为注塑车间,二层为发泡车间,三层及四层预留
办公区
/
2057
4层
/
/
办公
2
2#厂房
3962.96
12004.71
3层
21.15
框架剪力墙结构
一层为电泳车间,二层及三层预留;消防水池位于地下
3
门卫室
20
20
1
3.65
框架
/
 
2-3   本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1#厂房
建筑面积14397.15m2,其中一层为注塑车间,设20台注塑机、3台破碎机,年产电动车注塑件2500吨;二层为发泡车间,内设2条聚氨酯发泡生产线,年产车座发泡材300万套
2#厂房
一层为电泳车间,设1条前处理+电泳生产线,主要包括热水洗、二合一清洗、磷化、电泳、烘干等,年加工电动自行车车架120万台。
辅助
工程
办公楼
位于1#厂房,主要为员工办公使用。
食堂
项目不设食堂,采用配餐制。
其他
项目不设实验室,产品检验均委外进行。
公用
工程
给水
由园区市政供水管网提供。电泳线所需纯水由13t/h纯水机制备,制备工艺主要为反渗透工艺,制水率约65%。
排水
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排入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处理。
供电
由园区市政供电管网提供。
采暖制冷
生产车间内无需供暖制冷;办公区冬季采暖、夏季制冷采用空调;电泳车间前处理槽用热由11t/h燃气锅炉提供;电泳烘干采用燃气燃烧机。
储运工程
储存
原辅料及产品分别暂存于各自生产车间内。
运输
原料及产品均通过汽车运输。
环保工程
废气
1)注塑废气:注塑有机废气经注塑机上方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破碎粉尘:注塑边角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排气筒P1排放。
3)发泡废气:配料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配料间负压收集,发泡熟化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MDI、PAPI、臭气浓度)经发泡线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与注塑废气一并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4)电泳有机废气:电泳废气、烘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排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P2排放。
5)电泳烘干燃气废气:烘干炉燃烧机产生的燃气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电泳有机废气一并引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P2排放
611t/h燃气锅炉配设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通过27m高排气筒P3排放。
污水
本项目前处理及电泳线清洗废水经1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锅炉排水、冷却塔定期排水及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最终进入双青污水处理厂处理。拟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m3/h,处理工艺为“调节+中和+混凝气浮+絮凝沉淀+过滤”。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固废
1)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等可回收部分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除尘灰、废布袋、电泳漆渣、废反渗透膜等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沾染废物、二合一清洗槽渣、磷化槽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材、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定期委托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处理。
2.2 产品产能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电动自行车及助动车零部件,具体产品方案如下:
2-4  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年产量
加工方案
备注
电动自行车及助动车零部件
注塑件
2500t
注塑
/
车座发泡材
300万套
发泡
包含车座及靠背
车架
120万台
电泳
涂装面积:1.2m2/台
漆膜厚度:16μm
 
2.2 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5。
2-5 本项目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套数
位置
用途
备注
一、注塑车间
1.1
注塑机
/
20
1#厂房一层
注塑
/
1.2
破碎机
15P
3
破碎
/
二、发泡车间
2.1
恒温搅拌罐
(配料罐)
2m3
1
1#厂房二层
配料
用于配制组合聚醚白料
2.2
发泡机
(上料罐)
流速0.2kg/s;
2
发泡
每个发泡机自带3个上料罐,包括2个白料罐、1个黑料罐
2.3
聚氨酯发泡生产线(环行生产线)
混合浇注能力约
180g/s  
2
主生产线
单条生产线包括1个涂抹脱模剂工位,1个浇注工位
2.4
模温机
2m3/h
2
控温
/
三、电泳车间
3.1
热水槽
有效容积70m3,不锈钢
1
2#厂房
除油
浸泡
3.2
二合一清洗槽
有效容积220m3,玻璃钢
1
除油除锈
浸泡
3.3
二合一清洗后
水洗槽1#
有效容积10m3,PP材质
1
二合一清洗后水洗
喷淋
3.4
水洗槽2#
有效容积30m3,不锈钢
1
浸泡
3.5
水洗槽3#
有效容积10m3,不锈钢
1
喷淋
3.6
磷化槽
有效容积85m3,不锈钢
1
磷化
浸泡
3.7
磷化后
纯水洗槽 1#
有效容积10m3,不锈钢
1
磷化后纯水洗
喷淋
3.8
纯水洗槽 2#
有效容积30m3,不锈钢
1
浸泡
3.9
纯水洗槽 3#
有效容积10m3,不锈钢
1
喷淋
3.10
电泳槽
有效容积100m3,碳钢
1
电泳
浸泡
3.11
UF1
有效容积10m3,不锈钢
1
电泳后UF
喷淋
3.12
UF2
有效容积30m3,不锈钢
1
浸泡
3.13
纯水洗槽
有效容积10m3,不锈钢
2
纯水洗
喷淋
3.14
烘干炉
燃烧机300kW
1
固化
/
辅助设备
4.1
纯水机
3m3/h
1
2#厂房一层
纯水制备
 
4.2
热水锅炉
1t/h
1
热源
前处理槽热源
4.3
空压机
5m3/min
2
1#厂房一层
提供压缩空气
/
4.4
冷却塔
循环水量
20m3/h
1
1#厂房外北侧
提供循环冷却水
/
环保设备
5.1
二级活性炭
风量2.8m3/h
1
1#厂房南侧
废气治理
注塑、发泡废气治理
5.2
布袋除尘器
0.5万m3/h
1
除尘
破碎机配套
5.3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吸附风量1.8万m3/h、脱附风量   0.2万m3/h
1
2#厂房南侧
废气治理
电泳及烘干有机废气治理
5.4
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2m3/h
格栅调节池
30m3
1
2#厂房一层
污水处理
 
地上钢砼结构、玻璃钢防腐
中和反应池
18m3
1
混凝气浮池
10m3
1
絮凝沉淀池
18m3
1
中间水池
10m3
1
过滤器
2m3/h
1
/
清水池
15m3
1
地上钢砼结构
污泥池
5m3
1
地上钢砼结构、玻璃钢防腐
板框压滤机
2kW
1
/
 
2.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1)原辅料用量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具体情况如表2-6。
2-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原辅料名称
原料形态
包装规格
用量
t/a
厂内最大存储量
存储
位置
使用工序
1
ABS树脂
颗粒
25kg/
2500
10t
1#厂房一层
注塑
2
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黑料)
液体
250kg/桶
700
5
1#厂房二层
发泡
3
聚醚多元醇YD-330N(白料)
液体
200kg/桶
550
4
4
聚合物多元醇YPOP-3630(白料)
液体
200kg/桶
750
5
5
催化剂(三乙烯二胺溶液)
液体
200kg/桶
10
0.2
6
阻燃剂(磷酸
三(1-氯-2-丙
基)酯)
液体
200kg/桶
300
2
7
水性脱模剂
液体
200kg/桶
50
0.1
8
车架(外购)
固体
/
120万台
0.5万台
2#厂房一层
电泳
9
二合一清洗剂
液态
20kg/桶
30
0.4t
清洗
10
皮膜剂
液态
20kg/桶
15
0.2t
磷化
11
阴极电泳漆
液态
1t/
100
1t
电泳
12
液压油
液态
180kg/
0.36t/a
0.18t
1#厂房一层
设备保养
13
片碱
固体
25kg/
3t/a
0.1
2#厂房一层
废水处理
14
PAC
固态
25kg/
7t/a
0.2
15
PAM
固态
25kg/
0.5t/a
0.05
  
2-7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物料名称
主要成分
理化性质
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
1,1''''''''-亚甲基双[异氰酸根合苯] 30%~50%、异氰酸聚亚甲基聚亚苯基酯50%~70%
棕色液体,相对密度 (=1)1.22-1.25,沸点>204°C,闪点>230°C
聚醚多元醇YD-330N
甘油与环氧丙烷/环氧乙烷的共聚物100%
浅黄色透明粘稠液体,轻微气味,相对密度 (=1)1.02,闪点>180°C,微溶于水
聚合物多元醇YPOP-3630
聚苯乙烯/丙烯腈在聚醚多元醇中的分散体100%
乳白色液体,轻微气味,相对密度 (=1)1.05,闪点>169°C,难溶于水
催化剂
三乙烯二胺
淡黄色澄清液体,特殊性气味。比重1.033±0.005g/m2,闪点90°C,溶于水
阻燃剂
磷酸三(1--2-丙基)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熔点<-20℃ , 闪点 218℃,沸点 288℃,相对密度(水=11.2920℃)
分解温度>150℃,蒸气压0.0014Pa
脱模剂
可涂性聚四氟乙烯15%、水85%
乳白色悬浊液,比重0.950-0.995g/m2,与水混溶。本品不燃、不易挥发。
二合一
柠檬酸45%,酒石酸5%,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0.5%,过氧化物0.3%其余为水
无色透明液体;相对密度≥1. 18 g/ml;与水混溶。
皮膜剂
氧化锌20%、磷酸35%磷酸锰5%、纯净水40%
外观与性状:无色式淡黄色透明液体,无色或微咸味;熔点 (℃) 42.4;沸点 (℃) 260;相对密度(水=1):1.2;相对蒸汽密度(水=1):3.38;饱和蒸气压(kpa):0.6725℃) ;溶解性:与水混溶,易溶于碱;主要用途:用于金属表面喷涂前磷化处理
阴极电泳漆
乳液
环氧树脂18%、聚酰胺6%、正丁醇4%、乙二醇丁醚4%
食用乳酸1.5%、去离子水66.5%
液体;固体含量:21%pH7.3;溶于水;常态性稳定
 
色浆
环氧树脂15%
聚酰胺4.5%、正丁醇2%、乙二醇丁醚2%、食用乳酸1%、钛白粉5%、高岭土15%、炭黑5%、去离子水50.5%
注:电泳漆中乳液和色浆配比31;挥发性成分主要为正丁醇、乙二醇丁醚,按全部挥发计,则挥发份占比为 7%
ABS树脂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无毒无味,外观呈象牙色半透明或透明颗粒。密度约1.05~1.18g/cm3,成型收缩率0.4-0.9%,熔融温度在217~237℃,热分解温度在250℃以上。
PAC
聚合氯化铝
它是介于AlCl3Al(OH)3之间的一种水溶性无机高分子聚合物,颜色呈黄色或淡黄色、深褐色、深灰色树脂状固体。该产品有较强的架桥吸附性能,在水解过程中,伴随发生凝聚,吸附和沉淀等物理化学过程。
PAM
聚丙烯酰胺
是一种线型高分子聚合物,化学式为(C3H5NO)n。在常温下为坚硬的玻璃态固体,产品有胶液、胶乳和白色粉粒、半透明珠粒和薄片等。热稳定性良好。能以任意比例溶于水,水溶液为均匀透明的液体
液压油
矿物油 100%
成品矿物油,理化性质:液体,淡黄色,密度0.85/cm3,闪点185
根据电泳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Z24042836A),阴极电泳漆中VOC含量检验结果为24.9g/L,符合《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2部分:工业涂料》(GB30981.2-2025)表1水性涂料VOC含量的限值要求(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和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车辆用零部件涂料-金属件用涂料-底漆≤350g/L
(2)电泳漆用量核算
采用以下公式计算用漆量:
m=ρδs×10-6/(NV·ε)
其中:m—油漆总用量(t/a);
ρ—油漆密度(g/cm3);
δ—涂层厚度(μm);
S—涂装总面积(m2/a);
NV—油漆中(工作漆)的体积固体份(%);
ε—上漆率(%)。
表2-8 本项目电泳漆使用情况核算表
产品名称
工艺
年产量
单台涂装面积(m2
涂层厚度
μm
密度(g/cm3
附着率
固体分
核算量
t/a
车架
电泳
120万台
1.2
16
1.2
95%
30.5%
95.4
根据上表核算结果可知:车架电泳漆用量计算结果95.4t/a,考虑到涂料使用过程有一定损耗,原辅料表中电泳漆用量为100t/a,比较合理。
(3)资源能源消耗
本项目资源能源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2-9    本项目资源能源使用情况
序号
名称
单位
本项目
来源
1
kW•h/a
200
市政供电系统
2
m3/a
26592
市政供水管网
3
天然气
m3/a
24.3
市政天然气管网
 
