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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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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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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R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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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邦喜公路南侧200米(东经 117 度 20 分 34.736 秒,北纬 40 度 1 分 35.201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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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钢瓶装液化石油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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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84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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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84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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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6年0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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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建设时间 |
2025年06月(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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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建设时间 |
2026年0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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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 |
2026年0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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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1日,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回用水质验收监测;
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06日,食堂油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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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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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部门 |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蓟审批一[2026]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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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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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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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投资 |
1700万元 |
预算环保投资 |
141万元 |
比例 |
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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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17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141万元 |
比例 |
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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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范围与内容 |
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整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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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情况 |
已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1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生态环境部[2018]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DB12/T 1450.1-2025)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编制的《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6 年02 月;
(2)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蓟审批一[2026]20号),关于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2026年3月2日;
(1)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提供该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注册成立于2023年2月。根据《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南营村村民生活用气采用液化石油气,规划建设液化石油气供气站一座。为此,建设单位拟投资1700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邦喜公路南侧200米处自有厂区内建设“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
企业“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属于D4512液化石油气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未考虑到厂区内液化石油气储存设施,简单将项目归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不涉及煤气生产的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51(不含供应工程),误判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而开始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企业在获得“天津市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前无生产行为。鉴于企业无主观意图逃避履行环评手续,且无实际生产运营和排污行为,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未对企业进行处罚。
企业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 117 度 20 分 34.736 秒,北纬 40 度 1 分 35.201 秒,企业厂区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四至范围为:东侧为漳河,北侧为天津市筑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西侧隔乡村道路为南营村耕地,南侧为南营村现状村庄仓储生产用地。厂区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周边环境见附图2,项目厂区平面布局图见附图3。
本项目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1120225MAC8C7RH18001Y,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120225-2026-075-M。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东南侧约330m处的西郑各庄村分散居住区。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村南,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类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用地为公共设施用地,项目建设前为待开发空地,项目选址区域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珍惜濒危植物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繁殖地、觅食、活动区域等,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设计总投资1700万元人民币,项目总占地面积12208.95m2,建筑面积2929.2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土建工程:建设办公楼、辅助用房、压缩机房、灌装间、消防水池、钢瓶检验厂房。(2)生产相关设备:建设5个液化石油气储罐及分装设备,用于液化石油气储存和分装销售,储存设施包括1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4个、20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个,年分装销售液化石油气8400t。项目分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均为液化石油气购买方提供检验合格钢瓶,本项目不进行钢瓶检测服务。项目备案中包括残液回收装置、钢瓶瓶阀装卸机、钢瓶焚烧炉、钢瓶除锈机、水压试验机、钢瓶气密性测试机、静电喷涂设备、钢瓶印字机、抽真空装置等钢瓶检验相关设备及工程活动不由本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后续以租赁钢瓶检验厂房方式由其它建设单位单独建设、另行履行环评手续,不在本项目建设及评价范围;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产能与环评一致,具体内容见表3.2-1~3.2-2。
表3.2-1 建设项目构筑物及使用区域情况
|
序号 |
构筑物/使用区域名称 |
环评阶段拟建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变化情况 |
备注 |
|
1 |
办公楼 |
建筑面积1211.05m2 |
建筑面积1211.05m2 |
无 |
日常办公,内设1处职工食堂 |
|
2 |
辅助用房 |
建筑面积314.79m2 |
建筑面积314.79m2 |
无 |
地上为仪表间(兼值班室)、配电室、发电机房,地下为消防泵房 |
|
3 |
消防水池 |
占地面积353m2 |
占地面积353m2 |
无 |
半地下,占地面积353m2,容积2824m3,地下深4m,地上高4m |
|
4 |
储罐围堰区 |
占地面积892.5m2 |
占地面积892.5m2 |
无 |
整体地上,占地面积892.5m2,围堰墙高1m,内部建设地下汇流池 |
|
5 |
槽车卸液区 |
占地面积1m2 |
占地面积1m2 |
无 |
占地面积1m2,罩棚 |
|
6 |
压缩机房 |
建筑面积60.96m2 |
建筑面积60.96m2 |
无 |
压缩机设备用房 |
|
7 |
灌装间 |
建筑面积291.0m2 |
建筑面积291.0m2 |
无 |
气瓶充装 |
|
8 |
钢瓶检测车间 |
建筑面积1051.43m2 |
建筑面积1051.43m2 |
无 |
对外租赁,本项目仅建设构筑物,内部设备不在本项目建设及评价范围 |
|
9 |
危废暂存间 |
4m2 |
8m2 |
面积和位置变化 |
由原办公楼内改为新增租赁,租赁面积大于原设计规模 |
表3.2-2 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建设情况
|
序号 |
类别 |
环评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变化情况 |
|
1 |
主体
工程 |
储罐区 |
储罐围堰内共建设5个地上卧式双层常温储罐,其中4个100m3储罐为液化石油气储罐,1个20m3储罐为残液罐; |
储罐围堰内共建设5个地上卧式双层常温储罐,其中4个100m3储罐为液化石油气储罐,1个20m3储罐为残液罐; |
不变 |
|
压缩机房 |
建设2台压缩机(一用一备),用于液化石油气卸液和倒罐。 |
建设2台压缩机(一用一备),用于液化石油气卸液和倒罐。 |
不变 |
|
罐装间 |
建设4台气动倒残机用于钢瓶中残液倒空,建设充装线2条(其中自动充装线1条,手动充装线1条)用于液化气充装,其中自动充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 |
建设4台气动倒残机用于钢瓶中残液倒空,建设充装线2条(其中自动充装线1条,手动充装线1条)用于液化气充装,其中自动充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 |
不变 |
|
2 |
辅助
工程 |
卸料区 |
配设卸车鹤管,用于液化石油气槽车卸液; |
配设卸车鹤管,用于液化石油气槽车卸液; |
不变 |
|
办公 |
建设1栋办公楼,用于日常办公。 |
建设1栋办公楼,用于日常办公。 |
不变 |
|
消防水池 |
建设1处地上消防水池,占地面积353m2,容积2824m3,地下深4m,地上高4m。 |
建设1处地上消防水池,占地面积353m2,容积2824m3,地下深4m,地上高4m。 |
不变 |
|
辅助用房 |
内设配电间,仪表间(兼做值班室),发电机房和消防泵房。 |
内设配电间,仪表间(兼做值班室),发电机房和消防泵房。 |
不变 |
|
职工食堂 |
位于办公楼内,烹饪区配设3个灶头,用于职工用餐。 |
位于办公楼内,烹饪区配设3个灶头,用于职工用餐。 |
不变 |
|
危废暂存间 |
位于办公楼内,建筑面积4m2,用于存放危险废物。 |
租赁天津兴瑞达燃气有限公司用房建设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8m2 |
暂存间位置、面积变化 |
|
3 |
公用
工程 |
给水 |
本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绿化用水、消防水池补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均为自来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
本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绿化用水、消防水池补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均为自来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
