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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天津市西青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通知》,“强调底线约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划定并严格管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资源安全、军事安全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原则之一为“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城市安全发展。 立足全域陆海空间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确保粮食、生态和国土安全加强地震、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强化安全防灾体系建设,确保城市韧性安全发展。”
根据《天津市西青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划定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优化国土用途结构,构建“两心三带三区,多点支撑”的西青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行政管理属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地理位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厂区为现有工业用地,不新增用地,距离最近生态红线为西南侧独流减河,距离约9.1km,项目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符合天津市、滨海新区及西青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要求。
由于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范围内中无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地块,故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控制线位置关系仅判定天津市和西青区对应图件,本项目与天津市及西青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三条控制线相对位置关系示意见附图4。
4、《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要求,大运河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2000m内的核心区范围属于核心监控区。本项目距大运河约3005m,不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本项目与大运河监控区相对位置关系示意见附图5。
5、与生态绿廊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35》、《天津市加强滨海新区和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实施细则》,天津市滨海新区和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地区(简称生态屏障区)是指东至滨海新区西外环线高速公路,南至独流减河,西至宁静高速公路,北至永定新河围合的范围。生态屏障区分为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和三级管控区。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不在生态屏障区内,位置关系见附图6。
6、与现行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表1-6 本工程与现行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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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天津博苑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企业”)成立于1997年,企业总部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内)鑫茂科技园,企业现有1处生产厂区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双鑫工业园区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根据市场需求,企业拟在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华科三路7号新购置厂院内建设“天津博苑高性能制卡材料项目(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与津南现有厂区无任何依托关系,系不同区级行政范围内完全独立新建厂区,独立履行相关环保手续,独立进行总量申请,独立进行排污许可申请,因此本评价仅针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内新厂区按新建项目展开分析。
天津博苑高性能制卡材料项目(简称“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华科三路7号,项目达产后,每年最大可涂布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3000万平方米(其中合格产品约占96%,剩余4%进入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数码制卡专用基片600万平方米(其中合格产品约占92%,剩余8%进入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由于本项目制卡专用带胶膜和基片产品下游制卡图案印刷需求,且单层制卡专用带胶膜和基片在进入下游加工前不能因发生静电贴合影响后续材料分离,市场现售成品水基粘合剂中需增加碳酸钙、二氧化硅等填料,而碳酸钙、二氧化硅等填料不溶于水,存放过程会发生沉淀而影响产品的品质,因此本项目使用水基粘合剂为外购成品水性聚氨酯乳液粘合剂添加碳酸钙、二氧化硅、消泡剂、表面活性剂及纯水后混合均匀使用,在涂布前暂存在搅拌釜内处于搅拌状态,使用时采用厂内带盖中转桶密闭转运至涂布胶槽,无水基粘合剂二次对外销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数码制卡专用基片生产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类别中“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以下的除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主要工程组成
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2249.80m2,总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立项阶段仅明确产品类型和产量,设备明细尚未确定,工程内容相对粗略和宽泛,初步规划为:(1)对华科三路7号自有厂院内的既有厂房约3000平方米进行适度改造,另利用自有厂院内的空地新建设厂房及配套建筑约8000平方米;(2)预计的主要生产设备:自动配料系统3套,高精度涂布线3条,分条机2台,横断机6台,视觉识别自动检品机6台,天然气锅炉(导热油)2台(一用一备);(3)项目达产后,可年产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 3000万平方米,数码制卡专用基片600万平方米。
环评阶段工程设计方案细化后,主要建设内容为:(1)对华科三路7号自有厂院内的既有厂房(3135.74m2)及门卫(18.2m2)进行适度改造,拆除现有厂房门斗29.74m2,另利用自有厂院内的空地新建设厂房及配套建筑8175.6m2,建成后全厂建筑面积合计11299.8m2;(2)新建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自动配料系统、高精度涂布线、立式涂胶机、立式覆膜机、分条机、横断机、平切机、视觉识别自动检品机、电力导热油炉(替代原立项中燃气导热油炉);项目达产后,每年最大可涂布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3000万平方米(其中合格产品约占96%,剩余4%进入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数码制卡专用基片600万平方米(其中合格产品约占92%,剩余8%进入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生产使用水基粘合剂为外购成品水性聚氨酯乳液粘合剂添加碳酸钙、二氧化硅、消泡剂、表面活性剂及纯水后混合均匀使用,在涂布前暂存在搅拌釜内处于搅拌状态,使用时采用厂内带盖中转桶密闭转运至涂布胶槽,无水基粘合剂二次对外销售。
细化后的建设内容与立项中初步内容对比,变更内容为:电力导热油炉替代原设计的天然气导热油炉,增加分条机、横断机、视觉识别自动检品机设备数量,增加了立式涂胶机、立式覆膜机设备类型,产品类型和产量与立项保持一致,实际外售产品产量低于环评设计量(为初步生产量扣除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后部分),电力导热油炉较天然气导热油炉减少了废气排放,更环保、具有环境正效益。
具体项目组成如下:
表2-1 本项目主要工程建设项目组成表
三、项目构筑物及功能分区
本项目新厂区占地面积12249.80m2,现有建筑面积3153.94m2(厂房3135.74m2,门卫18.2m2),拆除现有厂房门斗29.74m2,本次新建厂房及配套建筑8175.6m2,建成后厂区地上建筑面积11019.8m2,地下建筑面积280m2,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见附件(建字第2026区建证申字0003变更01号),全厂建筑面积合计11318m2,厂区构筑物功能分区情况见表2-2。
表2-2 本项目内部各功能分区一览表
四、主要产品及产能
本项目建成后每年最大可涂布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3000万平方米(其中合格产品约占96%,剩余4%进入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数码制卡专用基片600万平方米(其中合格产品约占92%,剩余8%进入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具体明细如下:
表2-3 本项目产品方案表
五、主要生产单元及工艺
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PVC透明膜表面涂胶烘干、外购PVC不透明片表面涂胶烘干、外购PVC镭射膜和PVC不透明片表面涂胶、覆膜烘干以及产品裁切。
六、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
六、主要原辅材料
表2-5 本项目涂布用胶核算参数表
注*:本项目粘合剂固含量取水性聚氨酯、二氧化硅、碳酸钙和氧化铝合计量。
根据核算结果,涂布合计用水基粘合剂581.24t/a,考虑涂布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胶,另外水基粘合剂物理混合设备清洗会有少量胶料进入废水,本项目年消耗水基粘合剂按590t/a计。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6。
表2-6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注:(1)本项目水基粘合剂物理改性使用聚氨酯乳液原料共计4种,根据产品订单需求选择一种或多种,聚氨酯乳液原料中聚氨酯树脂含量接近,有机溶剂类型及含量略有差异,使用量根据聚氨酯树脂含量平均值核算。(2)本项目使用镭射膜为带镭射光线图案的PVC膜,不涉及镭射工艺。(3)无水酒精仅在品管间内产品检验环节使用,不属于生产原料,故不再对照《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判定其VOCs含量。
表2-7 本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表
本项目使用水性聚氨酯乳液中聚氨酯树脂含量为41~45%(平均值取43%),有机溶剂包括N,N-二乙基甲酰胺(最大含量0.4%)、2-丁酮(最大含量0.2%)、丙酮(最大含量2%),三乙胺(最大含量0.2%),各型号水性聚氨酯乳液中VOCs含量分别为:B1201型号7g/L、B1202型号17g/L、B1205型号7g/L、B1201型号4g/L,原料中VOC含量限值已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值-其他应用领域聚氨酯类限量值50g/L,属于低VOC类胶黏剂。
改性后水基粘合剂中有机溶剂含量基本一致,改性后生产水基粘合剂密度约0.998g/cm3,其中VOCs含量为5.25g/L((113÷0.964×103×7+82÷0.964×103×17+96÷0.964×103×7+51÷0.964×103×4-70.8×1000 )÷(590 ÷ 0.998 ×103)=5.25,70.8×1000为改性过程中少量有机溶剂挥发),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值-其他应用领域聚氨酯类限量值50g/L,属于低VOC类胶黏剂。
本项目水性聚氨酯乳液中聚氨酯树脂为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IPDI)型,由于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IPDI)中的异氰酸基(-NCO)具有较高的活性,可与水反应,IPDI对湿气敏感需隔绝潮气储存,聚氨酯预聚体内含有的少量残留IPDI单体在水性环境均质乳化过程中会反应生成胺或脲类物质,因此,本项目外购成品水性聚氨酯乳液粘合剂中无异氰酸酯类物质存在。
七、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单元包括为水基粘合剂混合、设备清洗、恒温恒湿系统补水、检测仪器清洗、地面清洗、水环真空泵用水、切削液配制用水、绿化用水、员工生活,其中水基粘合剂混合、设备清洗、检测仪器清洗用水、恒温恒湿系统补水为纯水,地面清洗使用纯水设备排浓水和自来水,水环真空泵用水、切削液配制用水、绿化用水和员工生活使用自来水。
本项目水基粘合剂改性使用纯水量为229.7m3/a,平均每天0.766m3/d。
本项目水基粘合剂物理改性使用固态物料混料桶、计量罐和自动配料系统管路均不需要额外二次清洗,搅拌釜为固定配方单独使用,不涉及混用,每月清空后采用纯水清洗一次,清洗用水量为2吨搅拌釜100L/次,1吨搅拌釜50L/次,本项目2吨搅拌釜17个,1吨搅拌釜1个,合计清洗用水用量为21m3/a,平均0.07m3/d。
本项目涂布设备用胶类型更换时需采用纯水清洗对胶槽进行清洗,单次清洗用水量为20L/次,3大型涂布机胶槽数量合计5个,平均每天清洗1次,立式涂胶机和立式覆膜机胶槽数量合计6个,平均每2天清洗1次,胶槽合计清洗用水用量为48m3/a,平均0.16m3/d。
检测仪器清洗使用纯水量为3m3/a,平均每天0.01m3/d。
本项目熟化室配套恒温恒湿系统补水量为0.05m3/d,合计15m3/a。
本项目纯水制备能力为1.5m3/h,制备工艺为超滤+反渗透,出水率为60%。根据纯水使用环节用水量统计,纯水使用量约1.056m3/d,自来水消耗量为1.76m3/d,合计528m3/a。搅拌釜清洗分批进行,单天最多清洗数量为4个,纯水单天使用量最大为1.446m3/d,纯水设备制水能力能够满足需求。
本项目车间地面清洗用水为纯水制备排浓水和自来水,清洗方式为拖把擦地,地面清洗用水量约为2m3/d(600m3/a)。