2.4公用工程
2.4.1给水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用水单元包括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
1)生产用水
一、注塑线
本项目设一台冷水塔,用于注塑冷却工序,冷水塔循环用水量约20m3/h根据相关资料,蒸发损失量约循环水量的1%,则日常补水量为2.4m3/d(720m3/a)。
冷水塔水池内的循环用水定期更换,一年更换一次,一次更换水量约65m3,则排污补水量为0.22m3/d(65m3/a)。
则冷水塔用水量为2.62m3/d(785m3/a)。
二、发泡线
①发泡用水:本项目白料配料需使用自来水,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配料用水与多元醇质量比例约为1:4本项目聚醚多元醇及聚合物多元醇为1300t/a,因此发泡线配料用水量为1.08m3/d325m3/a)。
②模温机循环系统用水:本项目发泡线配套模温机循环水控温。共设2台模温机,单台模温机循环系统用水包括循环系统定期更换水及循环系统补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经验数据,单个水箱装水量为1m3,单个水循环系统循环水量为2m3/h(24m3/d)。模温机循环系统循环过程的水消耗量按循环水量的0.5%计,则2台模温机循环系统补水量为0.24m3/d(72m3/a)。
为避免自来水长期循环结垢,模温机循环系统水箱每月排空一次内部水,单次排放量为2m3,则循环系统定期排水所需用水量为0.08m3/d(24m3/a)。
综上,模温机循环系统用水量合计为0.32m3/d96m3/a)。
三、前处理+电泳线
前处理+电泳线用水包括热水洗、二合一清洗、磷化、电泳等用水环节,补水量包含工艺定期更换水、蒸发损耗(蒸发量按各水槽实际水量的5%)等。本项目电泳线水源为自来水及纯水。本项目用水情况具体见下表。
2-10  前处理+电泳线用水量统计一览表
序号
用水环节
工艺
用水情况
用水量
备注
m3/d
m3/a
1
热水洗
浸泡
热水洗槽70m33天清槽排放一次,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17.50
5250
自来水
2
二合一清洗
浸泡
二合一清洗槽液量220m3,二合一清洗液不外排,定期清渣,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11.00
3300
自来水
3
三级水洗
喷淋
水洗槽水量10m33天清槽排放一次,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3.83
1150
自来水
浸泡
水洗槽水量30m37天排放一次,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5.79
1736
喷淋
水洗槽水量10m310天排放一次,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1.50
450
4
磷化
浸泡
磷化槽液量85m3,磷化液不外排,定期清渣,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4.25
1275
纯水
5
三级水洗
喷淋
水洗槽水量10m33天排放一次,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3.83
1150
纯水
浸泡
水洗槽水量30m37天排放一次,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5.79
1736
喷淋
水洗槽水量10m310天排放一次,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1.50
450
6
电泳
浸泡
电泳槽液量100m3,电泳液不外排,定期过滤清渣,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5.00
1500
纯水
7
两级水洗
喷淋
水洗槽水量10m35天排放一次,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2.50
750
纯水
喷淋
水洗槽水量10m37天排放一次,日常损耗补水量约为5%
1.93
579
/
合计(自来水)
39.62
11886
/
/
合计(纯水)
24.80
7440
/
综上,本项目电泳线自来水量为39.62m3/d(11886m3/a),纯水用量为24.8m3/d(7440m3/a)。
四、纯水制备用水
本项目电泳线使用纯水,纯水由13m3/h 的纯水机制备,采用反渗透工艺,产水率约65%,本项目纯水需求量约为24.8m3/a7440m3/a),则纯水制备系统用水量38.2m3/d(11460m3/a)。
五、锅炉用水
本项目电泳车间前处理用热由11t/h燃气锅炉提供,根据资料,燃气热水锅炉补水使用新鲜水量约为0.21m3/d63m3/a)。
2)生活用水
本项目厂内不设员工淋浴室及洗衣房,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冲厕用水。本项目定员100人,生活用水按照50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5m3/d,年用水量1500m3/a
3)绿化用水
本项目厂区绿地面积798.2m2,绿化用水按2L/m2·d计算,用水量约1.6m3/d,年用水量480m3/a
2.4.2 排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电泳线水洗废水、二合一清洗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电泳后水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锅炉排水及冷却塔定期排水等,其中电泳线水洗废水、二合一清洗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电泳后水洗废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锅炉排水、冷却塔定期排水及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最终进入双青污水处理厂处理。
2-11 本项目用、排水情况一览表
序号
用水环节
用水量 m3/d
排放系数
损耗量
m3/d
排水量m3/d
新鲜水
纯水
1
注塑车间
冷水塔
2.62
0
——
2.4
0.22
2
发泡车间
发泡用水
1.08
0
——
1.08
0
3
模温机
0.32
0
——
0.24
0.08
4
电泳车间
热水洗
17.5
0
——
3.5
14
5
二合一清洗
11.0
0
——
11
0
6
二合一清洗后三级水洗
11.12
0
——
2.5
8.62
7
磷化
0
4.25
——
4.25
0
8
磷化后三级水洗
0
11.12
——
2.5
8.62
9
电泳
0
5
——
5
0
10
电泳后两级水洗
0
4.43
——
1
3.43
11
纯水制备用水
38.2
0
0.35
24.8(纯水用于电泳线)
13.4
12
锅炉用水
0.2
0
0.2
0.16
0.04
13
生活用水
5.0
0
0.85
0.75
4.25
14
绿化用水
1.6
0
0
1.6
0
合计
88.64
24.8
——
60.78
52.66
注:绿化用水量按年绿化总用水量的日均值计量,未考虑北方地区冬、夏季绿化用水的变化量。
 
 
2-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2.4.3供电
项目用电由园区市政供电管网供应,年用电量为200kWh/a
2.4.4供热制冷
拟建项目生产车间无需供暖制冷,办公区冬季采暖、夏季制冷由分体式空调提供。前处理用热由11t/h燃气锅炉提供,电泳烘干用热由1台30m3/h天然气燃烧器提供。
注塑间循环冷却水由冷水塔提供。
2.4.5供气
本项目所需天然气由园区内市政天然气管网供给,总用气量为24.3万m3/a
各用气单元耗气量统计如下:
2-12 本项目各用气单元耗气量统计一览表
工序
数量(台)
耗气量m3/h
年工作时间h/a
耗气量 
万m3/a
烘干炉燃烧机
1
30
3600
10.8
燃气锅炉
1
75
1800
13.5
合计
24.3
2.4.6其他
本项目不设宿舍,员工就餐采用配餐制。
2.5工作制度及定员
本项目定员100;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制,每班8h工作制。项目实施后各工序年工作时数见下表。
2-13   设备年工作时数汇总表
序号
工序
年工作小时数(h/a
备注
1
注塑间
注塑
3600
12h/d300d/a
2
破碎
600
2h/d、300d/a
2
发泡线
配料
2700
9h/d、300d/a
浇注、发泡、熟化
7200
24h/d、300d/a
3
电泳线
前处理、电泳、烘干
7200
24h/d300d/a
4
烘干炉燃烧机
3600
12h/d300d/a
5
燃气锅炉
1800
6h/d300d/a
6
废气治理设施
二级活性炭
7200
24h/d、300d/a
7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7200
24h/d300d/a
8
布袋除尘器
600
2h/d、300d/a
9
污水处理系统
7200
24h/d、300d/a
 
3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项目所在的厂区呈规则矩形,主要有2厂房,厂区东侧为1#厂房,西侧为2#厂房
1#厂房为4层建筑,其中北侧为办公区,南侧为生产区。生产区一层为注塑车间,内设20台注塑机及3台破碎机;二层为发泡车间,内设2条聚氨酯发泡生产线;三层、四层为远期预留。1#厂房南侧设1台“二级活性炭装置”及P1排气筒,用于处理注塑有机废气及发泡有机废气;破碎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布置于注塑车间内。
2#厂房为3层建筑,一层为电泳车间,内设1条“前处理+电泳”生产线,并配套污水处理设施、1台燃气锅炉;二层、三层为远期预留。2#厂房南侧设1台“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及P2排气筒,用于处理电泳废气及烘干废气。锅炉燃气废气P3排气筒位于2#厂房西侧。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2#厂房一层,污水总排口位于厂区北侧。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局详见附图4。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 施工期工艺流程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选址处现状为待建空地。本项目施工期工程内容包括:清理场地、土石方施工、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和装修等几个阶段,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如下图所示:
 
 
 
 
2-2  本项目施工工艺流程图
施工过程简述如下:
本项目建筑施工全过程按作业性质可以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场地清理阶段、土石方施工阶段、基础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装修及扫尾阶段,其中清理场地阶段,主要包括平整土地等;建筑施工的土方阶段主要是挖掘土方,形成建筑基础;基础工程阶段,包括打桩、砌筑基础等;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钢木工程、砌体工程、管线敷设工程等;装修和扫尾阶段,包括建筑内、外装修、清理现场、绿化等。其中清理场地、土石方、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易产生扬尘,另清理场地、土石方、基础施工会有弃渣产生,主体结构施工、装修及扫尾阶段会产生废弃建材等,而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则贯穿施工全过程。
2. 运营期工艺流程
2.1注塑生产工艺流程
 
2-3  注塑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注塑工序工艺流程描述如下:
①拆包、上料: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为ABS颗粒(粒径约2~3mm),人工把袋装的原材料拆开后,利用真空吸料的方式将ABS颗粒吸入注塑机上料罐内;拆包过程产生废包装材料(S1)。
②烘干:在注塑机上料罐内,利用热空气除去颗粒中的水分,达到烘干的效果,烘干热源为电,烘料温度为70-80℃。
③注塑成型、冷却:利用注塑机吸料管将烘干后的塑料颗粒吸入注塑机内,升温至原料熔融(约240℃,未达到树脂热分解温度),借助注塑机螺杆的推力,将已塑化好的熔融状态的物料注入闭合好的模腔内,使其充满模腔内成型后,冷却水开始在模具内循环流动,对工件进行间接冷却。冷却后,打开模具,部件被顶出,人工取件。注塑过程产生注塑废气(G1
本项目设一台冷水塔,用于注塑间冷却工序,冷却循环水定期补充,一年更换一次,产生冷水塔排污水(W1)。建设单位在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入大气。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更换活性炭,产生废活性炭(S2)。
④修剪:人工进行修剪,此过程会产生边角料,收集后送入破碎工序。
⑤检验:由质检人员对各类注塑件进行目视检验,该过程产生少量不合格品,收集后送入破碎工序。
⑥打包入库:检验合格的注塑品,打包入库。
⑦破碎: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破碎过程产生粉尘(G2)。
本项目在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加软帘收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收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布袋除尘器产生除尘灰(S3)、废布袋(S4)。
2.2发泡生产工艺流程
1#厂房内生产区二层发泡车间内设置2条聚氨酯发泡生产线,工艺流程如下:
 
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1)配料搅拌
配料工序在配料区内完成,白料所需原料均为液态。将聚合物多元醇原料人工放置在平台秤上,设置好计量重量,由泵直接通过管道输送至搅拌罐中进行搅拌;其余辅料(催化剂、阻燃剂)使用台秤称取后,倒入搅拌罐内进行混合搅拌,搅拌完成的聚合物多元醇组分倒入周转桶内密闭暂存,根据生产所需转移至发泡线使用。
黑料(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无需称量搅拌,直接将原料桶运至发泡机下备用,配制白料所需原料及黑料均为小口铁桶包装,转运过程中料口全程封闭,无废气产生。
配料工序会产生配料有机废气G3,废包装桶 S5
(2)涂抹脱模剂
本项目采用高压发泡环形生产线进行生产,发泡开始前需在模具中人工涂抹脱模剂。在常温状态下,将模具用棉布清理干净后,把水性脱模剂涂在棉布上,使用棉布将脱模剂均匀涂抹在模具内部,以便产品脱模。该过程产生废包装桶(废脱模剂桶)S5、沾染废物(含脱模剂抹布)S6。
(3)混合浇注、发泡熟化
①混合浇注:
发泡机自带的泵系统将黑料及调配好的白料抽至发泡机自带的储罐内,当模具行进至注料机头正下方时,注料机头向模具中注入发泡原料(黑料+白料)。
发泡熟化:
随后模具闭合,通过自带电加热功能将模具加热到40℃进行熟化成型,此过程同时通过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控制模具温度,在此温度下,异氰酸酯与聚合物多元醇组合料中的水发生反应并放出二氧化碳气体(发泡反应),约3~5min 后,泡沫充满模具,该过程在密闭模具中进行,由于气压的作用,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通过模具周边缝隙逸散到外环境,即异氰酸酯与聚合物多元醇组合料在此过程基本完全反应。熟化后,将模具打开,人工将成品剥离,脱模后的产品放置在发泡生产区的工位器具上自然冷却至室温状态。
发泡原理: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PAPI中的异氰酸根(-NCO)与聚醚多元醇中的羟基(-OH)在水的作用下发生交联反应和发泡反应生成聚氨酯和二氧化碳。反应方程式如下:
交联反应:ROH+RNCOR-NHCOOR
发泡反应:HOH+2RNCORNHCOHNR+CO2
上述反应产生大量的热,可使反应体系温度迅速增高,使发泡反应在很短时间内完成,反应过程中有二氧化碳气体产生。
此工序会产生浇注及发泡有机废气G4。
4修边
脱模后的产品经自然冷却后,采用人工修边把产品多余的废边修剪掉,修剪必须整齐无锯齿状。该工序有少量的废边角料产生(S7)。
修边后的产品,经人工检验合格后即可包装入库。
本项目配料间密闭设置,配料有机废气经密闭全部收集、发泡废气经环形发泡线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与注塑废气一并引入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P1排放。
2.3电泳生产工艺流程
电泳涂装线主要包括“前处理+电泳”,其中前处理包括二合一清洗、磷化等,电泳包括“电泳+烘干”,整个生产线采用链条轨道线传输。生产线槽液加热所需热源由11t/h燃气热水锅炉提供,纯水由13t/h纯水制备系统提供。
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2-5  电泳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说明如下:
①热水洗
外购工件经人工上挂,工件随输送链条开始传送,进入热水洗槽,水槽温度约60℃,采用浸游方式对工件进行热水洗,处理时间为150s目的是去除工件表面的残留油垢或污渍等附着物。热水洗槽一般3天清理一次,该过程产生热水洗废水(W2)。热源由一台1t/h燃气锅炉提供。
②二合一清洗
经过水洗后的工件随输送链条进入二合一清洗槽,二合一清洗工序在槽内的自来水中加入二合一清洗剂,温度保持在45-55℃,用浸游方式对工件进行除油除锈,处理时间为450s
二合一清洗槽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二合一清洗槽设有过滤装置,定期清渣,产生的二合一清洗槽渣(S8)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热源由一台1t/h燃气锅炉提供。
③二合一清洗后水洗
经过二合一清洗后的工件随输送链条进入三级水洗槽,均为常温水洗,水源为新鲜水。首先进入水洗槽1#进行喷淋冲洗40s,之后进入水洗槽2#进行浸泡清洗55s,最后进入水洗槽3#进行喷淋冲洗40s。水洗水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水质变差需定期更换,其中水洗槽 1#一般3天清理一次、水洗槽2#一般7天清理一次,水洗槽3#一般10天清理一次,产生的水洗废水(W3)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④磷化
经过水洗后的工件随输送链条进入磷化槽进行磷化处理,采用浸游式,以提高漆膜层的附着力与防腐蚀能力,在磷化槽内的水中加入皮膜剂,温度为常温,处理时间约为 180s。磷化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磷化槽设有过滤装置,定期清渣,产生的磷化槽渣(S9)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皮膜剂主要成分为磷酸,属于不易挥发酸,不会产生酸雾。
⑤磷化后纯水洗
工件进行磷化浸泡后,进行三级纯水洗,水洗槽1#3#采用喷淋方式,时间40s;水洗槽2#采用浸游式,时间55s,以去除工件表面的磷化液等杂质,保证后续工序的质量稳定。水洗水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水质变差需定期更换,其中水洗槽1#一般3天清理一次,水洗槽2#一般7天清理一次,水洗槽3#一般10天清理一次,产生的磷化后纯水洗废水(W4)纯水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⑥电泳、超滤水清洗
沥干水后工件进入电泳槽进行电泳处理,电泳槽内为电泳涂料,工件浸入电泳涂料通过电沉积的方式,使工件表面形成电泳漆膜。为避免预先调漆带来的二次污染,本项目直接用泵将电泳涂料从原料桶打入电泳槽中,再用适量纯水加以混合。电泳涂装时间约180s,温度为30±2℃,由1t/h热水锅炉提供热源。
随着涂料成分的沉积,电泳涂料中的固态物含量降低,为了提高电泳的效率,电泳槽配设超滤水装置,对使用中的电泳液进行回流过滤,浓水(主要成分为电泳漆料)返回电泳槽,清净水补给于两级UF 清洗。两个UF 清洗槽依次采用喷淋及浸泡清洗的方式,去除电泳后工件表面残留的漆料,超滤水逆向溢流,清洗液返回至电泳槽。电泳超滤装置既满足闭路循环淋洗回收电泳涂料的需要,使用超滤水清洗粘附在被涂物上的电泳涂料,其电泳涂料回收率可达99%以上;又满足电泳槽中控制电导率平衡的需要,除去杂离子,净化槽液,提高涂膜质量。
电泳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5)。电泳工序槽体上方设置有屏蔽罩,除工件进出口外,槽体封闭设置,顶部设置排风口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后,经管道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集中处理。
电泳槽需要定期补充电泳涂料药剂,电泳槽液循环过滤产生电泳槽渣(S10)。
③电泳后纯水洗
经超滤水清洗后,进入两级纯水洗,均采用喷淋清洗方式,纯水洗时间为55s,温度为常温。最后经过沥干送至烘干炉。
电泳后纯水洗槽1#一般5天清理一次,水洗槽2#一般7天清理一次,电泳清洗废水(W5)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③烘干
工件随输送链条进入回转式烘干炉,烘干炉室体结构为钢架结构,采用岩棉保温板,进出口上方设有集气罩。烘干炉内部采用热风循环对流加热,加热方式采用间接加热,室内温度保持180~220℃,烘干时间约35min烘干过程由燃气热风炉提供热源。此工序会产生烘干废气(G6)和烘干燃气废气(G7)。烘干炉的进出口设有集气罩,可以有效地收集产生的废气,有机废气经引风系统收集后,燃气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一并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此外,前处理及电泳槽用热由11t/h燃气热水锅炉提供,热水锅炉产生燃气废气(G8),定期排污产生锅炉排污水(W6)。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选址于北辰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腾逸道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状为待建空地,无原有环境问题。 
 