不变 |
|
排水 |
本项目废水包括储罐喷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储罐打压排水、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储罐喷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和储罐打压排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
本项目废水包括储罐喷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储罐打压排水、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储罐喷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和储罐打压排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
不变 |
|
供电 |
由市政电网供给,厂区建设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用于应急供电。 |
由市政电网供给,厂区建设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用于应急供电。 |
不变 |
|
供热制冷 |
生产区无供热制冷设施,办公区夏季制冷和冬季采暖均采用电力空调。 |
生产区无供热制冷设施,办公区夏季制冷和冬季采暖均采用电力空调。 |
不变 |
|
4 |
环保
工程 |
废气 |
职工食堂烹饪过程产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油雾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屋顶12.5m高排气筒P1排放。 |
职工食堂烹饪过程产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油雾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屋顶12.5m高排气筒P1排放。 |
不变 |
|
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对进行钢瓶充装过程中管路中余气回收,手动灌装线充装量较小,余气放空;日常运行废气为少量槽车卸液收工残气、气瓶充装收工残气、倒残液收工残气、残液装车收工残气,非正常工况废气为储罐超压排放废气和检修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净化后通过发电机房屋顶排放口排放。 |
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对进行钢瓶充装过程中管路中余气回收,手动灌装线充装量较小,余气放空;日常运行废气为少量槽车卸液收工残气、气瓶充装收工残气、倒残液收工残气、残液装车收工残气,非正常工况废气为储罐超压排放废气和检修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净化后通过发电机房屋顶排放口排放。 |
不变 |
|
废水 |
本项目废水包括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
本项目废水包括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
不变 |
|
噪声 |
本项目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厂房外的风机等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 |
本项目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厂房外的风机等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 |
不变 |
|
固废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 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主要原辅料及燃料用量见下表:
表3.3-1 原辅料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环评年用量 |
实际年用量 |
变化量 |
存放位置 |
|
1 |
液化石油气 |
8400t |
8400t |
0 |
储罐围堰内 |
|
2 |
柴油 |
备用量0.8t |
备用量0.8t |
0 |
辅助用房内 |
|
3 |
食堂用液化石油气 |
0.5t |
0.5t |
0 |
办公楼食堂内 |
|
4 |
含氯消毒片 |
62瓶 |
62瓶 |
0 |
辅助用房内,用于消防水消毒 |
|
5 |
矿物油 |
0.1t |
0.1t |
0 |
/ |
注:(1)本项目液化石油气储罐装载系数为0.9,厂内液化石油气储罐最大暂存量取4个100m3储罐均为90%装载率计算。(2)本项目设备维修保养使用机油为维修人员上门维修保养时携带,厂内无暂存;(3)本项目储罐清洗委托专业单位自行携带清洗剂上门服务,清洗剂使用量依据储罐内部情况确定,使用量不计入本评价范围。
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3.4-1 生产设备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台套) |
安装位置 |
|
环评 |
实际 |
变化 |
|
1 |
100m3卧式储罐 |
4 |
4 |
0 |
储罐围堰内 |
|
2 |
20m3卧式储罐 |
1 |
1 |
0 |
储罐围堰内 |
|
3 |
储罐喷淋系统 |
5 |
5 |
0 |
储罐围堰内 |
|
4 |
流体装卸臂 |
1 |
1 |
0 |
储罐围堰外南侧 |
|
5 |
压缩机 |
2(一用一备) |
2(一用一备) |
0 |
压缩机房内 |
|
6 |
双螺杆泵 |
4(两备两用) |
4(两备两用) |
0 |
灌装间内 |
|
7 |
气动倒残机 |
2 |
2 |
0 |
灌装间内 |
|
8 |
余气回收装置 |
1 |
1 |
0 |
灌装间内 |
|
9 |
自动灌装设备 |
1 |
1 |
0 |
灌装间内 |
|
10 |
手动灌装设备 |
6 |
6 |
0 |
灌装间内 |
|
11 |
钢瓶检漏机 |
1 |
1 |
0 |
灌装间内 |
|
12 |
发电机 |
1 |
1 |
0 |
辅助用房内 |
|
13 |
柴油桶 |
1 |
1 |
0 |
辅助用房内 |
|
14 |
防爆水泵 |
4(两备两用) |
4(两备两用) |
0 |
消防水池、储罐围堰内 |
|
15 |
墙体排风扇 |
8 |
8 |
0 |
压缩机房、灌装间 |
|
16 |
油烟净化设施 |
1 |
1 |
0 |
办公楼食堂内 |
1. 给水
本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绿化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均为自来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1)生产用水
本项目消防水池为混凝土带顶封闭构筑物,不考虑蒸发损耗量,生产用水包括储罐喷淋用水、储罐清洗用水、储罐打压用水。
储罐喷淋用水:本项目储罐为露天设置,夏季有可能因温度的升高出现超压排放甚至爆炸等事故,因此采用喷淋方式降温。项目有4个1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和1个20m3的残液罐,储罐为双层储罐,储罐内液化气实际温度为-10~32℃,实际压力0.1~1.2Mpa,泄压压力为1.6Mpa。储罐表层受阳光照射吸热升温会造成储罐内气体受热膨胀从而导致罐内压力增大,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当室外气温达到40℃并持续时,储罐内压强会达到并大于1.5MPa,故企业储罐区设置温度计,在气温达到40℃时将采取喷淋降温。根据天津市高温情况,高温天数每年都会变化,且通常集中在7月和8月,2023~2025年40℃及以上高温天气均不超过5天,本项目年喷淋天数按10天计。本项目使用消防水池内储水对储罐顶部进行冷却降温,冷却采用间断喷淋的方式。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储罐总容积大于50m3需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冷却水供水强度不应小于0.15L/(s·m2)。本项目单个液化石油气储罐表面积约154m2,残液罐表面积约49m2,储罐合计表面积约665m2,则喷淋用水量为99.75L/s,合计359.1m3/h,每天喷淋时间合计约2h,喷淋用水量为718.2m3/d,则项目喷淋用水量为7182m3/a。
储罐清洗用水:液化石油气储罐需定期检修清洗,新储罐的检修周期一般建议为每3至5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需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本项目储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不再继续使用。本评价按照保守情况拟定每3年进行维护检修一次统计。根据项目工程量,清洗用水量约为9m3/次(平均3m3/a)。
储罐打压用水:本项目液化石油气储罐计划每3年检修打压一次,委托专业机构现场作业。根据项目工程量,打压用水量约为105m3/次(平均35m3/a)。
(2)绿化用水
本项目厂区内绿地面积为200m2,绿化用水按照每天一次(按冬季0次/d,春秋1次/d,夏季2次/d计算,全年平均1次/d),每次2.0 L/m2计算,绿化用水量为0.4m3/d(146m3/a)。
(3)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8人,生活用水为职工盥洗用水、冲厕用水等,项目内设置食堂,不设住宿和淋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相关规定,生活用水量按照 45L/人•天计算,年生产365天,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81m³/d(合计295.65m3/a)。公司设食堂,用水定额以 20L/人•天计,则食堂日用水量为 0.36m3/d(合计131.4m3/a),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17m³/d(合计427.05m3/a)。
综上所述,本项目单天最大用水量约为826.77m3/d,年消耗新水1616.416m3/a,企业许可取水量为2349m3/a,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1)储罐喷淋排水
本项目液化石油气储罐喷淋用水量为夏季高温天气718.2m3/d(7182m3/a),由于夏季储罐表面及围堰内地面温度较高,喷淋排水部分蒸发损耗,蒸发损耗按20%计,喷淋废水量为夏季143.64m3/d(1436.4m3/a)。
本项目储罐围堰区液化石油气及残液储罐均为双层压力储罐,储罐围堰内配设可燃气体检测器,储罐配设液位计,储罐定期检修,储罐与附属管路设施连接方式为法兰加垫片用螺栓固定,不涉及润滑油使用,日常运行过程中无液态物料洒漏,储罐喷淋水除冲刷罐体表面灰尘外,不接触其他污染物,汇流后可作为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2)储罐清洗废水
储罐清洗废水量约为7.2m3/a,主要污染物为粘附于储罐内壁的残存烃类。储罐清洗废水随产随清,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3)储罐打压排水
本项目液化石油气储罐计划每年检修打压一次,委托专业机构现场作业,废水量为100m 3/次(100m3/a,平均0.274m3/d),打压工作为储罐清洗后操作,水质清洁,直接作为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4)储罐区降雨集水
本项目储罐围堰区液化石油气及残液储罐均为双层压力储罐,储罐围堰内配设可燃气体检测器,储罐配设液位计,储罐定期检修,储罐与附属管路设施连接方式为法兰加垫片用螺栓固定,不涉及润滑油使用,日常运行过程中无液态物料洒漏,围堰内降雨除冲刷罐体表面灰尘外,不接触其他污染物,汇流后可作为消防水池补水。暴雨期间,为保证围堰内设施安全,雨水经集水池通过水封井进入汇流池,采用防爆泵通过管道直接排入漳河。
天津市蓟州区年平均降水量为678.6mm,储罐区汇水面积约892.5m2,储罐围堰内总雨水量为666.724m3;考虑小降雨量时无汇流情况和暴雨期间为保证设施安全的雨水抽排情况,本评价小降雨量时蒸发损耗按总雨水量10%计,暴雨期间抽排按总雨水量30%计,降雨集水量为总雨水量60%计,则降雨集水量为400.034m3/a。
(5)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17m³/d(合计427.05m3/a),排污系数取90%,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53m3/d(合计384.345m3/a),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
本项目水平衡情况见图3.5-1。
图3.5-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a
本项目液化石油气暂存、充装工艺流程主要由槽车卸液、储罐储存、储罐倒罐检修、气瓶充装和气瓶检查等工序组成;本项目充装使用气瓶均为液化石油气购买方提供检验合格钢瓶,本项目不进行钢瓶检测服务,钢瓶充装过程中发生过量充装或角阀气密性不合格时采用倒残机将气瓶中充装液化气导致残液罐,钢瓶返回经销商带回。
图3.6-1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描述如下:
(1)槽车卸液
液化石油气通过汽车槽车送至站内卸液区,将储罐配建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卸车鹤管上的气相管、液相管分别与汽车槽车上的气相管、液相管相连接,在卸车时通过压缩机自储罐抽吸气态液化石油气并压入汽车槽车的气相空间,使汽车槽车和储罐之间形成卸车所需要的压差,利用压差将汽车槽车内液化石油气卸入储罐。卸液过程中通过储罐液位计联动装置控制卸料过程,储罐内液位达到上限值(90%盛装率)时自动停止卸液,不会出现超量卸液引发超压排放。
整个卸液过程为全封闭状态,槽车卸液完毕后车内液化气体全部转入储罐内,槽车及鹤管气相管、液相管中均为带压气体,关闭鹤管阀门后进行接口拆卸,槽车及车载鹤管少量带压气体原车带回,接口与阀门之间的管道中少量气体在拆卸管道过程中放空,该部分卸液收工残气G1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储罐储存
本项目液化石油气及残液储罐均为双层常温压力储罐,储罐设计压力1.77MPa,储罐罐顶设置有泄压阀,为储罐内温度升高或卸液超量情况下超压排放装置,泄压压力为1.6Mpa。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储罐运行过程中内部实际压力日常在0.1~1.2Mpa,小于泄压压力,泄压阀可以阻止因昼夜温差和气压变化引起的呼吸损失;储罐内配设液位计联动装置,卸液过程中通过储罐液位计联动装置控制卸料过程,储罐内液位达到上限值(90%盛装率)时自动停止卸液,不会出现超量卸液引发超压排放;当室外气温达到40℃并持续时,储罐内压强会达到并大于1.5MPa,企业储罐区设置温度计并与喷淋冷却系统联动,在气温达到40℃时将采取喷淋降温,可防止储罐内温度升高导致超压排放。根据企业项目设计方案及调研,当出现喷淋系统自动联动故障,手动开启延时,储罐内压力有升高并超过1.6MPa时出现泄压,泄压时间较短(一般为1~2s),超压排放废气量G2较小,不具备收集条件,本评价不再定量分析。
储罐喷淋降温过程会产生一定量储罐喷淋排水W1,经围堰内东北角汇流池汇流后作为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3)储罐倒罐、检修
本项目液化石油气储罐需定期维护检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新储罐的检修周期一般建议为每3至5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需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本项目储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不再继续使用。本评价按照保守情况拟定每3年进行维护检修一次。
储罐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时,可用双螺杆泵将液化石油气从一个储罐倒入另一个储罐中。利用双螺杆泵倒罐原理为:首先依次开启倒出罐的出液阀和气相阀,开启倒入罐进液阀和气相阀,开启双螺杆泵倒罐阀,开始倒罐,观测液位,直至倒液完毕,各储罐配设固定气相管路和液相管路,无需安装和拆卸管道,倒罐过程中通过开启阀门接通管路后即可开始倒罐工作,整个倒罐过程为全封闭状态,无倒罐废气排放。
若进行储罐检修,则利用压缩机将出液罐内余气向临时槽车内抽排至储罐内压力抽到至0.08MPa,然后将储罐内余气自然放空,并对储罐内部进行清洗,清洗工作委托专业单位携带洗涤剂清洗。储罐放空余气归入检修废气G3,储罐清洗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S1归入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清洗前通知危废清运单位,清洗当天废水直接转入危废运输车辆,随产随清,厂区内不设暂存设施。