本项目水环真空泵用于水性聚氨酯乳液和纯水计量罐进料,配套水箱内水体每半年更换一次,合计用水量为1.8m3/a,平均0.006m3/d。
本项目切削液配制用水量为0.2m3/a,平均0.0007m3/d。
本项目厂区内绿地面积约2000m2,绿化用水按照每天一次(按冬季0次/d,春秋1次/d,夏季2次/d计算,全年平均1次/d),每次2.0 L/m2计算,绿化用水量为4m3/d(1200m3/a)。
本项目员工工作服由员工自行清洗,厂区内无集中清洗设施。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坐班制办公用水量最高日定额为30~50L,本项目员工生活(主要为如厕)用水量按照30L/人·d 计,本项目共有员工100人,年工作时间300 天,则生活用水量为3m3/d,合计900m3/a。
综上所述,本项目总用水量为10.0627m3/d(3018.81m3/a)。
(2)排水
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检测仪器清洗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废切削液、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纯水设备污水产生系数按0.4计,纯水排浓水产生量为1.449m3/d,全部用于地面清洗;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 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0.8计,地面清洗废水产生系数按0.6计,废水总产生量为3.6m3/d(合计1080m3/a),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厂院为企业所有、独立使用,厂区污水总排口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
本项目用水、排水情况见图2-1。
![]()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应。
(4)供热制冷
本项目生产烘干用热和冬季采暖通过新建电加热导热油炉供应,夏季制冷采用电力空调。熟化室内恒温恒湿环境通过电力空调系统实现。
空调系统制冷剂为R134a和R410a,其中R134a为1,1,1,2-四氟乙烷,R410a为R32(二氟甲烷)和R125(五氟乙烷)组成的混合物,R134a和R410a冷媒均不属于《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及《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中淘汰型和过渡型制冷剂,属于《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中“第九类氢氟碳化物”,本项目使用制冷剂符合《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气函[2018]235 号)要求。
(5)其他
本项目不新建食堂,职工用餐为统一配送,无住宿、淋浴设施。
八、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职工定员100人,每天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废气产污工序及对应环保设施运行时长如下:
表2-8 本项目废气产污工序及对应环保设施运行时长统计一览表
九、洁净区及密闭微负压区设置情况
(1)密闭微负压区
本项目水基粘合剂混合车间为密闭微负压设置,混合车间建筑面积236m2,密闭区域高5.8m,内部空间体积1368.8m3,混合车间内真空泵和搅拌釜废气通过管道直接进入排放系统,车间整体设置新风口和排风口,车间排风系统风量为10000m3/h(大于车间每小时6次换风量,1368.8m3×6=8212.8 m3),新风量为8000m3/h,新风量小于排风量,可保证工作区内密闭负压环境。
改性车间内固态物料称量投加区设置集气罩及垂地软帘形成封闭集气间,集气间尺寸3m×3m×3m,内部空间体积9m3,固态物料称量投加区配设风机风量为2000m3/h(大于车间每小时6次换风量,9m3×6=54m3),依托车间新风系统,可保证工作区内密闭负压环境。
本项目镭射涂胶车间、镭射覆膜车间为密闭微负压设置,镭射涂胶车间建筑面积174m2,密闭区域高4.5m,镭射覆膜车间建筑面积185m2,密闭区域高2.5m,合计空间体积1245.5m3,车间整体设置新风口和排风口,车间排风系统风量为8000m3/h(大于车间每小时6次换风量,1245.5m3×6=7473 m3),新风量为4000m3/h,新风量小于排风量,可保证车间内密闭负压环境。
(2)车间空气净化
本项目产品品质对车间洁净度需求为目视无尘,不需要绝对微正压环境,本项目车间各功能区均配设空气过滤系统对新风中颗粒物进行过滤,其中镭射涂胶车间、镭射覆膜车间及熟化室过滤系统为三级过滤,全新风依次经初、中、高三级过滤后经调温后进入车间,回风经中、高两级过滤后再次回到车间;其他区域为两级过滤,全新风依次经初、中两级级过滤后经调温、调湿进入车间,回风经中级过滤后再次回到车间;涉及废气产污工序功能区废气通过排风系统排放,排风量不低于新风量,无废气产污工序功能区内空气通过门窗缝隙自然逸散。
十、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生产工序及仓库(原辅料和产品共用)分布在一层区域,仓库布置在厂房东南部区域,不同加工工序设定独立区域,布置在仓库外围;水基粘合剂涂布量较大的涂布车间靠近粘合剂改性车间和导热油炉设备间,便于物料和热量输送;产品切断间和分条间布置在镭射膜产品和涂布车间中间,便于产品初步裁切;产品进一步裁切和分类中转分布在二层和三层,便于后加工和主生产区域分离,空间相对宽敞,便于操作;二三层无高噪声设备,相对安静,均布置办公区,可保持行政办公工作少受干扰;访客接待室、产品展厅及职工更衣室均布置在一层北侧,靠近厂区出入口,方便人员进出;各区域之间留有足够的通道空间,方便消防设施使用和原辅料及产品输送。
厂区废水总排口和雨水总排口均位于厂区北侧,可直接接入市政管网;厂区环保设施包括1套袋式除尘器和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其中袋式除尘器和1#、2#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位于新建厂房一层结构区屋顶,3#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位于车间外东侧地面,尽量靠近废气产污节点,便于废气收集和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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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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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期活动包括现有厂房改造、现有门斗拆除、新构筑物建设、管网铺设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活动,其中拆除建筑面积29.74m2,改造建筑面积3135.74m2,新建建筑面积8175.6m2,施工工作流程如下:
![]() 图2-2 本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建筑施工全过程按作业性质可以分为下列几个阶段:现有厂房门斗拆除阶段;清理场地阶段,包括清理垃圾,平整土地等;土石方施工阶段,包括挖掘土方石等;基础施工阶段,包括打桩、砌筑基础等;新建构筑物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钢木工程、砌体工程等;配套设施施工阶段,包括铺设上下水管等;厂房改造及装修阶段,包括主体内墙体装修、粉刷等;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扫尾阶段,包括回填土方、修路、清理现场等。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外售产品为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和数码制卡专用基片,其中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通过在外购PVC塑料膜表面涂胶后烘干形成,数码制卡专用基片包括无膜普通白卡和镭射膜卡两类,无膜普通白卡通过在外购PVC不透明片表面涂胶烘干形成,镭射膜卡通过在外购PVC镭射膜和PVC不透明片表面涂胶、覆膜烘干、熟化形成。
本项目外购水性聚氨酯乳液、外购PVC塑料膜、PVC不透明片以及混合后的水基粘合剂、涂布后的产品均需进行相关参数检测,其中水性聚氨酯乳液和外购PVC塑料膜、PVC不透明片参数检测用于判定来料是否接收入库,混合后的水基粘合剂参数检测用于确定涂布机运行参数,涂布后的产品参数检测及层压实验用于向下游客户提供产品参数;各环节品管检测均不涉及不合格品判定。
产品合格性判定通过裁切机配套视觉识别自动检品机判定。
本评价按照具体生产线及装置分别进行工艺描述:
(1)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及无膜普通白卡生产
![]() 图2-3 本项目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及无膜普通白卡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① 外购水基粘合剂涂布前混合
外购水性聚氨酯乳液粘合剂通过添加固态物料(根据需要选择二氧化硅、碳酸钙、纳米氧化铝中一类,不存在多种物料同时使用)、消泡剂、表面活性剂和纯水进行物料混合改性,以便适用于PVC材料表面涂布,具体物理混合过程如下:
A、固态物料称量投料、混匀
固态物料称量投料区为集气罩配设垂地软帘形成独立封闭区域,二氧化硅、碳酸钙两类固态物质整个固态物料称量投料、混匀过程在封闭集气间内完成。首先将固态物料混料桶放至电子秤上,使用专用量杯量取物料转移至混料桶底部,达到单批次设定量后停止投料,然后向混料桶内加入定量纯水并使用分散机搅拌混合,形成均匀悬混液。
二氧化硅、碳酸钙称量投料粉尘废气G1产生量较小,由集气间(集气罩+垂地软帘形成)内引风系统收集后送入袋式除尘器净化,净化后废气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袋式除尘器集尘S1和定期更换废滤袋S2集中收集后定期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B、液态物料混匀
根据单批次添加量采用电子秤称量、将消泡剂、表面活性剂直接加入搅拌釜内;采用水环真空泵将外购成品水性聚氨酯乳液粘合剂和固态物料均匀悬混液泵入自动配料系统计量罐,经管路通过隔膜泵将物料泵入搅拌釜内;采用水环真空泵将自制纯水泵入自动配料系统计量罐,经管路通过隔膜泵将物料泵入搅拌釜内,加料完毕后封闭加料口进行搅拌均匀。
固态物料混料桶在均匀悬混液上料完成后,通过分次加入纯水同期搅拌并经自动配料系统进入搅拌釜完成清洗,计量罐和自动配料系统管路通过纯水计量、进料同步完成清洗,固态物料混料桶、计量罐和自动配料系统管路均不需要额外二次清洗。
水性聚氨酯乳投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投料有机废气G2,通过真空泵排气口和搅拌釜排气口直接汇入1#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净化后废气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C、车间内中转
搅拌均匀的水基粘合剂暂存在搅拌釜内,并保持搅拌状态,以防止固态物料沉淀。涂布前采用带盖转运桶将水基粘合剂中转至涂胶工位。
装桶过程中产生少量中转废气G3,通过车间引风口收集后送入1#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净化后废气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水基粘合剂混合车间为密闭微负压设置,投料粉尘废气集气间与车间有机废气收集单独配设风机,固态物料投料、水性聚氨酯乳投料以及水基粘合剂灌装工序均不存在同时工作工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硅和碳酸钙包装袋属于一般废包材S3,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其他废包装容器S4集中收集后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转运桶按照粘合剂配方分类使用,不需要清洗;搅拌釜为固定配方单独使用,不涉及混用,每月清空后采用纯水清洗一次,设备清洗废水S5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及无膜普通白卡生产
本项目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和无膜普通白卡生产方式相同,均在涂布车间内采用大型涂布机在原材料表面进行单面涂胶后烘干完成,区别为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产品为一轮涂胶、烘干,无膜普通白卡为三轮涂胶、烘干;第一轮涂胶前需要进行膜材料表面电晕处理和除尘,后续涂胶在前轮胶膜烘干后直接进行。
A、材料表面预处理
外购整卷PVC透明膜放置在涂胶机放卷工位,经放卷通过接布台进入加工流程。首先进入牵引区,通过物理拉伸进行透明膜牵引整平;然后进入双面电晕处理区进行PVC透明膜原料表面处理;最后进行粘辊除尘。
电晕处理是一种电击处理,在学术上被称为介质阻挡放电,主要用于塑料薄膜、板材、纸、纸板和金属箔的表面处理,以提高印刷、复合等加工的附着力,其原理是利用高频率高电压在被处理的塑料表面电晕放电,放电时产生细小密集的紫蓝色火花,空气电离后产生的各种离子在强电场的作用下,加速并冲击材料表面,使塑料表面产生游离基反应而使聚合物发生交联,表面变粗糙并增加其对极性溶剂的润湿性,这些离子体由电击和渗透进入被印体的表面破坏其分子结构,进而将被处理的表面分子氧化和极化,放电同时产生大量臭氧,作为一种强氧化剂,能使材料分子氧化,产生羰基与过氧化物等极性较强的基团,从而显著提高材料表面能,以致增加承印物表面的附着能力。
电晕处理后除尘方式为除尘粘辊除尘,无颗粒废气产生,粘尘辊使用不干胶纸沾满粉尘后进行更换,废除尘辊不干胶纸S6集中收集后定期交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B、水基粘合剂涂布、烘干
转运桶装改性后水基粘合剂采用隔膜泵及管道输送到涂布机胶槽内,通过辊涂方式涂覆至透明膜/不透明基材表面,涂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涂布废气G4,通过涂胶工位封闭集气间收集;涂胶后透明膜或不透明基材进入封闭烘干通道进行胶膜烘干,烘干热源为电加热导热油炉,经换热器加热热风后送入烘干通道,烘干温度50~60℃,烘干废气G5通过封闭通道内设置引风口收集,烘干温度低于PVC材料软化温度(70~85℃),烘干过程无PVC熔化及分解废气产生,废气主要为水基粘合中VOC和水分挥发。
本项目涂布车间内共3台涂布烘干一体机,每台涂布机单独配设废气收集系统,1#、2#涂布机共用一套环保设施,经2#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涂布机单独使用一套环保设施,经3#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为保证胶膜质量,胶槽配套胶桶内水基粘合剂需定期清理,废粘合剂S7集中收集后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涂布机用胶类型更换时需采用纯水清洗对胶槽进行清洗,设备清洗废水S5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C、裁切、包装
完成涂布的整卷带胶膜和宽幅无膜普通白卡在分条间内裁切成窄卷,窄卷带胶膜/无膜普通白卡在切断间内采用切断机裁切成短卷,在切断间和裁切间内采用平切机裁切成片,裁切位置及产品等级通过视觉识别自动检品机通过产品表面上胶膜品质判定。裁切后产品经中转间暂存中转后在打包区完成打包后入库待售。
宽幅无膜普通白卡送入镭射覆膜车间进行镭射膜卡生产。
