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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以上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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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1、项目背景
恒通企业港园区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区思智道1号,占地13万平方米,由天开园管委会与西青区政府共同建立,是天津市天开园“一核两翼多点”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天开园核心区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任务。截至2024年12月10日,园区共入驻企业86家,大多为科创型企业,且设有小型实验室,其中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约23家,产生的危险废物中约90%属于实验室废物(包括实验室废液、沾染废物、废试剂瓶等)。部分企业危废贮存间无法完全满足危险废物安全贮存要求,同时小微企业因产废量少、转运慢、贮存期限长,存在一定环境风险隐患。
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佳威立雅”)是一家提供专业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及相关环境服务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于2003年投入运营,是国内首座综合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示范基地。公司具有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综合经营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能力为7.25万吨/年,经营类别涵盖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HW15以外全部危险废物大类。
为切实解决恒通企业港园区内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并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结合国内其他省市先进的小微产废单位管理经验和天津市实际情况,合佳威立雅公司计划以“撬装式智能化危废暂存间”+“物联网终端”+“全流程精细化管控系统”的模式开展园区内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云仓”集中收集工作,做到“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打造基于新一代信息化技术的危废安全、合规、精细化管控的天津收集“五即”模式。
本项目建设1处撬装式智能危废间,运营单位为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仅为园区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危险废物暂存服务,服务范围为恒通企业港园区内危废年产生总量为10吨及以下,并与本项目运营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的小微企业。因此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七、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其他”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恒通企业港园区撬装式智能危废间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区思智道1号恒通企业港园区内,中心坐标117°4′29.992″、39°3′20.541″,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四至范围:东侧为园区道路,南侧为园区道路,西侧为园区围墙,北侧为高压配电室。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项目周边环境见附图 2。
2.1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在恒通企业港园区内设置1处具有耐火防爆、分户贮存、联网控制的撬装式智能危废间,为一体化贮存设施,不属于建、构筑物。本项目智能危废间设计最大存储量为1t。本项目评价范围不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处置等环节。
表2-1 智能危废间规格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表2-2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
2.2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责任划分
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涉及多方主体,分别是产废单位(园区内小微企业)、设备单位(天津宏菱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单位(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园区管理单位(天津市金东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运输及处置单位(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监管单位(市、区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建成投运后,通过线上管理和线下服务协议来规范运行过程,划分各方责任边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表2-3 责任划分一览表
2.3危废贮存
2.3.1服务对象
本项目服务对象为园区内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及以下,且与本项目运营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的小微企业。
本项目撬装式智能危废间仅提供危险废物暂存服务,危废的分类收集、规范包装、园区内安全转移、智能危废间入库等操作及责任主体均为产废单位,本项目运营单位仅负责危废暂存过程的安全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因此在双方签署的委托服务合同中,应明确服务限定条件及责任划分,具体如下:
(1)产废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内将危废分类、集中收集,选用符合要求的包装容器盛装,并通过标签等方式在包装容器上明确标注正确的废物名称,确保标注名称与服务合同中的废物名称一致。同时向运营单位提供危险废物产生来源、主要成份及含量等信息。
(2)产废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内通过物联网终端设备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台账。
(3)产废单位负责将产生的危废安全转运至本项目智能危废间,按要求称重并打印危废标签,张贴在危废包装表面。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智能存储间的危废入库,将危废安全存放至本单位所属安全柜内。
(4)产废单位负责将危险废物转移并存放至智能存储柜之前,任何环境安全风险由产废单位承担。产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性质,佩戴对应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应急处置。
(5)危废存储期间因未按约定进行包装、存放,产生的环境风险由产废单位承担。