检修工作包括打压和内部焊缝检查两个环节,均委托专业检修单位进行,打压环节首先注入自来水至满罐,然后打入氮气至设定压力并保持24h后排空,打压使用氮气为检修单位自行购买并运至厂区,厂内不设储存设施;焊缝检查环节委托专业单位携带检查仪器现场检查,检查合格储罐经抽真空后投入使用,不合格储罐则进行设备淘汰更新。
若外协焊缝检查单位采用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进行探伤,探伤检查期间建设单位探伤人员配合做好辐射防控措施,检查结束后射线辐射随着检查设备关闭消失,检查结果底片由检查单位工作人员带回公司洗片室开展洗片与评片工作厂区内无探伤检查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储罐打压环节用水重复使用,全部储罐完成打压测试后,打压排水W2经围堰内东北角汇流池汇流后作为消防水池补水,, 不外排。
(4)钢瓶充装
本项目不进行钢瓶检测,液化石油气分装使用钢瓶由经销商提供,包括抽真空后的全新钢瓶和定期检测合格钢瓶,以及检修期内的带气钢瓶。
经销商将合格的液化气钢瓶送至灌装间充装台,工作人员接好充装卡具,连接LPG储罐液相出口和双螺杆泵的液相进口。开启双螺杆泵进出口阀门和气相联通管阀门,启动双螺杆泵从液化石油气LPG储罐抽出液体,经液相管道将液化石油气送至灌装间,而后使用万向节管道枪头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气体经气相联通管回到LPG储罐,使气液平衡。双螺杆泵出口管道上装有安全回流阀,当管道超过设定压力时,液化石油气可通过安全回流阀流回储罐,防止系统超压。
自动灌装线可按照设定程序自动完成充装,手动灌装区罐装过程边充装边称重,充装完毕后,关闭气泵,关闭液相及气相阀门,卸下钢瓶。
整个充装过程为全封闭状态,手动灌装设备充装完毕后,钢瓶角阀与灌装枪阀门间少量余气(充装收工残气)G4a直接放空;自动灌装线配设灌液枪为余气回收型装置,灌装完成后首先关闭双螺杆泵,然后关闭液相与气相阀门,开启余气回收装置将阀门与钢瓶接口之间的管道中的大部分余气通过回收返回至液相管路,小部分无法回收余气(充装收工残气)G4b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钢瓶检查
充装完毕的钢瓶使用台秤复核瓶重,瓶重复核合格后再检查钢瓶角阀的气密性,通过钢瓶检漏机进行检漏,检测合格后贴上合格证方可出站,严禁钢瓶超装。充装超量和角阀漏气钢瓶均属于存在安全隐患钢瓶,采用启动倒残机将瓶中已充装液化气倒入残液罐。
需倒残液的钢瓶由人工放到倒残机上,随后转动压紧装置把钢瓶压紧,钢瓶角阀接上抽液枪,开启气相管球阀,通过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利用残液罐的气相对钢瓶进行正压充气,将钢瓶中压力增加至比残液罐高0.3MPa;然后操纵气动开关,使钢瓶成倾斜倒立状。关闭气相管球阀,开启残液管球阀。这时钢瓶正处于正压倒空状态,钢瓶中液化石油气转入残液罐中,倒罐完成后关闭液相阀,转动架复位,摘下抽液枪,将倒残后的钢瓶从架上搬下,倒空后的钢瓶由经销商带回自行复检。
倒残液过程密闭进行,抽液枪接口与钢瓶阀门之间的管道中少量气体在摘枪过程中放空,该部分倒残液收工残气G5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倒出残液S2归入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罐内残液转运装车过程中收工残气G6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表3.7-1 建设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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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 |
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
环评阶段拟建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变化情况及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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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新建液化石油气站 |
新建液化石油气站 |
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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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
年分装销售液化石油气8400t |
年分装销售液化石油气8400t |
无 |
否 |
|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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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地点 |
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 |
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 |
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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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项目生产原料为外购液化石油气,厂区内设置储存设施,经钢瓶分装后外售,工艺过程中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形式排放,不涉及总量,厂区无废水排放,储罐清洗废水产生量为7.2t/次(平均2.4t/a),储罐残液产生量为9.21t/a,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05t/a,废油桶产生量为0.001t/a,含油沾染物产生量为0.01t/a。 |
项项目生产原料为外购液化石油气,厂区内设置储存设施,经钢瓶分装后外售,工艺过程中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形式排放,不涉及总量,厂区无废水排放,储罐清洗废水产生量为7.2t/次(平均2.4t/a),储罐残液产生量为9.21t/a,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05t/a,废油桶产生量为0.001t/a,含油沾染物产生量为0.01t/a。 |
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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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液化石油气来料为槽车运输,厂内暂存为双层卧式储罐,外售产品为钢瓶装,排放废气仅为装卸管道接口与阀门之间的管道中少量气体在拆卸管道过程中放空。 |
液化石油气来料为槽车运输,厂内暂存为双层卧式储罐,外售产品为钢瓶装,排放废气仅为装卸管道接口与阀门之间的管道中少量气体在拆卸管道过程中放空。 |
无 |
否 |
|
环境保护措施 |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物料转运过程密闭输送,自动充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 |
物料转运过程密闭输送,自动充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 |
无 |
否 |
|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项目无废水外排。 |
项目无废水外排。 |
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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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
项目处食堂油烟排放口外,无废气排放口。 |
项目处食堂油烟排放口外,无废气排放口。 |
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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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 |
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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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暂存位置变化,处置方式不变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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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厂区内涉及风险物质使用区域配设沙袋及应急桶用于事故水截留、暂存。 |
厂区内涉及风险物质使用区域配设沙袋及应急桶用于事故水截留、暂存。 |
无 |
否 |
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掏,储储罐喷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和储罐打压排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消防水池内定期投加含氯消毒片进行消毒,无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职工食堂烹饪过程产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油雾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屋顶12.5m高排气筒P1排放。
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对进行钢瓶充装过程中管路中余气回收。
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净化后通过发电机房屋顶排放口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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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净化设施 |
自动灌装线余气回收装置 |
|
|
|
发电机自带消烟除尘设施 |
图4.1-2 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照片
本项目运营期厂内噪声主要来自压缩机、双螺杆泵、水泵、余气回收装置、柴油发电机、办公楼空调室外机、油烟净化设施风机等,不包括备用设备。固定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其中液化石油气卸液、倒罐工序仅在昼间操作,储罐喷淋常规操作时间为夏季昼间,围堰内汇流池排水常规操作时间为昼间,对应压缩机房内压缩机及墙体排风扇、消防水池水泵、汇流池水泵非应急状态为昼间间歇性运转,办公楼空调室外机、油烟净化设施风机运转时间为昼间,发电机为应急情况使用,其他设备均为24h内不连续运转。
表4.1-1 噪声强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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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噪声源 |
台套 |
安装位置 |
开启时间 |
治理措施 |
|
1 |
办公楼空调室外机 |
4 |
办公楼南侧外墙 |
8h |
选用低噪声设备。 |
|
2 |
油烟净化设施风机 |
1 |
办公楼屋顶 |
3h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 |
|
3 |
双螺杆泵 |
2 |
灌装间内 |
24h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 |
|
4 |
余气回收装置 |
1 |
灌装间内 |
24h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 |
|
5 |
墙体排放扇 |
5 |
灌装间墙体 |
24h |
选用低噪声设备。 |
|
6 |
墙体排放扇 |
2 |
压缩机房墙体 |
24h |
选用低噪声设备。 |
|
7 |
压缩机 |
1 |
压缩机房 |
8h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车间隔声。 |
|
8 |
发电机 |
1 |
辅助用房 |
5h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车间隔声。 |
|
9 |
水泵1 |
1 |
消防水池 |
5h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车间隔声。 |
|
10 |
水泵2 |
1 |
围堰出水池 |
2h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车间隔声。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储罐清洗废水、储罐残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沾染物。各种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1-4。
表4.1-4 各种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措施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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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名称 |
来源 |
性质 |
产生量 |
处理处置量 |
处理处置方式 |
暂存场所 |
备注 |
|
生活垃圾 |
日常生活 |
一般固废 |
1.46t/a |
1.46t/a |
委托处置 |
生活垃圾桶 |
城市管理部门清运 |
|
储罐清洗废水 |
储罐清洗 |
危险废物 |
7.2t/次(平均2.4t/a) |
7.2t/次(平均2.4t/a) |
委托处置 |
随产随清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储罐残液 |
储罐 |
危险废物 |
9.21t/a |
9.21t/a |
委托处置 |
残液罐 |
|
废矿物油 |
设备保养维护 |
危险废物 |
0.05t/a |
0.05t/a |
委托处置 |
危废暂存间 |
|
废油桶 |
设备保养维护 |
危险废物 |
0.001t/a |
0.001t/a |
委托处置 |
危废暂存间 |
|
含油沾染物 |
设备保养 |
危险废物 |
0.01t/a |
0.01t/a |
委托处置 |
危废暂存间 |
本工程危险废物中储罐清洗废水随产随清;储罐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暂存周期一般为6个月,最大贮存能力为11.27t;其他危废在新建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一般贮存周期最长为3个月,危险废物均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危废暂存间为租赁天津兴瑞达燃气有限公司建成构筑物,建筑面积8m2,最大贮存能力约为4t,贮存能力能够满足本工程危废暂存要求。
|
|
|
|
危废暂存间外部标识 |
危废暂存间内部标识及防渗漏托盘 |
|
|
|
残液暂存罐及标识 |
图4.1-3 本项目危废暂存设施照片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总图设计严格按照《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有关规定进行。储罐区内设施与站区内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要满足相应防火安全距离的要求。根据储罐区内各组成部分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在各区间采用道路作为防火通道,在各区间尤其是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设施之间,设置足够的防火安全间距,以防止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火灾事故蔓延,并考虑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