裁切过程中产生少量废边角料S8、不合格品S9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裁切刀具需定期进行磨刀,磨刀产生废切削液S10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刀具S11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2)镭射膜卡生产
![]() 图2-4 本项目镭射膜卡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本项目镭射膜卡生产原理与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和无膜普通白卡生产相同,核心工序为涂胶、烘干,区别为: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和无膜普通白卡生产以及射膜卡基才第一轮涂胶烘干可使用单收单放涂布机或双收双放涂布机的一收一放完成,镭射膜卡基才第二、三轮涂胶采用双收双防涂布机一次完成涂布。
镭射膜卡生产过程为:①外购水基粘合剂混合;②外购PVC镭射膜在镭射涂胶车间采用立式涂胶机进行三轮涂胶、烘干,同期外购PVC不透明基材在涂布车间采用大型涂布机进行三轮涂胶、烘干;③三轮涂胶烘干后的PVC不透明基材在镭射覆膜车间采用立式覆膜机进行一轮涂胶后同镭射涂胶车间内完成三轮涂胶烘干后的PVC镭射膜覆合在一起再次烘干形成镭射膜卡;④烘干后的镭射膜卡在熟化间内恒温恒湿保持一定时间消除预应力实现胶膜平整,恒温恒湿环境通过电力空调系统实现;⑤熟化后的镭射膜卡在分条间、切断间及裁切内完成裁切后进行打包待售。
镭射涂胶车间、镭射覆膜车间整体密闭微负压设计,立式涂胶机涂布废气G6a、烘干废气G7a和立式覆膜机涂布废气G6b、烘干废气G7b通过管道直接排入引风管道,涂布废气集气口未收集部分通过车间引风系统收集;涂布车间涂布废气G4通过涂胶工位封闭集气间收集,烘干废气G5通过封闭通道内设置引风口收集;镭射涂胶车间和镭射覆膜车间废气经引风系统汇入1#两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为保证胶膜质量,胶槽配套胶桶内水基粘合剂需定期清理,废粘合剂S7集中收集后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涂布机用胶类型更换时需采用纯水清洗对胶槽进行清洗,设备清洗废水S5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裁切过程中产生少量废边角料S8、不合格品S9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裁切刀具需定期进行磨刀,磨刀产生废切削液S10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刀具S11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3)品管室检测
本项目品管室内实验检测对象包括外购水性聚氨酯乳液、外购PVC材料、混合后水基粘合剂、涂布后产品,检测节点分别为原料进厂后、水基粘合剂混合完成投入涂布工序前和产品生产后,具体检测项目包括以下几项:
A、 水性聚氨酯乳液参数:酸碱度;
B、 水基粘合剂参数:酸碱度、旋转粘度、初粘性、持粘性、张力;
C、 外购PVC材料及产品参数:厚度、软化点、拉力、重量、变色性、透光性、光泽度、吸光度、粗糙度。
D、 产品层压实验(层压机为电加热设备)。
各实验检测项目产排污情况如下:
表2-9 本项目实验项目产排情况统计一览表
本项目软化点测试温度在60~80℃,层压温度约120℃,均低于常规注塑温度(200℃以上),聚氨酯粘合剂胶膜和PVC材料发生软化,无物料熔化和分解,层压过程中水性PU分子链中含有的大量氨酯键(-NHCOO-)、脲键(-NHCONH-)、羧基极性极强,在加热软化状态与极性塑料表面的极性基团形成高密度的氢键网络和偶极-偶极作用力,从而实现粘接,有机废气产生量低于注塑废气产生量,且该过程为间歇操作,产生废气较小,可忽略不计。
产生废气检测项目在通风橱内进行,检测废气G8经排风管道汇入5#两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洁净废PVC材料归入废边角料S12,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沾染类废PVC材料S21直接归入沾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检测仪器清洗产生废水S5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检测废液为废弃水性聚氨酯乳液和改性后水基粘合剂,产生量较小,归入废水基粘合剂S7,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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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为异地新建项目,与津南现有厂区无任何依托关系,系不同区级行政范围内完全独立新建厂区,独立履行相关环保手续,独立进行总量申请,独立进行排污许可申请,因此本评价仅针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内新厂区按新建项目展开分析。
本项目厂区为新购买自有,原为富通集团(天津)超导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厂院,厂区东部现有厂房原为富通集团(天津)超导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机加工生产车间,现已闲置,厂区西部为绿化用地,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厂区现状照片如下:
图2-4 本项目新厂区现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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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由于本项目距离天津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点位中西青区辛老路国控点(E117°1''46.41",N39°3''37.63")最近,故采用该点位数据相对应的西青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来说明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5年天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西青区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3-1 2025年西青区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单位:µg/m3
该地区 2025年度常规大气污染物中 SO2年均值、NO2年均值、CO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级标准中过渡阶段浓度限值要求,PM10年均值、PM2.5年均值、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中过渡阶段度限值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所以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随着天津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逐步推进和区域建设逐渐饱和,本项目选址区域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项目所在区域将得到改善。
(2)特征因子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特征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km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其他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引用天津诚信金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4日进行的监测数据(监测报告详见附件,报告编号:YMBG26051803)。引用监测报告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厂区东南侧,距离本项目厂界约3.4km,监测点位与本项目厂址相对方位及距离见下图。
图3-1 参考大气监测点位与本项目厂址相对方位及距离
本项目参考大气监测点位基本信息见表3-2。
表3-2 参考大气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监测结果见表3-3。
表3-3 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表
由表3-3可知,建设地区大气中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值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推荐值。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选址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适用区;本项目北侧华科三路为主干道,厂区边界距离道路14m(<20m),因此,本项目北侧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即昼间 70dB(A),夜间 55dB(A) ),其他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
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华科三路7号,经现场实地踏勘,本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进行声环境现状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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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的大气环保目标见下表:
表3-4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华科三路7号,除消防水池外,无地下、半地下设施。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无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
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类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通过在现有厂区内改造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生产,不涉及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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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塑料制品制造行业限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具体标准执行情况如下:
表3-5 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
注:①本项目固态物料中二氧化硅用量大于碳酸钙,颗粒物中二氧化硅占比超过10%,故执行石英粉尘对应限值。②本项目排气筒高20m,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为西侧天津市恒基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办公楼,高度36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不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故颗粒物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③DA002排气筒排放涂布烘干、粘合剂混合以及检测废气,分别属于塑料制品制造和其他行业,从严执行塑料制品制造行业限值。
表3-6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3-7 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
2.污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标准值见下表:
表3-8 污水排放标准限值 mg/L(pH除外)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建筑物,故不适用《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表3-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dB(A)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执行《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妥善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收集、贮存和运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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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月30日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中加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的通知》(2023年3月8日)以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十五五”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如下: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VOCs(取TRVOC核算结果);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总磷,同时对氨氮、总氮核算排放量。
本项目TRVOC预测产生量=DA002排气筒排放量(水基粘合剂混合及中转过程TRVOC产生量+立式涂布机涂布、烘干过程TRVOC产生量+立式覆膜机涂布、烘干过程TRVOC产生量+检测过程TRVOC产生量)+DA003排气筒排放量(2台双收双防涂布机单放单收方式涂布、烘干过程TRVOC产生量+2台双收双防涂布机双放双收方式涂布、烘干过程TRVOC产生量)+ DA004排气筒排放量(1台单收单放涂布机单放单收方式涂布、烘干过程TRVOC产生量)=(70.8kg/a +71.49kg/a + 190.694kg/a + 4.66kg/a×95%)+(851.82kg/a×2+143.034kg/a×2)+851.82kg/a = 337.411kg/a + 1989.708kg/a + 851.82kg/a =3.179t/a
本项目TRVOC排放标准核算量取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核算结果中较小者12.246t/a。
本项目TRVOC排放速率核算量=排速率限值×年排放时间=3.4kg/h×2100h+3.4kg/h×5940h+3.4kg/h×5100h=20.22t/a