2-6  本项目选址区现状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1.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2024年天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北辰区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PM10PM2.5SO2NO2COO3)的监测结果,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
3-1  天津市北辰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µg/m3
标准值/µ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41
30
136.67
不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4
60
123.33
不达标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7
60
11.67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4
40
85
达标
CO
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1.2
4.0
30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
198
160
123.75
不达标
注:CO浓度单位为mg/m3,其余均为μg/m3
 
由统计结果可知:2024年度北辰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中SO2NO2的年均值、CO日均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的年均值、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六项基本污染物未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随着《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1号)等文件的实施,天津市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联合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预警预报机制和应急联动长效机制。探索开展臭氧及前体物联合监测;坚持源头防控,综合施策,强化PM2.5O3协同治理、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区域协同治理,深化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1.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特征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km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天津恒嘉车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塑料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津蓝环检:LYHPBG202402001),具体监测信息见下表。
3-2   监测信息情况表
监测点坐标
(经纬度)
监测因子
监测时段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km
北纬39.214134°
东经117.031946°
非甲烷总烃
2024年2月28日~3月5日,连续7天,每天监测4
西南
1.1
根据上表知,本项目引用监测点位及引用点位的监测时间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相关要求。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见下图。
 
 
3-1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图
 
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值统计结果见下表。
3-3   监测结果统计表
污染物
监测浓度范围(mg/m3
评价标准(m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达标情况
非甲烷总烃
1.05~1.45
2.0
72.5
达标
由上表可看出,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参考值(2.0mg/m3)要求。
 
2、声环境质量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位于北辰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本项目所在地属于3声环境功能区。
经现场实地踏勘,本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无需进行声环境现状调查。
3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生产车间、仓库等涉及液态危险物质使用、暂存区域地面均采取防渗处理,厂内运输路径沿线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危废间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防渗托盘。
本项目“前处理+电泳”生产线各槽体均为地上架空设置,污水溢流管线在地上,为 PP PVC 材质,可视性较好,出现泄漏时容易及时发现并采取防治措施,在对电泳前处理生产线和电泳生产线区域地面进行防渗设计的情况下,污染物很难通过防渗层渗入包气带,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厂内设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构筑物、设备及生产废水收集管线均为地上设置,池体均为钢筋砼结构,池体内部表面涂刷防水涂料,生产废水很难通过防渗层渗入包气带,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无需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本评价调查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详见下表。
3-4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环境功
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距离/m
经度
纬度
1
双口卫生院
117.035396
39.227628
医院
环境空气二类区
210
2
河北工大附属中学
117.034001
39.228006
学校
290
3
双口镇政府
117.030262
39.226610
行政
机关
西北
370
4
河北工大附属小学
117.033491
39.229087
学校
440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北辰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选址范围及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
,
物排
<, DIV align=center>放控
制标
1. 废气排放标准
<, DIV>本项目P1排气筒主要排放注塑有机废气、发泡有机废气、破碎粉尘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TRVOC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及修改单中表1 中塑料制品制造(热熔、注塑等工艺)标准限值;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PAPI 、MDI 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乙苯有组织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破碎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P2排气筒主要排放电泳有机废气、烘干有机废气及燃气废气,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中表面涂装行业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标准限值;烘干炉燃气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表1中其他工业炉窑标准限值。
P3排气筒主要排放锅炉燃气废气,燃气废气中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表4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表3-5  废气有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排气筒
编号
排气筒高度(m
污染因子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标准来源
P1
15
非甲烷总烃
40
1.2
DB12/524-20201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
TRVOC
50
1.5
苯乙烯
20
1.5
GB31572-20155DB12/059-2018表1
乙苯
50
1.5
丙烯腈
0.5
/
甲苯
8
/
1,3-丁二烯
1
/
PAPI
1
/
MDI
1
/
臭气浓度
1000(无量纲)
/
DB12/059-20181
颗粒物
120
1.75*
GB16297-1996表2
P2
15
非甲烷总烃
40
1.2
DB12/524-20201中表面涂装行业
TRVOC
50
1.5
臭气浓度
1000(无量纲)
/
颗粒物
10
/
DB12/556-2024表1
SO2
35
/
NOx
150
/
烟气黑度
≤1
/
P3
27
颗粒物
10
/
DB12/151-2020表4燃气锅炉
SO2
20
/
NOx
50
/
CO
95
/
烟气黑度
1
/
注:*根据GB16297-1996标准要求,P1排气筒高度不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要求,因此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本项目未被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厂界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9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相关限值要求;苯乙烯、乙苯、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表3-6  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
监控点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mg/m3
执行标准
厂界
非甲烷总烃
4
GB31572-2015
甲苯
0.8
颗粒物
1
GB16297-1996
苯乙烯
1
DB12/059-2018
乙苯
1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1#厂房、2#厂房
非甲烷总烃
2.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DB12/524-2020
4.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 污水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具体标准见下表: 
3-7  污水排放标准限值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单位
标准值
1
pH
无量纲
6~9
2
CODCr
mg/L
500
3
BOD5
mg/L
300
4
SS
mg/L
400
5
氨氮
mg/L
45
6
总氮
mg/L
70
7
总磷
mg/L
8
8
石油类
mg/L
15
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20
10
色度
稀释倍数
64
11
总锌
mg/L
1
3. 噪声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3-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2)运营期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位于北辰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本项目所在地属于3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见下表。
3-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时段 
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4.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收集、贮存和运输;生活垃圾执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
 
 
 
总量
控制
指标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1)等文件,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包括NOxVOCs;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包括COD、氨氮。
1. 大气污染物总量
(一)污染物预测排放量
1)氮氧化物
①烘干炉燃气废气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4-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涂装工序天然气工业炉窑产污系数为:氮氧化物0.00187kg/m3-原料。本项目烘干炉燃气用量为30m3/h10.8万m3/a,则烘干炉NOx排放量为0.202t/a
②锅炉燃气废气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行业系数手册,氮氧化物排放系数3.03千克/万立方米-原料。本项目设11t/h燃气热水锅炉,燃气用量75m3/h(13.5m3/a),则NOX排放量为0.041t/a。
综上,本项目NOx排放量合计0.243t/a
2VOCs
①注塑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行业系数手册—树脂纤维加工-注塑件”,ABS树脂材料注塑成型过程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1.2千克/-原料。本项目注塑工序ABS树脂用量为2500t/a,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量250t/a,则ABS原料用量合计2750t/a,则本项目注塑过程非甲烷总烃及TRVOC产生量为3.3t/a
本项目产生的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由一根15m排气筒P1排出。本项目注塑废气集气效率约85%、有机废气净化效率约70%,则注塑工序VOCs有组织产生量为2.805t/a、排放量为0.842t/a
②发泡
经类比,本项目白料配料过程VOCs最大产生速率约0.4kg/h1.08t/a)。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行业系数手册—树脂纤维加工-发泡件”,发泡成型过程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5.37kg/t-原料,本项目发泡主要原料用量合计为2310t/a,则TRVOC、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2.405t/a
本项目配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发泡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P1排放。则配料间废气收集效率100%、发泡线废气收集效率80%、“二级活性炭”净化效率70%,配料工序运行时间2700h/a发泡工序年运行时间为7200h/a,则配料及发泡过程VOCs产生量、排放量分别为:
VOCs产生量=1.08t/a×100%+12.405t/a×80%=11.004t/a
VOCs排放量=1.08t/a×100%×(1-70%+12.405t/a×80%×(1-70%=3.301t/a。
③电泳
根据电泳漆MSDS,电泳漆中挥发分含量7%,电泳漆用量100t/a,则电泳及烘干过程有机废气产生量合计为7t/a。电泳线采用链条自动输送工件,除工件进出口外,电泳线上方四周均设钢板围挡密闭,电泳槽上方设置排风口对废气进行收集;烘干炉烘道为回转式,仅留有流水线运输进出口,进出口上方设集气罩,可以有效地收集烘干废气。考虑到电泳工件进出口为敞开状态,因此电泳槽及烘干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均按95%计。
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电泳及烘干有机废气,其中活性炭吸附效率90%、脱附后催化燃烧效率97%,则VOCs有组织产生量及排放量如下:
VOCs产生量=7t/a×95%=6.65t/a
VOCs排放量=6.65t/a×(1-90%)+6.65t/a×90%×(1-97%)=0.845t/a
各工序VOCs产排情况汇总如下:
3-10 本项目VOCs预测排放总量
工序
挥发性有机物(VOCs
有组织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有组织排放量(t/a)
注塑
2.805
1.963
0.842
配料、发泡
11.004
7.703
3.301
电泳
6.65
6.111
0.845
合计
20.459
15.777
4.988
 