厂区、车间、仓库及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定期排查地面裂缝,发现裂缝及时处理。
②危险品储运安全措施
A、液化石油气及残液储罐
储罐为双层中空设置;
储罐应配设液位计、压力表,并设置液位上、下限及压力上限报警,并远程监控;
储罐的液相连接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切断阀;
储罐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且不应小于4个,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的有关规定;
安全阀与储罐间应设切断阀,切断阀在正常操作时应处于铅封开启状态;
与储罐气相空间连接的管道上应设置人工放散阀;
储罐配设喷淋降温系统,防止储罐内温度升高引起罐内压力增加而导致储罐超压排放量增加和储罐安全性降低。
B、储罐区及生产区
储罐液位计设有液位高、低报警功能,同时每座储罐设有高高液位开关,当液位高高时,联锁关闭罐入口阀门,防止冒罐,同时根据需要设置低低液位开关,当液位低低时,关闭罐出口阀门,防止储罐抽空。
罐区控制阀能实现现场手动开关、控制室远程开关,阀门任意位置的急停,同时阀门的开关状态、等信号引入控制系统进行指示。
在罐区、汽车装车设施、压缩机房、灌装间等容易发生可燃气体泄漏和聚集的场合,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
拼接屏可显示视频监控画面、投放工艺流程等,方便控制室人员监控库内设施情况。
③电气安全措施
根据生产特性,本项目用电设备配电及控制电缆均采用耐火或阻燃型电缆,插座回路设置漏电保护短路器。通信及自动化仪表用电缆、电线及安装材料均采用阻燃型,明敷电缆、电线均穿钢管并做防火处理,管线穿墙、楼板处做密封防火处理;生产装置场所,装设必要的配电箱,供现场照明,灯具、插座电源或配电箱尽量安装在安全、正常的环境场所。定期检维修生产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发现损坏、漏电情况及时处理并安装触电保护器,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储罐区及生产区均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所有电气用金属构件、电缆外皮均应接地。
④物料泄漏事故的防范措施
生产车间、危险品库等危险物质使用、暂存等区域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液态危险物质包装容器应整齐存放,容器下方设置托盘,并定期检查各类物料包装容器是否有破损泄漏,若发生泄漏,应立即转移桶内原料。
阀门及管道采用优质材料,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对阀门、管道等进行检查。
危险物质存放区设有通风装置、监控装置,配有可燃气体报警器和灭火装置,库房内配有原料泄漏吸附物及砂槽,可保证泄漏时能及时进行封堵。
⑤火灾防范措施
制定防火规范及要求,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岗位防火技术、操作规程、灭火器和消防栓使用办法、疏散逃生知识等,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加强防火管理。
厂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并设置防火标示牌和危险品防护标志;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使用的一切电气设备、照明和电气线路都必须采取防爆型的电器。
厂区内应安装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感烟或感温探测器等,构成自动报警监测系统,并且对该系统作定期检查;同时厂区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栓、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泵等。
日常运行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查,防止安全阀、截止阀等设备失效;设备按照防爆要求配置;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巡视和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设立厂内急救指挥小组,并和当地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建立正常联系,一旦出现事故能立刻采取有效救援措施。
厂区内应设置完善的监控系统和齐全的消防设施,能够及时阻断被污染的消防水或其它废水流出厂区。
①液态物料泄漏
液态危险物质发生泄漏事故后,立即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对其进行事故处理,人员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迅速将包装袋倾斜,使破损处朝上,防止继续泄漏,然后将其转移至完好的新包装袋内,已经泄漏的少量危险物质采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附处理,废吸附材料收集至专用密闭容器中,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影响。
若物料在车间外运输途中发生泄漏,及时针对厂区出入口进行围堵,将泄漏物质控制在厂区范围,避免漫流出厂区进入地表水体。
②液化石油气泄漏
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首先明确事故类型:
A、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阀门、管线、法兰连接处,封盖处垫片老化容易泄漏。一经发现须先将罐内的液倒到其它储罐,使液化石油气迅速脱离可能蔓延火灾的区域,由安全员带领维修人员,穿好工作服、鞋、手套等,带上灭火器及垫片、备件进行抢修。首先关闭上、下行阀门,用不起火花的工具减压,减压时人员不要随便移动,杜绝一切人员进行现场,绝对禁止烟火。待气体浓度稀释后,尽快抢修更换垫片完毕后,做好记录。泄漏不严重的可用相应的带压堵漏装置暂时堵住。
当来不及倒出的液化石油气存在罐内,又靠近火灾,在受到威协,会引起爆炸的时候,可提前开启放散阀向大气放散液化石油气以保护容器安全。
倒罐操作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B、出现储罐、管线、阀门爆裂等液化石油气大量外泄现象。
设备维护不当,失修、误操作、气候骤变、雷击等多种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出现此种情况,首先安全员关闭总电源和气源,迅速报警(110、119),并紧急通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上级主管领导增派人员,总指挥统一指挥封锁气站周围200米以内的道路,由专人疏散人群,把守警戒,切断一切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并严禁任何火源,必要时以红旗示意,全站人员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手套开始抢险。
储罐喷淋全部打开,稀释液体,淋湿地面,以免产生静电火花用准备好的锥形木楔堵塞住裂缝并用包箍加固,浇注冷水以之结冰暂时封住泄漏处。
启动压缩机,往事故罐加压打开临近储罐阀门迅速倒罐或倒瓶将气运走。待大气中的液化石油气浓度低于安全限值以下时可疏导车辆,行入通行。清理现场,事后查找根源,据实上报,并做好事故抢修记录。
当罐底发生泄漏时,利用液相液化石油气比水轻且与水不相溶的性质,向储罐内注入一定数量的水,以便在罐内底部形成水垫层,使泄漏处外泄的是水而不是液化石油气,从而切断泄漏源,使火焰自动熄灭,然后再采取堵漏措施。注水前注意泄漏部位是否适用这种方法、注水量的控制以及泵房、配电房等处的可燃浓度是否低于液化石油气的爆炸极限,以保证注水操作的顺利进行。
C、出现液体大量泄漏、爆炸、燃烧事故
一旦出现液体大量泄漏立即实施上述2条抢险方案。在发生爆炸、燃烧时,立即启动相邻未泄漏的储罐喷淋,并用消防栓同时喷淋以便降温。
另一组消防水组成水幕,阻隔火焰辐射波烘烤相邻储罐。搬离一切可燃物至安全地带用消防车灭火弹。泡沫灭火剂覆盖火源,干粉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喷射,室息火源。
当燃烧火焰出现白热化时,迅速顶风撤离全体人员,躲避第二次爆炸冲击波。
液化石油气钢瓶在运输中或瓶库内,如发现个别液化石油气钢瓶漏气或起火,又不是可以关闭阀门或采取临时办法可以排除的,可随时将其提出,在空旷的地方将其放掉,以免殃及其它液化石油气钢瓶。注意搬移带火苗液化石油气钢瓶时,应用防火毯垫衬,防止烫伤。
③事故废水收集
物料泄漏后引起的小面积着火情况,立即使用灭火器、消防沙等进行灭火,灭火过程产生的灭火废干粉、废沙等经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若火势蔓延,应采用消防栓进行灭火,消防用水由厂区消防供水系统供给。为防止火灾对水环境产生次生/伴生影响,火势较小、消防废水产生量较小时可通过沙袋拦截在着火区域外围,消防废水产生量相对较大时通过汇流池排水管导排至专用收集容器内;待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事故废水进行检测,水质符合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时,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水质超标时,应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严禁事故废水未经检测或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
若火情较大,难以短时间控制时,消防废水无法收集进入漳河时,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请求区域联动救援。发生火灾时迅速采用灭火措施,并疏导下风向人员,以免对环境和周边人员产生显著影响。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口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废气排放口和危废暂存柜按照规范化要求建设,设置情况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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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情况 |
油烟排放口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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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暂存间外部标识 |
危废暂存间内部标识及防渗漏托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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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液暂存罐及标识 |
图4.2-1 本项目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现场照片
本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主要用于厂区废水收集、废气处理、隔声降噪、风险防范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8.29%,环保投资项目与环评中设计内容一致。各项环保设施投资及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见表4.3-1和4.3-2。
表4.3-1 环保设施投资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设施名称 |
环保投资细目及金额(万元)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额的百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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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营期油烟净化设施建设 |
1 |
0.06 |
|
2 |
运营期自动充装线余气回收装置 |
20 |
1.17 |
|
3 |
运营期柴油发电机自带消烟除尘设施 |
2 |
0.12 |
|
4 |
运营期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 |
2 |
0.12 |
|
5 |
运营期危废暂存间及残液罐建设 |
10 |
0.59 |
|
6 |
生活垃圾收集桶 |
0.5 |
0.03 |
|
7 |
运营期隔声降噪措施 |
5 |
0.29 |
|
8 |
运营期废气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
0.5 |
0.03 |
|
9 |
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 |
100 |
5.88 |
|
总计 |
—— |
141 |
8.29 |
表4.3-2 环保设施环评情、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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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项目环保设施环评情况 |
初步设计情况 |
实际建设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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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食堂配设油烟净化设施,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 |
食堂配设油烟净化设施,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 |
食堂配设油烟净化设施,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 |
无变化 |
|
废水 |
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
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
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
无变化 |
|
噪声 |
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厂房外的风机等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 |
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厂房外的风机等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 |
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厂房外的风机等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 |
无变化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暂存位置变化,处置方式不变 |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拟投资 1700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邦喜公路南侧 200米处自有厂区内建设“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2208.95m2,建筑面积 2929.2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土建工程:建设办公楼、辅助用房、压缩机房、灌装间、消防水池、钢瓶检验厂房。(2)生产相关设备:建设5个液化石油气储罐及分装设备,用于液化石油气储存和分装销售,储存设施包括 1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4个、20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个,年分装销售液化石油气 8400t。项目分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均为液化石油气购买方提供检验合格钢瓶,本项目不进行钢瓶检测服务。