本项目TRVOC排放浓度核算量=排放浓度标准限值×年排放基准风量=50mg/m3×19600m3/h×2100h+50mg/m3×24000m3/h×5940h +50mg/m3×12000m3/h×5100h =12.246t/a
2、废水总量分析
本项目预测总氮产生量=废水总氮预测排放浓度30mg/L×预测废水排放量1080m3/a×10-6=0.032t/a。
本项目预测排放量=预测排放量;削减量=0
本项目排放标准核算排放量=排放浓度标准限值×年排放量;
本项目排放标准核算COD排放量=COD排放浓度标准限值500mg/L×预测废水排放量1080m3/a×10-6=0.540t/a。
本项目排放标准核算氨氮排放量=氨氮排放浓度标准限值45mg/L×预测废水排放量1080m3/a×10-6=0.049t/a。
本项目排放标准核算总磷排放量=总磷排放浓度标准限值8mg/L×预测废水排放量1080m3/a×10-6=0.009t/a。
本项目排放标准核算总氮排放量=总氮排放浓度标准限值70mg/L×预测废水排放量1080m3/a×10-6=0.076t/a。
本项目新增最终进入环境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限值(DB12/599-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A标准)×新增年排放量。
根据标准要求: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氨氮执行3.0mg/L,其他时间执行1.5mg/L,本项目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共计5个月运行,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共计7个月运行。
本项目COD最终进入环境量=COD标准限值30mg/L×年排放量1080m3/a×10-6=0.032t/a
本项目氨氮最终进入环境量=氨氮标准限值×年排放量=3.0mg/L×5/12×1080m3/a×10-6+1.5mg/L×7/12×1080m3/a×10-6 =0.002t/a;
本项目总磷最终进入环境量=总磷标准限值0.3mg/L×年排放量1080m3/a×10-6=0.0003t/a
本项目总氮最终进入环境量=总氮标准限值10mg/L×年排放量1080m3/a×10-6=0.011t/a
表3-10 全厂污染物总量一览表 单位:t/a
建议上述数据作为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依据,针对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进行差异化削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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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新厂区施工期活动包括现有厂房改造、现有门斗拆除、新构筑物建设、管网铺设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活动,其中拆除建筑面积29.74m2,改造建筑面积3135.74m2,新建建筑面积8175.6m2,施工过程会有施工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排放。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为保护好该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降低施工区域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扬尘影响,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版)、《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8)、市建交委《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1)本项目施工现场应当明示建设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和环保措施标牌。
(2)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撒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其中应包括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站,并及时回收、清运垃圾及工程废土;高处工程垃圾应用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卸。
(4)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5)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禁止现场消化石灰、拌合成土或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
(6)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须全部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墙。
(7)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全部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8)保持运载建筑材料车厢的完好性,装载时不宜过满,保持正常的车速,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抛洒散落,所有运输物一律用蓬布遮盖。
(9)建筑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方可施工,要求各类施工工地应实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密目式安全网100%设置”。
施工期是短期的,因此施工扬尘的影响也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扬尘污染也将停止。
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项目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且施工期是短暂的,施工噪声的影响会随着施工进度的完成而结束。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具体要求如下:
①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环保意识的增强,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
③安排好施工时间。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为减少施工期间废水的污染,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在建设临时设施时,应设置沉淀池等处理设施。冲洗车辆的产生污水以及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再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对于施工期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并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
(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好固体废物的排放的手续,获得天津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固体废物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散落。
(4)场内应设置临时堆场,土方堆存应采取苫盖、固化等措施。
(5)老厂区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妥善收集,较有资质单位处置;可回收利用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无回收利用价值一般固废交有资格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于施工临时占地,在完工后及时清理废渣和废料,并及时采取绿化或硬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场地设置的材料和土方等临时堆放点,周围用编织土袋进行拦挡,材料顶部用苫布进行覆盖。
(3)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雨季中尽量减少土地开挖面,并争取土料的随挖、随运、随铺、随压。
综上所述,施工期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控制措施以便缓解施工期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控制标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地安排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并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在施工现场将各项具体防护控制措施制成公示牌予以公示,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环保职责,以便接受各级管理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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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一、废气
表4-1 本项目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1)投料粉尘废气G1
本项目水基粘合剂物理改性生产中,碳酸钙和二氧化硅固态物料称量、投加会有少量粉尘废气产生,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699其他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系数表,水基型胶黏剂生产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14千克/吨-产品,袋式除尘效率为99%。
本项目水基粘合剂混合量为590吨/年,则颗粒物产生量为82.6kg/a,工作时间为60h/a,称量混料区密闭微负压,废气收集效率为100%,则投料粉尘废气产生量为82.6kg/a,产生速率为1.377kg/h,排放速率为0.014kg/h。
(2)投料有机废气G2、灌装废气G3
本项目水基粘合剂混合过程常温密闭操作,水性聚氨酯乳液投加及产品中转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699其他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系数表,水基型胶黏剂生产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0.12千克/吨-产品。
本项目水基粘合剂产量为590吨/年,混合及中转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量为70.8kg/a,2-丁酮在有机溶剂含量中占比不超过20%,则2-丁酮废气产生量最大为14.16kg/a。
考虑到水性聚氨酯乳液中有机溶剂含量最大值为17g/L,混合后的水基粘合剂中有机溶剂含量为5.25g/L,投料环节废气产生量略大于中转环节,故水性聚氨酯乳液投料有机废气和中转废气占比分别按60%、40%统计,两个工序不存在同时工作工况。
水性聚氨酯乳液投料时间为150h/a,混合车间密闭微负压,废气收集效率为100%,净化方式为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效率按70%计,则投料有机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42.48kg/a,产生速率为0.283kg/h,排放速率为0.085kg/h;2-丁酮产生量为8.496kg/a,产生速率为0.057kg/h,排放速率为0.017kg/h。
水基粘合剂中转时间为300h/a,混合车间密闭微负压,废气收集效率为100%,净化方式为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效率按70%计,则中转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28.32kg/a,产生速率为0.094kg/h,排放速率为0.028kg/h;2-丁酮产生量为5.664kg/a,产生速率为0.019kg/h,排放速率为0.006kg/h。
(3)涂布机涂布废气G4、烘干废气G5
本项目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无膜普通白卡生产和镭射膜卡不透明基材前期涂胶、烘干均在涂布车间内通过大型涂布机完成。涂布工序设置密闭集气间,烘干通道进口与涂布集气间联通,烘干通道出口较小,单台涂布机单独配设风机,风机风量远大于集气间和烘干通道内空间每小时6次换风量,可保证集气间和烘干通道内微负压环境,废气收集效率为100%;净化方式为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效率按70%计。
根据涂布用胶核算,涂布车间单放单收方式涂布用胶量为485.78t/a,3台涂布机单台设备用胶量161.927t/a;涂布车间双放双收方式涂布用胶量为54.38t/a,2台涂布机单独用胶量为27.19t/a。
单放单收方式(仅宽幅)涂布、烘干时间为5100h/a,水基粘合剂中VOCs含量为5.25g/L(核算过程见原辅材料章节),2-丁酮在有机溶剂含量按最大值20%计,则单台涂布机有机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851.82kg/a,产生速率为0.167kg/h;2-丁酮产生量为170.364kg/a,产生速率为0.033kg/h。
双放双收方式(仅窄幅)涂布、烘干时间为840h/a,水基粘合剂中VOCs含量为5.25g/L(核算过程见原辅材料章节),2-丁酮在有机溶剂含量按最大值20%计,则单台涂布机有机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43.034kg/a,产生速率为0.17kg/h;2-丁酮产生量为28.607kg/a,产生速率为0.034kg/h。
(4)立式涂布机涂布废气G6a、烘干废气G7a
本项目镭射膜涂胶、烘干在镭射涂胶车间内通过立式涂布机完成。镭射涂胶车间密闭微负压设置,废气收集效率为100%;净化方式为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效率按70%计。
根据涂布用胶核算,镭射涂胶车间立式涂布机用胶量为13.59t/a,涂布、烘干时间为1050h/a,水基粘合剂中VOCs含量为5.25g/L(核算过程见原辅材料章节),2-丁酮在有机溶剂含量按最大值20%计,则有机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71.49kg/a,产生速率为0.068kg/h;2-丁酮产生量为14.298kg/a,产生速率为0.014kg/h。
(5)立式覆膜机涂布废气G6b、烘干废气G7b
本项目镭射膜覆膜涂胶、烘干在镭射涂胶车间内通过立式覆膜机完成。镭射覆膜车间密闭微负压设置,废气收集效率为100%,净化方式为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效率按70%计。