(二)按标准计算量
①氮氧化物
P2排气筒排放的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限值要求(150mg/m3),P3排气筒排放的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限值要求(50mg/m3),则NOx按标准核算量计算结果见表3-11。
3-11   NOx按标准核算总量
排气筒
排放标准(mg/m3
运行时间(h/a
基准烟气量(Nm3/h
排放量(t/a
P2
150
3600
408
0.220
P3
50
1800
766.5
0.069
合计
/
/
/
0.289
②VOCs
P1排气筒TRVO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限值要求(1.5kg/h50mg/m3),运行时间7200h/a,排风量28000m3/h
P2排气筒TRVO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限值要求(1.5kg/h50mg/m3),运行时间7200h/a,排风量20000m3/h
VOCs按标准核算量如下:
以排放速率计算:1.5kg/h×7200h/a×10-3+1.5kg/h×7200h/a×10-3=21.6t/a
以排放浓度计算:50mg/m3×7200h/a×28000m3/h×10-9+50mg/m3×7200h/a×20000m3/h×10-9=17.28t/a
故以17.28t/a作为VOCs的标准核算量。
2.水污染物总量
1)污染物预测排放量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电泳”生产线排水(包括热水洗废水、二合一清洗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电泳后水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排浓水、锅炉定期排污水、模温机及冷水塔循环系统排污水等,废水排放量为15798m3/a。水污染物预测排放浓度分别为:COD271mg/L、氨氮20mg/L、总氮25mg/L、总磷3.26mg/L,则本项目水污染物预测排放量如下:
COD预测排放量为:15798m3/a×271mg/L×10-6=4.281t/a;
氨氮预测排放量为:15798m3/a×20mg/L×10-6=0.316t/a;
总氮预测排放量为:15798m3/a×25mg/L×10-6=0.395t/a;
总磷预测排放量为:15798m3/a×3.26mg/L×10-6=0.052t/a。
2)按标准计算量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COD50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按上述水质指标计算污染物标准排放量如下:
COD标准排放量为:15798m3/a×500mg/L×10-6=7.899t/a
氨氮标准排放量为:15798m3/a×45mg/L×10-6=0.711t/a;
总氮标准排放量为:15798m3/a×45mg/L×10-6=1.106t/a;
总磷标准排放量为:15798m3/a×45mg/L×10-6=0.126t/a。
3)外环境排放量
本项目废水排入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599-2015A标准(COD30mg/L、氨氮1.53.0mg/L、总氮10mg/L、总磷0.3mg/L),按上述水质标准计算污染物环境排放量如下:
COD外环境排放量为:15798m3/a×30mg/L×10-6=0.474t/a
氨氮外环境排放量为:15798m3/a×[1.5mg/L×(7/12)+3.0mg/L×(5/12)]×10-6= 0.034t/a;
总氮外环境排放量为:15798m3/a×10mg/L×10-6= 0.158t/a;
总磷外环境排放量为:15798m3/a×0.3mg/L×10-6= 0.005t/a。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汇总如下。
3-12 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单位:t/a
类别
总量控制因子
预测产生量
预测削减量
预测排放量
按标准计算
排入外环境的量
排放
增减量
大气污染物
NOx
0.243
/
0.243
0.289
0.243
+0.243
VOCs
20.459
15.777
4.988
17.28
4.988
+4.988
水污染物
COD
4.281
/
4.281
7.899
0.474
+4.281
氨氮
0.316
/
0.316
0.711
0.034
+0.316
总氮
0.395
/
0.395
1.106
0.158
+0.395
总磷
0.052
/
0.052
0.126
0.005
+0.052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1),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执行差异化倍量替代。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固体废物等。
1.施工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尾气、焊接烟尘等。
1.1施工扬尘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清理工地表面杂土。
2)土石方挖掘和现场堆放。
3)建筑材料(灰、砂、水泥、砖石等)的临时堆放、回填土搬运和使用。
4)施工垃圾堆放和清运。
5)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碾压带起来的道路扬尘。
建筑物建设过程中,粉尘和地面二次扬尘将在短时间内明显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扬尘排放与施工场地的面积和施工活动频率成正比,与土壤泥沙颗粒含量成正比,同时与当地气象条件如风速、湿度、日照有很大关系。根据部分施工场地监测资料,预测本项目建设工地内扬尘浓度为0.50.7mg/m3
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挡、堆土场苫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施工期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可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量。因此在采取上述扬尘防治措施后,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且施工影响短暂,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扬尘影响也随之消失。
1.2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柴油发电机以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运输车辆的废气是沿交通路线沿程排放,施工机械的废气基本是以点源形成排放。由于工程施工区域地形开阔,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有限,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1.3焊接烟尘
本项目厂房结构施工过程涉及焊接,会产生少量焊接烟尘。焊接烟尘成分大致分为尘粒和气体两类,主要包括COCO2O3NOx 等,其中以CO 所占的比例最大。本项目施工场地周围空阔,通风条件较好,故焊接产生的烟尘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1.4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9月25日修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8修正)、《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政发〔2018〕13号)、《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津政规〔2025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采取以下施工期大气污染控制对策: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明示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和环境保护措施标牌。
2)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露、遗洒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编制防治扬尘的操作规范,其中应包括施工现场合理布局,施工材料堆存,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内或密闭容器存放。
3)施工现场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施工工地四周围挡必须齐全。
4)施工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禁止现场消化石灰、拌合成土或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苫盖集中存放,及时清运;施工垃圾装载过程必须采取喷淋压尘及使用封盖车辆运输。
6)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土方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件;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方工程施工,做好遮掩工作。
7)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裸土物料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路面100%硬化、土方施工100%湿法作业、智能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的扬尘的防控要求。
8)运输车辆应按要求配装密闭装置、不得超载、控制车速、合理分流车辆、减少卸料落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环境保护目标。
9)车辆驶出工地时,应将车身(特别是车轮)上的泥土洗净。经常清洗运载汽车的车轮和底盘上的泥土,减少汽车运输过程中携带泥土杂物散落地面和路面。
10)建立洒水和清扫制度,设专人负责清扫出入口的散落泥土。
11)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的有关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当发布Ⅲ级预警,或者Ⅱ级预警时,启动Ⅲ级或者Ⅱ级响应,建设单位应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12)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机械禁用区规定及排放标准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做好日常运行维护。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进行编码登记并张贴环保标识后方可进出施工现场,同时在“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查验”微信小程序上进行记录。具备条件时优先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运输车辆。
13)强化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倡导文明施工。
本工程施工废气的影响范围有限,通过采取上述施工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废气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废气影响将逐渐消失。
2. 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基础施工时产生的泥浆废水、冲洗路面及车辆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泥浆废水、冲洗路面及车辆废水经沉砂、除渣等预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村庄住宅作为施工人员临时居住场所,因此施工现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型旱厕,并定期委托专业单位按照粪污清掏处理,不外排,不会对施工现场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施工期废水的处置措施,施工废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或平地漫流。
3. 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贯穿施工全过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和装修阶段等。根据相关资料进行类比,本项目各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及其源强见表4-1。
表4-1  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情况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源强[dB(A)]
土石方阶段
推土机、挖掘机等
100-105
基础阶段
液压打桩机、空压机等
80-90
结构阶段
电锯、振捣棒等
95-105
装修阶段
吊车、升降机、切割机等
70-90
施工期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征。根据上表可知,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较大,施工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影响,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排放限值要求。
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8年修正),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机械设备、车辆,并加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产噪设备尽可能远离施工场界布置,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于振动及噪声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配有减振、消音、隔音的附属设施;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场地和同一时间段使用。
4在保证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5)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选择主要运输道路应尽可能远离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地方道路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施工运输车辆运行,降低运输交通噪声影响。
(6)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综上所述,在采取以上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减轻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4. 施工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其中生活垃圾集中袋装,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包括碎砖块、水泥块、少量弃土,其中弃土全部用于场区建设过程的填方土,无外运弃土,其余建筑垃圾按主管部门要求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置。因此,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为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2)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垃圾暂存点,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做到日产日清,暂时存放,及时清运。施工期间工程废物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覆盖。尽量避开周边道路的交通高峰期,减轻物料运输可能导致的二次污染。
(3)参照国外推广绿色建筑施工地的经验,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不得混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一般来说,施工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可以恢复;施工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并将有关环境污染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有专人负责,对环境影响严重的施工作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环保管理制度要求,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废气
1.1废气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破碎粉尘、发泡废气、电泳涂装线有机废气及燃气废气、锅炉废气等。
1注塑废气
本项目ABS树脂粒子在热熔、注塑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RVOC、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1,3-丁二烯等。
①非甲烷总烃、TRVOC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行业系数手册—树脂纤维加工-注塑件”,ABS树脂材料注塑成型过程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1.2千克/-原料,注塑工序ABS树脂用量为2500t/a,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量250t/a,则ABS原料用量合计2750t/a,则本项目注塑过程非甲烷总烃及TRVOC产生量为3.3t/a
②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1,3-丁二烯
ABS树脂加工过程中产生单体丙烯腈、单体苯乙烯和甲苯、乙苯等特征污染物。其中苯乙烯、乙苯参考文献《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残留单体含量的研究》(大庆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文章编号:1671-4962201606-0062-02,李丽)的苯乙烯产生量为1kgABS 树脂产生25.55mg 苯乙烯废气,乙苯产生量为1kgABS树脂产生15.34mg 乙苯废气。注塑工序ABS树脂用量为25000t/a,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回用量为250t/a,则ABS原料用量合计2750t/a,经计算,苯乙烯产生量为0.07t/a、乙苯产生量为0.042t/a
丙烯腈、甲苯参考《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塑料中残留单体的溶解沉淀-气相色谱法测定》(袁丽凤,邬蓓蕾,崔家玲,华正江,分析测试学报[J].200827):1095-1098)中实验结果,丙烯腈为51.3mg/kg 原料,甲苯为33.2mg/kg原料。注塑工序ABS原料用量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量合计为2100t/a,经计算,丙烯腈产生量为0.141t/a、甲苯产生量为0.091t/a
1,3-丁二烯参照《PS ABS 制品中1,3-丁二烯残留量的测定》(陈旭明,刘贵深等,塑料包装[J].2018(28):29-32)中实验结果:ABS 树脂中1,3-丁二烯单体含量范围为2.15-4.31mg/kg,本评价按最不利情况考虑4.31mg/kg 计,则1,3-丁二烯产生量为0.012t/a
表4-2  注塑工序污染物产生情况
,
污染物
,
原料用量
边角料、不合格品
产污系数
产生量
非甲烷总烃、TRVOC
2500t/a
250t/a
1.2kg/t-原料
3.3t/a
苯乙烯
25.55mg/kg-原料
0.07t/a
乙苯
15.34mg/kg-原料
0.042t/a
丙烯腈
51.3mg/kg-原料
0.141t/a
甲苯
33.2mg/kg-原料
0.091t/a
1,3-丁二烯
4.31mg/kg-原料
0.012t/a
本项目注塑间内布置20台注塑机,拟在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单个集气罩尺寸约0.3m×0.5m,并加装软帘,集气罩控制风速不得低于0.3m/s,确保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5%。注塑废气经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注塑工序年工作时数为3600h,废气收集效率8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70%净化设施风量28000m3/h,则注塑工序废气排放情况如下。
表4-3 注塑工序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
废气产生
速率kg/h
废气治理
措施
有组织排放情况
无组织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
t/a
速率
kg/h
浓度
mg/m3
非甲烷总烃、TRVOC
0.917
集气罩加软帘收集效率8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70%;风量28000m3/h;15m高排气筒P1
0.842
0.234
8.348
0.138
苯乙烯
0.020
0.018
0.005
0.178
0.003
丙烯腈
0.039
0.036
0.010
0.357
0.006
甲苯
0.025
0.023
0.006
0.231
0.004
乙苯
0.012
0.011
0.003
0.107
0.002
1,3-丁二烯
0.003
0.003
0.0008
0.030
0.0005
 
2破碎粉尘
本项目注塑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采用破碎机进行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在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废PS/ABS”干法破碎过程颗粒物产生系数为425克/-原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产生250t/a,破碎机年运行时间为600h,则干式破碎产生颗粒物0.106t/a,产生速率为0.177kg/h
本项目在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加软帘进行收集,单个集气罩尺寸为1.5m×1.5m,集气罩控制风速不得低于0.3m/s,收集效率以85%计,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取98%,净化后尾气并入到P1排气筒排放,除尘器风机风量为3000m3/h。经计算,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量为0.002t/a,排放速率为0.003kg/h,排放浓度0.6mg/m3;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27kg/h
3发泡线废气
①TRVOC、非甲烷总烃
A、配料废气
本项目白料配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白料配置过程产生的 TRVOC、非甲烷总烃产生情况类比《东海化成(天津)汽车部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塑料发泡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相关数据,类比可行性分析如下:
4-4    类比可行性分析
项目
类比项目
本项目
可类比性
生产工序
白料配料
白料配料
相同
原料种类
聚合物聚醚多元醇、聚醚多元醇、聚醚多元醇混合物、
聚氨酯催化剂、POP-30N,N,N'''''''',N''''''''-四甲基乙二胺、含有机成分的硅酮、含卤聚合磷酸酯、甘油、甲醇、水等
聚醚多元醇、聚合物多元醇、阻燃剂、水
原辅材料相似,且种类少于类比项目
配料量
208kg/h
717kg/h
约为类比项目的3.4倍
废气收集方式
配料间密闭设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配料间密闭负压设置
收集效率均为100%
经对比,本项目白料配料生产工艺与类比对象相同,白料配制使用的原辅材料相似,且种类少于类比项目,废气收集效率均为100%。因本项目小时配料量为类比对象的3.4倍,因此偏保守考虑,有机废气产生源强按类比对象的4计算。
根据《东海化成(天津)汽车部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塑料发泡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白料配料量约为208kg/h配料废气经负压全部收集后,进入废气治理设施,白料配制工序有机废气中VOCs进口速率最大值为0.1kg/h
因此经类比,本项目配料间密闭设置,白料配料过程挥发性有机物(TRVOC、非甲烷总烃)最大产生速率约0.4kg/h(1.08t/a),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全部收集后,进入废气净化设施处理。
B、发泡成型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行业系数手册—树脂纤维加工-发泡件”,发泡成型过程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5.37kg/t-原料,本项目发泡主要原料用量合计为2310t/a,则TRVOC、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2.405t/a,发泡工序年运行时间为7200h,则TRVOC和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1.723kg/h。
发泡生产线使用水性脱模剂,根据其MSDS,脱模剂的主要成分为聚四氟乙烯15%、水85%,其中聚四氟乙烯性质稳定,260℃以上分解,在40℃温度下不会产生挥发性物质,因此不考虑脱模剂挥发。
②MDIPAPI
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PAPI)别名粗MDI是一种含有不同官能团的多异氰酸酯的混合物。根据物料MSDS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中含有1,1’-亚甲基双(异氰酸根合苯)(MDI30~50%异氰酸聚亚甲基聚亚苯基酯(PAPI)50~70%。
参照张世磊、易玉华《低游离聚氨酯预聚体的结构、性能及其应用》(陕西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29(01)77-81),聚合反应残余的MDI单体为预聚体的0.1%。本项目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用量为700t/a,其中占比按MDI 40%PAPI 60%,则MDI产生量为0.28t/a0.039kg/h,PAPI产生量为0.42t/a0.058kg/h。
本项目2条发泡线采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产生的废气经环形发泡线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与配料废气、注塑废气汇入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P1排放。
综上,配料间废气收集效率100%发泡线废气收集效率80%“二级活性炭”净化效率70%,配料工序运行时间2700h/a、发泡工序年运行时间为7200h/a,则发泡工序废气产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4-5  配料、发泡工序污染物排放情况
工序
污染物
废气产生速率kg/h
废气治理
措施
有组织排放情况
无组织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
t/a
速率
kg/h
浓度
mg/m3
配料
非甲烷总烃、TRVOC
0.4
配料收集效率100%、发泡收集效率80%;二级活性炭净化效率70%;风量28000m3/h,15m高排气筒P1
0.324
0.12
4.29
/
发泡
非甲烷总烃、TRVOC
1.723
2.977
0.413
14.77
0.345
MDI
0.039
0.067
0.009
0.33
0.008
PAPI
0.058
0.101
0.014
0.50
0.012
4电泳有机废气
偏保守考虑,本项目电泳漆中有机废气产生量按MSDS中最大挥发分比例计算。根据电泳漆MSDS,电泳漆中挥发分含量7%,电泳漆用量100t/a,则电泳及烘干过程有机废气产生量合计为7t/a。电泳线年工作时数为7200h则有机废气产生量约0.972kg/h
电泳线采用链条自动输送工件,除工件进出口外,电泳线上方四周均设钢板围挡密闭,电泳槽上方设置排风口对废气进行收集,尽可能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烘干炉烘道为回转式,仅留有流水线运输进出口,进出口上方设集气罩,可以有效地收集烘干废气。考虑到电泳工件进出口为敞开状态,因此电泳槽及烘干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均按95%计。
电泳及烘干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排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排气筒P2排放。
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和《催化燃烧法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活性炭对有机废气吸附效率按90%计,催化燃烧过程有机废气处理效率按 97%计,吸附风机风量为18000m3/h,脱附风机风量为2000m3/h。最不利情况为活性炭吸附和脱附-催化燃烧同时进行。则本项目电泳线有机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4-6、表4-7。
表4-6  电泳线有机废气产生及有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仅吸附)
排气筒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有组织排放情况
无组织排放速率kg/h
产生量t/a
产生速率kg/h
排放量t/a
速率kg/h
浓度mg/m3
P2
电泳线
TRVOC
7
0.972
收集效率95%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风量18000m3/h,吸附效率90%15m高排气筒P2
0.665
0.092
5.13
0.049
非甲烷总烃
7
0.972
0.665
0.092
5.13
0.049
表4-7 电泳线有机废气产生及有组织排放情况表(吸附、脱附同时进行)
排气筒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有组织排放情况
无组织排放速率kg/h
产生量t/a
产生速率kg/h
排放量t/a
速率kg/h
浓度mg/m3
P2
电泳线
TRVOC
7
0.972
收集效率95%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风量20000m3/h,吸附效率90%、催化燃烧效率97%15m高排气筒P2
0.845
0.591
29.56
0.049
非甲烷总烃
7
0.972
0.845
0.591
29.56
0.049
注:每5天脱附一次,一次脱附时间6h,则年脱附时间360h;
脱附量=产生量×吸附效率
5燃气废气
本项目电泳线烘干炉加热方式为间接加热,燃烧机燃气用量为30m3/h10.8万m3/a),燃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燃气废气与电泳有机废气一并进入1“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排气筒P2排放。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4-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涂装工序天然气工业炉窑产污系数为:烟气量13.6m3/m3-原料、颗粒物0.000286kg/m3-原料、二氧化硫0.000002Skg/m3-原料(S为收到基硫分,取100mg/m3)、氮氧化物0.00187kg/m3-原料。
本项目电泳烘干炉产生的燃气废气引至“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干式过滤对颗粒物的净化效率取90%,则本项目燃气废气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4-8  本项目烘干燃气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排气筒
污染源
排风量m3/h
烟气量m3/h
污染物
产生量t/a
治理
措施
排放情况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按烟气量折算mg/m3
P2
废气
18000
408
颗粒物
0.031
干式过滤对颗粒物的净化效率90%
0.003
0.001
0.048
2.10
SO2
0.022
0.022
0.006
0.333
14.71
NOx
0.202
0.202
0.056
3.12
137.5
根据《环境统计手册》中附录5中“林格曼图与烟尘含量参照表”可知,当烟尘量为0.25g/m3,林格曼黑度等级为1级,本项目烘干炉燃气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4.8×10-5g/m3,远低于0.25g/m3,因此烘干炉燃气废气中烟气黑度<1(林格曼黑度,级)。
6)锅炉燃气废气
本项目电泳车间设11t/h燃气热水锅炉,燃气用量75m3/h(13.5m3/a)。锅炉燃气废气通过27m高排气筒P3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等。
①烟气量核算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 991-2018)附录C,没有元素分析时,干烟气排放量的经验公式计算参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 953-2018)表5中的基准烟气量取值,天然气锅炉基准烟气量计算如下:
Vgy=0.285Qnet+0.343
式中:Vgy—基准烟气量,Nm3/m3
Qnet—气体燃料低位发热量,MJ/m3,Qnet取34.67MJ/m3
根据以上公式核算知,基准烟气量为10.22Nm3/m3,本项目锅炉燃气消耗量为75Nm3/h,则燃气锅炉烟气量为766.5m3/h
②颗粒物
根据《北京环境总体规划研究》中相关数据,每燃烧1万m3天然气,燃气锅炉污染物中颗粒物的排放量0.45kg。则本项目燃气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006t/a、排放速率为0.003kg/h、排放浓度为4.4mg/m3
③SO2NOX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行业系数手册,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系数详见下表。
4-9  SO2NOX排污系数一览表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
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
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蒸汽/热水/其他
天然气
室燃炉
所有规模
二氧化硫
千克/万立方
米-原料
0.02S*
氮氧化物
千克/万立方
米-原料
3.03
注*: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燃气中的硫含量,单位为毫克/立方米。
根据《天然气》(GB17820-2018),二类天然气总硫量小于等于100mg/m3,本项目取S100mg/m3。经计算,本项目锅炉燃气废气中SO2排放量为0.027t/a,排放速率为0.015kg/h,排放浓度为19.57mg/m3;NOX排放量为0.041t/a,排放速率为0.023kg/h,排放浓度为29.65mg/m3
④CO
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胡名操主编)表2-68数据,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工业锅炉设备,一氧化碳的排放量为272kg/106m3天然气。则本项目锅炉燃气废气中CO排放量为0.037t/a,排放速率为0.02kg/h,排放浓度为26.61mg/m3
综上,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汇总如下。
4-10   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
排放源/编号
工序
污染物名称
产生
速率kg/h
收集效率
净化设施及效率
污染物排放情况
速率kg/h
浓度mg/m3
P1
注塑
TRVOC
0.917
“集气罩+软连”收集效率85%
“二级活性炭净化效率70%
0.234
8.348
非甲烷总烃
0.917
0.234
8.348
苯乙烯
0.020
0.005
0.178
丙烯腈
0.039
0.010
0.357
甲苯
0.025
0.006
0.231
乙苯
0.012
0.003
0.107
1,3-丁二烯
0.003
0.0008
0.030
白料
配制
TRVOC
0.4
负压收集100%
0.12
4.29
非甲烷总烃
0.4
0.12
4.29
发泡
TRVOC
1.723
集气罩收集效率80%
0.413
14.77
非甲烷总烃
1.723
0.413
14.77
MDI
0.039
0.009
0.33
PAPI
0.058
0.014
0.50
破碎
颗粒物
0.177
“集气罩+软连”收集效率85%
布袋除尘效率98%
0.003
0.6
最大工况合计(电泳、配料、发泡工序同时进行)
TRVOC
3.04
/
/
0.767
27.41
非甲烷总烃
3.04
0.767
27.41
苯乙烯
0.02
0.005
0.178
丙烯腈
0.039
0.01
0.357
甲苯
0.025
0.006
0.231
乙苯
0.012
0.003
0.107
1,3-丁二烯
0.003
0.0008
0.03
MDI
0.039
0.009
0.33
PAPI
0.058
0.014
0.50
颗粒物
0.177
0.003
0.6
P2
电泳线
TRVOC
0.972
除进出口外密闭收集,收集效率95%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吸附效率90%、催化燃烧效率97%;对颗粒物的净化效率90%
0.591
29.56
非甲烷总烃
0.972
0.591
29.56
烘干炉燃烧机
颗粒物
0.009
管道收集100%
0.001
0.048
SO2
0.006
0.006
0.333
NOx
0.056
0.056
3.12
烟气黑度
<1级
1
P3
燃气锅炉
颗粒物
0.003
管道收集100%
低氮燃烧器
0.003
4.4
SO2
0.015
0.015
19.57
NOx
0.023
0.023
29.65
CO
0.02
0.02
26.61
烟气黑度
1
1
无组织排放
1#厂房
TRVOC
0.483 
/
/
0.483
/
非甲烷总烃
0.483
0.483 
/
苯乙烯
0.003
0.003
/
丙烯腈
0.006
0.006
/
甲苯
0.004
0.004
/
乙苯
0.002
0.002
/
1,3-丁二烯
0.0005
0.0005
/
MDI
0.008
0.008
/
PAPI
0.012
0.012
/
颗粒物
0.027
/
0.027
/
2#厂房
TRVOC
0.049
/
0.049
/
非甲烷总烃
0.049
/
0.049
/
4-11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编号及名称
排气筒高度
m
排气筒内径
m
温度
(℃)
类型
地理坐标
P1
15
0.8
20
注塑、发泡等有机废气排放口
117.0427230º
39.225796º
P2
15
0.8
60
电泳车间废气排放口
117.042187º
39.225750º
P3
27
0.15
80
燃气锅炉烟囱
117.041951º
39.225725º
 