(6)产废单位存放危险废物应遵循如下注意事项,如违反,由产废单位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①未列入服务合同的废物品种(尤其不得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剧毒物质、无名物质等)不得放入智能存储柜;
②与水、空气反应物质,沸点低于50℃物质,易自燃物质均不得放入智能存储柜。
③两类及以上危险废物不得混合装入同一容器内;
④不得有违反危险废物包装、运输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通用技术条件的其他情况。
2.3.2危废贮存规模
本项目智能危废间采用分户贮存模式,内设10个防爆型危废贮存安全柜,即每一个产废单位单独设置了贮存安全柜,危废安全责任划分清晰。
危废间内单个安全柜一次最大存储量为100kg,则智能危废间最大存储能力为1t;根据小微企业危废产生总量进行核算,本项目年总储存量不超过100吨。
2.3.3拟贮存危废类别
综合考虑园区现有小微企业及未来入驻企业可能产生的危废类型,本项目智能危废间拟储存的主要危废类型包括:HW02医药废物(主要为中药残渣、医药中间体等)、HW03废药物及药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矿物油等废油类)、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者乳化液(主要为废乳化液、含油废水等)、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主要为废树脂)、HW16感光材料废物(主要为定影液、显影液等)、HW17表面处理废物(主要为污泥、表面处理废液等)、HW29含汞废物(主要为UV灯管)、HW31含铅废物(主要为废铅蓄电池)、HW34废酸(主要为盐酸、硝酸等)、HW35废碱(主要为废碱液、废碱渣等)、HW49其他废物等。
对于性质不稳定或存储风险高的废物(如医疗废物、剧毒、遇空气自燃、遇摩擦或撞击易自燃或易爆、有强烈异味、需低温储存等类似性质的废物)不能存入智能危废间。
2.3.4危废包装要求
(1)总体要求
n 安全柜的内尺寸为长101*宽38*高154厘米,各种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的尺寸需与此相适应。
n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内的不同废物应分别包装,不同废物不要混装入同一包装容器。
n 产废单位需确保危险废物包装严密,无撒漏或散落现象。
(2)液态废物包装容器
n 建议用不大于25升的塑料桶盛装。
n 底面为长方形的塑料桶尺寸不超过:长33*宽20*高44厘米;底面为正方形的塑料桶尺寸不超过:长29*宽29*高39厘米。
n 废液盛装量不超桶总容积的90%.
n 塑料桶需有内盖和外盖,并盖紧防止撒漏。
(3)固态废物包装容器
n 瓶装试剂需保持口部严密,若采购试剂时原配纸箱的尺寸使用,可优先用原配纸箱。若原配纸箱尺寸无法装入安全柜,则瓶装试剂装入尺寸合适的纸箱,空位需用泡沫或纸板等材料填充。
n 如果试剂为玻璃瓶装,瓶与瓶之间需用泡沫或纸板隔开以防止互相碰撞而破碎。如果试剂为塑料瓶装,无需泡沫或纸板隔开。
n 除瓶装试剂外的固态废物,建议装入塑料袋后再用纸箱盛装。塑料袋需扎口严密,纸箱盖需用胶粘带密封。
n 纸箱长度不超过45厘米、宽度不超过35厘米。
(4)废灯管
n 建议用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纸箱盛装。
n 纸箱长度不超过95厘米、宽度不超过35厘米。
(5)废20L及以下空桶:
n 无需包装,可直接存储于安全存储柜内。
2.3.5危废转运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根据智能危废间危险废物在库量制定转运计划并安排运输车辆,尽可能缩短贮存周期、及时转运,最少不低于每季度一次,以满足园区内小微企业危废暂存需求。转运时,运输车辆一次性将智能危废间内暂存的多家小微企业危废一并转运。
2.4 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3。
表2-3 危废间设备及配套设施一览表
2.5公用工程
2.5.1给排水
本项目智能危废间为无人值守,不涉及用水,因此不新增用水及排水量。
2.5.2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园区市政供电管网供应,项目用电设备电压等级为380V/220V,用电量约5000kWh/a。
2.5.3供热制冷
智能危废间内设置1台分体式空调控制温度。
2.5.4通风
本项目智能危废间内设置排风系统用于事故排风,事故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小 于12次 / h。通风系统进风口设有过滤棉、排风口设有活性炭净化装置。可燃气体传感器联动防爆通风系统,当危废间内可燃气体浓度超过设定值时,通风系统联动启动,有害气体经活性炭应急吸附设施过滤后排出危废间。
2.5.5监控和报警设施
本项目智能危废间为无人值守,危废间内配备可燃气体传感器、温烟感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等预警监控,设置声光报警。
智能危废间内设有AI视频监控,在危废间入口外部、设备间内部、贮存间内部均设有高清AI摄像头,24小时监控。
2.5.6消防设施
危废间内设置 3个6公斤68度七氟丙烷灭火球(悬挂式),危废间外设置微型消防站及消防沙箱。
2.6工作制度及定员
本项目无人值守,通过智能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园区物业人员对智能危废间外围进行日常巡检。
危废间全年运行。
3、平面布局
本项目在恒通企业港园区内建设1处撬装式智能危废间,尺寸为长8m、宽3m、高2.8m,其基础占地长9m、宽4m。
撬装式智能危废间整体划分为设备间及危废存间,各设1个出入口。设备间尺寸为长1.5m、宽3m、高2.8m,主要布置电控系统,称重设备、入库终端设备等;危废间尺寸为长6.5m、宽3m、高2.8m,内置10个分户危废贮存安全柜,分别授权给不同产废单位使用。危废间内配备可燃气体传感器、温烟感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等预警监控,同时配备七氟丙烷灭火器等联动消防措施。
危废间外微型消防站及消防沙袋。
本项目撬装式智能危废间布置图详见附图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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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施工期
![]() 图2-2 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1)施工准备
首先要对场地进行清理,为相应施工机械、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做准备。
(2)基础施工
地基应建在非松动的、结构稳定的自然原状土层之上,土壤强度应在0.1MPa以上。施工时,首先在平整后的坚实土基上铺设碎石垫层,并进行压实,碎石垫层的厚度应不小于15厘米。之后进行地面硬化,为提高结构整体性和抗裂性能,在混凝土浇筑前,需铺设预先绑扎成型的钢筋笼,形成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浇筑厚度不小于20cm。基础施工过程产生扬尘、施工噪声及建筑垃圾等。
(3)吊装、设备安装:撬装式一体化智能危废间采用汽车运至施工现场,采用汽车吊吊装就位。之后进行网络布设、接线、空调等设备安装,最终投入使用。该过程产生施工噪声及建筑垃圾等。
2.运营期
智能危废间由设备间和危废间组成,其中在设备间对废物进行称重、台账入库、打印并粘贴标签,在危废间内设置多个独立的危险废物存储安全柜供不同产废单位存储危废使用。
图2-3 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图
(1)危险废物入库
园区内小微企业负责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不同类废物分别收集到对应的容器内,密封盖严,做好标识。之后将密封、称重完成的危废运送至本项目智能危废暂存间。产废单位的危废收集、暂存及转运至危废间的过程,责任主体为产废单位。
本项目智能危废间仅由产废单位授权的本单位人员操作。刷脸进入设备间后,在设备间内通过操作终端选择对应危废的产生台账,经智能称重终端单独称重后,生成入库台账,打印带唯一标识的二维码危废标签,张贴至危废包装物上。之后通过人脸识别进入智能危废间,通过安全柜指纹锁打开本单位所属安全柜,将危废存入,完成入库。危废入库由产废单位操作完成,入库过程的应急处置由产废单位负责。