2、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2.1 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对进行钢瓶充装过程中管路中余气回收,手动灌装线充装量较小,余气放空;日常运行废气为少量槽车卸液收工残气、气瓶充装收工残气、倒残液收工残气、残液装车收工残气,非正常工况废气为储罐超压排放废气和检修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净化后通过发电机房屋顶排放口排放。职工食堂烹任过程产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屋顶12.5m高排气简P1排放。
2.2 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2.3 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各噪声源经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四侧场界影响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达标。
2.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因子污染物排放,无总量控制指标申请。
4、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占总投资8.29%,主要用于厂区废水收集、废气处理、隔声降噪、风险防范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
5、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标准和要求范围内,企业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5.2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落实情况
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落实情况见表5.2-1。
表5.2-1 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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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要求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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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拟投资 1700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邦喜公路南侧 200米处自有厂区内建设“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2208.95m2,建筑面积 2929.2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土建工程:建设办公楼、辅助用房、压缩机房、灌装间、消防水池、钢瓶检验厂房。(2)生产相关设备:建设5个液化石油气储罐及分装设备,用于液化石油气储存和分装销售,储存设施包括 100m3 液化石油气储罐4个、20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个,年分装销售液化石油气 8400t。项目分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均为液化石油气购买方提供检验合格钢瓶,本项目不进行钢瓶检测服务。 |
已落实。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拟投资 1700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邦喜公路南侧 200米处自有厂区内建设“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2208.95m2,建筑面积 2929.2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土建工程:建设办公楼、辅助用房、压缩机房、灌装间、消防水池、钢瓶检验厂房。(2)生产相关设备:建设5个液化石油气储罐及分装设备,用于液化石油气储存和分装销售,储存设施包括 100m3 液化石油气储罐4个、20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个,年分装销售液化石油气 8400t。项目分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均为液化石油气购买方提供检验合格钢瓶,本项目不进行钢瓶检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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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对进行钢瓶充装过程中管路中余气回收,手动灌装线充装量较小,余气放空;日常运行废气为少量槽车卸液收工残气、气瓶充装收工残气、倒残液收工残气、残液装车收工残气,非正常工况废气为储罐超压排放废气和检修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净化后通过发电机房屋顶排放口排放。职工食堂烹任过程产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屋顶12.5m高排气简P1排放。 |
已落实。
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对进行钢瓶充装过程中管路中余气回收,手动灌装线充装量较小,余气放空;日常运行废气为少量槽车卸液收工残气、气瓶充装收工残气、倒残液收工残气、残液装车收工残气,非正常工况废气为储罐超压排放废气和检修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净化后通过发电机房屋顶排放口排放。职工食堂烹任过程产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屋顶12.5m高排气简P1排放。 |
|
3 |
本项目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
已落实。
本项目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
|
4 |
本项目各噪声源经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四侧场界影响值满足2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达标。 |
已落实。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各噪声源经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四侧场界影响值满足2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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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6 |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因子污染物排放,无总量控制指标申请。 |
已落实。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因子污染物排放,无总量控制指标申请。 |
|
7 |
本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占总投资8.29%,主要用于厂区废水收集、废气处理、隔声降噪、风险防范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 |
已落实。
本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占总投资8.29%,主要用于厂区废水收集、废气处理、隔声降噪、风险防范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 |
|
8 |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标准和要求范围内,企业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
已落实。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标准和要求范围内,企业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见表5.4-1。
表5.4-1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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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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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拟投资 1700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邦喜公路南侧 200米处自有厂区内建设“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2208.95m2,建筑面积 2929.2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土建工程:建设办公楼、辅助用房、压缩机房、灌装间、消防水池、钢瓶检验厂房。(2)生产相关设备:建设5个液化石油气储罐及分装设备,用于液化石油气储存和分装销售,储存设施包括 100m3 液化石油气储罐4个、20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个,年分装销售液化石油气 8400t。项目分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均为液化石油气购买方提供检验合格钢瓶,本项目不进行钢瓶检测服务。项目已完成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现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
已落实。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拟投资 1700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邦喜公路南侧 200米处自有厂区内建设“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2208.95m2,建筑面积 2929.2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土建工程:建设办公楼、辅助用房、压缩机房、灌装间、消防水池、钢瓶检验厂房。(2)生产相关设备:建设5个液化石油气储罐及分装设备,用于液化石油气储存和分装销售,储存设施包括 100m3 液化石油气储罐4个、20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个,年分装销售液化石油气 8400t。项目分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均为液化石油气购买方提供检验合格钢瓶,本项目不进行钢瓶检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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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对进行钢瓶充装过程中管路中余气回收,手动灌装线充装量较小,余气放空;日常运行废气为少量槽车卸液收工残气、气瓶充装收工残气、倒残液收工残气、残液装车收工残气,非正常工况废气为储罐超压排放废气和检修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净化后通过发电机房屋顶排放口排放。职工食堂烹任过程产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屋顶12.5m高排气简P1排放。 |
已落实。
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对进行钢瓶充装过程中管路中余气回收,手动灌装线充装量较小,余气放空;日常运行废气为少量槽车卸液收工残气、气瓶充装收工残气、倒残液收工残气、残液装车收工残气,非正常工况废气为储罐超压排放废气和检修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净化后通过发电机房屋顶排放口排放。职工食堂烹任过程产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屋顶12.5m高排气简P1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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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
已落实。
生活污水由环卫公司定期清掏,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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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
已落实。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企业东、西侧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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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危险度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定期由城管委清运处置。 |
已落实。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度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定期由城管委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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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落实环境管理计划与监测计划,按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
已落实。
企业已按照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投产后将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计划与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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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落实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已落实。
企业已按照要求对涉及原辅料及危废暂存设施做好硬化和防渗处理,并在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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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严格环境风险管理,及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重视环境风险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及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
已落实。
企业严格环境风险管理,及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重视环境风险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目前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和备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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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8、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已落实。