1.2废气达标排放论证
1.2.1 有组织排放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情况如下:
4-12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排气筒
风量m3/h
污染物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气筒
高度
m
标准
达标情况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P1
28000
非甲烷总烃
27.41
0.767
15
40
1.2
达标
TRVOC
27.41
0.767
50
1.5
达标
苯乙烯
0.178
0.005
20
2.5
达标
丙烯腈
0.357
0.01
0.5
/
达标
甲苯
0.231
0.006
8
/
达标
乙苯
0.107
0.003
50
2.5
达标
1,3-丁二烯
0.03
0.0008
1
/
达标
MDI
0.33
0.009
1.0
/
达标
PAPI
0.50
0.014
1.0
/
达标
颗粒物
0.60
0.003
120
1.75
达标
P2
吸附18000、脱附2000
非甲烷总烃
29.56
0.591
15
40
1.2
达标
TRVOC
29.56
0.591
50
1.5
达标
颗粒物
0.048
0.001
10
/
达标
SO2
0.333
0.006
35
/
达标
NOx
3.12
0.056
150
/
达标
烟气黑度
1
≤1级
达标
P3
766.5
颗粒物
4.4
0.003
27
10
/
达标
SO2
19.57
0.015
20
/
达标
NOx
29.65
0.023
50
/
达标
CO
26.61
0.02
95
/
达标
烟气黑度
1
≤1级
达标
由上表可知,P1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塑料制品制造标准限值;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PAPI 、MDI 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乙苯有组织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P2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表面涂装行业标准限值;烘干炉燃气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表1中其他工业炉窑标准限值。
P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表4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本项目P1P2排气筒最大风量分别为28000m3/h、20000m3/h,且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均小于2.5kg/h,因此根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本项目P1P2排气筒无需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排气筒高度符合性本项目P1P2排气筒高度15m,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56-2024中“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的要求;P1排气筒高度不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同时应高于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5m以上”的要求,因此P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速率标准严格50%执行,根据4-11P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能达标排放。P3排气筒高度为27m,周边最高建筑为本项目1#厂房(高度23.75m),因此P3排气筒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中“燃气锅炉额定容量在1t/h(0.7MW)及以下的烟囱高度不应低于8m,同时应高于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3m以上”的要求。
排气筒等效分析根据厂区内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排气筒分布情况,P1、P2排气筒均排放TRVOC、非甲烷总烃,排气筒高度之和30m,间距50m排气筒间距均大于排气筒高度之和,因此不进行等效排气筒分析。
综上分析,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1.2.2 无组织排放
(1)厂界达标论证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型中的估算模式(AERSCREEN)对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污染源进行估算,其面源参数表如下。
4-13  面源参数表
编号
名称
面源起点坐标(经纬度)
面源海拔高度/m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m
与正北向夹角/°
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
年排放
小时数/h
排放
工况
评价因子源强(kg/h
X
Y
1
1#厂房
117.042101
39.226332
/
72
48
60
15
7200
连续
TRVOC
0.483
非甲烷总烃
0.483
苯乙烯
0.003
丙烯腈
0.006
甲苯
0.004
乙苯
0.002
1,3-丁二烯
0.0005
MDI
0.008
PAPI
0.012
颗粒物
0.027
2
2#厂房
117.041371
39.226153
/
70
56
60
8
7200
连续
非甲烷总烃
0.049
TRVOC
0.049
本评价用AERSCREEN估算模型,计算了本项目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4-14   厂界处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预测浓度
污染源
项目
单位
厂界预测浓度
标准值
西
1#厂房
距厂界距离
m
12
15
78
25
——
浓度
非甲烷总烃
mg/m3
0.288
0.279
0.362
0.357
/
甲苯
mg/m3
2.38×10-3
2.31×10-3
3.00×10-3
2.96×10-3
/
乙苯
mg/m3
1.19×10-3
1.16×10-3
1.50×10-3
1.48×10-3
/
苯乙烯
mg/m3
1.79×10-3
1.74×10-3
2.25×10-3
2.22×10-3
/
颗粒物
mg/m3
1.61×10-2
1.56×10-2
2.03×10-2
2.0×10-2
/
2#厂房
距厂界距离
m
65
15
10
15
——
浓度
非甲烷总烃
mg/m3
3.73×10-2
2.43×10-2
2.43×10-2
2.64×10-2
/
TRVOC
mg/m3
4.51×10-2
2.82×10-2
2.82×10-2
3.19×10-2
/
厂界处叠加浓度
非甲烷总烃
mg/m3
0.325
0.303
0.386
0.383
4.0
甲苯
mg/m3
2.38×10-3
2.31×10-3
3.00×10-3
2.96×10-3
0.8
乙苯
mg/m3
1.19×10-3
1.16×10-3
1.50×10-3
1.48×10-3
1.0
苯乙烯
mg/m3
1.79×10-3
1.74×10-3
2.25×10-3
2.22×10-3
1.0
颗粒物
mg/m3
1.61×10-2
1.56×10-2
2.03×10-2
2.0×10-2
1.0
经估算模式进行预测,本项目厂界处非甲烷总烃、甲苯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9相关限值要求;苯乙烯、乙苯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厂房界达标论证
本项目1#厂房及2#厂房采用机械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按5次计,则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计算结果如下:
表4-15      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计算结果
面源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速率kg/h
厂房
排放
浓度mg/m3
标准
限值mg/m3
是否达标
面积
m2
高度
m
换气次数
1#厂房
非甲烷总烃
0.483
3492.1
15(一、二层合计高度)
5次/h
1.84
2.0
2#厂房
0.049
3962.96
8
5次/h
0.31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1#厂房、2#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厂房外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0mg/m3)。
1.3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包括开停工、维修、生产设备或环保设施非正常运转等情况。本项目开工时环保设备同时运行,停工时环保设备延迟运行一段时间,确保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主要生产设备开、停车情况与正常运行情况基本一致;生产设备检修时不进行生产作业,因此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净化效率下降,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本次评价按处理效率下降为0的极端情况,核算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时废气排放源强。见表4-16。
4-16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一览表
非正常排放源
非正常排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速率(kg/h
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
单次持续时间/h
年发生频次/
应对措施
P1排气筒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故障
TRVOC
2.557
142.1
0.5
1
立即停止生产,待设备维修后再使用
非甲烷总烃
2.557
142.1
苯乙烯
0.017
0.944
丙烯腈
0.033
1.83
甲苯
0.022
1.22
乙苯
0.010
0.556
1,3-丁二烯
0.003
0.167
MDI
0.031
1.72
PAPI
0.047
2.61
布袋除尘器故障
颗粒物
0.06
30.1
P2排气筒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故障
TRVOC
0.924
51.31
0.5
1
立即停止生产,待设备维修后再使用
非甲烷总烃
0.924
51.31
颗粒物
0.009
0.477
SO2
0.006
0.171
NOx
0.056
1.60
由上表可知,在废气治理措施失效的情况下,P1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丙烯腈、MDI、PAPI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超标;P1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超标。污染物超标排放时间较短,预计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密切关注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情况,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一旦发现废气治理设施运转异常时立即停产检修,待恢复正常后再投入生产。
1.4 异味影响分析
P1排气筒
本项目1#厂房产生异味的工序包括注塑、发泡。其中,注塑车间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有机废气,发泡车间配料废气经负压全部收集,2条发泡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排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P1排气筒臭气浓度类比天津军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车间P2排气筒臭气浓度监测数据。天津军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车间设有3PE管材生产线,年产PE管材10000吨;设置8台发泡机,年产保温管保温层700吨。2#车间PE生产线挤出废气、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3m排气筒P2排放。
表4-17   P1排气筒臭气浓度类比分析一览表
内容
本项目P1排气筒
天津军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P2排气筒
对比结果
生产
工艺
注塑、发泡
挤出、发泡
生产工艺相似
原辅料
注塑:ABS 2500t/a
发泡: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黑料)700t/a、聚醚多元醇550t/a、聚合物多元醇750t/a、三乙烯二胺溶液10t/a、磷酸三(1--2-丙基)300t/a
注塑:PE 10000t/a
发泡: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554.98t/a组合聚醚A(包括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甲苯二胺与环氧丙烷聚合物、甲基环己胺、二甲基苄胺、三(二甲氨基丙基)六氢三嗪、戊烷等)342.87t/a
本项目发泡原辅料用量为类比项目的2.5倍;注塑原辅料用量少于类比项目
主要污染物
注塑:非甲烷总烃、TRVOC、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1,3-丁二烯
发泡:非甲烷总烃、TRVOCMDIPAPI
挤出:非甲烷总烃、TRVOC
发泡:非甲烷总烃、TRVOCMDIPAPI
本项目注塑工序特征污染物种类多,但发泡工序污染物与类比对象相似
收集措施
注塑:集气罩+软帘
配料:密闭负压收集
发泡线:集气罩
集气罩
收集措施相似
废气处理方式
二级活性炭吸附  
二级活性炭吸附   
净化措施相同
排放方式
15m高排气筒排放
23m高排气筒排放
均有组织排放
 