危废入库全部操作过程均有AI视频监控记录,如有违规行为即刻报警并记录画面。
(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
智能危废间内危废贮存过程无人值守,装置内的运行状态和危废暂存安全状态实时由系统监控并分析,异常情况下,装置本体具备应急能力,可防范危废泄漏、火灾、爆炸等危害。智能危废柜内的危险废物暂存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运营单位负责。
智能危废间设有应急排风系统,进风口设置过滤棉,出风口设置活性炭装置,事故应急排风后更换产生废过滤棉S1、废活性炭S2。
(3)危险废物出库
产废单位的危废产生记录、放置记录均在管理系统中留存并分析,实时监控危废产生量和在库量,协调运力制定转运计划。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按计划对智能危废间内暂存的危废进行转运前,联系产废单位提前至少一天在“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制作转运联单,执行联单流程。
危废转运车辆到达后,产废单位在“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确认出库废物,运输单位核对实物、智能间信息系统出库信息、联单信息,确认无误后装车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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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园区闲置区域建设1处撬装式智能危废间,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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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
1.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2025年天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天津市西青区统计数据,具体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3-1 2025年西青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由统计结果可知:2025年度西青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中SO2、NO2的年均值、CO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中过渡阶段浓度限值要求,PM10、PM2.5的年均值、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中过渡阶段浓度限值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六项基本污染物未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2、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3、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为撬装式智能危废间,由双层钢板和钢制框架制成,无地下设施,危废间外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危废间内每个安全柜内均配套防泄漏托盘,危废间地面为防泄漏格栅,格栅下为液体收集池,按要求采取防渗处理,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故无需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园区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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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因此无需调查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工业区思智道1号恒通企业港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周边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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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噪声
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选址区域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表3-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2. 固废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中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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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制
指标 |
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贮存项目,为智能化无人值守站,不产生废气、废水,故不涉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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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基础施工、吊装及设备安装等,施工量较小,施工周期短,主要污染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噪声、废水、建筑垃圾等。
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基础施工阶段,施工扬尘主要影响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影响短暂,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扬尘影响也随之消失。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9月25日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8修正)、《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采取设置围挡、及时洒水抑尘、采用商品混凝土,使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等废气影响。
2、施工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来自基础施工、吊装阶段,声源强约为90dB(A)。本项目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噪声仅发生在施工期间,影响是短期的,并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8年修正)等文件要求,优化布置施工场地,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做到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排水设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管委清运;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剩余建筑垃圾按主管部门要求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置。各类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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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智能危废暂存间内暂存的危险废物,入库时均已确认包装容器完好密封,贮存过程全程密闭存放,不涉及拆包、倒液等作业,因此正常工况下不会产生废气。