根据涂布用胶核算,镭射覆膜车间立式覆膜机用胶量为36.25t/a,涂布、烘干时间为2100h/a,水基粘合剂中VOCs含量为5.25g/L(核算过程见原辅材料章节),2-丁酮在有机溶剂含量按最大值20%计,则有机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90.694kg/a,产生速率为0.091kg/h;2-丁酮产生量为38.139kg/a,产生速率为0.018kg/h。
(6)检测废气G8
本项目软化点测试温度在60~80℃,层压温度约120℃,均低于常规注塑温度(200℃以上),聚氨酯粘合剂胶膜和PVC材料发生软化,无物料熔化和分解,层压过程中水性PU分子链中含有的大量氨酯键(-NHCOO-)、脲键(-NHCONH-)、羧基极性极强,在加热软化状态与极性塑料表面的极性基团形成高密度的氢键网络和偶极-偶极作用力,从而实现粘接,有机废气产生量低于注塑废气产生量,且该过程为间歇操作,产生废气较小,可忽略不计。
检测过程有机废气来源于水性聚氨酯乳液及水基粘合剂中有机溶剂挥发、无水酒精挥发产生有机废气。
本项目水性聚氨酯乳液和水基粘合剂年检测量预计均不超过50L,无水酒精预计年使用量为5L,废气通过通风橱排风管道汇入5#两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2台通风橱风量合计1600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5%以无组织形式逸散;净化方式为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效率按70%计。
本项目品管室产生废气检测项目年工作时间400h,水性聚氨酯乳液中VOCs含量平均为8.95g/L((170.3÷0.964×103×7+123.8÷0.964×103×17+144.4÷0.964×103×7+77.4÷0.964×103×4)÷(515.9 ÷ 0.964 ×103)=8.95),水基粘合剂中VOCs含量为5.25g/L(核算过程见原辅材料章节),2-丁酮在有机溶剂含量按最大值20%计,则有机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4.66kg/a(5×0.79+50×8.95×10-3+50×5.25×10-3=4.66),产生速率为0.012kg/h,其中有组织部分0.011kg/h,无组织部分0.001kg/h;2-丁酮产生量为0.951kg/a,产生速率为2.38×10-3kg/h,其中有组织部分2.26×10-3kg/h,无组织部分1.2×10-4kg/h。
(7)臭气浓度
企业现有津南厂区使用原辅料及工艺与本项目相同,废气污染物成分与本项目相同,产生异味物质相同,均以水基粘合剂中丙酮、2-丁酮为主,具备类比可行性。类比企业现有津南厂区例行监测数据,该项目P1排气筒对应废气项为涂布、烘干废气,TRVOC排放浓度监测值为6.53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值为5.13mg/m3,臭气浓度排放值为309(无量纲)。
根据核算,本项目DA002排气筒最大工况为水性聚氨酯乳液投料工序、立式涂胶及、立式覆膜机、检测工序同时工作,TRVOC排放浓度为6.94mg/m3(约为类比项目的1.06倍),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6.94mg/m3(约为类比项目的1.35),预计臭气浓度约500(无量纲)。
本项目DA003排气筒最大工况为2台涂布机同时宽幅单放单收涂布、烘干工序工作,TRVOC排放浓度为4.25mg/m3(约为类比项目的0.65倍),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25mg/m3(约为类比项目的0.83倍),预计臭气浓度约300(无量纲)。
本项目DA004排气筒最大工况为1台涂布机宽幅单放单收涂布、烘干工序工作,TRVOC排放浓度为4.17mg/m3(约为类比项目的0.64倍),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17mg/m3(约为类比项目的0.81倍),预计臭气浓度约300(无量纲)。
表4-2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注*:本项目DA003排气筒对应涂布机为双放双收型,工作状态分单放单收(即一次涂布)和双放双收(即两次涂布)两种状态。
DA001为颗粒物排气筒,DA002~DA004为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1与DA002~DA004无相同污染物排放,不需要等效。DA002~DA004排气筒高度均为20m,DA002与DA003距离45m,DA002与DA004距离58m,DA003与DA004距离48m,任意两根排气筒间距均大于40m,大于其高度之和,故不需进行等效分析。
根据源强核算,DA001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的要求(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55kg/h),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2.7kg/h;TRVOC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3.4kg/h);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2.7kg/h;TRVOC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3.4kg/h);DA001~DA003排气筒排放的2-丁酮、臭气浓度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2-丁酮排放速率3.6kg/h,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因此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8)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工艺废气均可以全收集,品管间内通风橱收集效率为95%,5%废气无组织排放,TRVOC(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0.001kg/h,丁酮无组织排放速率1.2×10-4kg/h。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型中的估算模式(AERSCREEN)对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污染源进行估算,其面源参数表如下。
表4-3 面源参数表
注:①本项目品管间均位于一层,各功能区间有通道联通,按整体面源计;面源高度按照窗户高度计。
表4-4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厂界无组织排放预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0mg/m3),厂界处2-丁酮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标准限值(周界处周界处1.4mg/m3)。
根据《关于臭气浓度和臭气强度两种表示法的探讨》(李春芸,恶臭污染防治研究进展——第四届全国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2年),目前有两种用阈稀释倍数表达臭气浓度的模型,用公式表示为:
阈稀释倍数=成分的测定浓度/该成分的嗅阈值;
总和模型法:臭气浓度=Σ(各成分的阈稀释倍数);
最大模值模型法:臭气浓度=Max(各成分的阈稀释倍数)。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落地浓度最大值为8.20×10-4mg/m3(远低于2-丁酮嗅阈值0.87mg/m3),按不利情况非甲烷总烃全部为丁酮计,厂界落地浓度低于嗅阈值,预计本项目厂界处臭气浓度值<20(无量纲)。
本项目厂房一层建筑面积5883.5m2,高度按平均值5m计,车间内体积为29417.5m3,采用新风系统进风、排风系统排风方式换风,换风次数按1次/h计,厂房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最大为0.001kg/h,经计算,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03mg/m3,小于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表4-5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参数表
表4-6 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表
注:监测频次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确定,如环境管理部门有更严格要求,企业应按照要求执行。
(9)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指对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开车、停车、检修、一般性事故和泄漏等情况时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本项目每天开始工作前首先启动送排风系统,排风系统正常运转后开始生产,生产设备关停后关闭送排风系统,设备维护期间不进行生产,涂布工序非工作状态水基粘合剂转移至密闭暂存桶内存放。
日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加强原辅料仓储区及生产巡检,物料发生泄漏可及时处理,因此,一般性事故主要表现为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直接排放。
表4-7 大气污染源非正常排放表
根据核算,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DA002~DA004排气筒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2-丁酮排放速率均可满足相应排放限值要求,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但排放时间较短,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环保措施可行性
(1)废气收集方式
①水基粘合剂混合车间
本项目水基粘合剂混合车间为密闭微负压设置,混合车间建筑面积236m2,密闭区域高5.8m,内部空间体积1368.8m3,混合车间内真空泵尾气、搅拌釜废气和中转废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整体收集,车间整体设置新风口和排风口,车间排风系统风量为10000m3/h(大于车间每小时6次换风量,1368.8m3×6=8212.8 m3),新风量为8000m3/h,新风量小于排风量,可保证工作区内密闭负压环境。
混合车间内固态物料称量投加区设置集气罩及垂地软帘形成封闭集气间,集气间尺寸3m×3m×3m,合计空间体积9m3,固态物料称量投加区配设风机风量为2000m3/h(大于车间每小时6次换风量,9m3×6=54m3),依托车间新风系统,可保证工作区内密闭负压环境。
② 涂布车间1#、2#涂布机
本项目涂布车间1#、2#涂布机均为双放双收型,每台设备配设2个涂胶工位和2个烘干通道,涂胶工位配设密闭集气间,集气间尺寸为15m×2m×3.5m,烘干通道入口位于封闭集气间内,一级烘干通道尺寸为28m×1.6m×0.2m,二级烘干通道尺寸为12m×1.6m×0.2m,单台涂布机合计集气空间222.8m3,引风系统风量为12000m3/h(远大于集气空间内每小时6次换风量),可保证集气间和烘干通道内微负压环境。
③ 涂布车间3#涂布机
本项目涂布车间3#涂布机为单放单收型,设备配设1个涂胶工位和1个烘干通道,涂胶工位配设密闭集气间,集气间尺寸为15m×2m×3.5m,烘干通道入口位于封闭集气间内,烘干通道尺寸为28m×1.6m×0.2m,涂布机合计集气空间113.96m3,引风系统风量为12000m3/h,可保证集气间和烘干通道内微负压环境。
④镭射涂胶车间、镭射覆膜车间及品管间
本项目镭射涂胶车间、镭射覆膜车间为密闭微负压设置,镭射涂胶车间建筑面积174m2,密闭区域高4.5m,镭射覆膜车间建筑面积185m2,密闭区域高2.5m,合计空间体积1245.5m3,车间整体设置新风口和排风口,车间排风系统风量为8000m3/h(大于车间每小时6次换风量,1245.5m3×6=7473 m3),新风量为4000m3/h,新风量小于排风量,可保证车间内密闭负压环境。
品管间设置2个通风橱,产生废气检测项目在通风橱内完成,通风橱玻璃窗下沿一般下拉至距离台面10~15cm,通风橱窗口宽度约1.2m,排风量为800m3/h,窗口过风风速为1.23m/s,能够满足废气收集要求。
(2)颗粒物净化
本项目固态物料投料工序产生颗粒物废气选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
袋式除尘器是一种干式滤尘装置。它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粉尘。滤袋采用纺织的滤布或非纺织的毡制成,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体进入袋式除尘器后,颗粒大、比重大的粉尘,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含有较细小粉尘的气体在通过滤料时,粉尘被阻留,使气体得到净化。随着粉尘在滤料表面的积聚,除尘器的效率和阻力都相应的增加,当滤料两侧的压力差很大时,会把有些已附着在滤料上的细小尘粒挤压过去,使除尘器效率下降。另外,除尘器的阻力过高会使除尘系统的风量显著下降。因此,除尘器的阻力达到一定数值后,要及时清灰。清灰时不能破坏初层,以免效率下降。滤袋上的积灰可以采用喷吹脉冲气流的方法去除,从而达到清灰的目的,清除下来的粉尘由排灰装置排走。
袋式除尘器具有结构简单、维护操作方便、除尘效率高(一般在99%以上)、处理风量的范围广等优点,根据源强核算结果,在除尘器正常运转情况下,本项目固态投料粉尘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有机废气净化
本项目有机废气净化方式为两级活性炭吸附。
活性炭作为有机废气的吸附设备吸收效率较高。本项目采用的蜂窝状活性炭是用优质活性炭和辅助材料成方孔蜂窝状活性炭,填装活性炭选择优质合格产品,碘值不低于800mg/g,主要应用于中低浓度、大风量的各种有机废气净化,可应用于苯类(甲苯、二甲苯等)、醇类、酯类、醛类、酮类等有机气体及恶臭气体的吸附,通过蜂窝状结构,使产品体积小、比表面积大、吸附效率高、风阻系数小,可降低吸附床的造价和运行成本,同时对废气处理的吸收净化效率高。
参照《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效果研究》(蒋卫兵,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年第1期),单级活性炭吸附法治理有机废气净化效率为58.2%~73%,按单级活性炭最低效率58.2%核算,两级活性炭净化效率为82.5%(58.2%+(100-58.2)%×58.2%=82.5%),本评价吸附效率按70%计算。
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固定床吸附装置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1.20m/s。
本项目DA002~DA004排气筒对应环保设施均为两级活性炭,DA002、DA003排气筒对应两级活性炭装置单级活性炭箱尺寸均为7.5m3(2.5m×3m×1m),活性炭吸附箱横截面积为7.5m2,单级活性炭填装量均为6m3,DA004排气筒对应两级活性炭装置单级活性炭箱尺寸均为6m3(2m×2m×1m),活性炭吸附箱横截面积为4m2,单级活性炭填装量均为3.2m3,各环保设施参数如下:
表4-8 本项目DA002~DA004排气筒环保设施参数一览表
根据上述表中数据,本项目各有机废气排气筒对应两级活性炭装置内气体流速可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1.2m/s”的要求;蜂窝状活性炭密度取0.45g/cm3,为保证吸附效率,吸附容量取0.15kg有机废气/kg活性炭,按照活性炭吸附效率70%计算,本项目DA002排气筒对应环保设施每年更换一次活性炭可保证其吸附效率,DA003、DA004排气筒对应环保设施每季更换一次活性炭可保证其吸附效率。各环保设施无备用活性炭箱,活性炭填料更换期间生产暂停。