根据上表进行对比,本项目P1排气筒涉及的生产工艺、排放的废气种类与类比对象相似;使用的注塑原辅料量少于类比对象,发泡原辅料用量为类比对象的近2.5倍,采取的收集、净化措施相似。因此偏保守考虑,本项目P1排气筒臭气浓度按类比对象的3倍计算。
根据天津军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测报告,P2排气筒臭气浓度最大131(无量纲)。经类比,本项目P1排气筒排放的臭气浓度预计小于50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1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P2排气筒
本项目2#厂房产生异味的工序主要为电泳及烘干,电泳及烘干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排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P2排气筒臭气浓度类比天津市荣上涂装有限责任公司DA002排气筒臭气浓度监测数据。天津市荣上涂装有限责任公司设1条前处理+电泳涂装线,电泳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涂层烘干废气经各自密闭空间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表4-18   P2排气筒臭气浓度类比分析一览表
内容
本项目P2排气筒
天津市荣上涂装有限责任公司DA002排气筒
对比结果
生产
工艺
电泳、烘干
电泳、烘干
生产工艺相同
原辅料
电泳漆100t/a
电泳漆树脂、电泳颜料浆、溶剂(2-丁氧基乙醇)共计227.8t/a
用量少于类比项目
主要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TRVOC
非甲烷总烃、TRVOC
污染物种类相似
收集措施
除工件进出口外,电泳槽、烘干炉均密闭收集废气
除工件进出口外,电泳槽、烘干炉均密闭收集废气
相同
废气处理方式
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
水喷淋+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
净化措施相似
排放方式
15m高排气筒排放
15m高排气筒排放
均有组织排放
根据上表进行对比,本项目P2排气筒涉及的生产工艺、排放的废气种类与类比对象相似;使用的电泳漆原辅料量少于类比对象,采取的收集、净化措施相同。因此类比可行。
根据天津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中天津市荣上涂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2023年监测数据,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最大监测结果为199(无量纲)。因此经类比,预计本项目P2排气筒排放的臭气浓度小于50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1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③厂界
本项目注塑车间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有机废气,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注塑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发泡车间设密闭配料间,配料废气经负压全部收集处理;2条发泡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发泡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电泳槽除工件进出口外,槽体上方四周均设钢板围挡密闭,并在电泳槽上方设置排风口对废气进行收集,尽可能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电泳烘干炉仅留有流水线运输进出口,且在进出口上方设集气罩,可以有效地收集烘干废气。因此电泳线仅在工件转移过程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
因此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注塑废气及发泡废气,少量电泳及烘干有机废气,其中注塑废气及发泡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厂界异味影响较大。因此类比天津军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包括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挤出废气及发泡有机废气,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250618395a),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值最大0.67mg/m3、臭气浓度监测值10~14(无量纲)。
经预测,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386mg/m3,因此经类比,预计本项目厂界臭气浓度小于2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1.5 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1.5.1 废气收集措施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单个集气罩排风量。
Q=kPHv*3600,
Q:集气罩排风量,m3/h
k:安全系数,取1.1,
P:集气罩罩口周长,m
H:罩口距污染源距离,m
v:控制风速,m/s
根据单个集气罩排风量计算公式,本项目废气集气设施风量计算表如下:
4-19  本项目各引风集气装置风量核算一览表
生产线或设备
集气罩规格
数量
罩口控制风速
核算
风量
m3/h
合计m3/h
设计风量m3/h
对应排气筒
/m
/m
距设备高度/m
注塑机
0.5
0.3
0.2
20
0.3m/s
11405
25861
28000
P1
环形发泡线
10
8
0.1
2
0.5m/s
14256
配料间
面积8m2、高度2.5m
1
换风10次/h
200
破碎机
1.5
1.5
0.2
3
0.3m/s
4277
/
5000
电泳槽
/
1
/
5000
15396
20000(吸附1.8万、脱附0.2万)
P2
烘干炉
/
1
/
2000
烘干炉进、出口
2.8
2.5
0.2
2
0.5m/s
8395
经计算,本项目P1P2排气筒设计风量均大于核算风量,因此可满足废气收集要求。
1.6.2 废气治理措施
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原理为:利用固体表面的吸附能力,使废气与大表面的多孔性固体物质相接触,废气中的污染物被吸附在固体表面上,使其与气体混合物分离,达到净化目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应用于中低浓度、大风量的各种有机废气净化,可应用于苯类(甲苯、二甲苯等)、醇类、酯类、醛类、酮类等有机气体及恶臭气体的吸附,通过蜂窝状结构,使产品体积小、比表面积大、吸附效率高、风阻系数小,可降低吸附床的造价和运行成本,同时对废气处理的吸收净化效率高。活性炭使用过程中,随着VOCs物质的吸附,活性炭有效吸附面积减小,会造成VOCs的去除效率降低,因此单个活性炭吸附装置效率为60%,由于本项目设置了二级活性炭对废气进行治理,综合净化效率为 84%,本项目保守估计二级活性炭的净化效率取值70%
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注塑废气及发泡废气进行净化处理。该装置设置有2个活性炭箱,单个活性炭装填量为3.5t,活性炭箱有效截面积为6.8m2,风量28000m3/h,则截面风速1.14m/s,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采用蜂窝吸附剂气体流速宜低于1.2m/s”的要求。
本项目二级活性炭设备中活性炭装填量7t。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中国工业建筑出版社),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有效吸附量为0.2-0.3kg/kg(以0.25kg计),按照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70%计算,本项目注塑、发泡有机废气吸附总量为9.666t/a。为了保证吸附效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需每年更换6次活性炭,从而产生废活性炭51.67t/a
(2)除尘措施
注塑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拟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布袋除尘器是一种干式高效除尘器,它是利用纤维编织物制作的袋式过滤元件来捕集含尘气体中固体颗粒物的除尘装置。其作用原理是尘粒在绕过滤布纤维时因 惯性力作用与纤维碰撞而被拦截。对于目前布袋除尘器的大量使用实践表明,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到≥99.9%(王胜平等,《电除尘与布袋除尘的综合比较》,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年第23 期)最高可达到99.99%。本项目破碎粉尘产生浓度较低,净化效率按照98%计算。
(3)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本项目设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用于处理本项目电泳涂装线产生的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经过管道进入干式过滤器,采用三级过滤,主要过滤废气中的颗粒物,为废气进入蜂窝活性炭层之前做预处理,防止粉尘、杂质等长期累积进入吸附装置从而堵塞活性炭微缩孔,影响吸附效果。干式过滤器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滤材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经干式过滤后,有机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该装置工艺成熟,整套吸附和催化氧化过程采用PLC电气自动控制。具体吸附及脱附流程如下:
吸附流程:经过初步过滤的废气分别进入各自的蜂窝活性炭吸附箱,吸附箱共有3个(2吸1脱),可通过电控阀门自动切换,使气体进入不同的吸附箱,该吸附箱是交替工作的,气体进入吸附箱后,有机废气中的有机物被蜂窝分子筛吸附在其表面,从而使气体得以净化,净化后的气体通过风机排向大气,当蜂窝活性炭吸附到饱和时,关闭蜂窝进气阀,启动备用阀继续进行吸附。
脱附流程:当吸附箱吸附饱和后,启动脱附风机和催化燃烧装置对饱和的活性炭吸附箱进行脱附,活性炭脱附后,废气浓度大,能够达到燃烧浓度,脱附气体首先通过催化床中的换热器,然后进入催化床中的预热器,在电加热器的作用下,使气体温度升高到300℃左右,再通过催化剂,有机物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催化氧化分解,被分解成CO2H2O,同时放出大量的热,气体温度进一步提高,该高温气体通过回风管回到进口处,再次通过换热器,与进来的冷风换热,回收一部分热量。从换热器出来的气体分两部分:一部分直接排空,另一部分进入吸附箱对活性炭进行脱附,当脱附温度过高时(活性炭脱附床内温度超过报警值),启动补冷风机进行补冷,使脱附气体温度稳定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
电气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对系统中的风机、预热器、温度、阀门进行控制。当系统温度达到预定的催化温度时,系统自动停止预热器的加热,当温度不够时,系统又重新启动预热器,使催化温度维持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当催化床的温度过高时,开启补冷风阀,向催化床系统内补充新鲜空气,可有效地控制催化床的温度,防止催化床的温度过高。此外,系统中还有防火阀,可有效地防止火险回窜。当活性炭吸附床脱附温度过高时,自动启动补冷风机降低系统温度。
本项目共设3个活性炭箱,2吸1脱,每个活性炭箱填充料1m3活性炭重量按450kg/m3计算,单个活性炭箱填充量0.45t,当活性炭吸附达到自身重量10%~15%达到饱和,因此设计脱附时间每次6小时,5天脱附一次,可满足达标排放和活性炭重复利用再生效果。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需定期更换活性炭,预计每年更换1次,废活性炭产生量约1.3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49,废物代码为900-039-49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对本项目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表4-20   本项目废气排放与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
生产单元
主要生产设施名称
大气污染物
技术规范提出的可行技术
本项目
是否可行
非金属材
料加工
注塑机、发泡机
挥发性有机物
活性炭吸附
二级活性炭吸附
可行
/
破碎机
颗粒物
袋式除尘
布袋除尘器
可行
涂装
电泳槽
挥发性有机物
活性炭吸附、吸附/浓缩+热力燃烧/催化氧化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可行
烘干炉
挥发性有机物
热力焚烧/催化氧化、吸附/浓缩+热力焚烧/催化氧化
工业炉窑
烘干炉加热装置
颗粒物
燃气或净化后煤制气;袋式除尘;静电除尘
燃用天然气
可行
二氧化硫
燃气或净化后煤制气;干法与半干法脱硫;湿法脱硫
锅炉
燃气锅炉
NOx
低氮燃烧、SCR法、低氮燃烧+SCR 法、其他
低氮燃烧
可行
                                                                                                                                                                                                                                                                                                                                                                
1.6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废气主要来自注塑、发泡、电泳等工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RVOCPAPIMDI、臭气浓度等。经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1.7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等文件要求制定项目监测计划,具体见下表。
4-21     废气监测计划表
污染物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
废气
有组织
P1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TRVOC
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PAPIMDI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P2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TRVOC
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
1/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
P3排气筒
NOx
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151-2020
颗粒物、SO2CO、烟气黑度
1/
无组织
1#2#厂房外1m
非甲烷总烃
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厂界
非甲烷总烃、
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甲苯
乙苯、苯乙烯、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水污染物
2.1 废水源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电泳”生产线排水(包括热水洗废水、二合一清洗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电泳后水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排浓水、锅炉定期排污水、模温机及冷水塔循环系统排污水等。
1)生产废水
①“前处理+电泳”生产线排水
“前处理+电泳”生产线排水主要包括热水洗废水、二合一清洗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电泳后水洗废水。
本项目“前处理+电泳”生产线废水源强参考《汽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81-2021)、文献《浅谈汽车涂装废水处理》(程维明)并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综合确定本项目电泳车间各股废水水质,各废水水质情况详见下表。
表4-22  本项目前处理+电泳”生产线废水水质  
单位:mg/LpH、色度除外)
废水类型
水量m3/a
pH
SS
COD
BOD5
氨氮
总磷
总氮
石油类
LAS
色度
总锌
热水洗废水
4200
6-9
500
1200
200
35
/
40
50
/
/
/
二合一清洗后水洗废水
2586
3-5
1000
1500
200
35
/
40
80
100
/
/
磷化后水洗废水
2586
3-5
200
200
100
50
50
70
/
/
/
80
电泳后水洗废水
1029
5-7
600
1500
200
50
/
70
/
/
50
/
混合废水
10401
3-7
560
1056
175
40
12.4
50
40
25
5
20
②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
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量约13.4m3/d(4020m3/a),属于清净下水,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50mg/LSS 100mg/L
③锅炉排污水
锅炉排水量约0.04m3/d(12m3/a),属于清净下水,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50mg/LSS 100mg/L
④模温机、冷水塔循环系统排污水
本项目发泡车间模温机循环系统排水量约0.08m3/d(24m3/a),注塑工序冷水塔循环系统排水量约0.22m3/d(66m3/a),均为间接冷却,主要污染物为:COD100mg/LBOD530 mg/LSS150mg/L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来自员工盥洗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25m3/d类比北方一般生活污水水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预计生活污水中各类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400mg/LSS350mg/LBOD5250mg/L、氨氮40mg/L、总氮50mg/L、总磷5mg/L。
2.2 废水处理工艺及达标可行性分析
2.2.1 废水处理工艺
本项目“前处理+电泳”生产线废水排入车间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规模为2m3/h,采用“调节+中和+混凝气浮+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经污水总排口外排。
生产废水处理工艺说明如下:
 
4-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本项目“前处理+电泳”生产线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经提升泵进入格栅调节池,在调节池入口处设细格栅,除去大颗粒悬浮物,之后在调节池内进行水量、水质调节,使后续设施连续均衡运行。废水经调节后,进入中和反应池,通过添加片碱调节pH,之后进入混凝气浮池,通过添加絮凝剂,使胶体状悬浮物絮凝成较大颗粒物或絮状物,再经气浮工艺去除油类、悬浮物等。经气浮处理后的废水进入絮凝沉淀池,通过添加絮凝剂絮凝成较大颗粒物后,采用斜管沉淀方式沉淀后,经过滤进一步去除细微的悬浮物、COD,最后经清水池进行外排。
沉淀池污泥进入污泥池,经污泥泵抽至板框压滤机脱水处理,脱水后泥饼含水率约为80%,作为危废暂存在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2.2达标分析
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方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效果及出水水质达标情况见表4-23。
4-23  污水处理设施综合去除效率及外排水质一览表
废水水质
水量
m3/a
pH*
SS
COD
BOD5
氨氮
总磷
总氮
石油类
LAS
色度*
总锌
污水处理设施
 