企业已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根据验收监测,企业无废水外排,废气、噪声能够满足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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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9、企业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
已落实。
企业已完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120225MAC8C7RH18001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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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之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已落实。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已在五年内开工并建设完成,实际建设与环评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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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验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竣工后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正在落实中。
目前项目已竣工,正在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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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五、本项目主要执行以下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1、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DB12/644-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4、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5、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6、GB18597-2023《危险度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已落实。
该项目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DB12/644-2016《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4、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5、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6、GB18597-2023《危险度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
14 |
六、请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已落实。
该项目已在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报备,接受“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
|
15 |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已落实。
企业已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
16 |
八、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并取得其他许可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
已落实。
企业已按规定办理并取得相关许可。 |
表6-1 各污染物监测执行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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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执行标准 |
限值 |
|
废气 |
厂界废气 |
厂界上下风向 |
非甲烷总烃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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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20(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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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油烟 |
油烟排气筒 |
油烟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
1mg/m3 |
|
废水 |
回用水(储罐喷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储罐打压排水) |
消防水池 |
pH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注:a括号内指标值为沿海及本地水源中溶解性固体含量较高的区域的指标。 |
6.0~9.0(无量纲) |
|
色度 |
30(铂钴色度单位) |
|
嗅 |
无不快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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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度 |
10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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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5 |
10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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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8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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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 mg/L |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200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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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氧 |
2.0 mg/L |
|
总氯 |
1.0(出厂),0.2b(管网末端) |
|
大肠埃希氏菌 |
不应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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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厂界噪声 |
东侧、西侧厂界(共2个点) |
连续等效 A 声级 |
GB12348-201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暂存 |
暂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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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规范化 |
排污口规范化 |
排污口 |
—— |
《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测 [2007]57 号相关要求 |
—— |
|
注:
审批文件名称: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蓟审批一[2026]20号)。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因子污染物排放,无总量控制指标申请。 |
本公司按照本项目环评及批复的要求,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勘察,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委托钧正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1日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于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06日对项目食堂油烟进行了验收监测;委托瑞智(天津)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1日对消防水池回用水质进行验收监测,通过对各类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见表7.1-1,无组织排放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见表 7.1-1,废气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 3。
表 7.1-1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一览表
|
废气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
有组织排放废气 |
P1排气筒、油烟净化设施出口 |
油烟 |
连续监测两天 |
表 7.1-2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一览表
|
废气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
无组织排放废气 |
厂界上风向对照点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2 周期
3 次/周期 |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周期频次见表 7.2-1,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 3。
表 7.2-1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一览表
|
监测点位 |
废水类别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
消防水池 |
回用水 |
pH、色度、嗅、浊度、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氯、大肠埃希氏菌 |
2 周期
4次/周期 |
针对四侧厂界进行噪声监测,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周期频次见表 7.3-1,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 3。
表 7.3-1 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一览表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
四侧厂界(共计4个点位) |
连续等效 A 声级 |
2 周期;2 次/周期 |
检测分析方法及检测仪器见表8.1-1。
表 8.1-1 检测分析方法及检测仪器一览表
|
样品
类别 |
检测项目 |
检测标准 (方法) |
仪器名称 |
仪器编号 |
方法检出限 |
|
废气 |
油烟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1077-2019 |
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
ZR-3260E |
JZCY-103 |
0.1mg/m3 |
|
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
ZR-3260D |
JZCY-085 |
|
红外分光测油仪GH-800AC |
JZSY-016 |
|
无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
真空箱气袋采样器FY-10L |
JZCY-048、JZCY-049、JZCY-050、JZCY-051 |
0.07mg/m3 |
|
气相色谱仪
SP-3420A |
JZSY-035 |
|
臭气浓度 |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真空箱气袋采样器
FY-10L |
JZCY-048、JZCY-049、JZCY-050、JZCY-051 |
/ |
|
废水 |
氨(以N 计)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5 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5750.5-2023(11.1)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U-1810PC |
RZJC-YQ-005-1 |
0.02mg/L |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 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23(13.1)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TU-1810PC |
RZJC-YQ-005-1 |
0.05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
溶解氧测定仪JPSJ-605F |
RZJC-YQ-080-1 |
0.5mg/L |
|
恒温恒湿箱LHS-250HC-I |
RZJC-YQ-086-1 |
|
浑浊度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 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23(5.1) |
高精度浊度分析测定仪HI88713 |
RZJC-YQ-011-1 |
0.5度 |
|
溶解氧 |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09 |
溶解氧测定仪JPSJ-605F |
RZJC-YQ-080-1 |
/ |
|
色度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 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23(4.1) |
具塞比色管50ml |
RZJC-YQ-064-2 |
5倍 |
|
臭和味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 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23(6.1) |
锥形瓶250ml |
/ |
/ |
|
溶解性总固体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 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23(11.1) |
电子天平ME204E/02 |
RZJC-YQ-013-1 |
4 |
|
鼓风干燥箱DHG-9055A |
RZJC-YQ-047-1 |
|
大肠埃希氏菌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12 部分:微生物指