活性炭吸附工艺优势有:a)高效除恶臭:能高效去除挥发性有机物(VOC)、部分无机物、硫化氢、氨气、硫醇类等主要污染物,以及各种恶臭味;b)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只需要设置相应的排风管道和排风动力,使恶臭气体通过本设备进行脱臭分解净化,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参与化学反应;c)适应性强:可适应高浓度,大气量,不同恶臭气体物质的脱臭净化处理,可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运行稳定可靠;d)运行成本低:本设备无任何机械动作,低噪音,无需专人管理和日常维护,只需作定期检查,本设备能耗低,设备风阻极低,可节约大量排风动力能耗。
根据分析本项目生产及检测过程产生有机废气的浓度较低,如直接燃烧或回收,不仅需要非常大规模的设备,而且会造成巨额运行成本,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可实现废气达标排放,技术可行。
3、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西青区大气污染物常规监测数据统计结果,该地区 2025年度常规大气污染物中 SO2年均值、NO2年均值、CO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级标准中过渡阶段浓度限值要求,PM10年均值、PM2.5年均值、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中过渡阶段度限值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所以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参考天津诚信金业有限公司于厂区外西北侧处进行的监测数据,所在区域监测期间大气中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值为0.21~0.70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推荐值。
DA001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的要求中相应限值的要求,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DA002~DA004排气筒排放的2-丁酮、臭气浓度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处2-丁酮、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废气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大气环保目标不在厂区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且距离相对较远,预计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周边环保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二、废水
2.1废水产生情况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定期采用拖把进行清理,地面清洗废水年产生量为36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0m3/a。
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石油类,地面清理水质较为简单,根据调查同类型企业,本次评价地面清理废水污染物浓度取值为pH 7~9、CODcr浓度为400mg/L、BOD5浓度为200mg/L、SS 200mg/L、石油类10mg/L。
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类比北方地区生活污水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质情况如下:
表4-10 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情况汇总(mg/L)
2.2废水排放及达标性情况
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如下:
表4-11 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汇总(mg/L)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外排废水中各项指标均低于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经园区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表4-12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本项目厂院为企业所有、独立使用,厂区污水总排口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下表4-13,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4-14:
表4-13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表4-14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详见下表:
表4-15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表4-16 环境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
注:监测频次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确定,如环境管理部门有更严格要求,企业应按照要求执行。
2.4 依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可行性论证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环内红桥区的北运河、丁字沽三号路小区以南、南开区的水上公园动物园、宾水道以北、津盐公路以及东马路、南开三马路、崇明路以西和西青区的外环线以东的区域,环外北至子牙河,东至外环线,南至津涞公路独流减河,西至西青区区界线区域。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位于西青区陈台子排水河与独流减河交口西北侧,近期处理能力为45万m3/d,规划远期达到60万m3/d,出水排入大沽排水河、独流减河,污水处理采用“曝气沉砂池+速沉池+多级AO生物反应池+矩形周进周出沉淀池+反硝化生物滤池+高密度澄清池+V型滤池+臭氧高级催化氧化+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出水可达到DB12/599-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A排放标准。
老厂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北道2号,设计处理规模45万m3/d,采用改良A/O除磷工艺,出水排入大沽排水河,出水水质达到天津市地标A标准。在咸阳路污水厂(新厂)二期工程建成前,咸阳路污水厂老厂需临时运行,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污水厂仅对进水水质氨氮指标监控。
本次评价引用“天津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网址:http://zxjc.sthj.tj.gov.cn:8888/PollutionMonitor-tj/publish.do)中公布的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出口“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和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出口“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统计结果,来说明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标情况。
表4-17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出水水质情况
由上表可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中氨氮、COD、总氮、总磷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A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占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比例较小,较易处理,不会对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的工作负荷产生较大影响。综上,本项目废水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三、噪声
本项目厂区为独立厂院,四侧边界为厂院院墙。
(1)噪声源强分析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隔膜泵、分散机、磨刀机、空压机、新风风机、中央空调室外机和废气排放口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
本项目水基粘合剂改性设备为不同产品单独使用,仅在昼间使用,单天改性设备最大使用数量为3套,即3台真空泵、3台隔膜泵、1台喷射泵和3台分散机,其中单套改性设备中真空泵、隔膜泵和喷射泵不会同时运行,使用噪声源位置按不利情况选取距离边界相对较近的设备,噪声预测按不利情况选取隔膜泵运行工况;磨刀机、品管间通风橱仅昼间使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当点声源组具有如下特征时:a)有大致相同的强度和离地面高度;b)到接收点有相同的传播条件;c)从单一等效点声源到接收点间的距离d超过声源的最大尺寸 Hmax二倍(d>2Hmax);可以用处在组的中部的等效点声源来描述,等效点声源声功率等于声源组内各声源声功率的和。本项目分散机集中在固态物料投料区内使用,通风橱集中在品管间内,故改性车间内封闭称量投料区外2台分散机、设备间内2台空压机、品管间内2台通风橱分别按功能区内等效点声源计。
本项目噪声源调查清单见表 4-18、4-19:
表4-18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注:*以车间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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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
表4-19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注:*以车间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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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
(2)噪声预测
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A声级的隔声量,dB。厂房隔声量取15dB(A);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地下一层,新风风机位于单独机房内,建筑隔声量较大,取25dB(A);
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计算方法: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A声级,dB;
Lw——点声源声功率级,dB;;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2)点源噪声衰减模式
采用点声源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厂界影响,预测模式如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以噪声距离衰减公式计算各噪声源对各边界的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20 噪声预测结果表
由上表中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并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设备噪声对厂界影响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预计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监测频次
建设单位应针对四侧厂界进行噪声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昼夜间均应监测。
四、固体废物
(1)固废处置产排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层压型制卡专用带胶膜产品消耗PVC透明膜700吨/年,消耗水基粘合剂428.57t/a(平均固含量28%),其中合格产品约占96%,剩余4%进入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数码制卡专用基片产品消耗PVC不透明卡1100吨/年,消耗PVC镭射膜40吨/年,消耗水基粘合剂152.67t/a(平均固含量28%),其中合格产品约占92%,剩余8%进入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上述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中废边角料约占1/3,不合格品占2/3。根据核算,本项目废边角料产生量为42.5t/a,不合格品产生量为84.9t/a。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如下表4-21、4-22。
表4-2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间面积19m2,暂存间内最大暂存量为8t,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日常暂存量约7t,低于一般固废间的容量,一般固废间面积设置合理。
表4-22 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设置2处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15m2和19m2,危废暂存间2用于废活性炭暂存,暂存能力为8t,废活性炭单套装置单次更换量不超过6t,不会超出危废暂存间2的容量,能够满足暂存需求;危废暂存间1用于其他类型危废暂存,暂存能力为10t,暂存危险固废选择每两周清运一次时,危废最大暂存量不超过9t,不会超出危废暂存间1的容量,能够满足暂存需求。
表4-23 危废贮存场所基本情况
(2)危险废物暂存措施
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运营过程应该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处置。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贮存设施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 隔墙等方式。