进水水质(mg/L
10401
3-7
560
1056
175
40
12.4
50
40
25
5
20
中和+混凝气浮
去除率
——
/
50%
40%
20%
20%
50%
20%
80%
20%
20%
60%
出水(mg/L
10401
9-10
280
634
140
32
6.2
40
8
20
4
8
絮凝沉淀
去除率
——
/
50%
40%
20%
20%
30%
20%
/
/
30%
50%
出水(mg/L
10401
 
140
380
112
25.6
4.34
32
8
20
2.8
4
过滤
去除率
——
/
80%
10%
/
/
/
/
/
/
/
/
出水(mg/L
10401
6~9
28
342
112
25.6
4.34
32
8
20
2.8
4
纯水制备排浓水(mg/L
4020
6~9
100
50
/
/
/
/
/
/
/
/
锅炉排污水(mg/L
12
6~9
100
50
/
/
/
/
/
/
/
/
模温机、冷水塔循环系统排污水(mg/L
90
6~9
150
100
30
/
/
/
/
/
/
/
生活污水(mg/L
1275
6~9
350
400
250
40
5
50
/
/
/
/
全厂废水(mg/L
15798
6~9
73
271
94
20
3.26
25
5
13
1.8
2.6
标准限值(mg/L
——
6~9
400
500
300
45
8.0
70
15
20
64
5
注:pH无量纲、色度单位为稀释倍数,其余水质因子单位为mg/L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中pH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LAS、色度、总锌等因子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相应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3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废水属于间接排放,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4-24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放量/(万t/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1
DW001
117.042375°
39.226460°
1.5798
市政管网
连续排放
昼夜
双青污水处理厂
pH
6~9(无量纲)
CODcr
30
BOD5
6
氨氮
1.53.0
SS
5
总磷
0.3
总氮
10
石油类
0.5
LAS
0.3
色度
15(稀释倍数)
总锌
1
2.4污水纳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最终排入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北辰道与卫河交口东北角,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双口—青光镇镇域及环外北仓镇镇域,西侧、南侧和北侧都至北辰区区界,东侧的北段至北运河、南段至外环西路,服务面积约5045公顷。全厂设计处理规模为8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改良型A2O+AO生化处理工艺+混凝沉淀+超滤膜/砂滤深度处理+次氯酸钠/臭氧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A 标准限值,尾水排入卫河。
根据《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2025年自行监测年度报告》,2025年双青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达到61.13%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中《2025年下半年排污单位执法监测结果(污水处理厂)》,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为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厂区总排口处出水水质监测情况见下表。
表4-25  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
采样点
采样时间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排放单位
是否达标
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总排水口
2025-12-10
pH
7.2
6-9
无量纲
氨氮
0.396
1.53.0
mg/L
动植物油
0.06
1.0
mg/L
粪大肠菌群数
210
1000
/L
化学需氧量
13
30
mg/L
色度
2
15
五日生化需氧量
,
4.5
6
mg/L
<, DIV>石油类
0.06
0.5
mg/L
悬浮物
4
5
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5
0.3
mg/L
总氮
8.07
10
mg/L
总磷
0.05
0.3
mg/L
由上表可知,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 标准,达标排放。
本项目位于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内,在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内;项目废水排放量为52.66m3/d远小于污水处理厂的处理余量,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本项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满足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可以对本项目废水进行有效处理,故项目废水排放至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处理方案可行,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5废水监测要求
根据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要求,本项目废水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4-26  废水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物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废水
污水总排放口
DW001
pH、CODCr、SSBOD5、氨氮、总磷、总氮、LAS、色度、石油类、总锌
1次/季度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噪设备噪声值在75~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减缓噪声影响。
本项目噪声排放源强及治理效果见下表。
4-27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及治理情况
序号
噪声源
数量
(台/
位置
单台设备源强dB(A)
降噪措施
1
破碎机
3
1#厂房一、
二层
85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15dBA
2
布袋除尘器风机
1
80
3
空压机
2
85
4
发泡机
2
75
5
模温机
2
80
6
电泳线
1
2#厂房一层
75
7
1t/h锅炉
1
75
8
污水处理设备
1
85
9
“二级活性炭”
设备风机
1
1#厂房外
南侧
80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采用软管连接并加装隔声罩(内层设吸声材料),预计降噪10dBA
10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 风机
1
2#厂房外
南侧
80
11
冷水塔
1
1#厂房外
北侧
80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预计降噪约5dBA
3.2噪声预测
1)预测模式
根据HJ2.4-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采用导则推荐模式进行预测,噪声预测公式如下:
①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A声级的隔声量,dB;厂房隔声量取15dB(A)。 
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计算方法:
 
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l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也可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 声级: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 声级,dB
Lw ——点声源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
Q ——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 ——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②点源噪声衰减公式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③噪声贡献值计算公式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 ——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 ——室外声源个数;
ti ——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
M ——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4-28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设备数量(台/套)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
/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功率级
dB(A)
X
Y
Z
西
西
声压级/dB(A)
建筑物外距离
1#厂房
破碎机
85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预计降噪15dBA
3
-5
8
1
5
8
35
58
81
81
81
81
2h/d
15
东:63
南:63
西:63
北:63
东:1m
南:1m
西:1m
北:1m
布袋除尘器风机
80
1
-8
5
1
8
5
40
62
76
76
76
76
发泡机
75
2
-14
50
9
14
50
13
3
69
69
69
69
24h/d
模温机
80
2
-16
49
9
16
49
18
11
74
74
74
74
空压机
85
2
-35
50
1
35
50
2
12
79
79
79
79
2#厂房
电泳线
75
1
-76
12
1
16
12
15
12
65
65
65
65
24h/d
15
东:55
南:55
西:55
北:55
东:1m
南:1m
西:1m
北:1m
污水处理设备
85
1
-65
10
1
5
10
42
48
75
75
75
75
热水锅炉
75
1
-108
40
1
48
40
2
47
65
65
66
65
6h/d
注:本评价以1#厂房东南角为坐标原点(0,0,0),东西向为X轴,南北向为Y轴,竖直方向为Z;原点坐标117.042890°39.225866°
 
表 4-29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单台设备噪声源强
dBA
设备数量(台/套)
排放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m
1
二级活性炭净化设施配套风机
-2
-1
1
80
1
75/1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采用软管连接并加装隔声罩(内层设吸声材料),预计降噪10dBA
24h/d
2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 风机
-50
-1
1
80
1
75/1
3
冷水塔
-10
72
3
80
1
751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降噪约5 dBA
12h/d
 

六、结论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2)预测结果
根据HJ2.4-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采用导则推荐模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
4-30  噪声预测结果表
预测点位
贡献值(dB(A)
标准限值(dB(A)
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东厂界
54
53
65
55
达标
南厂界
55
55
达标
西厂界
44
43
达标
北厂界
50
41
达标
由上表中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昼夜间的标准要求,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预计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3 噪声排放自行监测要求
4-31 噪声监测方案
污染物类型
点位
主要监测项目
频率
噪声
四侧厂界
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
每季度1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4.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电泳漆渣、废催化剂、废反渗透膜等。
①废包装材料:树脂颗粒拆包过程产生一般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2t/a,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②废边角料:发泡件修边过程产生废边角料,产生量约5t/a,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③除尘灰:本项目布袋除尘器除尘过程会产生除尘灰,产生量约0.09t/a,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④废布袋:本项目除尘设备需定期更换布袋,废布袋产生量约0.02t/a,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⑤电泳漆渣:电泳槽内电泳水性漆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过滤产生电泳漆渣,产生量约0.5t/a,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⑥废催化剂:本项目有机废气催化燃烧设施中催化剂(主要成分陶瓷、铂、钯)需要进行定期更换,每两年更换一次,产生量为 0.1t/次。本项目废催化剂(主要成分陶瓷、铂、钯)以蜂窝陶瓷作为载体,陶瓷表面起催化作用的主要为贵金属钯、铂等,另外有机废气在催化剂表面进行催化燃烧时,温度保持在 200~300℃,绝大部分有机废气分解为 CO2H2O,可能有少量有机废气沾染在催化剂表面,根据设计单位说明,催化剂(主要成分陶瓷、铂、钯)在更换前进行加热以去除其表面可能沾染的有机废气,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本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主要成分陶瓷、铂、钯)不在该名录中,且废催化剂本身材料主要为陶瓷、贵金属铂、钯等,其表面可能沾染的少量有机废气加热可以完全去除。综合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不属于危险废物,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
⑦废反渗透膜:本项目纯水制备系统产生废反渗透膜,预计产生量为0.1t/a由厂家负责更换及回收。
2危险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本项目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沾染废物、二合一清洗槽渣、磷化槽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材、废活性炭、污泥等。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①废包装桶:本项目 PAPI、聚合物多元醇、催化剂、清洗剂、皮膜剂等原辅材料在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废包装桶产生量约5t/a,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 ,废物代码 900-041-49。
②沾染废物:项目设备维护过程及脱模剂涂抹过程中会产生含油废抹布等废沾染物,合计产生量约为 0.2t/a,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③二合一清洗槽渣:本项目二合一清洗槽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药剂,二合一清洗槽设有过滤装置,定期清渣,二合一清洗槽渣产生量约为1t/a,危废类别为 HW17表面处理废物,废物代码为 336-064-17
④磷化槽渣:本项目磷化槽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药剂,槽底设有过滤装置,定期清渣,磷化槽渣产生量约为1t/a危废类别为 HW17表面处理废物,废物代码为 336-064-17
⑤废润滑油:本项目设备检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润滑油,预计产生量为0.2t/a,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
⑥废油桶:设备维护会产生少量的废油桶,产生量约 0.01t/a,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
⑦废滤材: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中干式过滤装置需定期更换滤材,废滤材产生量约为0.5t/a,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⑧废活性炭: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年更换6活性炭,产生废活性炭51.67t/a“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一年更换一次活性炭,产生废活性炭1.35t/a,合计产生量53.02t/a,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
⑨污泥:电泳车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过程产生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污泥产生量约3t/a,含水率约80%。污泥废物类别为HW1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废物代码为336-064-17。
3)生活垃圾
项目定员100人,年工作300天,职工生活垃圾按0.5kg/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委托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如下表4-32。
4-32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名称
产生位置
产生量(t/a
废物类别及代码
废物去向
一般
固废
废包装材料
拆包
2
SW17
900-003-S17
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废边角料
发泡修边
5
除尘灰
除尘设施
0.09
SW59
900-099-S59
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
处理
废布袋
0.02
电泳漆渣
电泳槽
0.5
废反渗透膜
纯水制备
0.2
废催化剂
废气处理
0.1
SW59
900-004-S59
厂家回收
危险
废物
废包装桶
发泡、电泳
5
HW49
900-041-49
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沾染废物
脱模、设备养护
0.2
HW49
900-041-49
二合一清洗槽渣
电泳前处理
1
HW17
336-064-17
磷化槽渣
1
HW17
336-064-17
废润滑油
设备养护
0.2
HW08
900-249-08
废油桶
0.01
HW08
900-249-08
废滤材
废气治理
0.1
HW49
900-041-49
废活性炭
53.02
HW49
900-039-49
污泥
废水处理
3
HW17
336-064-17
生活
垃圾
生活垃圾
办公
15
SW62
900-001-S62
900-002-S62
900-003-S62
900-006-S62
900-007-S62
交由城市管理部门处置
本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详见下表。
4-33    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危废名称
来源
类别及编号
产生量t/a
形态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处置措施
1
废包装桶
发泡、电泳
HW49
900-041-49
5
有机物
每天
T/In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2
沾染废物
脱模、设备养护
HW49
900-041-49
0.2
有机物、油
每天
T/In
3
二合一清洗槽渣
电泳前处理
HW17
336-064-17
1
槽渣
每天
T/C
4
磷化槽渣
HW17
336-064-17
1
槽渣
每天
T/C
5
废润滑油
设备养护
HW08
900-249-08
0.2
6个月
T,I
6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0.01
T,I
7
废滤材
废气治理
HW49
900-041-49
0.1
有机物
半年
T/In
8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53.02
有机物
2个月
T
9
污泥
废水处理
HW17
336-064-17
3
有机物
每天
T/C
4.2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4.2,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电泳漆渣、废催化剂、废反渗透膜等,其中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外售物质回收部门处理;除尘灰、废布袋、电泳漆渣、废反渗透膜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遵循以下要求:
,
1)一般固体废物中禁止混入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2建立一般固废监理档案制度,记录一般固废的产生、暂存及处置情况。一般固废的存储、处理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2.2危险废物
4.2.2.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2#厂房一层建设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50m2,贮存能力约25t。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建设,应为封闭式建筑物,地面及裙角应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应设置导流槽,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要求,并设立警示标识及环保标识牌等。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分类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在存有危险废物的容器下方设置防渗托盘,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4-34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暂存间
废包装桶
HW49
900-041-49
2#厂房一层
50m2
托盘
25t
1~3个月
2
沾染废物
HW49
900-041-49
200L铁桶
3
二合一清洗槽渣
HW17
336-064-17
200L塑料桶
4
磷化槽渣
HW17
336-064-17
200L铁桶
5
废润滑油
HW08
900-249-08
200L铁桶
6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托盘
7
废滤材
HW49
900-041-49
200L铁桶
8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200L铁桶
9
污泥
HW17
336-064-17
200L铁桶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提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
①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②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③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④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⑤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⑥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如下:
①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②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③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④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⑤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⑥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4.2.2.2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沾染废物、二合一清洗槽渣、磷化槽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材、废活性炭、污泥等)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容器收集,在采取硬化和防腐防渗措施的运输通道内运输至危废暂存间,避免从厂区内产生工艺环节运输到贮存场所可能产生散落、泄漏的风险事故,将影响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危险废物的外运由专业单位负责,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因此,运输过程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2.2.3委托处置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均应在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的经营范围内,且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不会对其处理负荷造成冲击,不会产生显著的环境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2.2.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管理,具体如下:
1)根据存放废物类别在危废暂存间内对废物进行分开存放;一旦出现危废暂存间盛装液态固体废物的容器发生破裂或渗漏情况,马上修复或更换破损容器,地面残留液体用布擦拭干净。出现泄漏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2)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3)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对受到污染的土壤和水体等进行清理和恢复等措施。
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按照废物的危险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和标签。危险废物应选择防腐、防漏、防磕碰、密封严密的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远离火种、热源,与酸类化学品分开存放。
5)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工艺特征、排放周期等制定收集计划,并制定操作规程,收集转运人员需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操作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6)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险特性等确定包装形式;包装材料要与危废相容、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混合包装、包装应具备防渗和防漏的要求、包装好的危废应设置相应的标签等;
7)危险废物厂内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转运过程应采用专用的工具,转运结束后应对路线进行检查,确保无危废遗失;
8)建立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
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2.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分类收集、装袋,定期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清运处理,符合《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九号),2020729日)的要求。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5.1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分析
本项目各生产车间、危废间、各类原辅料存储区等涉及液态危险物质使用、暂存区域地面均采取防渗处理,厂内运输路径沿线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危废间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防渗托盘。因此泄漏的物质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本项目“前处理+电泳”生产线各槽体均为地上架空设置,污水溢流管线在地上,为 PP PVC 材质,可视性较好,出现泄漏时容易及时发现并采取防治措施,在对电泳前处理生产线和电泳生产线区域地面进行防渗设计的情况下,污染物很难通过防渗层渗入包气带,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厂内设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构筑物、设备及生产废水收集管线均为地上设置,池体均为钢筋砼结构,池体内部表面涂刷防水涂料,生产废水很难通过防渗层渗入包气带,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预计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2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5.2.1源头控制
①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地面及相关地上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5.2.2分区防渗措施
1 分区方法
根据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和污染物类型确定防渗分区,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见下表。
4-35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防渗分区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
一般防渗区
-
其他类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简单防渗区
-
其他类型
一般地面硬化
4-36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
分级
主要特征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10-6cm/sK≤1×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条件
 