标》GB/T 5750.12-2023(7.1) |
生化培养箱LRH-250F |
RZJC-YQ-042-1 |
/ |
|
总氯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11部分:消毒剂指标》GB/T 5750.11-2023(5.2) |
具塞比色管50ml |
RZJC-YQ-064-2 |
0.005mg/L |
|
pH值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 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23(8.1) |
实验室pH 计PHSJ-3F |
RZJC-YQ-021-2 |
/ |
|
噪声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 |
JZCY-082 |
/ |
|
声级计校准器AWA6022A |
JZCY-083 |
|
风向风速仪PLC-16025 |
JZCY-026 |
参加验收监测的采样和分析人员,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废气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监测技术要求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各污染物监测标准进行。采样仪器逐台进行气密性检查、流量校准。采样仪 器及实验分析仪器均通过相应具备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并在鉴定有效期内使用仪器。
噪声测量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第 5 部 分测量方法有关规定进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噪声测量仪器在每次测量前后用声校准器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
本公司委托钧正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1日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于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06日对项目食堂油烟进行了验收监测;委托瑞智(天津)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1日对消防水池回用水质进行验收监测。本项目验收期间主要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和排放设施等正常运行。
有组织废气监测项目及检测结果见表9.2-1。
表9.2-1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项目及检测结果一览表
|
检测点位 |
餐厅油烟排气筒P1 |
|
采样日期 |
2026.06.05 |
|
分析日期 |
2026.06.05~2026.06.08 |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排放限值 |
|
油烟 |
排放浓度(mg/m3) |
0.4 |
1.0 |
|
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m2) |
0.28 |
|
基准灶头个数(个) |
0.25 |
|
净化设备名称及型号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
排气筒截面积(m2) |
0.1257 |
|
采样日期 |
2026.06.06 |
|
分析日期 |
2026.06.06~2026.06.08 |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排放限值 |
|
油烟 |
排放浓度(mg/m3) |
0.4 |
1.0 |
|
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m2) |
0.28 |
|
基准灶头个数(个) |
0.25 |
|
净化设备名称及型号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
排气筒截面积(m2) |
0.1257 |
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06日检测数据表明: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油烟浓度能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监测项目及检测结果见表9.2-2。
表9.2-2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项目及检测结果一览表
|
检测项目 |
采样日期
及频次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 |
|
2026.05.20 |
2026.05.21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臭气浓度
(无量纲) |
上风向○1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下风向○2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下风向○3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下风向○4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非甲烷总烃
(mg/m3) |
上风向○1 |
0.91 |
0.91 |
0.95 |
0.95 |
0.92 |
0.94 |
|
下风向○2 |
1.11 |
1.16 |
1.10 |
1.13 |
1.11 |
1.09 |
|
下风向○3 |
1.11 |
1.13 |
1.15 |
1.03 |
1.04 |
1.11 |
|
下风向○4 |
1.06 |
1.13 |
1.11 |
1.07 |
1.07 |
1.12 |
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1日检测数据表明: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厂界处浓度监测最大值为1.1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4.0mg/m3);臭气浓度厂界处浓度监测值均小于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20(无量纲))要求。
厂区回用水质(即消防水池水质)监测项目及检测结果见表9.2-1。
表9.2-1 厂区回用水质(即消防水池水质)检测结果
|
采样
点位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回用标准限值 |
达标情况 |
|
参数
采样日期及频次 |
2026年05月20日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平均 |
|
消防水池 |
氨氮(mg/L) |
0.21 |
0.21 |
0.21 |
0.21 |
0.21 |
8 |
达标 |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1.2 |
0.8 |
1.2 |
1.0 |
1.0 |
10 |
达标 |
|
溶解氧(mg/L) |
5.5 |
5.7 |
5.3 |
5.9 |
5.6 |
≥2.0 |
达标 |
|
浊度(度) |
1.1 |
1.1 |
1.0 |
1.1 |
1.1 |
10 |
达标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050 |
<0.050 |
<0.050 |
<0.050 |
<0.050 |
0.5 |
达标 |
|
色度(倍) |
<5 |
<5 |
<5 |
<5 |
<5 |
铂钴色度单位≤30 |
达标 |
|
臭和味 |
无异臭、异味 |
无异臭、异味 |
无异臭、异味 |
无异臭、异味 |
无异臭、异味 |
无不快感 |
达标 |
|
全盐量(溶解性总固体)(mg/L) |
458 |
456 |
453 |
455 |
456 |
1000(2000)a |
达标 |
|
总氯(mg/L) |
0.60 |
0.60 |
0.60 |
0.60 |
0.60 |
1.0(出厂),0.2b(管网末端) |
达标 |
|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不应检出 |
达标 |
|
pH值(无量纲) |
7.51 |
7.51 |
7.51 |
7.52 |
7.51-7.52 |
6.0~9.0 |
达标 |
|
采样
点位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回用标准
限值 |
达标情况 |
|
参数
采样日期及频次 |
2026年05月21日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平均 |
|
消防水池 |
氨氮(mg/L) |
0.19 |
0.18 |
0.19 |
0.19 |
0.19 |
8 |
达标 |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0.9 |
1.1 |
0.8 |
0.7 |
0.9 |
10 |
达标 |
|
溶解氧(mg/L) |
6.0 |
5.7 |
6.3 |
5.9 |
6.0 |
≥2.0 |
达标 |
|
浊度(度) |
1.0 |
0.9 |
1.1 |
1.0 |
1.0 |
10 |
达标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050 |
<0.050 |
<0.050 |
<0.050 |
<0.050 |
0.5 |
达标 |
|
色度(倍) |
<5 |
<5 |
<5 |
<5 |
<5 |
铂钴色度单位≤30 |
达标 |
|
臭和味 |
无异臭、异味 |
无异臭、异味 |
无异臭、异味 |
无异臭、异味 |
无异臭、异味 |
无不快感 |
达标 |
|
全盐量(溶解性总固体)(mg/L) |
451 |
453 |
449 |
457 |
452 |
1000(2000)a |
达标 |
|
总氯(mg/L) |
0.58 |
0.58 |
0.58 |
0.58 |
0.58 |
1.0(出厂),0.2b(管网末端) |
达标 |
|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不应检出 |
达标 |
|
pH值(无量纲) |
7.59 |
7.60 |
7.59 |
7.59 |
7.59-7.60 |
6.0~9.0 |
达标 |
注:a括号内指标值为沿海及本地水源中溶解性固体含量较高的区域的指标。
2026 年05月20 日至2026 年05月21日检测数据表明: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消防水池内水体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浊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嗅、溶解性总固体、总氯、大肠埃希氏菌指标、pH 值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限值。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见表 9.2-4。
表 9.2-4 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
采样点位 |
采样日期 |
检测结果(Leq[dB(A)]) |
|
昼间第一次 |
昼间第二次 |
夜间第一次 |
夜间第二次 |
|
1#南厂界外1m |
2026年05月20日 |
54 |
52 |
46 |
45 |
|
2026年05月21日 |
57 |
56 |
48 |
47 |
|
2#东厂界外1m |
2026年05月20日 |
53 |
54 |
46 |
47 |
|
2026年05月21日 |
54 |
55 |
47 |
48 |
|
3#北厂界外1m |
2026年05月20日 |
54 |
54 |
46 |
47 |
|
2026年05月21日 |
52 |
56 |
47 |
46 |
|
4#西厂界外1m |
2026年05月20日 |
56 |
53 |
47 |
46 |
|
2026年05月21日 |
55 |
51 |
48 |
44 |
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1日检测数据表明: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四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本项目无一般工业固废产生。
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储罐清洗废水、储罐残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沾染物,储罐清洗废水随产随清;储罐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暂存周期一般为6个月,最大贮存能力为11.27t;其他危废在新建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一般贮存周期最长为3个月,危险废物均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危废暂存间为租赁天津兴瑞达燃气有限公司建成构筑物,建筑面积约8m2,最大贮存能力约为4t,贮存能力能够满足本工程危废暂存要求。
目前企业已与天津华庆百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处置危险固废,自企业完成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补办环评手续至验收试运行期间处于停产状态,企业生产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未进行设备维护和液压油更换,故尚无危废转移发生。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因子污染物排放,无总量控制指标申请。
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1日以及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06日检测数据表明: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验收期间,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和排放设施等正常运行,污染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1)废气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油烟浓度能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处浓度监测最大值为1.16mg/m 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厂界处浓度监测值均小于10 (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 —2018))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掏,储储罐喷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和储罐打压排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消防水池内定期投加含氯消毒片进行消毒,无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消防水池内水体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浊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嗅、溶解性总固体、总氯、大肠埃希氏菌指标、pH值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等措施达到降噪目的。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四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前其贮存满足《危险度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规定。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掏,储储罐喷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和储罐打压排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消防水池内定期投加含氯消毒片进行消毒,无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消防水池内水体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浊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嗅、溶解性总固体、总氯、大肠埃希氏菌指标、pH值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限值。