2、废水
本项目智能危废间无人值守,因此项目不产生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设置1个智能危废间,主要噪声源为分体式空调室外机(1.5匹)、排风系统风机噪声,其中排风系统在事故状态下联动启动,正常情况下不运行。
本项目分体式空调室外机不属于高噪声设备,运行噪声源强不超过55dB(A),噪声源强较小,正常运行状态下,危废间四周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且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智能危废间无人值守,因此不产生生活垃圾。
智能危废间设有应急排风系统,进风口设置过滤棉,出风口设置活性炭装置,事故应急排风后更换产生废过滤棉S1、废活性炭S2,更换量分别为:废过滤棉0.3t/次、废活性炭1.8t/次。
表4-1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防爆型通风系统在事故应急排风后更换产生的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由运营单位自行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撬装式智能危废间,由双层钢板和钢制框架制成;危废间基础进行硬化处理。危废间内设有10个独立的分户危废储存安全柜,安全柜内部分三层用于分类存放危废,每层均配套防泄漏托盘。同时,危废间地面为防泄漏格栅,格栅下为液体收集池,按要求采取防渗处理,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预计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
6.1 环境风险识别
6.1.1 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对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产品、污染物等进行危险性识别。
根据拟入库暂存的危废类型,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进行筛选,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HW08废机油、废矿物油、HW09废乳化液、HW16废定影液及废显影液、HW17表面处理废液及污泥、HW34废酸、HW49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
危险物质临界量取值如下:
表4-2 本项目危险物质临界量一览表
本项目危废间最大暂存量为1t,由于危废间暂存的危废种类及存储量不固定,按最不利情况,以临界量最小的危险物质判定环境风险潜势,则临界量取7.5t,经计算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13<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6.1.2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单元主要为危废暂存间等,危险单元划分见下表。
表4-3 风险单元识别
6.1.3 环境影响途径识别
表4-4 本工程环境风险识别结果一览表
6.2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6.2.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智能危废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
(2)智能危废间内分户贮存,设10个分户危废储存安全柜,独立分区以隔绝所存储物质发生反应或连锁风险。每个独立的危废储存安全柜内分三层用于分类存放危废,不相容的危废应分层存放,每层均设置防渗托盘。
(3)智能危废间为钢结构,外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智能危废间地面为防泄漏格栅,格栅下为液体收集池,配有放液口用于收集泄漏液体。
(4)智能危废间入口处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危废间内配备可燃气体传感器、温烟感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等预警监控,同时配备七氟丙烷灭火器等联动消防措施。
(5)智能危废间整体耐火防爆设计,主体结构具备4小时耐火能力;主体设计和电气设计符合防爆要求,顶部设置两个泄爆口,当有爆炸发生,泄爆口瞬间释放爆炸压力,防止智能危废间结构受到损害。同时,柜体材料采用不易破碎的韧性材料,避免爆炸破片伤害。
(6)智能危废间内设有AI视频监控,在危废间入口外部、设备间内部、贮存间内部均设有高清AI摄像头,24小时监控,可识别火苗、烟雾、吸烟、接打电话、无关人员进入、人员聚集、人员危害动作等危及到危废安全的情形,记录画面、及时报警。
(7)本项目智能危废间内设置排风系统用于事故排风,事故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 h。同时本项目在排风系统末端加装了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泄漏状态下应急净化保障措施。
(8)本项目配套应急物资,包括智能危废间内悬挂灭火球、智能危废间外应急柜内手持灭火器、吸附棉、个人消防物资、消防沙等,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点检,确保其在使用有效期内,使用后及时补充。
(9)制定智能危废间存储操作流程、泄漏及火灾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安全操作培训与应急演练。
6.2.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1)泄漏
危险废物在危废间内暂存过程发生少量泄漏,经安全柜内防渗托盘进行收集。建设单位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危险废物大量泄漏、流出安全柜体时,及时通知公司领导,指派应急处置组人员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置。
现场应急处置人员依据物料危害性质(如果必要可以和产废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佩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或半面式防毒面具、防化服等)对泄漏点采取切断措施,使用堵漏工具根据情况实施堵漏,同时采用适当容器对防渗托盘内的废液进行收集;根据情况采用消防沙、锯末、吸收棉等,对泄漏物进行覆盖,处理完后将沾染的锯末、沙土、吸收棉回收至槽桶等收集容器中,用危险废物运输车运至合佳威立雅公司进行处置。
(2)火灾
建设单位通过可燃气体报警、烟温报警器报警、视频监控发现冒烟或起火后,监控人员及时通知公司领导,指派应急处置组人员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置。
初期火灾时烟温报警器报警,七氟丙烷灭火器自动启动灭火,完全覆盖智能危废间内空间,达到灭火效果。若火势蔓延,立即拨打119,请求外部救援,同时通知辖区内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及园区内可能受到影响的企业做好疏散准备。政府消防及环境应急力量到达现场后,应急总指挥负责与政府应急体系对接,移交指挥权,介绍事故情况及存储的危废性质,服从其应急指挥及安排,协助应急,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应急监测。火灾消除后,合佳威立雅公司负责对现场泄漏物以及灭火产生的次生废物进行收集,并通过危险货物运输车将收集物运至合佳威立雅进行处置。