贮存设施内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
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HJ1276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危险废物收集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且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须满足下列要求: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附录A 所示的标签。
危险废物在收集过程中注意以下要求:
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4)厂内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从各产生点运送到贮存场所,运送过程中危险废物均密封在包装桶内,并且运送距离较短,因此危险废物产生散落、泄漏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万一发生散落或泄漏,由于危险废物运输量较少,且厂区地面均为硬化处理,可以确保及时进行收集,故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委托处置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将选择持有环保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资质单位进行委托处置。
(6)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①设专职人员负责本厂内的废物管理并对委托的有资质废物处理单位进行监督;②对全部废物进行分类界定,对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登记建帐进行全过程监管;③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形态,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包装容器的外面必须有表示废物形态、性质的明显标志,并向运输者和接受者提供安全保护要求的文字说明;④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并必须设置识别危险废物的明显标志;⑤)禁止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其它废物混合堆放;⑥定期向环境主管部门汇报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接受环境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7)一般固废暂存措施
企业需要建立一般生产固废的监理档案制度,记录一般生产固废的产生、暂存及处置情况。一般生产固废的存储、处理需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分类收集、装袋;定期由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措施符合《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土壤防控措施
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华科三路7号,除消防用水池外,无地下、半地下设施,水基粘合剂物理改性装置及涂布机胶槽均为地上离地架空设置,液态物料暂存及使用区域地面均进行防渗处理。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在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
六、环境风险分析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对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产品、污染物等进行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不涉及聚氨酯树脂生产,碳酸钙、二氧化钛、纳米氧化铝为无机化合物,上述3类物质按不贡献COD计,水基粘合剂中主要成分中聚氨酯树脂为高分子化合物, 不溶于水,不易降解,COD贡献值约500,本评价按保守值1000计,水性聚氨酯乳液中有机溶剂含量为5.25g/L,添加消泡剂、表面活性剂合计质量浓度约0.03%(按照保守情况全部为COD计),水基粘合剂中COD值约6049mg/L,废水基粘合剂及设备清洗废水、检测仪器清洗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中COD含量低于水基粘合剂产品,因此废水基粘合剂及设备清洗废水、检测仪器清洗废水中COD值均低于10000mg/L,不属于CODc浓度≥10000mg的有机废液。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水性聚氨酯乳液中丙酮、丁酮成分、表面活性剂中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矿物油类(机油、废机油、导热油、废导热油)、水环真空泵排水,暂存于仓库及危废暂存间内,各类物质厂内储存及临界量对比情况见下表:
表4-24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放量Q值
注:*本项目仓库暂存备用导热油和危废暂存间废导热油不同时存在,即导热油炉未更换导热油时,仓库内存放备用导热油,更换后,危废间内暂存废导热油。
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表4-25 本工程主要原辅料主要成分及理化性质一览表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生产过程风险识别主要包括对生产过程、环保设施、贮运系统等环境出现故障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进行识别。
项目风险单元包括:仓库、改性车间、涂布车间、电加热炉间、镭射涂胶车间、镭射覆膜车间、危废暂存间,风险类型主要为物料转运、储存过程发生的物料泄漏事故,物料中挥发成分进入大气,泄漏物料遇明火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以及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会对大气、及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1) 环境影响途径
项目使用的风险物质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包括:
(1)物料等在转运、储存过程发生的容器破损渗漏,气体挥发引起大气污染,液态物料车间外泄漏围堵不及时,经雨水管网外排,造成下游地表水体轻微污染;
(2)物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燃烧及受高热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引起大气污染;消防废水经雨水管网外排,造成下游地表水体轻微污染。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风险识别情况汇总如下表所示。
4-26 本工程环境风险识别结果一览表
(4)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
①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厂区总平面布置应符合防范事故的要求,并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厂区、车间、仓库及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定期排查地面裂缝,发现裂缝及时处理。
②加强厂区安全教育
建立健全环保、安全、消防各项制度,设置环保、安全、消防设施专职管理人员,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或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加强安全教育,了解事故处理程序和要求,了解处理事故的措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特别是明确自己在处理事故中的职责。
③危险品储运安全措施
原辅料装卸入库时严格检查数量、质量、包装等情况,建立严格的入库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专人装卸。
按照化学品的性质分门别类单独存放。如对人体、环境有毒、有害的化学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存储区;各种原料应有一定的距离;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危险化学品存放应有标示牌和安全使用说明。不同类型的化学品应配制齐全的、相应的防范设施。原料存储区处均应有专人管理,制定严格的制度,进、出、存放和使用都必须有严格的记录,防止流失造成危害。
危险品运输车辆有明显识别标志,厂内行车路线应根据应急预案设定的方向执行。对于车辆要定期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处于适用状态,消除运输隐患。
④物料泄漏事故的防范措施
生产车间、危险品库等危险物质使用、暂存等区域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液态危险物质包装容器应整齐存放,容器下方设置托盘,并定期检查各类物料包装容器是否有破损泄漏,若发生泄漏,应立即转移桶内原料。
阀门及管道采用优质材料,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对阀门、管道等进行检查。
危险物质存放区设置通风装置、监控装置,配备可燃气体报警器和灭火装置,库房内配备原料泄漏吸附物及砂槽,可保证泄漏时能及时进行封堵。
⑤火灾防范措施
制定防火规范及要求,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岗位防火技术、操作规程、灭火器和消防栓使用办法、疏散逃生知识等,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加强防火管理。
厂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并设置防火标示牌和危险品防护标志;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使用的一切电气设备、照明和电气线路都必须采取防爆型的电器。
厂区内安装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感烟或感温探测器等,构成自动报警监测系统,并且对该系统作定期检查;同时厂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栓、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泵等。
日常运行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查,防止安全阀、截止阀等设备失效;设备按照防爆要求配置;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巡视和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⑥事故应急措施
设立厂内急救指挥小组,并和当地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建立正常联系,一旦出现事故能立刻采取有效救援措施。
液态危险物质发生泄漏事故后,立即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对其进行事故处理,人员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迅速将包装袋倾斜,使破损处朝上,防止继续泄漏,然后将其转移至完好的新包装袋内,已经泄漏的少量危险物质采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附处理,废吸附材料收集至专用密闭容器中,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影响。
若物料在车间外运输途中发生泄漏,且泄漏点靠近雨水井口时,采用沙袋及时对泄漏区域雨水井进行围堵,避免进入雨水管网;若围堵不及导致泄漏物料进入厂区雨水管网,及时关闭雨水排口的截流阀,将泄漏物质控制在厂区范围,避免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地表水体。
物料泄漏后引起的小面积着火情况,立即使用灭火器、消防沙等进行灭火,灭火过程产生的灭火废干粉、废沙等经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若火势蔓延,应采用消防栓进行灭火,消防用水由厂区消防供水系统供给。为防止火灾对水环境产生次生/伴生影响,事故火灾状态下及时关闭雨水排口的截流阀,将消防废水控制在厂区范围,避免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地表水体;事故废水一旦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应立即联系政府水务部门,确认该段入河雨水泵站处于关闭状态,同时将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的废水转移至罐车,送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若火情较大,难以短时间控制时,应及时上报相关相关部门请求区域联动救援。 发生火灾时迅速采用灭火措施,并疏导下风向人员,以免对环境和周边人员产生显著影响。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环办[2014]34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应[2015]40号)的要求,为了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建设单位应按照以上文件的要求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综上,建设单位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七、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5%,环保投资具体明细见下表。
表4-28 建设项目的环保投资项目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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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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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DA001混合车间固态投料废气排气筒/固态物料称量投料工序 |
颗粒物 |
混合车间密闭微负压,投料区封闭收集,袋式除尘器净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DA002
混合车间、镭射车间、覆合车间、品管间有机废气排气筒/改性车间液态物料投料工序、灌装工序、镭射车间、镭射覆膜车间涂胶、烘干工序、检测工序 |
非甲烷总烃、TRVOC |
混合车间、密闭微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装置净化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