 
 
 
4-37  污染物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主要特征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渗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渗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
2)分区控制措施
①危废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尤其注意危险废物暂存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必须有托盘和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确保表面无裂隙;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和类别的单位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
②一般固废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加盖雨棚和地面采取水泥面硬化防渗措施。一般固废应与危险废物、严控废物分开收集。
③未颁布相关标准的区域,根据项目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建筑物的构筑方式,结合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将拟建项目区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查阅相关资料,本项目所在区域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污染物控制难易程度为易。因此,项目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及危废暂存区。
4-38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
序号
单元名称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污染物类型
污染防渗类别
污染防渗区域及部位
1
1#厂房
注塑车间
其他
简单防渗
地面
2
发泡车间
其他
简单防渗
地面
3
液态危险物质仓库
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一般防渗
地面
4
办公区
其他
简单防渗
地面
5
2#厂房
电泳车间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一般防渗
地面
6
废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线
一般防渗
地面
7
危废间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地面
 
①一般防渗区:电泳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液态危险物质仓库,应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采用抗渗等级P8的混凝土,池体内部表面涂刷1mm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防渗性能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要求。
②简单防渗区:注塑车间、发泡车间、普通仓库及办公区等进行简单防渗,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③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危废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建设单位应定期针对地面防渗层进行检查,及时对磨损地面进行修复。
综上,在项目采取有效防渗措施后,其各种状况下的污染物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能达到相关规范的要求。为更好的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本项目提出了防渗措施的标准及要求,防渗目标及防渗分区明确,防渗要求严格,在充分落实以上防渗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能够达到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目的。
6环境风险分析
6.1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分析
6.1.1 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对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产品、污染物等进行危险性识别。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皮膜剂、电泳漆、液压油、废液压油、天然气等。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识别结果详见下表。
表4-39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统计表
序号
原辅料
名称
包装方式
危险物质
CAS
最大存储量qt)
临界量Qt
q/Q
1
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
250kg/
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
(类别2,类别3
9016-87-9/101-68-8
5
50
0.1
2
皮膜剂
20kg/
35%磷酸
7664-38-2
0.14
10
0.014
3
电泳漆
1t/
4%正丁醇
71-36-3
0.04
10
0.004
4
液压油
180kg/
油类物质
/
0.18
2500
0.00007
5
废液压油
200L/
/
0.1
2500
0.00004
6
天然气
天然气管线
甲烷
74-82-8
在线量0.01
10
0.001
合计
0.119112
根据上表,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12<1,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6.1.2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根据工艺流程和厂区平面布置情况,本项目危险单元主要为1#厂房、2#厂房、天然气管道、危废暂存间等,危险单元划分见下表。
 
4-40  生产单元风险识别
序号
危险单元
危险物质
风险类型
1
1#厂房
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润滑油等
泄漏、火灾
2
2#厂房
皮膜剂、电泳漆等
泄漏、火灾
3
天然气管道
甲烷
泄漏、火灾
4
危废暂存间
废润滑油
泄漏、火灾
6.1.3 环境影响途径识别
4-41  本工程环境风险识别结果一览表
危险单元
危险物质
风险因素
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环境敏感目标
1#厂房、2#厂房
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皮膜剂、电泳漆、液压油等
暂存、使用过程包装容器破损、倾覆造成物料泄漏
泄漏
1#厂房、2#厂房内涉及原辅料暂存及生产区域地面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泄漏后不会流出室外或下渗,故不会对地表水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物质泄漏量不大,有机物挥发会引起局部轻微空气污染
环境空气
火灾
泄漏物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燃烧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引起大气污染;消防废水可能混入危险物质,经雨水管网外排,造成下游地表水体轻微污染。
环境空气、地表水、周边人群健康
天然气管道
甲烷
天然气管道泄漏引发的火灾造成的伴生/次生环境危害
泄漏
泄漏气体进入大气环境,造成局部空气轻微污染。
环境空气
火灾
火灾燃烧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引起大气污染;消防废水可能混入危险物质,经雨水管网外排,造成下游地表水轻微污染。
环境空气、地表水、周边人群健康
危废暂存间
废润滑油
存储过程中容器破损、倾覆造成泄漏
泄漏
有可靠防流散托盘和防渗措施,泄漏后不会流出室外或下渗,故不会对地表水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物质泄漏量不大,有机物挥发会引起局部轻微空气污染。
环境空气
火灾
泄漏物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燃烧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引起大气污染;消防废水可能混入危险物质,经雨水管网外排,造成下游地表水轻微污染。
环境空气、地表水、周边人群健康
厂内运输
液体危险物质露天厂区搬运时泄漏
搬运过程包装容器破损、倾覆造成物料泄漏
泄漏
①厂区内原辅料运输路径沿线为硬化地面,不会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泄漏物料可能进入雨水井,经雨水管网外排,造成下游河道轻微污染;②泄漏物质中有机物挥发引起局部轻微空气污染。
环境空气、地表水、周边人群健康
6.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6.2.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厂区总平面布置合理设计,留有应急救援通道,设有室内外消防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建筑防火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相关要求设置。
2)危险品储运安全措施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均由供货单位送货上门,供货单位负责运输安全。公司对危险品分类贮存,并合理安排厂内危险品储存量,尽量减少储量,降低风险。危险品存放区保持干燥阴凉通风,容器保持良好密闭性。
厂房内危险品存放区设置禁火标志,远离火源、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危险品在厂内装卸及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禁止随意丢弃和高空抛撒,对进出的危险品应有详细的记录。
3)物料泄漏事故的防范措施
①生产车间、危险品暂存区、危废间等危险物质使用、暂存等区域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液态危险物质包装容器应整齐存放,容器下方设置托盘,并定期检查各类物料包装容器是否有破损泄漏,若发生泄漏,应立即转移桶内原料。
②电泳车间前处理及电泳线各槽体均位于地面以上,架空设置,污水管线地上设置,为 PPPVC材质,可视性较好,出现泄漏时容易及时发现并采取应急措施。废水处理设施及生产废水收集管线全部地上设置,并重点防渗。
③燃气管线采用优质管材;制定严格的运行操作规章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现场泄漏检测装置。针对燃气管线建议设置自动截止阀,一旦发生天然气泄漏事故,可立即启动。
4)火灾防范措施
①制定防火规范及要求,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岗位防火技术、操作规程、灭火器和消防栓使用办法、疏散逃生知识等,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加强防火管理。
②厂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并设置防火标识牌和危险品防护标志;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使用的一切电气设备、照明和电气线路都必须采取防爆型的电器。
③企业拟在燃气调压柜、燃气锅炉、烘干炉等重点区域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厂房内设置感烟或感温探测器及喷淋系统,并定期检查;同时厂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泵等。
④日常运行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查;设备按照防爆要求配置;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巡视和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5)其他
①厂区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排放口应设置截止阀,雨水排放口截止阀应常闭,防止事故废水直接外排。并全厂配备应急物资。
②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及应急物资。 
③厂区内设置实时监控系统,并在发泡车间、电泳车间、危险品暂存区、危废间等重点区域设置监控探头,实时在线监控。
6.2.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1)泄漏处置措施
①液态物料
液态危险物质发生泄漏事故后,立即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对其进行事故处理,人员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迅速将包装袋倾斜,使破损处朝上,防止继续泄漏,然后将其转移至完好的新包装袋内,已经泄漏的少量危险物质采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附处理,废吸附材料收集至专用密闭容器中,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影响。
若物料在车间外运输途中发生泄漏,且泄漏点靠近雨水井口时,采用沙袋及时对泄漏区域雨水井进行围堵,避免进入雨水管网;若围堵不及导致泄漏物料进入厂区雨水管网,及时封堵厂区雨水排口,将泄漏物质控制在厂区范围,避免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地表水体。
②天然气
天然气管道设有可燃气体探测器,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时,应急处理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及时关闭燃气阀门,启动厂房内事故排风机强制排风,加速扩散;同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禁止一切明火出现,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3应急预案要求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 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等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针对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3年对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企业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P1
非甲烷总烃、TRVOC、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1,3-丁二烯PAPIMDI、臭气浓度
二级活性炭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P2
非甲烷总烃、TRVOC臭气浓度、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
P3
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
低氮燃烧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地表水环境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LAS、色度、总锌
本项目前处理+电泳线废水经1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锅炉排水、冷却塔定期排水及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最终进入双青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声环境
生产设备、风机、锅炉、
空压机等设备
等效A声级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等可回收部分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除尘灰、废布袋、电泳漆渣、废反渗透膜等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沾染废物、二合一清洗槽渣、磷化槽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材、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定期委托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电泳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液态危险物质仓库应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注塑车间、发泡车间、普通仓库及办公区进行地面硬化;危废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
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厂区绿化。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①厂区总平面布置合理设计,留有应急救援通道。
②危险品存放区保持干燥阴凉通风,容器保持良好密闭性。
③厂区各功能区应分区防渗,并对地面防渗层设检修维护周期。
④燃气管道设计和选材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开展安全检验。
⑤燃气调压柜、燃气锅炉、烘干炉等重点区域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厂房内设置感烟或感温探测器及喷淋系统,并定期检查。
⑥厂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并设置防火标识牌和危险品防护标志;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使用的一切电气设备、照明和电气线路都必须采取防爆型的电器。
⑦厂区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排放口应设置截止阀,雨水排放口截止阀应常闭。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及应急物资。
⑧厂区内设置实时监控系统,并在发泡车间、电泳车间、危险品暂存区、危废间等重点区域设置监控探头,实时在线监控。
⑨加强日常管理,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出现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制定各岗位工艺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要求员工严格执行。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10100万元的1.0%,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
5-1   环保投资明细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5
2
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包括1台布袋除尘器、1台二级活性炭装置、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台锅炉低氮燃烧器等)
50
3
运营期废水处理(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15
4
运营期设备噪声防治(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
3
5
运营期固废暂存区建设
2
6
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
(重点区域防渗、厂区硬化)
10
7
排污口规范化
5
总计
100
 
2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按照《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以及《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开展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1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本项目设置3根排气筒(P1~P3),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对于设有净化措施的应在净化设施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
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本项目设1个独立污水总排口,废水总排口应按要求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置便于采样和流量测定的采样井,并在废水总排口附近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必须有防火、防扬散、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危险固体废物应采用容器收集存放,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暂存间,环保标识牌应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T1276-2022的规定。
3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0日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文件要求,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排污许可证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 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津环保便函[2018]22号),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进行排污许可证申报,持证排污。
5环境管理
本项目建成后应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负责厂内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总经理负责统筹管理全厂环保安全工作,并安排1~2名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厂区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包括制订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环境监测计划的落实、危险废物合理处置等。
厂内环保管理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参加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考核。为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运行,建设单位需制定相关的环境管理方案,确定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①厂级环保机构执行厂内主管领导的各项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指令,并接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地上报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有关环境数据,为区域整体环境管理服务。
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③接受市、区环境保护局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做好企业环保工作;
④组织制定和修订厂内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制定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⑤按有关规定制定监测计划,实施定期监测;
⑥对各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的签订,对厂内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等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⑦建立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
⑧做好对技术工人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范的培训,使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范化,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⑨及时推广、应用环境保护的先进技术和经验。
 
 
 
 
拟建项目选址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拟建项目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并有明确去向;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综上,本项目在确保运营期环保治理措施切实落实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均可控制在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NOx
/
/
/
0.243
/
0.243
+0.243
TRVOC(非甲烷总烃)
/
/
/
4.988
/
4.988
+4.988
废水
CODCr
/
/
/
4.281
/
4.281
+4.281
氨氮
/
/
/
0.316
/
0.316
+0.316
总氮
/
/
/
0.395
/
0.395
+0.395
总磷
/
/
/
0.052
/
0.052
+0.052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
/
/
/
2t/a
/
2t/a
+2t/a
废边角料
/
/
/
5t/a
/
5t/a
+5t/a
除尘灰
/
/
/
0.09t/a
/
0.09t/a
+0.09t/a
废布袋
/
/
/
0.02t/a
/
0.02t/a
+0.02t/a
电泳漆渣
/
/
/
0.5t/a
/
0.5t/a
+0.5t/a
废反渗透膜
/
/
/
0.2t/a
/
0.2t/a
+0.2t/a
废催化剂
/
/
/
0.1t/a
/
0.1t/a
+0.1t/a
危险废物
废包装桶
/
/
/
5t/a
/
5t/a
+5t/a
沾染废物
/
/
/
0.2t/a
/
0.2t/a
+0.2t/a
二合一清洗槽渣
/
/
/
1t/a
/
1t/a
+1t/a
磷化槽渣
/
/
/
1t/a
/
1t/a
+1t/a
废润滑油
/
/
/
0.2t/a
/
0.2t/a
+0.2t/a
废油桶
/
/
/
0.01t/a
/
0.01t/a
+0.01t/a
废滤材
/
/
/
0.1t/a
/
0.1t/a
+0.1t/a
废活性炭
/
/
/
53.02t/a
/
53.02t/a
+53.02t/a
污泥
/
/
/
3t/a
/
3t/a
+3t/a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
/
15t/a
/
15t/a
+15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联系电话:022-83715590/91/92 传真:022-83715590 电子邮箱:tj_epac@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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