综上,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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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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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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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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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空调室外机、排风系统 |
等效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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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本项目防爆型通风系统在事故应急排风后更换产生的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由运营单位自行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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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为撬装式智能危废间,由双层钢板和钢制框架制成,无地下设施,危废间外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危废间内每个安全柜内均配套防泄漏托盘,危废间地面为防泄漏格栅,格栅下为液体收集池,按要求采取防渗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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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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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智能危废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
(2)智能危废间内分户贮存,设10个分户危废储存安全柜,独立分区以隔绝所存储物质发生反应或连锁风险。每个独立的危废储存安全柜内分三层用于分类存放危废,不相容的危废应分层存放,每层均设置防渗托盘。
(3)智能危废间为钢结构,外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智能危废间地面为防泄漏格栅,格栅下为液体收集池,配有放液口用于收集泄漏液体。
(4)智能危废间入口处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危废间内配备可燃气体传感器、温烟感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等预警监控,同时配备七氟丙烷灭火器等联动消防措施。
(5)智能危废间整体耐火防爆设计,主体结构具备4小时耐火能力;主体设计和电气设计符合防爆要求,顶部设置两个泄爆口,当有爆炸发生,泄爆口瞬间释放爆炸压力,防止智能危废间结构受到损害。同时,柜体材料采用不易破碎的韧性材料,避免爆炸破片伤害。
(6)智能危废间内设有AI视频监控,在危废间入口外部、设备间内部、贮存间内部均设有高清AI摄像头,24小时监控,可识别火苗、烟雾、吸烟、接打电话、无关人员进入、人员聚集、人员危害动作等危及到危废安全的情形,记录画面、及时报警。
(7)本项目智能危废间内设置排风系统用于事故排风,事故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 h。同时本项目在排风系统末端加装了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泄漏状态下应急净化保障措施。
(8)本项目配套应急物资,包括智能危废间内悬挂灭火球、智能危废间外应急柜内手持灭火器、吸附棉、个人消防物资、消防沙等,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点检,确保其在使用有效期内,使用后及时补充。
(9)制定智能危废间存储操作流程、泄漏及火灾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安全操作培训与应急演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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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环保投资
本项目为环保工程,环保投资63.5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2、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
本项目智能危废暂存间应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分区贮存,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危险废物应采用容器密闭存放,危废间内张贴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相关责任制度,门口张贴环保标识牌,环保标识牌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T1276-2022)要求。
3、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印发)等文件要求,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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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属于环保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废气、废水,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环境风险可防控。
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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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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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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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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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
废过滤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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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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