2-丁酮、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
|
DA003
1#、2#涂布机涂胶、烘干废气排气筒/1#、2#涂布机涂胶、烘干工序 |
非甲烷总烃、TRVOC |
封闭收集,两级活性炭装置净化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
2-丁酮、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
|
DA004
3#涂布机涂胶、烘干废气排气筒/3#涂布机涂胶、烘干工序 |
非甲烷总烃、TRVOC |
封闭收集,两级活性炭装置净化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
2-丁酮、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
|
厂房外 |
非甲烷总烃 |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2-丁酮、臭气浓度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
|
地表水环境 |
综合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
pH、SS、BOD5、CODcr、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 |
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
|
声环境 |
设备运转 |
等效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隔声设施、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妥善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收集、贮存和运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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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建设期针对使用区域地面做好硬化和防渗工作,运营期加强巡视,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妥善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并擦拭地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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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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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厂区总平面布置应符合防范事故的要求,并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厂区、车间、仓库及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定期排查地面裂缝,发现裂缝及时处理。
②加强厂区安全教育
建立健全环保、安全、消防各项制度,设置环保、安全、消防设施专职管理人员,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或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加强安全教育,了解事故处理程序和要求,了解处理事故的措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特别是明确自己在处理事故中的职责。
③危险品储运安全措施
原辅料装卸入库时严格检查数量、质量、包装等情况,建立严格的入库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专人装卸。
按照化学品的性质分门别类单独存放。如对人体、环境有毒、有害的化学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存储区;各种原料应有一定的距离;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危险化学品存放应有标示牌和安全使用说明。不同类型的化学品应配制齐全的、相应的防范设施。原料存储区处均应有专人管理,制定严格的制度,进、出、存放和使用都必须有严格的记录,防止流失造成危害。
危险品运输车辆有明显识别标志,厂内行车路线应根据应急预案设定的方向执行。对于车辆要定期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处于适用状态,消除运输隐患。
④物料泄漏事故的防范措施
生产车间、危险品库等危险物质使用、暂存等区域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液态危险物质包装容器应整齐存放,容器下方设置托盘,并定期检查各类物料包装容器是否有破损泄漏,若发生泄漏,应立即转移桶内原料。
阀门及管道采用优质材料,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对阀门、管道等进行检查。
危险物质存放区设置通风装置、监控装置,配备可燃气体报警器和灭火装置,库房内配备原料泄漏吸附物及砂槽,可保证泄漏时能及时进行封堵。
⑤火灾防范措施
制定防火规范及要求,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岗位防火技术、操作规程、灭火器和消防栓使用办法、疏散逃生知识等,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加强防火管理。
厂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并设置防火标示牌和危险品防护标志;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使用的一切电气设备、照明和电气线路都必须采取防爆型的电器。
厂区内安装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感烟或感温探测器等,构成自动报警监测系统,并且对该系统作定期检查;同时厂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栓、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泵等。
日常运行中,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查,防止安全阀、截止阀等设备失效;设备按照防爆要求配置;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巡视和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⑥事故应急措施
设立厂内急救指挥小组,并和当地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建立正常联系,一旦出现事故能立刻采取有效救援措施。
液态危险物质发生泄漏事故后,立即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对其进行事故处理,人员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迅速将包装袋倾斜,使破损处朝上,防止继续泄漏,然后将其转移至完好的新包装袋内,已经泄漏的少量危险物质采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附处理,废吸附材料收集至专用密闭容器中,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影响。
若物料在车间外运输途中发生泄漏,且泄漏点靠近雨水井口时,采用沙袋及时对泄漏区域雨水井进行围堵,避免进入雨水管网;若围堵不及导致泄漏物料进入厂区雨水管网,及时关闭雨水排口的截流阀,将泄漏物质控制在厂区范围,避免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地表水体。
物料泄漏后引起的小面积着火情况,立即使用灭火器、消防沙等进行灭火,灭火过程产生的灭火废干粉、废沙等经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若火势蔓延,应采用消防栓进行灭火,消防用水由厂区消防供水系统供给。为防止火灾对水环境产生次生/伴生影响,事故火灾状态下及时关闭雨水排口的截流阀,将消防废水控制在厂区范围,避免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地表水体;事故废水一旦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应立即联系政府水务部门,确认该段入河雨水泵站处于关闭状态,同时将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的废水转移至罐车,送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若火情较大,难以短时间控制时,应及时上报相关相关部门请求区域联动救援。 发生火灾时迅速采用灭火措施,并疏导下风向人员,以免对环境和周边人员产生显著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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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排污口规范化
按照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和津环保监测《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必须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①本项目设置3根排气筒,高度为20m,废气排放口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
②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应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便于测定流量、流速的测流段和采样点,并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③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④固定废物贮存场所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4562.2-1995)、中有关规定设置环保标识牌。
(2)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应该按照名录的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3)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治理措施
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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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选址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功能规划。拟建项目废水经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可实现达标排放。经治理后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置。企业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综上,本项目在确保运营期各项措施切实落实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均可控制在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环境风险可防控,具备环境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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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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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TRVOC |
/ |
/ |
/ |
0.954 |
/ |
0.954 |
+0.954 |
|
废水 |
COD |
/ |
/ |
/ |
0.504 |
/ |
0.504 |
+0.504 |
|
总磷 |
/ |
/ |
/ |
0.004 |
/ |
0.004 |
+0.004 | |
|
氨氮 |
/ |
/ |
/ |
0.036 |
/ |
0.036 |
+0.036 | |
|
总氮 |
/ |
/ |
/ |
0.054 |
/ |
0.054 |
+0.054 |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除尘器集尘 |
/ |
/ |
/ |
0.201 |
/ |
0.201 |
+0.201 |
|
废滤袋 |
/ |
/ |
/ |
0.01 |
/ |
0.01 |
+0.01 | |
|
般废包材 |
/ |
/ |
/ |
1 |
/ |
1 |
+1 | |
|
除尘辊不干胶纸 |
/ |
/ |
/ |
0.11 |
/ |
0.11 |
+0.11 | |
|
废边角料 |
/ |
/ |
/ |
42.5 |
/ |
42.5 |
+42.5 | |
|
废弃刀具 |
/ |
/ |
/ |
0.03 |
/ |
0.03 |
+0.03 | |
|
不合格品 |
/ |
/ |
/ |
84.9 |
/ |
84.9 |
+84.9 | |
|
洁净系统废过滤材料 |
/ |
/ |
/ |
0.5 |
/ |
0.5 |
+0.5 | |
|
纯水机废滤膜 |
/ |
/ |
/ |
0.01 |
/ |
0.01 |
+0.01 | |
|
生活垃圾 |
/ |
/ |
/ |
15 |
/ |
15 |
+15 | |
|
危险废物 |
废包装容器 |
/ |
/ |
/ |
60 |
/ |
60 |
+60 |
|
废活性炭 |
/ |
/ |
/ |
40.75 |
/ |
40.75 |
+40.75 | |
|
废机油 |
/ |
/ |
/ |
0.05 |
/ |
0.05 |
+0.05 | |
|
废导热油 |
/ |
/ |
/ |
0.72 |
/ |
0.72 |
+0.72 | |
|
废切削液 |
/ |
/ |
/ |
0.012 |
/ |
0.012 |
+0.012 | |
|
水环真空泵排水 |
/ |
/ |
/ |
1.8 |
/ |
1.8 |
+1.8 | |
|
废油桶 |
/ |
|
|
0.05 |
|
0.05 |
+0.05 | |
|
废紫外灯管 |
/ |
/ |
/ |
0.002 |
/ |
0.002 |
+0.002 | |
|
沾染废物 |
/ |
/ |
/ |
0.05 |
/ |
0.05 |
+0.05 | |
|
设备清洗废水、检测仪器清洗废水 |
/ |
/ |
/ |
64.8 |
/ |
64.8 |
+64.8 | |
|
废水基粘合剂 |
/ |
/ |
/ |
8.76 |
/ |
8.76 |
+8.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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