(2)废气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油烟浓度能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处浓度监测最大值为1.1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厂界处浓度监测值均小于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要求。
(3)噪声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四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储罐清洗排水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前其贮存满足《危险度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中有关规定。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因子污染物排放,无总量控制指标申请。
10.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符合性分析
表10.3-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符合性分析
|
序号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规定 |
落实情况 |
验收合格
符合性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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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
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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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
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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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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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
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破坏;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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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
项目属于登记管理行业,已进行排污登记;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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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
项目一次性整体建设并投入生产,项目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能够满足相应主体工程需要;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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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
建设单位因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被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目前企业已根据要求进行了补办手续并通过审批,现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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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属实,内容无重大缺项、遗漏,验收结论明确、合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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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
无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形。 |
合格 |
综上所述,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储罐喷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储罐打压排水满足回用标准,废气、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去向合理,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本公司为保护公司生产环境、防治污染、确保国家减排指标,设置环保制度主要负责人,监督日常环保工作。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本公司环保管理制度详见附件4。
根据已批复的《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建成后全厂例行监测计划如下:
表5-1 本次建成后全厂例行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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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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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 |
油烟排气筒 |
油烟 |
每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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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 |
厂界上下风向 |
非甲烷总烃 |
每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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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每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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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水 |
消防水池 |
pH、色度、嗅、浊度、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氯、大肠埃希氏菌 |
每季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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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噪声 |
厂界外1m(东、西) |
等效连续A声级 |
每季一次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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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2403-120225-89-01-712142 |
建设地点 |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邦喜公路南侧2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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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 149危化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东经 117 度 20 分 34.736 秒,北纬 40 度 1 分 35.201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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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销售钢瓶装液化石油气8400t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销售钢瓶装液化石油气8400t |
环评单位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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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 |
审批文号 |
蓟审批一[2026]20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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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25年06月(未批先建) |
竣工日期 |
2026年04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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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登记编号91120225MAC8C7RH18001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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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钧正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瑞智(天津)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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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17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41 |
所占比例(%) |
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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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17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41 |
所占比例(%) |
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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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2 |
废气治理(万元) |
23 |
噪声治理(万元) |
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10.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0 |
其他(万元) |
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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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36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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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天津天罡燃气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225MAC8C7RH18 |
验收时间 |
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1日,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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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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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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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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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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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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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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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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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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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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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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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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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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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